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国庆期间有21城市调控楼市政策出台,但这并不会引发楼市资金大量流向股市。所谓楼市资金进入股市,完全是一种想当然。
►今年国庆长假期间,有一件事情倍受国人关注,那就是席卷全国的楼市调控。从9月30日晚间至10月8日,短短9天时间,共有北京、深圳、广州、上海等21座城市先后发布了新的楼市调控政策。
►基于“金九”行情中房地产市场的疯狂,加强对楼市的调控很有必要。毕竟楼市的疯狂对于楼市的健康发展是非常不利的,同时它也不利于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将中国经济的发展置于巨大的风险之中。至于老百姓更是一日买房,终身为奴,一辈子的幸福也因此被毁掉了。可以说,高价房地产已成为当今中国社会的一大毒瘤。因此,21座城市出台对高价房地产的调控政策是顺应民意之举。
►21座城市楼市调控的最终结果如何,当然还有待时间来给出答案。不过,对于A股市场来说,却似乎有些迫不及待了。面对国庆后股市交易的到来,不少业内人士表示,21座城市的楼市调控,将会导致楼市资金流向股市,以至不少投资者对节后的股市,对四季度的股市充满了期待。
►楼市资金会流向股市吗?本人以为,虽然不排除这种可能性的存在,但楼市资金流向股市在数量上是非常有限的。投资者大可不必对此抱有幻想。之所以如此,主要基于四条原因。
►一是,从进入楼市的资金来说,对楼市调控新政目前主要持观望态度。毕竟从最近数年的楼市调控来看,楼市越调控,房价越上涨,楼市调控可以说是吓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即便今年3月,上海出台了全国最严的楼市调控新政,但也没有改变上海楼市价格大幅上涨的现实。因此,面对楼市调控政策的出台,进入房地产市场的资金会不会撤退这本身就是一个问题。很明显的现实是,在A股市场,房地产公司还是当下举牌的一个热点呢!
►二是,进入楼市的资金也不是说撤就能撤出来的。住房作为一种固定资产,其流通性跟股票不能相提并论。你要卖房,还得有人买房才行。象一线城市的房子,一套房子,少则几百万,多则上千万。而作为对住房的一种投资,这不是一套两套房子的问题,而是多套房子,甚至是数栋房子,想套现并不容易。毕竟作为老百姓来说,购买能力有限,加上限购限贷的原因,很难成为“接盘侠”。更何况对于拥有多套住房的住户来说,本身也有卖房的要求。因此,在缺少“接盘侠”的情况下,进入楼市的资金从楼市撤出并不容易。
►三是,即便有部分资金从楼市撤出,能进入股市的资金也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毕竟从楼市撤出的资金,有相当一部分需要归还贷款,因为进入楼市的资金有相当一部分来自银行贷款。而即便有一部分资金进入投资环节,也还有商品市场、黄金市场、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可供选择。而与这些市场相比,A股市场难有优势可言。毕竟目前的A股市场完全是一个圈钱的市场。IPO圈钱、大小非套现圈钱、上市公司再融资圈钱,而且股市制度极不完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盛行。面对这样的市场,投资者信心缺失,真正的投资资金显然不会大规模介入。
►四是,即便有少数资金从楼市撤出流向股市,那也不会成为推动行情上涨的力量。因为这些资金完全可以进行无风险“打新”,获取“打新”收益。一方面通过买入波动性不大的大盘蓝筹股,以获得网下“打新”资格,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买入股指期货来锁定风险,这样“打新”也就没有风险可言了。通过这种“打新”每年也可以获得两位数的收益。这对于机构资金来说,显然是有吸引力的。
所以,尽管国庆期间有21城市调控楼市政策出台,但这并不会引发楼市资金大量流向股市。所谓楼市资金进入股市,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想当然。
如今房地产已经疯狂了,疯狂到了“秒光”的地步,疯狂到了离婚买房的地步,房地产离死亡之日还远吗?
最近*ST宁通B“卖房保壳”一事受到市场的极大关注。实际上,*ST宁通B的故事相对于中国资本市场来说,只是冰山一角。据不完全统计,今年9月份,在国内市场上,就有8家公司卖房刷业绩。而就在本人正准备提笔来写作这篇约稿的时候,市场上又传来最新消息,又一家上市公司卖房了:禾嘉股份9月29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拟将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3号、金牛区花牌坊319号的房屋和土地资产,以及公司持有的中汽成配100%股权,以6.27亿元予以出售。其中,上述房屋土地资产评估增值率为354.82%。公司表示,该交易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如此一来,今年卖房刷业绩的上市公司数量达到了74家。因此,用扎堆卖房来形容上市公司的卖房之举当是恰如其分的。►那么,上市公司扎堆卖房透露出怎样的信号呢?以本人之见,这种现象至少透露出三大信号。
►首先,上市公司扎堆卖房表明上市公司主业经营困难,以至主业不够,副业来凑。虽然上市公司卖房最终都可以起到刷业绩的效果,但具体到各家各户来说,上市公司卖房的动机是不一样的。如*ST宁通B,卖房的目的是为了保壳。因为这家公司2014年、2015年已经连续两年亏损了,今年上半年又再次亏损。如果今年下半年不能扭亏,就面临着暂停上市的风险。而类似于这样的情况,在卖房的公司中,占有相当一部分比例。又如,*ST新梅,目前股票已经暂停上市,该公司9月14日发布卖房公告,其目的则是为了盘活公司存量房产,优化资产结构,推动公司股票尽快恢复上市。还有如禾嘉股份者,虽然公司并无亏损之忧,但卖掉房产后,可以进一步增厚业绩。
►从上述情况看,上市公司卖房的目的各自不同,但反映出来的情况看,上市公司主营业务面临较大的困难。以至上市公司保壳、扭亏、增厚业绩的希望只能寄托在“卖房”的身上。实际上,在房价高企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经营困难这成了一种常态。很多上市公司经营一年所赚的利润甚至不够买一套房。上市公司扎堆卖房反映出来的就是上市公司经营困难这样一种困境。
►其次,上市公司扎堆卖房表明一些上市公司的命运越来越被房地产绑架了。*ST宁通B因为有了北京的两套房,公司就有可能成功实现保壳;如果没有这两套房的话,*ST宁通B保壳的形势就严峻了。也正因为房地产如此重要,所以有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进行了投资性的房地产投资。数据表示,今年二季末,A股有1305家上市公司有投资性房地产,合计达到5951亿元。其中,投资性房地产超过100亿元的上市公司就有12家,其中,中国平安投资性房地产金额最高,达到334.29亿元。在目前房地产价格看涨的情况下,这种对房地产的投资让上市公司成为受益者,但随着房地产泡沫的增加,这无疑又给上市公司甚至给整个股市带来了巨大的投资风险,房地产的泡沫最终转变为股市的泡沫。
►此外,上市公司扎堆卖房表明,房地产的泡沫越来越大了,距离泡沫破灭的时间也越来越近。一家公司卖房,这只是个体事件,但当众多的上市公司都自发地选择卖房的时候,这就是一种共识了,至少众多上市公司都看到了房地产泡沫的存在。实际上就连地产大佬王健林都表示:中国房地产目前的市场泡沫是历史上最大的泡沫。因此,上市公司选择从房地产退出是明智之举。上帝要其死亡,必先让其疯狂。如今房地产已经疯狂了,疯狂到了“秒光”的地步,疯狂到了离婚买房的地步,房地产离死亡之日还远吗?
在进行该项处罚的同时,应明确规定,对欺诈发行退市公司作强制退市处理,并由有关责任人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果只是将罚款比较提高到2%以上10%以下,这其实仍然是在包庇欺诈发行公司。
主持人:股市监管的话题,是我们《海洲实话》栏目前期谈得比较多的一个话题。而之所以一直都在谈论这个话题,是因为自从刘士余出任证监会主席以来,一直都在强调监管的问题,而且加强监管也是今年证监会工作的一个重点。我们今天再次谈论监管的话题,就是因为在最近召开的监管培训会上,又提到了对IPO欺诈发行的监管问题。►据26日《证券时报》报道,IPO欺诈发行违法成本将飙升。在近日召开的监管培训会上,监管部门权威人士明确表示,当前IPO欺诈发行的违法成本太低,需要改进与反思;欺诈发行违法成本肯定要提高,监管处罚标准肯定要提高,情节严重者甚至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为此,该监管人士透露了《证券法》修订草案及刑法修正案的有关情况,表示“欺诈发行违法成本提高放在(修改内容)第一条”。
►比如,根据上述监管人士介绍,根据《证券法》修订草案第270条,如果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尚未发行证券的,处以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发行证券的,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款。而按照现行《证券法》对欺诈发行的处罚,尚未发行证券的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发行证券的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
►又如,在针对保荐机构的追责方面,《证券法》修订草案第271条对保荐机构及当事人的罚没款金额也有一定的提高。一方面是在对保荐人的处罚方面,增加了“没有业务收入或者业务收入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一条款;另一方面,是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经济处罚方面,将原来的“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提高到了“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正是基于监管人士的介绍及《证券法》修订草案的上述修改,为此有舆论表示,IPO欺诈发行迎来最严监管:违法成本提高 处罚甚至追究刑责。这也就是我们《海洲实话》今天要谈论的话题。而作为今天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想问题皮老师,是否同意“IPO欺诈发行迎来最严监管”这个说法。
皮海洲:根据相关监管人士介绍的情况,《证券法》修订草案确实提高了IPO欺诈发行的违法成本。比如,根据现行《证券法》第189条规定,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尚未发行证券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而《证券法》修订草案第270条,将这一处罚额度提高到了“处以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已发行证券的罚款额度由原来的“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提高到了“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款”。因此,违法成本的提高是显而易见的。
但如果因此称“IPO欺诈发行迎来最严监管”的话,那就未免有些名不符实了。实际上,被舆论称为的“最严监管”还停留在《证券法》修订草案的基础上。距离正式发布实施还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毕竟《证券法》修订草案早在去年4月就通过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初审,但由于去年6月中旬之后,股市发生了股灾,《证券法》修订草案随后的审议工作也就搁置了下来。因此,《证券法》修订草案何时能够定案,何时能够发布实施,目前还无法知晓。认为“IPO欺诈发行迎来最严监管”显然并不合适。
►主持人:在《证券法》修订草案还没有经过二审以及终审的情况下,目前认为“IPO欺诈发行迎来最严监管”,这确实有些草率。这种说法似乎有些迫不及待了。不过,在这里,我代表投资者想问问皮老师的问题是,假如《证券法》修订草案已经获得全国人大的审议通过了,并颁布执行,那么,《证券法》修订草案对IPO欺诈发行所进行的监管,能不能称为是“最严监管”呢?
皮海洲:有一句广告词,叫做“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如果把它套用到监管上来的话,那应该就是“没有最严,只有更严”。实际上,舆论称为的所谓的“最严监管”其实并非真的“最严”,与原来的规定相比,不过是“五十步”与“百步”的区别而已。实际上,IPO欺诈发行违法成本还需进一步提高,而且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比如,根据《证券法》修订草案第270条,欺诈发行构成已经发行证券的,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款。而现行《证券法》的规定,已经发行证券的,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这实实在在只是“五十步”与“百步”的区别。
还有针对保荐机构的追责,《证券法》修订草案第271条在对保荐人的处罚方面,增加了“没有业务收入或者业务收入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一条款;同时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经济处罚方面,将原来的“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提高到了“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但这其中的罚款金额特别是起点金额,都还是明显偏低了。很难把它与“最严监管”联系在一起。一家券商的主管人员,在追责时只是处以十万元,这基本上也是挠痒痒了。
►主持人:根据有关监管人士的说法,在提高IPO欺诈发行的违法成本以及提高监管处罚标准的时候,监管人士说到“情节严重者甚至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根据我的了解,这种说法是不能作为提高违法成本和处罚标准的一个标志的。因为目前的《刑法》对欺诈发行情节严重的,本身就追究刑事责任。不知道皮老师是否赞成我的观点?皮海洲:主持人的说法我是赞成的。相关监管人士提到的“情节严重者甚至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确实不能作为提高违法成本和处罚标准的一个标志,目前的《刑法》第一百六十条在这方面有明确的规定。该条款所定的罪名是“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具体的规定是: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该条款同时规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实际上,也正是根据该条款的规定,绿大地欺诈发行案的主角何学葵、万福生科欺诈发行案的主角龚永福均被追究刑事责任。前者数罪并罚,判刑10年;后者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主持人:既然皮老师表示监管“没有最严,只有更严”,同时也表示,《证券法》修订草案在对IPO欺诈发行的有关处罚条款上,处罚还是显得太轻。那么,依皮老师之见,有关条款应该怎样修改呢?皮海洲:不论是《证券法》修订草案还是刑法修正案,在提高IPO欺诈发行违法成本方面,都还有很大的提高空间。比如,对欺诈发行的处罚,对于已经发行证券的,可将现行的“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比例提高到10%以上20%以下,且罚款金额最低不低于1000万元。而更重要的是,在进行该项处罚的同时,应明确规定,对欺诈发行退市公司作强制退市处理,并由有关责任人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果只是将罚款比较提高到2%以上10%以下,这其实仍然是在包庇欺诈发行公司。
又如,在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目前最高的处罚也就是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这一处罚明显偏轻。可明确规定,凡构成欺诈发行罪,且已经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均属情节严重情形,判处的有期徒刑不少于10年,最高可达20年。
还有对保荐机构的处罚,凡构成欺诈发行,且已经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均属情节严重情形,暂停相关业务许可时间不低于5年,而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罚款的金额为一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并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同时宣布其为终身市场禁入者。
从企业发展的角度考虑,中概股回归完全可以选择“把根留住”的方式,即选择类似于H+A的方式,让公司同时在美国(或其他国外市场)及国内A股市场上市,这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而连根拔起回到国内市场,这为的就是套利的最大化。
►自从今年4月底市场传出“证监会将暂缓中概股在国内上市”的传闻以来,“中概股回归”的话题就成了市场非常敏感的一条神经。每每有风吹草动,都会引发市场的关注。这不,9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郭松又一次触碰到了这根神经。
中概股回归“正常合规”的提法难以准确把握
►当天,郭松在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概股集中回归可能对中国企业在海外的形象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从外汇局角度,仍坚持实需原则。但要防止以套利为目的的所谓中概股回归,将支持正常合规的跨境并购和“中概股”回归,并在此过程中维护国际收支平衡。这也是政府高层人士关于“中概股回归”问题的最新表态。为此,不少媒体以《支持正常合规“中概股”回归》为题对此消息进行了报道。
►什么是“正常合规”的中概股回归?恐怕目前市场很难给出界定。今年5月6日,针对当时市场上有关“证监会将暂缓中概股在国内上市”的传闻,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目前证监会正针对中概股企业通过IPO、并购重组回归A股市场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研究。而今年9月2日,针对“中概股回归市盈率不超过20倍”的市场传闻,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对这类企业回归A股市场的相关规定及政策没有任何的变化。可以说,到目前为此,中概股回归“正常合规”的提法是比较空泛的。不仅市场难以掌握,恐怕就是中概股公司本身也难以掌握。
►不过,如果说中概股回归“正常合规”的提法难以准确把握的话,防止以套利为目的中概股回归的表述就是妇孺皆知了。而就近年中概股回归的动机来看,几乎都是以套利为目的的。这就难怪有投资者在郭松司长的讲话出来后表示,外汇局变相叫停了中概股回归。虽然这种说法未免过于绝对,但如果真的要防止以套利为目的的中概股回归,那么,“正常合规”的中概股回归大概也就不存在了。
为何中概股回归形成热潮?
►近年来,中概股回归之所以形成热潮,最主要的原因不外乎两点。一是A股市场股票市盈率的高企。如2015年暴风科技拆除了VIE架构后来到A股创业板上市,不仅创造了连续27个涨停板的造富神话,而且市盈率水平超过千倍。这对于在海外上市的中概股公司是一个巨大的刺激。因为在海外上市的中概股公司通常只有十几倍甚至几倍的市盈率。所以,中概股公司有强烈的回归A股市场的冲动。而这为的也就是在高估值的A股市场实现套利的目的。
►二是中概股回归的另一个原因就是逃避美国股市严厉的市场监管和严格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因为美国股市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是非常严厉的,惩处也非常严厉。同时在集体诉讼机制下,违法违规公司经常遭遇投资者的巨额索赔。而一些中概股公司之所以选择回归,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接受不了美国股市严厉监管的缘故。所以它们在美国市场当了逃兵,要逃回到国内A股市场。
中概股回归基本上以套利为目的
►正是基于这两方面的原因,中概股回归带给中国公司在海外的形象是非常负面的。一方面在A股市场可以高价套利,另一方面A股市场的监管又远比美国股市宽松,中概股公司当然会蜂拥归来。实际上,几乎没有中概股公司是基于公司发展的需要归来的。因为中概股回归私有化的过程,本身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这些资金足以支持公司发展的需要。而且从企业发展的角度考虑,中概股回归完全可以选择“把根留住”的方式,即选择类似于H+A的方式,让公司同时在美国(或其他国外市场)及国内A股市场上市,这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而连根拔起回到国内市场,这为的就是套利的最大化。
因此,基于目前中概股回归基本上以套利为目的的事实,同时本着防止以套利为目的的中概股回归的精神,目前放缓中概股回归的步伐,加强对中概股回归的监管,无疑很有必要。
10月2日凌晨2点50分,谢百三教授走了。得知这则噩耗,我很震惊,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甚至以为这是有人在恶搞。毕竟在刚刚过去的中秋节,也就是9月15日,谢百三教授还在《望月哭股市---再批资本市场扶贫意见》,为股民呼吁,为中国资本市场呐喊,让IPO扶贫成为中秋节期间股市舆论方面最关心的话题,同时也是舆论争论的焦点。其中也包括不少不赞成谢百三教授观点的业内人士,发文与谢百三教授争鸣。
然而,仅仅只是过了16天的时间,在国庆假期到来的时候,谢百三教授却走了。包括证监会还没有对谢百三教授所批评的IPO扶贫给出一个反馈意见,就这样带着遗憾走了。真是印证了“壮志未酬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所以,对于谢百三教授离去的消息,我是很难接受的。当我从新浪网上证实这一消息的时候,尤其是我从新浪网上看到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悼念谢百三教授的短文的时候,我才意识到中国股市失去了一个呐喊者,而我自己则失去了一位学习的榜样。
我与谢百三教授有过数面之缘。而最难忘的是,是2009年10月份我与谢百三教授的第一次相识。当时我们都是出席由《华商报》和西部证券举办的“第二届华山论剑”金融峰会。当工作人员带我来到我居住的宾馆的房间门口时,工作人员特意对我说了一声,我旁边居住的是谢百三教授,并且告诉我,谢百三教授已经到了,人到西安的一些证券营业部去调查去了。当时我的内心就为谢百三教授深入到最基层进行调查的做法所折服。
后来,我在自己的房间里接受了组织方的采访等一系列的折腾之后,然后休息了一会儿,然后就听到了隔壁房间开门的声音,我猜测是谢百三教授回来了,所以我立马就开门出去了,谢百三教授还在门口。我就主动跟谢百三教授打招呼:“您是谢百三教授吧?我是……”,我的话还没说完,谢百三教授就打断了我的话:“你是皮海洲,我常看到你的文章”。我们就这样认识了。谢百三教授随后对我说,你能坚持反映中小投资者的心声,为中国股市鼓与呼,这很好,要坚持下去。同时谢百三教授还提醒我,不要向某某某学习,总是为管理层歌功颂德,这就失去了评论批评的意义,对中国股市的发展并不利。
这就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了。照直说,当时我的心情非常激动。虽然当时我在中国股市坚持写作评论已有16年的时间,但自己一直都只是中国股市的一个草根而已。而谢百三教授是我心目中的资本市场大佬,也一直是我心目中的偶像。所以当时的见面本身就有些激动。同时又听到他肯定我的话,内心深处更是激动不已。后来,我一直走在股市评论这条路上,与谢百三教授当时给予我的肯定是有关的。虽然在后来我的写作过程中,我与谢百三教授的观点会有所不同,但反映中小投资者心声,为中国股市鼓与呼的宗旨始终没变。
也正是经过了这次的“华山论剑”之后,我更加关注谢百三教授的文章,同时也把谢百三教授当成了自己学习的榜样。我站在中小投资者的中间来反映他们的心声,而谢百三教授则站在中国象牙塔的塔顶,为中国股市呐喊。而每当中国股市有重大事情发生,有重大政策出台之时,谢百三教授都会为之呐喊,或为之鼓与呼。并且站在象牙塔塔顶的谢百三教授,总是能将自己的意见直通高层,这也使得谢百三教授的意见或呐喊显得更有份量。而每当自己文章的观点能与谢百三教授的观点形成呼声时,我都会觉得这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我会觉得谢百三教授说出了我的心声,而我的文章也是对谢百三教授的一种支持。
我觉得我们必须要给予谢百三教授以更多的支持。毕竟像谢百三这种高校教授,尤其是名牌高校的教授,关心中国股市发展的实在是太少了,而敢于反映投资者心声、敢于为中国股市的健康发展而呐喊的教授们更是少之又少。实际上别说是高校教授,就是我们的市场人士,甚至包括证券市场的财经评论员,敢于说真话,敢于反映中小投资者心声的又有几人?所以,在这方面,谢百三教授不愧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包括这一次,面对“IPO扶贫”政策的出台,已经是病入膏肓的谢百三教授还写下了“《资本市场将服务脱贫地区》的意见是完全错误的——此件尽快呈送领导同志”和《望月哭股市---再批资本市场扶贫意见》两篇文章,为中国股市呐喊。其中后一篇文章据说是在病场上的吐血之作,真正做到了为中国股市的发展呕心沥血。
没想到就是这样一位为中国股市呕心沥血的谢百三教授,就是这样一位为中国股民呼吁与呐喊的谢百三教授,就这样地离开了我们。这无疑是中国股市的一个重大损失,同时也是广大投资者的一个重大损失。
可以告慰谢百三教授的是,就在您去世的当天,您生命中最后为之牵挂的“IPO扶贫”又有新政出台,证监会办公厅扶贫办在国庆节前的培训会上明确表示,贫困县IPO公司生产地与注册地不可分离,不需要仅有注册地的空壳公司。这无疑是对“IPO扶贫”政策的一种完善,这与谢百三教授的“最后抗争”是分不开的。也正是基于“IPO扶贫”政策的这种完善,更让我们感受到了谢百三教授的“生命之重”。这也更让我对于谢百三教授的去世痛心疾首:谢百三教授走了,谁能接过谢百三教授的大旗,站在象牙塔的塔顶,或站在中国股市的更高处,来为股民呐喊,来为中国股市鼓与呼?谢百三教授的离去,无形之中,我感觉到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谢百三教授的离去,让我悲痛万分,同时也有万分的不舍。但逝者已逝,逝者安息,希望天堂里不要有病痛,更希望天堂里不要有A股市场这种只知圈钱不知回报的股市再来让谢百三教授为之心痛。谢百三教授,您安息吧!A股重振万点日,定当举杯祭教授!谢百三教授,请一路走好!
作为保险资金来说,不妨放弃对权力的争夺。在表明自己是财务投资者的同时,公开承诺不参与对公司董事会席位的争夺,同时让渡或部分让渡保险资金所持股份的投票表决权。有了这两项承诺,保险资金当然也就与“野蛮人”划清了界限”。
►涉及到上市公司的“举牌事件”始终都是市场关注的一大焦点。而作为“举牌事件”重要主角的保险资金,更是焦点中的焦点。这一方面是因为保险资金是上市公司“举牌事件”的主力军,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保险资金举牌常常被市场定位为“野蛮人”的缘故。尤其是经过了“万宝之争”之后,保险资金“野蛮人”的烙印打得更深刻了,以至近期举牌伊利股份的阳光保险倍感委屈。
阳光股份是“文明人”还是“野蛮人”?
►最近于9月14日因增持5667900股伊利股份而触发举牌的阳光保险可是实实在在的“文明人”。在触发5%举牌红线的同时,阳光保险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明确表示,“不主动谋求成为伊利股份第一大股东”。同时表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再增持伊利股份”,并声称本次增持的目的是“出于对伊利股份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所进行的财务投资”。不仅如此,阳光保险在随后发出的声明里也再次强调“以上承诺都不会因为任何相关变化而变化,不会因为市场某些过度解读而变化。”
►尽管阳光保险有意划清自己与“野蛮人”的界限,包括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主任任春生也为阳光保险背书,表示阳光保险的经营管理和投资行为整体是相对规范和稳健的,此次5%的举牌行为,符合规则规定与程序。但阳光保险的举牌还是让伊利股份如临大敌。9月18日,伊利股份发布阳光保险举牌公告,9月19日早间,伊利股份就紧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以对抗阳光保险的举牌。甚至包括中国奶业协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也纷纷表示,“不愿意看到奶业龙头企业成为资本运作的跳板”、“险资不应成为影响中国乳业稳定的不利因素”。
为何阳光保险被伊利股份视为“野蛮人”?
►伊利股份为何要严防阳光保险的进入?这是因为象伊利股份这样股权分散的公司确实担心保险资金会成为“野蛮人”。虽然从二级市场股票炒作的角度,市场欢迎“野蛮人”举牌,但对于股权分散的上市公司来说,是经不起“野蛮人”折腾的,“伊利股份并不希望自己成为“万科第二”。
►甚至作为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秘书长的刘美菊也这样表示,“我们不想看到任何不利因素干扰行业的发展。一方面,我国乳业正处于转型阵痛期,相对脆弱,经不起太多因素的干扰;另一方面乳业产业链长,且产业链分布上大多为中小型企业甚至奶农,本身抗风险能力极弱,一旦产业链上核心龙头企业出现问题,必定一损俱损,影响面极大,很有可能带来很多不可想象的后果。”
保险资金如何洗去“野蛮人”嫌疑?
►所以,尽管阳光保险一再表示自己不是“野蛮人”,但在上市公司方面,还是将阳光保险的举牌视为了“野蛮人”来对待。那么,作为阳光保险来说如何才能洗去“野蛮人”的嫌疑呢?这显然是保险资金需要直面的问题。而要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缴枪不杀”。
►在资产荒的背景下,保险资金大量买进优质公司的股票,这是很正常的,因此触发举牌也不可避免。而且在看好优质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对相关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这也是正常现象。但如何划清保险资金正常财务投资与“野蛮人”的界限呢?仅仅表明自己是财务投资者显然是不够的,毕竟宝能系对万科的举牌最初也声称自己是财务投资者,但最后还不是演变成了“万宝之争”?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本人的建议是“缴枪不杀”。既然保险资金进行的是财务投资,那自然是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为此,作为保险资金来说,不妨放弃对权力的争夺。在表明自己是财务投资者的同时,公开承诺不参与对公司董事会席位的争夺,同时让渡或部分让渡保险资金所持股份的投票表决权。有了这两项承诺,保险资金当然也就与“野蛮人”划清了界限,而成为资本市场的“文明之师”。
9月28日,中国邮储银行在香港成功上市。虽然邮储银行上市首日的股价只上涨了0.01港元,涨幅只有0.21%,但邮储银行在香港的成功发行与上市,仍然吸引了不少中外投资者的目光。
而最让国内投资者关注的,当然是邮储银行的此次发行居然引来了索罗斯基金的认购。让索罗斯来为邮储银行站台,对于国内的投资者来说,这无疑是一个爆炸性的大新闻。因为在今年唱空中国的国际舆论中,索罗斯无疑是首当其冲者。比如,今年1月,索罗斯唱空中国经济,表示“中国经济难免硬着陆,中国将加剧全球通缩”,当时,新华社发表社评,直言索罗斯的“观察结论”属于“选择性失明”。而今年4月,索罗斯就中国的高债务问题再谈中国经济,警告中国银行系统的坏账堆积将对全球经济构成风险。然而,就是这位唱空中国经济、警告中国银行系统风险的索罗斯先生,其管理的索罗斯基金却居然买进了中国邮储银行,这种自打耳光的做法,不能不令人为之拭目。
那么,如何看待索罗斯基金买进中国邮储银行的行为呢?个人以为至少可以说明这样几个问题。
首先,索罗斯唱空中国经济,并不等于真正看空中国经济。因为索罗斯终究是做投资的。而就投资者来说,尤其是那些拥有影响力的投资者来说,他们通常都是屁股决定脑袋。当他们需要做空的时候,他们当然会唱空;而当他们做多的时候,他们自然也会唱多。更何况,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说,尤其是国外的机构投资者来说,唱空做多,唱多做空,是一种习惯性的操作手法。所以,索罗斯对中国经济的唱空仅仅只是基于其投资的一种需要,而并不是真正的看空中国经济。毕竟在世界范围内,中国目前的GDP增速仍然还是名列前茅的。虽然中国经济的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但这主要是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是可以用发展来解决的。
其次,是索罗斯对香港股市的看好。毕竟香港市场是世界上公认的低估值市场,这也意味着香港市场面临着很大的投资机会。虽然今年以来,香港股市有了一定幅度的上涨,但与美国股市相比,香港股市的风险完全可以忽略不计。而更重要的是,香港股市与内地股市的互联互通,有利于香港股市的发展,继沪港通之后,深港通又将推出。将会有源源不断的内地投资者尤其是机构投资者进入香港股市。而在资产荒的背景下,邮储银行将是内地机构投资者投资的一个重要目标。
其三,是看好邮储银行本身的发展。邮储银行具有成立时间短、历史包袱轻的优势;同时,邮储银行又是中国网点最多的商业银行。截至今年一季末,该行共有40057个网点,其中31756个网点是代理的。与此相对应的是,中国邮储银行拥有最优异的资产质量和拨备覆盖水平。截至2016年3月31日,该行的不良贷款率为0.81%,显著低于四大国有行1.73%的平均水平。同时该行拨备覆盖率为286.71%,显著高于四大国有行154.73%的平均水平。其存贷比于2016年3月底为39.6%,在H股上市银行中为最低。因此,中国邮储银行有足够的空间来扩大其利息收入。
此外,邮储银行机构投资者队伍的实力雄厚也足以让索罗斯增加对邮储银行投资的信心。比如,邮储银行引进的十家战略投资者包括了瑞银、中国人寿、中国电信、加拿大养老基金投资公司、蚂蚁金服、摩根大通、FMPL、国际金融公司、星展银行及深圳腾讯等中外机构投资者,这其中的每一家都是实力雄厚的公司。这对于增加投资者的信心显然是有利的。
牟其中还能东山再起吗?
从1999年失去人身自由以来,牟其中已与外界隔离了18年的时间。而这18年,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虽然牟其中每天阅读着订阅的十余份报纸杂志,对外界的变化甚是知晓。但是否能真正适应这个变化显然是一个大问题。
牟其中出狱了►牟其中出狱了。就在今天,9月27日。早上6时15分,前来接牟其中出狱的车到达湖北洪山监狱,35分钟后,6时50分,牟其中乘车离开服刑16年的监狱。为此,有关牟其中出狱的消息今天在网络上流传开来,新浪网还特意开设了“前首富牟其中服刑16年后今日出狱”的专题。
►如果不是新浪网的专题提醒,恐怕很多年轻人都不知道牟其中是谁了。——“由来只有新人笑,有谁听到旧人哭”。任何时代,任何社会,人们更多关注的都是时代的弄潮儿。尤其是当下的中国、当下的世界更是如此。象当下时代的弄潮儿马云,王健林等才是国人关注的焦点。至于牟其中,由于失去人身自由18年,这位昔日的风云人物自然也很难让如今的年轻人所熟知了。
►但今天的媒体毕竟还是聚焦到了这位曾经的新闻人物身上。毕竟牟其中今天出狱了,而他毕竟是中国第一代民营企业家,而更重要的是,他是曾同时肩负中国“首富”和“首骗”两个名号的备受争议的人物。
►就是这样一位备受争议的人物今天出狱了。为此,其唯一代理人夏宗伟还特意发布了一封名为《南德集团理事会关于牟其中先生刑满释放的声明》。声明称,牟其中虽已年届76,但健康尚可。声明还提到,胜诉后的南德集团将立即启动南德试验(Ⅱ)。而关于这个试验,声明解释为——在更大的范围内用实践来证明以智慧为中心的生产方式,比以资本为中心的生产方式具有无可比拟的全要素生产率。声明还称,这一试验,将可普及全新的企业制度。
►为此,笔者不能不联想起一年前,夏宗伟前去探视牟其中时,牟其中曾对夏宗伟说的话:“明年(2016)南德试验将会迈入一个崭新的阶段。”牟其中还曾对夏宗伟说,“我出去以后,十年之内就会重建一套商业体系。理论写的再好,还是要实践检验。与那些经济学家、理论家不一样,我自己发现了一套理论,我还可以自己做出来证明出来。”牟其中期待东山再起的心情昭然若揭。
牟其中还能东山再起吗?
►但牟其中还能东山再起吗?这是很令人质疑的一件事情。牟其中是一位强人、能人这是不容置疑的。牟其中曾经的成功证明了这一点。但从牟其中曾经的成功来看,牟其中所办的三件大事:飞机易货、卫星发射、开发满洲里,在很大程度上都带有投机取巧的色彩,包括牟其中提出的炸开喜马拉雅山脉山口的构想,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虚幻的空想,暴露出牟其中人性中异想天开的一面。换一句话来说,牟其中的事业是缺少扎实的根基的,这样的事业本来就不可能长久。
►而导致牟其中入狱的“信用证诈骗案”也暴露出牟其中管理水平的缺乏。牟其中是因为该案而判刑的,不过,牟其中本人一直并没有认罪,它认为自己是无罪的。而从去年9月22日湖北高院对该案的重审来看,牟其中强调该案的关键时间点是1996年元旦,而在元旦之前南德集团的名义已被盗用了。如果牟其中所言属实,那么南德集团名义被盗用就暴露出牟其中管理水平的缺乏了。并且从牟其中在最后拥有自由的日子里,却众叛亲离,被无数曾经跟随的人所攻击的事实来看,牟其中人格上的缺陷是显而易见的。
►当然,更重要的是,从1999年失去人身自由以来,牟其中已与外界隔离了18年的时间。而这18年,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虽然牟其中每天阅读着订阅的十余份报纸杂志,对外界的变化甚是知晓。但是否能真正适应这个变化显然是一个大问题。对于这一点,人们从国美与苏宁之争中可以得到有益的启示。还在黄光裕入狱之前,在两家的竞争中,国美甚至处于上风,在黄光裕入狱后,国美的发展明显滞后了,特别是近年,苏宁转向“云商”发展,甚至加强与阿里的合作,采取互联网线上线下两条腿走路的方式来发展,而国美仍然还停留于实体店发展的老路上。而实际上,黄光裕的入狱时间比牟其中晚了十年。因此,就算牟其中出狱了,能否真的适应新的发展形势是令人怀疑的。
此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是,大自然的规律留给牟其中人生的时间已经不多了。1940年出生的牟其中今年已经76岁了,按牟其中“十年之内就会重建一套商业体系”的构想,届时牟其中已是80几岁的老人了。这已经是人生的晚年了,一切不再是一个80几岁的老人说了算的时候了。届时,留给牟其中的恐怕只能是“壮志未酬”了。(写于9月27日)
一些实业家们,他们干实业为社会提供了成百上千人的就业机会,但他们奋斗十几年,不如一幢楼赚钱多,面对这种不合理的财富分配方式,还有谁愿意从事实业呢?而没有了实体经济作支撑,中国经济又如何向前发展?
主持人:最近*ST宁通B(200468)“卖房保壳”一事受到市场的极大关注。9月21日*ST宁通B发布公告称,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转让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11号楼②-201、②-202 两套房产。经评估,两套房产增值率1651.68%,卖出后公司保壳成功几率将大大增加。►而*ST宁通B之所以要保壳,是因为该公司已经连续两年半亏损了。2014年公司净利亏损852.45万元,2015年净利亏损478.76万元,2016年上半年净利亏损更是高达2110.91万元。如果今年该公司不能扭亏的话,那么公司就面临着连续三年亏损而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所以,*ST宁通B显然面临着保壳的压力。
皮海洲:作为一家已连续两年亏损且今年上半年仍然亏损的公司来说,*ST宁通B为了避免连续三年亏损而招致退市的命运,采取“卖房保壳”的做法,这在中国股市来说其实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对于连续亏损的ST公司来说,要想“保壳”,无非就这么几条途径。要么实施资产重组,彻底扭转公司经营亏损的局面;要么变卖资产,砸锅卖铁来保壳,这其中就包括卖房卖地;要么就由政府给予补贴或者由大股东直接掏钱予以补助。当然,还有的公司会铤而走险,通过做假账的方式来保壳。
而既然保壳就这么几条途径,所以每到每年下半年,尤其是四季度的时候,很多上市公司都会变卖资产,有股票的卖股票,有房屋的卖房屋,还有的企业甚至把自己的子公司都卖掉了,为的就是保壳。当然,一些跟政府关系不错的公司,包括一些可以享受到政策补贴公司,则是在四季度由政策部门给予大把大把的补贴。当然,对于那些拿不到政策补贴的公司来说,也只能靠变卖资产了。而且这也是最直接最见成效的保壳方式。而*ST宁通B“卖房保壳”属于变卖资产的范畴,是上市公司中比较常见的一种保壳方式。
►主持人:而既然“卖房保壳”在上市公司中属于比较常见的保壳方式,那为什么*ST宁通B“卖房保壳”还受到市场的广泛关注呢?并且,不只是“卖房保壳 ”受关注,包括上市公司“卖房套现”也受到市场关注。比如,与*ST宁通B发布公告的同时,A股上市公司云赛智联(600602)也发布公告称,公司通过向华鑫股份转让金穗路1398号房地产资产,在9月份确认房屋买卖收入(含税)约5.04亿元,扣除账面成本、因交易发生的期间费用和相关税金后,确认实现转让收益约1.86亿元。皮老师,如何看待这种“卖房保壳”、 “卖房套现”受关注的现象呢?
皮海洲:不论是“卖房保壳”受关注,还是“卖房套现”受关注,关键还是与当下的高价房与房地产业的暴利受关注有关。比如,云赛智联通过卖地,确认实现转让收益约1.86亿元,这比该公司这几年每年赚的钱都多。
而*ST宁通B所出售的两套房增值率更是达到1651.68%的缘故。这两套房子是*ST宁通B2004年为在北京发展业务而买下的,账面净值总计仅129.74万元。如今11年过去了,*ST宁通B的业务没发展起来,至少公司最近2~3年总体是亏损的,2014年公司净利亏损852.45万元,2015年净利亏损478.76万元,2016年上半年净利亏损更是高达2110.91万元。没想到,这两套房子反倒增值了16倍以上,增值额达到了2142.88万元。基本上可以把今年上半年的亏损抹平,为公司的保壳作出巨大贡献。这也正印证了目前市场上流行的一句话,辛辛苦苦做实业,不如轻轻松松去炒房。*ST宁通B做实业,三年亏了三千万,把公司弄到了退市的边缘,到最后靠卖两套房子来保壳,*ST宁通B“卖房保壳”因此受到关注也就在意料之中。
►主持人:对于一家面临着保壳任务的上市公司来说,不论白猫黑猫,能抓住老鼠就是好猫。*ST宁通B通过卖房的途径来保壳,如果最终保壳成功,这对于该公司来说就是一件好事。不过,也有观点认为,从中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角度来说,*ST宁通B这种“卖房保壳”的做法并不值得点赞。不知道皮老师如何看待这件事情?换一种说法,*ST宁通B“卖房保壳”说明了什么?
皮海洲:从中国股市健康发展的角度来说,*ST宁通B“卖房保壳”的做法确实不值得点赞。因为从中国股市健康发展来说,*ST宁通B“卖房保壳”至少说明了这样两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它说明了中国股市在退市制度上所存在的问题,即退市制度并不完善。虽然近年来,在监管部门的努力下,中国股市在强制退市方面取得了突破,尤其是欣泰电气因为欺诈发行目前已进入暂停上市阶段。但总体说来,在上市公司常规退市方面,退市制度还是不够完善的。比如,*ST宁通B连续两年半亏损,保壳形势岌岌可危,但就因为卖了两套房子,*ST宁通B的壳就保住了。但这个“壳”虽然保住了,它仍然改变不了*ST宁通B主业不振的局面。因此,为了避免退市制度沦为游戏,对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的考核应以主营利润为考核标准。
其次,*ST宁通B“卖房保壳”说明,一些上市公司的命运越来越被房地产绑架了。*ST宁通B因为有了北京的两套房,公司就有可能成功实现保壳;如果没有这两套房的话,*ST宁通B保壳的形势就很严峻了。也正因为房地产如此重要,所以有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进行了投资性的房地产投资。数据表示,今年二季末,A股有1305家上市公司有投资性房地产,合计达到5951亿元(这个并不包括房地产公司本身)。其中,投资性房地产超过100亿元的上市公司就有12家,其中,中国平安投资性房地产金额最高,达到334.29亿元。在目前房地产价格看涨的情况下,这种对房地产的投资让上市公司成为受益者,但随着房地产泡沫的增加,这无疑又给上市公司甚至给整个股市带来了巨大的投资风险,房地产的泡沫最终转变为股市的泡沫。而一旦房地产泡沫破灭,股市又将跟着一起挨炸。
►主持人:我们曾经谈论了《王健林的“小目标”,中国人的“大尴尬”》这个话题。当时皮老师表示,房地产已经绑架了中国经济。认为房地产越涨价越危害中国,越涨价,老百姓越买不起房,而一旦买房就成了终生房奴,一辈子就失去了消费能力,而在老百姓都失去了消费能力的时候,经济就越难发展。皮老师的观点是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的。不过,在*ST宁通B“卖房保壳”受关注的情况下,也有媒体从实业家们的角度认为,高价房以及房地产暴利妨碍实体经济的发展。皮老师对此是否表示认同呢?
皮海洲:我是非常认同实业家们的说法的。我们还是从*ST宁通B“卖房保壳”来说明问题。*ST宁通B作为一家央企上市公司,其资源优势是那些非上市公司所难以比拟的。但就是这样一家公司,主营三年亏了三千万。最终因为两套房子增值16倍以上,这才有望得以保壳。这一方面说明了财富分配的不合理,钱都被房地产吸走了,另一方面说明了实体经济发展的困难。实际上在国内上市公司中,辛辛苦苦干一年,最终买不起一套房的公司比比皆是。这就更别说是一些实业家们,他们干实业为社会提供了成百上千人的就业机会,但他们奋斗十几年,不如一幢楼赚钱多,面对这种不合理的财富分配方式,还有谁愿意从事实业呢?而没有了实体经济作支撑,中国经济又如何向前发展?
因此,*ST宁通B“卖房保壳”绝对不是一个小问题,更不是一个个体问题,它不仅应该受到股市方面的关注,更应该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它实质上是一个事关中国经济走向何处去的大是大非问题。
“IPO扶贫”政策给了这些贫困县以支持,但这些贫困县能不能抓住机遇,让“IPO扶贫”政策能够帮助本地区脱贫,这是这些贫困地区的政府部门尤其是招商部门以及财税部门需要思考的一个问题。
了解股市的投资者都知道,股市本身并不创造价值,但它却是利益再分配的一个场合。因此,股市里的关系归根到底其实就是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而“IPO扶贫”实际上就是股市这种利益关系的一种典型的体现。
►那么,“IPO扶贫”到底涉及到哪些方面的利益关系呢?我们不妨回顾一下《意见》关于“IPO扶贫”的最主要规定。即《意见》明确规定的,要支持贫困地区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对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的企业,或者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 万元且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的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
►根据这一政策,“IPO扶贫”涉及到哪些人的利益呢?首先,它涉及到的是贫困地区企业的利益关系问题,这贫困地区企业首发IPO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这一条对于有意上市的公司来说当然是充满诱惑力的。当然要想作为贫困地区企业上市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中的任意一条。一是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二是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 万元且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
►其次,它涉及到外地试图IPO企业的利益关系。因为按照目前的新股发行节奏,企业上市需要排队2~3年的时间。但如果选择落户贫困地区的方式来上市,那就要符合条件二的要求,即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 万元且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由于贫困地区企业首发IPO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因此,不排除一些有上市意愿的外地企业也会为此而动心。当然,对于这些外地企业来说,也需要权衡一下落户贫困地区的利弊得失。
►三是涉及到那些正在排队等待上会、等待发行的IPO公司的利益。这些IPO公司在股市门口一等就是2~3年,有些公司等到花儿都快谢了,但来自贫困地区的公司却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这也意味着这些公司的上会与发行,很可能会被来自贫困地区的公司“插队”,它们的上会与发行很可能又将因此而被推迟。
►四是涉及到股市投资者的利益。因为作为投资者来说,非常担心的是“IPO扶贫”会否引来上市公司质量下降以及会否引发大规模的扩容。这二者都会损害到投资者的利益。
►五是592家贫困县本身。“IPO扶贫”政策给了这些贫困县以支持,但这些贫困县能不能抓住机遇,让“IPO扶贫”政策能够帮助本地区脱贫,这是这些贫困地区的政府部门尤其是招商部门以及财税部门需要思考的一个问题。如果能抓住机遇,贫困县的帽子就有可能摘了。当然错失机遇,贫困县的帽子还得继续戴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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