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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股震荡下挫,醋化股份逼近跌停,三维化学、金牛化工、金煤科技跌超8%,兴化股份、柳化股份等跌幅居前

化工股震荡下挫,醋化股份逼近跌停,三维化学、金牛化工、金煤科技跌超8%,兴化股份、柳化股份等跌幅居前。
2026-04-03 09:41:5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中国3月RatingDog服务业PMI 52.1,预期53.6,前值56.7。中国3月RatingD

中国3月RatingDog服务业PMI 52.1,预期53.6,前值56.7。中国3月RatingDog综合PMI 51.5,前值55.4。
2026-04-03 09:41:3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阿里千问3.6登顶中国最强编程模型

【阿里千问3.6登顶中国最强编程模型】4月3日,全球知名大模型盲测榜单LMArena旗下聚焦AI编程能力的Code Arena公布新一期排名,阿里巴巴最新一代大语言模型Qwen 3.6-Plus登上全球榜单第二,超越OpenAI、Google、xAI等国际巨头,成为该榜单上排名最高的中国大模型。
2026-04-03 09:41:1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量旋科技完成6亿C+轮融资,3个月连拿近10亿

【量旋科技完成6亿C+轮融资,3个月连拿近10亿】4月3日,量子计算企业量旋科技(SpinQ)宣布完成6亿C+ 轮融资。这是继2026年1月官宣C轮后,公司再度宣布新一轮融资,C系列融资累计金额近10亿元。本轮融资新增股东主要包括基石资本、国泰君安创新投资、四川振兴集团、财通资本、成都天创投、金鼎资本、四川金舵,老股东毅达资本、华强资本持续跟投。目前,量旋科技已同步启动Pre-IPO轮融资,庚辛资本为战略融资顾问。本轮所募资金将重点投向高比特超导量子芯片研发迭代、规模化生产线扩充及全球化商业版图深化,加速量子计算规模化产业应用落地。
2026-04-03 09:40:5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赛微电子:公司OCS芯片正处在试产阶段 尚未量产

【赛微电子:公司OCS芯片正处在试产阶段 尚未量产】赛微电子(300456)4月2日在业绩说明会上表示,公司OCS芯片目前正处在试产阶段,尚未实现量产。
2026-04-03 09:39:5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教育部: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

【教育部: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对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作出部署。《通知》提到,保障重点群体公平入学。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进一步清理简化证明材料,有条件的地区要实现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仅凭居住证入学,取消附加或限制条件。人口集中流入地区要持续加大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和招生计划,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服务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因地制宜放宽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报名条件。
2026-04-03 09:39:3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中国银行间市场隔夜质押式回购加权利率盘初跌4.11基点至1.2263%,创2023年8月4日以来新低

中国银行间市场隔夜质押式回购加权利率盘初跌4.11基点至1.2263%,创2023年8月4日以来新低。
2026-04-03 09:39:1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大和资本市场将冬海集团目标股价从165.00美元下调至157.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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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09:37:5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云遥宇航完成B+轮战略融资,融资金额超5亿元

【云遥宇航完成B+轮战略融资,融资金额超5亿元】日前,天津云遥宇航科技有限公司完成B+轮战略融资,融资金额超过5亿元人民币,融资规模创国内商业气象卫星领域新高。本轮融资由天津港保税区基金、粤开资本、江苏建银投资、鸿富资产等多家知名战略投资机构联合投资,老股东元航资本、梅花创投等继续追加投资,同时多家上市公司参与。
2026-04-03 09:36:5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西贝起诉西贝百家姓索赔60万

【西贝起诉西贝百家姓索赔60万】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向甘肃西贝百家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公告送达原告内蒙古西贝餐饮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某、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及该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该案将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一日公开开庭审理。公告显示,原告内蒙古西贝餐饮集团有限公司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侵害原告“西贝”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60万元,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
2026-04-03 09:35:5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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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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