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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酸价创新高 下半年高位波动预期增强

【上半年酸价创新高 下半年高位波动预期增强】2026年上半年,国内硫酸市场在成本端走强与供应端收缩的双重驱动下,价格显著上行,并一举突破历史峰值。展望下半年,成本端的底部支撑依然存在,但供需博弈预计将进一步加剧,硫酸价格大概率呈现高位波动格局。
2026-06-26 17:21:33 互动详情

牧原股份:预计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牧原股份:预计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牧原股份公告,预计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为人民币43.32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本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6年6月8日起算,截至2026年6月26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26-06-26 17:21:12 互动详情

摩根士丹利预估2027年AMD EPYC Venice出货675万颗 超英伟达Vera处理器17%

【摩根士丹利预估2027年AMD EPYC Venice出货675万颗 超英伟达Vera处理器17%】摩根士丹利发布研报,预估2027年EPYC(霄龙)Venice处理器产量将达到675万颗,高于英伟达Vera的575万颗,多出约17%。在代工方面,摩根士丹利预估2027年台积电CoWoS封装产能预计升至每月20万片晶圆,英伟达依然是其先进封装的最大客户。
2026-06-26 17:20:52 互动详情

申通快递:公布回购股份决议前十大股东及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申通快递:公布回购股份决议前十大股东及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申通快递公告称,公司6月2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现公布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交易日(6月23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前十名股东中,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82,700,542股,占比25.00%;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里,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82,700,542股,占比26.14%。
2026-06-26 17:20:30 互动详情

跃岭股份:5%以上股东林仙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未减持公司股份

【跃岭股份:5%以上股东林仙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未减持公司股份】跃岭股份公告,5%以上股东林仙明此前计划自2026年5月19日起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768万股(占总股本3.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仙明未减持公司股份,持股数量仍为1988.91万股(占总股本7.7692%),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2026-06-26 17:20:30 互动详情

恒实科技: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致权益变动达1%

【恒实科技: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致权益变动达1%】恒实科技公告称,2026年1月13日至6月25日,控股股东新基集团通过集中竞价增持312万股,国威世纪增持31万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升至3479.9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由10%增至11.09%,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此次增持是履行2026年1月12日披露的增持计划,且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2026-06-26 17:20:30 互动详情

东华软件:拟1.15亿元向控股股东转让参股公司30%股权

【东华软件:拟1.15亿元向控股股东转让参股公司30%股权】东华软件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至高拟将持有的贝尔加30%股权,以1.15亿元转让给控股股东诚信电脑,交易完成后深圳至高不再持有贝尔加股权。该交易已通过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本次交易预计增加公司2026年度税前利润139.87万元,自年初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关联交易总额约1.51亿元。
2026-06-26 17:20:09 互动详情

伊朗外交部副部长表示,任何关于海峡通航的框架都必须与伊朗协调,否则指定航道将被暂停通行。

伊朗外交部副部长表示,任何关于海峡通航的框架都必须与伊朗协调,否则指定航道将被暂停通行。
2026-06-26 17:19:48 互动详情

泰恩康:首次回购0.0219%公司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05.24万元

【泰恩康:首次回购0.0219%公司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05.24万元】泰恩康公告,2026年6月25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219%,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8.28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8.3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05.2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6-06-26 17:19:07 互动详情

纽约期金突破4060美元/盎司,日内涨0.31%。

纽约期金突破4060美元/盎司,日内涨0.31%。
2026-06-26 17:19:06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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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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