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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对手MongoDB上调年度盈利预测后,Snowflake盘前股价上涨5.1%。

竞争对手MongoDB上调年度盈利预测后,Snowflake盘前股价上涨5.1%。
2025-08-27 16:22:5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首钢园已完成5.0版场馆改造提升以迎接各方来客

【首钢园已完成5.0版场馆改造提升以迎接各方来客】8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服务贸易发展和2025年服贸会筹备工作进展情况,并答记者问。北京市副市长司马红介绍,今年服贸会是首次在首钢园一址举办。目前,首钢园已经完成5.0版的场馆改造提升。酷炫的工业特色遇上丰富的展会活动,将为各方来客带来新颖独特的参展参会体验。
2025-08-27 16:21:5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周民:我国正经历从“互联网+”向“人工智能+”的战略跃升

【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周民:我国正经历从“互联网+”向“人工智能+”的战略跃升】近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标志着我国人工智能发展实现从技术突破向全要素赋能的关键跃升。对此,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周民表示,从发展历程看,我国正经历从“互联网+”向“人工智能+”的战略跃升。
2025-08-27 16:21:5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1人气

俄乌冲突爆发以来首次,乌政府决定:允许18至22岁男性公民不受限制离境

【俄乌冲突爆发以来首次,乌政府决定:允许18至22岁男性公民不受限制离境】乌克兰政府已更新跨越国境有关程序,决定允许18岁至22岁男性公民“不受限制地”跨越边境。《乌克兰真理报》称,这是自俄乌冲突爆发以来,乌政府首次采取这种措施。
2025-08-27 16:20:5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九州一轨: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亏损213.31万元

【九州一轨: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亏损213.31万元】九州一轨公告,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8774.07万元,同比下降24.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213.31万元,上年同期净亏损1547.3万元。
2025-08-27 16:20:2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富途控股公布第二季度财报后,其在美国上市的股票在盘前交易中上涨4.2%。

富途控股公布第二季度财报后,其在美国上市的股票在盘前交易中上涨4.2%。
2025-08-27 16:20:2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侵犯华为芯片技术,估值超3亿!14人被判刑

【侵犯华为芯片技术,估值超3亿!14人被判刑】近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厅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上海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尊湃侵犯华为海思芯片技术商业秘密案已于7月28日判决,14名被告人十日内均未提起上诉,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据悉,该案中,被非法获取的技术信息估值达3.17亿元。
2025-08-27 16:20:0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海顺新材: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2711.82万元,同比下降53.13%

【海顺新材: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2711.82万元,同比下降53.13%】海顺新材公告,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5.58亿元,同比增长1.38%。净利润2711.82万元,同比下降53.13%。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08-27 16:19:4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海锅股份: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10.98%

【海锅股份: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10.98%】海锅股份公告,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9.46亿元,同比增长49.78%。净利润3386.48万元,同比增长110.98%。
2025-08-27 16:19:4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江南新材: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1.06亿元,同比增长7.38%

【江南新材: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1.06亿元,同比增长7.38%】江南新材公告,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48.21亿元,同比增长17.40%。净利润1.06亿元,同比增长7.38%。
2025-08-27 16:19:2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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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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