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点掌快讯

点掌快讯

VIP 阿牛官方
赞美率:95%
阿牛官方
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简介 :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人气 543万+
赏金 661
粉丝数 529
收到的礼物(共0个) 我也要送
赠送礼物
  • 888牛
  • 688牛
  • 198牛
  • 88牛
  • 68牛
  • 8牛
  • 2牛
  • 1牛
立即赠送

醋化股份:自查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990.18万元

【醋化股份:自查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990.18万元】醋化股份公告称,公司近期根据辖区税务部门要求自查涉税事项,经确认预计本次涉税事项合计1414.11万元,其中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990.18万元,调减以后年度可弥补亏损额2826.20万元,调增所得税费用423.93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补缴税款及滞纳金699.22万元,其余预计将于2026年10月申报期完成申报。本次事项为自查整改,不涉及行政处罚,相关补缴金额全部计入2026年度当期损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2026-09-27 15:36:18 互动详情

彤程新材:确定H股发行最终价格为每股44.00港元

【彤程新材:确定H股发行最终价格为每股44.00港元】彤程新材公告称,公司正在推进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相关工作,已确定本次H股发行最终价格为每股44.00港元,该价格不包含1%经纪佣金、0.0027%香港证监会交易征费、0.0056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及0.00015%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交易征费。本次H股预计于2026年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
2026-09-27 15:35:37 互动详情

竞业达:实控人、董事长钱瑞解除留置

【竞业达:实控人、董事长钱瑞解除留置】竞业达(003005.SZ)公告称,公司收到有关监察机关出具的《解除留置通知书》,已解除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钱瑞的留置措施。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2026-09-27 15:35:37 互动详情

天智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正有序推进

【天智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正有序推进】天智航公告称,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上海微创骨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62%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7月30日复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及证监会注册,能否获批及获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026-09-27 15:34:55 互动详情

步长制药:拟364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

【步长制药:拟364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步长制药公告称,公司拟与控股子公司济南步长驰骋商贸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按现有持股比例,以1元/股的价格现金合计增资4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364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步长驰骋商贸注册资本将由100万元增至500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2026-09-27 15:34:34 互动详情

永冠新材:控股股东吕新民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累计增持5304.69万元

【永冠新材:控股股东吕新民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累计增持5304.69万元】永冠新材(603681)9月28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新民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9月23日期间,吕新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06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累计增持金额为53,046,851.57元(不含税及手续费)。本次增持完成后,吕新民持有公司股份62,925,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7%;吕新民及其一致行动人郭雪燕(吕新民配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5,062,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7%。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增持的增持人具备主体资格,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公司已履行现阶段所需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026-09-27 15:34:34 互动详情

ST万邦: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控股股东正筹划股份协议转让

【ST万邦: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控股股东正筹划股份协议转让】ST万邦公告称,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2026年9月22日、9月23日、9月2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正在筹划公司股份的协议转让事宜,交易各方尚未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股票自2026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09-27 15:34:13 互动详情

英国住房大臣安吉拉·雷纳表示,她支持马哈茂德建立更公平的移民制度。

英国住房大臣安吉拉·雷纳表示,她支持马哈茂德建立更公平的移民制度。
2026-09-27 15:33:53 互动详情

ST司特:全资子公司永温磷矿安全设施设计通过审查

【ST司特:全资子公司永温磷矿安全设施设计通过审查】ST司特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收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下发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永温磷矿300万吨/年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原则同意通过审查。永温磷矿采用地下开采方式,生产规模300万吨/年,开采服务年限24年(不含基建期7年),分两期开采。该矿顺利投产将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但其建设进度、投产时间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026-09-27 15:33:32 互动详情

泰慕士: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

【泰慕士: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泰慕士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9月23日、9月24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异动期间控股股东、实控人未买卖公司股票,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2026年半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2328.40万元,同比下降21.64%。公司股票存在市场情绪过热情形,提醒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
2026-09-27 15:33:12 互动详情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牛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