今天有节目啦,下午4:00-5:00《股市有财》,还有下一档半小时的《老司机》。先预告下今天是两位大咖哦,我们的石天方还有千鹤老师,有什么问题现在就可以开始跟我留言了。千鹤老师刚才跟我沟通,除了点评市场还会谈一谈中国结算修订开户规则,对后市会产生什么影响。另外要预告一下本档节目有重磅利好,今天会给大家送出10张,千鹤老师的课程抵用券,机会难得,就在我的节目当中。
时间有限,还是简单说说市场状况。
昨天文章说了上证指数60分钟的上方缺口较难突破,今天上证最高摸到2743,离缺口还差3个点哦,从前天2644到今早2743,快100点,休息休息也正常。30分钟级MACD别快死叉了,上方缺口压力还是挺大,回到2700点下方也是极有可能的。
早盘总体来说量还是不够,冲高回落,热点分化严重。前期热点今天都不行,今天热点新能源汽车,深圳本地股,稀土永磁都是有利好。所以什么大基建都是陷入盘整当中。中兴通讯有脉冲,但整个5G也没有带起来。次新弱,证明市场的风偏还是没起来。
下午会有神奇的2:30吗?
另外杨老师今天继续跟我讨论市场,不服输的我又和他争起来了。杨老师觉得深圳本地股有朦胧利好,可操作。我觉得就是超跌反,每天市场都有,这种票一抓一大把,您支持谁,来留个言吧!
这么爱“怼”人的我,不会下午又跟哪位嘉宾争起来了吧,到时候大家再继续喷我吧!
今日上节目,无自拍!
本是休息日,无奈生物钟作祟,还是起床写说说吧!昨天节目中说了,参与投票的朋友们会抽取一位幸运观众送出五十🐂券,铛铛铛,颁奖时刻到来,恭喜用户名是zz09的的用户获得了50牛券,也感谢各位的支持!这位用户收到牛券给我留个言呗!!!!!!但比较尴尬的是出现了平票的状况,选择依旧先解抢先提问的朋友有17票,选择解抢先提问的前五位的有17票,我思索再三,这咋整,那就这样吧,我综合一下,以后抢先提问的我就按时间顺序解10位朋友的票,然后就到实时互动区从9:30开始解票,以后就这么办吧!!明天下午的4:00-5:00<<股市有财>>,是我来做,大家有什么对市场的问题可以留言了,我也会在节目前写说说告知节目主要内容,睡回笼觉去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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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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