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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渐行渐近

9月10日证监会发布消息,9月9日至10日,在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工作座谈会上,证监会提出,要加强投资者保护,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分析人士指出,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有助于提高投资者维权收益,降低维权成本,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下,加快建立该制度尤为必要。

呼吁推动建立投资者集体诉讼制度由来已久。随着科创板顺利开市交易,集体诉讼新制度的推出愈加迫切。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9月6日在参加第二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时表示,证监会将陆续推出一系列改革管理措施,进一步健全市场化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进一步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赔偿救济制度,健全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支持投资者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推广“示范判决+纠纷调解”机制实践,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集体诉讼制度,研究建立投资者赔偿基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的一项基础性制度,特别是在试点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情况下,加快建立该制度尤为必要。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汤欣建议,中国特色的集体诉讼制度应考虑实行“默示加入”和“声明退出”机制。目前的代表人诉讼制度需要投资者原告进行登记才可成为共同诉讼的一员,属于“明示加入”机制,看上去和上述的集体诉讼制度只有程序上的区别,但在现实诉讼中的差别会非常明显。

2019-09-11 来源:中证报

2019-09-17 13:45:5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245人气

努力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易会满主席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总书记对资本市场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深刻回答了新时代需要什么样的资本市场、怎样建设好资本市场的重大课题,为新时代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总书记关于资本市场的科学论断凝聚着对资本市场发展规律的深邃思考,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光芒,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根本遵循。

  全面把握新时代资本市场的发展方向

  新时代赋予了资本市场新的定位和使命。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要通过深化改革,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资本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联通千行百业,牵系千家万户,是一个兼具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特征的综合体,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对于金融风险防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必须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加快资本市场改革,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近30年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我国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目前,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商品期货市场规模均居世界前列,但总体上发展还不成熟,一些深层次的结构性体制机制性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保持定力、坚定信心,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总要求,充分借鉴国际最佳实践,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注重发挥各方合力,努力探索出一条既遵循成熟市场惯例、又符合我国发展阶段特征的资本市场发展之路。

  扎实稳妥推进科创板建设并试点注册制

  去年11月,习总书记主席宣布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证监会会同上海市、相关部委和市场各方,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经过250多天的努力,首批25家企业已于7月22日上市交易,目前总体比较平稳,初步实现了改革预期。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既是畅通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循环,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机制创新,也是资本市场落实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开板交易只是一个新的起点,科创板的建设和成长还任重道远。我们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习总书记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守科创定位,落实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着力提升科创板上市公司质量,发挥好科创板改革试验田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此带动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抓住这次科创板改革的有利契机,增加资本市场司法供给,推动有关方面加快修法修规进度,修改《证券法》《刑法》,建立集体诉讼制度,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完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制度,显著提升违法违规成本。

  加快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

  习总书记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首次明确提出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此,证监会组织专门力量,围绕市场反映比较集中的关键性方向性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加强资本市场顶层设计,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实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从把好入口、畅通多渠道出口,加强持续监管等方面精准发力,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使上市公司质量有较大提升。按照市场导向、立足国情、统筹谋划、审慎推进的原则,围绕提高市场有效性和安全性的目标,稳步、分步推进交易制度改革。打通各种基金、保险、企业年金等各类机构投资者入市瓶颈,积极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和能力,努力建设国际一流的投资银行和财富管理机构。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未能履行“看门人”职责,反而充当“放风者”,甚至是“帮凶”的,坚持打准、打狠、打到位,切实增强监管震慑。

  开放也是改革。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习总书记总书记指示精神,加快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水平和服务能力。坚持放得开、看得清、管得住,切实增强开放条件下的风险防控和监管能力。

  牢牢坚持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目标

  习总书记总书记指出,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是金融的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我们必须时刻牢记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不断深化对金融本质、规律和初心的再认识,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围绕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在股权融资方面,保持新股发行常态化,进一步优化再融资、并购重组、减持、分拆上市等制度,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在债券融资方面,积极推进交易所市场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品种创新,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准入和信息披露标准的统一,促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在私募股权投资方面,完善差异化监管制度和政策支持体系,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和并购投资基金,促进创新资本形成。在期货和衍生品市场方面,加大期货、期权产品供给和制度供给,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多风险管理和套期保值工具。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

  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习总书记总书记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并就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我们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完善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的资本市场风险防控机制,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坚持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工作方针,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统一协调指挥下,对股票质押、债券违约、私募基金及场外配资等重点领域的风险,坚决管住增量,有效化解存量。积极应对国际国内复杂环境变化,通过深化改革主动引导市场预期,努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持续强化监管执法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习总书记总书记强调,金融管理部门要努力培育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的监管精神,形成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监管氛围。监管是证监会的主责主业,我们必须牢记监管姓监,进一步把握监管定位,按市场规律办事,相信市场、依靠市场,着力提升市场透明度和效率,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让市场有明确预期。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治市。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信披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市场纪律、净化市场生态。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职能转变,加强科技监管,完善统一高效协同的监管体系。

  保护好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必须坚持法律保护、监管保护、自律保护、市场保护、自我保护的大投保理念,进一步完善投资者保护的法律制度体系,加强投资者教育与服务,积极倡导理性健康的投资文化。

  我们深刻体会到,履行好监管职责、把资本市场建设好,这是证监会广大党员干部最大的政治担当。我们将坚持以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全面提升证监会系统党的建设质量,强化专业素质、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为新时代资本市场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2019-09-11 来源:人民日报

2019-09-17 13:32:2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388人气

中国证监会多举措推进投资者教育工作 受广大投资者“点赞”

9月6日下午,第二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投资者教育专题论坛在上海成功举办。本论坛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主办,来自中国证监会、高校、媒体及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代表等受邀参加,并围绕普及证券期货知识、培育理性投资文化、推进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等话题开展了交流和讨论。

该专题论坛由主题发言和圆桌交流两个环节。在主题发言环节,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强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中国证监会的天职。今年以来,中国证监会扎实推进了一系列投资者教育服务工作。

该负责人表示,一是围绕监管中心工作和投资者的实际需要,持续开展投资者教育专项活动。各地举办投教活动8万余场,累计超过7千万余人次参加,制作了原创投教产品3万余种,电子产品的点击量超过了1.3亿次,受到了广大投资者的欢迎。二是持续推动各地将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汇集了数百万学生,上海、广州、四川、等地区将投教纳入了中小学课程设置,编制了中小学的金融知识和教材。

“另外,持续指导建设实体和互联网投教基地,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免费、便捷、专业的教育服务。目前,已受牌国家级基地29家,省级基地83家,从评估的反馈情况看,在线接受返客上亿人次,现场服务投资者500多万人次,成为投资者保护的主阵地。中国证监会还设立了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动员全国上下积极开展活动,并举办了第二届股东来了权益知识竞赛活动,引导投资者知情,行权、维权。”上述负责人表示。

此外,其他参会嘉宾们也从不同角度分享了投教工作的实践经验。上交所投服负责人重点介绍了科创板投资者教育的实践情况,着眼科创板投教的三大任务,抓好四个一“一个同心圆、一张宣传网、一座沟通桥、一套组合拳”,有力保障了科创板的平稳推出与运行。深交所投教中心负责人以深交所多年的投教经验为基础,对高质量投资者教育进行了深度思考。

与此同时,投服中心投资者教育部、中信建投证券、厦门大学等参会代表,分别分析了投服中心投资者教育的现状,聚焦投教目标;介绍了发挥投资者教育基地堡垒作用,探索通过校企合作践行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结合长期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投资者教育进校园活动建言献策。

在圆桌交流环节,参会嘉宾重点围绕普及证券期货知识等议题展开了交流和讨论。

另外,本次分论坛还举行了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者教育APP启动仪式。“中证协投教”APP是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者之家”互联网投教基地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以外的第三个平台,具有发布行业投教动态、展示券商和协会投教产品、提供多市场仿真模拟交易工具等功能。

2019-09-09 来源:证券日报

2019-09-10 14:28:3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3173人气

分拆上市重构A股上市公司价值生态

近日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此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至境内上市事宜取得实质性进展,颇具争议的分拆上市问题尘埃落地。结合当前国家经济形势、资本市场发展、上市公司经营战略等,分拆境内上市规则的正式推出是顺应时代发展及资本市场创新变革的要求,正当其时、恰逢其势,此举将进一步强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促使A股上市公司价值生态的改变,助力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过往成功分拆境内上市案例主要为境外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至境内上市、境内上市公司通过将资产和业务转让给第三方或者让渡子公司控制权的方式进行相应的分拆,A股上市公司分拆控股子公司在境内上市此前颇具争议。本次《若干规定》首次明确了上市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境内分拆上市行为,即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或资产,以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的形式,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或实现重组上市。由于在上市公司持续实施控制的前提下,分拆相关子公司至境内上市面临着业务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多重问题,因此过往监管部门较为谨慎。如今A股市场基础制度不断改革与完善、法治保障与护航力度接连加大的背景下,资本市场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分拆境内上市的规则出台将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加速A股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重塑A股上市公司发展的理念及目标,助推A股市场价值生态的转变。上市公司将拥有更加强劲的动力做大业务规模、增强盈利能力,加速产业升级及业务优化的进程,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为广大投资者提供稳健的预期与良好的回报。

《若干规定》指出,上市公司如拟实施境内分拆上市需满足七项具体要求,涉及已上市年限、盈利规模、拆出资产比例及属性、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规性以及业务独立性等,既保障上市公司留有足够的业务和资产支持其独立上市地位、维护现有股东的权益,也要求分拆出来的子公司具有完整独立的业务运作体系满足境内上市条件,以分拆上市方式实现相关业务单元内在价值的再造与重塑,将上市公司隐含价值通过进一步证券化加以体现,以此挖掘上市公司产业运营潜力,贯通存量资源与增量资源相互促进支持的循环路径,优化上市公司业务构架,打造出一批具有相当竞争实力的集团化上市公司。由此,规范性较好、独立性较强、具有相当规模的A股上市公司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其价值体系将获重构,价值创造机会再现,最大程度发挥其价值潜能。

《若干规定》规定,上市公司需要满足“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0亿元”的要求。尽管从目前分拆上市的盈利要求看,10亿的净利润规模门槛相对较高。但是一项政策与制度的出台需用长远及动态的眼光去看待,其不仅是解决当前问题,更将以政策及价值引导,激发上市公司快速发展、做大做强。分拆上市或许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为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新的启示与指引。

《若干规定》要求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上市公司不得分拆金融业务的子公司上市。此意味着相关资产与业务只需运行3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之后,在满足分拆上市的基本条件及首发上市条件后可以申请分拆上市,如此将推动上市公司加大管理和培育相关资产与业务的力度,利用自身资源和能力全力助推相关子公司发展,从更加长远的视角,为相关业务资产规划布局,能促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以及再融资提质增效。

2019年初正式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明确,“达到一定规模的上市公司,可以依法分拆其业务独立、符合条件的子公司在科创板上市”。结合本次《若干规定》的出台及科创板的定位,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将充分调动上市公司创新投入的积极性,利用其在资金、人员、研究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孵化和培育出更多的创新企业,发挥上市公司科技孵化器的功能,上市公司利用优势资源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发展,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又将反哺于现有上市公司,使得上市公司的价值通过多维度、多渠道予以实现,让投资者能更好的分享科技创新带来的财富增长。

根据科创板上市的相关规定,分拆出来的子公司应是科技创新能力强、拥有关键核心技术,且具有较高的研发投入,但是盈利水平可能暂未充分显现出来。这些子公司真实价值并未充分反映到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中,一方面未实现盈利的科技型公司对上市公司整体利润具有账面抵减效果,且前期大量的研发投入也占用了上市公司的较多资源和资金,增加了上市公司账面成本和费用。另一方面,上市公司的财务核算中,对具有价值成长潜力的子公司资产组进行初始计量时只是按照实际取得或者实际发生的成本入账,而不是按照公允价值对其进行计量,如此难以反映和体现这些资产或者资产组价值的动态变化。这些创新高成长的资产组所创造出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逐年增加且越来越大,而账面价值却随着折旧或者摊销不断降低,难以反映相关资产真实的市场价值。而股东投入无法获得预期应有的价值回报,在一定程度上掣肘了上市公司对于相关新兴科技产业大规模投入的意愿。同时,由于上市公司较少会具体披露子公司及其相关资产的成长特性、未来创造现金流能力等信息,资本市场未能充分实现创新资产的价值发现功能,而分拆上市规则的出台恰好能够弥补当前可能存在的问题,通过分拆上市推动资产的证券化与价值重估,为相关上市公司开辟了价值实现的新渠道。

上市公司在进行分拆上市之前,公司业务相互融合、交织在一起,上市公司体系内的各业务链条的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配套规则的要求以“简单加总”的形式体现在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报告中,致使上市公司的股价无法充分反映公司的内在价值,削弱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动力。随着上市公司将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创新能力及盈利能力突出的子公司分拆至境内上市,境内资本市场的高估值、高溢价、高流动性,将激发上市公司集团体系内的鲶鱼效应。即子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后,其价值能够体现在母体上市公司,并带动母体上市公司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和竞争力的提升。这些独立上市子公司,可结合自身产业发展需要,适时进行再融资及其他资本运作,进一步推动产品、技术优化升级,从而实现价值创造的良性循环。

综上,当前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至境内上市窗口的正式开启,将加速推动上市公司产业升级及价值创造,不仅有利于深化资本市场创新变革,丰富上市公司资本经营的手段,还有利于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多样化和稳健发展,充分挖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潜力,协助国家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2019-09-10 来源:证券时报

2019-09-10 13:37:2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479人气

什么是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BDI)?

热点问答

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BDI)自8月7日低点1712点触底回升,9月4日达到2518点,创下2013年12月以来新高。BDI作为全球经济的“风向标”,往往与A股市场航运板块以及大宗商品领域的铁矿石、煤炭等呈现高度相关。然而在BDI近半年整体快速上涨,创下新高之际,A股航运板块却并未有相应的预期表现;大宗商品方面铁矿石、螺纹钢、焦煤、焦炭等价格也创下近期阶段新低。据分析,近期海岬型船只运费上涨是驱动BDI上涨的主要原因,而部分工业品价格走势低迷主要与自身基本面有关。作为领先指标,BDI与工业品需求复苏息息相关,在BDI未来会持续上涨的预期下,航运板块以及衍生品投资仍值得关注。

什么是BDI指数?

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Baltic Dry Index,缩写BDI),是由位于伦敦的波罗的海交易所发布的指数,包含了航运业干散货交易量的转变,是航运业的经济指标,也是全球经济的领先指标。

波罗的海交易所是历史最悠久的航运市场,也是世界唯一的独立的海运信息发布机构,会员遍布全球40余个国家有超过600家公司,涵盖了全球主要航运群体。波罗的海交易所于1985年开始发布第一个波罗的海计算的系什么是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BDI)?列货运市场指数——波罗的海运费指数(BFI)。1999年波罗的海交易所发布BDI,取代了BFI,被视为国际干散货运输市场走势的晴雨表。

BDI指数是由全球传统的主要干散货船航线的即期运价,按照各自在航运市场上的重要程度和所占比重构成加权计算而成,是测量不同大小的干散货船的综合指标。BDI由BCI、BPI、BSI三个反映不同级别干散货船运价的指数综合得出,如下表所示。

 什么是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BDI)?

当主要运输货物全球需求增加,其本身价格上涨的同时,全球对货船的需求相应升高,带动航运运费上升,BDI指数上涨,同时航运公司股价上涨。因此BDI既是研究航运上市公司未来业绩和股价的重要指数,也集中反映了全球对矿石、粮食、煤炭等初级商品的需求,是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的领先指标之一。

影响BDI指数的主要因素有:1)全球GDP增长率;2)全球铁矿、煤矿、谷物、水泥等初级大宗商品运输需求量;3)全球船吨数供给量;4)国际船用燃油平均价格;5)战争及自然灾害。

什么是干散货运输

从形式上来看,远洋运输一般分为集装箱运输、干散货运输和油轮运输三种形式。集装箱运输主要适用于下游制成品的运输,如电子产品、服饰、汽车等,单位为TEU(标准箱);干散货运输主要适用于上游初级产品的运输,如铁矿石、水泥等,单位为吨;油轮运输主要适用于原油、液化天然气等液态物质的运输。集装箱运输主要体现中下游产品的需求;而干散货航运作为重要初级产品和原材料的运输方式,更能体现宏观需求。

BDI的参考价值

全球经济的晴雨表。BDI衡量的是全球远洋运输货运能力(货运能力的供给)和国际间贸易所需要运输的初级大宗商品的数量(货运能力的需求)之间的关系。由于国际间航运货船数量较为固定,货运能力弹性较小,所以BDI可以反映出全球对初级产品和原材料的供应趋势,一定程度上反映全球的经济状况。BDI指数上升,说明全球整体经济情况良好,国际间贸易火热。

与初级商品市场价格正相关。如上述,BDI体现了初级产品的国际供求,因此BDI与初级产品价格往往存在正相关的关系。当初级产品,如煤炭、铁矿石、谷物等价格上涨时,BDI一般也同步上涨。

与干散货航运上市公司股价正相关。BDI是体现全球主要航线干散货航运费用的指数。BDI上升说明航运费用的上升,因此干散货航运上市公司营收上升,带动股价上涨。整体来看,BDI与干散货航运上市公司股价呈正相关的关系,但各航运上市公司股价也受本国经济以及股票市场行情的影响,有可能呈现短期与BDI走势相背离的情况。

2019-09-10 11:37:2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44231人气

刘炤:推动建立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的证券法律制度

司法部副部长刘炤透露,司法部将积极推动建立完善包括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在内的证券法律制度,为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证券市场活力和韧性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刘炤说,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证券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上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单独设置了“投资者保护”这一章,拟明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现金分红、证券公司举证责任倒置、股东代表诉讼等一系列具体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这是此前没有过的,充分体现出最高立法机关对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也是对多年来市场呼声的直接回应。司法部将继续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有关单位做好修订《证券法》的相关工作。

对于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刘炤表示,这是中央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安排。司法部将配合证监会等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中央改革部署和政策要求,从股票发行条件、注册程序、信息披露、中介机构职责、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推动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推动形成市场参与各方依法履职、尽责归位以及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良好市场生态,为投资者放心投资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此外,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根据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司法部会同证监会抓紧研究、修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草案)》。针对私募投资基金领域存在的违反适当性管理要求、侵犯投资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拟从资金募集、投资运作、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作出具体规定,草案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司法部将会同证监会,根据各方面意见,抓紧修改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力争早日将草案上报国务院。

2019-09-09 来源:中证报

2019-09-10 11:34:1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138人气

强化中介机构责任 高质量推进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9月6日下午,第二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中介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专题论坛在上海成功举行。该论坛为中国证券业协会主办,由主题发言与圆桌交流两个环节组成,来自监管部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学术界等各界人士围绕中介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交流。

在主题发言环节,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合规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国信证券董事长何如在主持会议时表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是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的一项基础性制度。2017年7月1日,《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取得了里程碑式的进步。两年多以来,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卓有成效,但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随后,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落实情况,总结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在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中存在的问题。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老年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问题受到普遍关注,在科创板等创新业务中,需要进一步规范面向老年投资者的招揽或金融产品销售行为。

另外,国泰君安证券、汇添富基金、北京高华证券、中信期货等参会代表,分别在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践,公募基金行业适当性管理经验,适当性管理境外监管政策,期货行业适当性管理特点等方面开展深入交流分享。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吴弘还对适当性概念和内涵、法律依据和适用范围、违反适当性义务的法律责任等进行了专业分析。

对于金融机构的适当性义务,吴弘认为包含三个要件,一是了解客户的准入资格和风险偏好;二是了解产品的类型、特性和状况,并评估风险和收益;三是包含了风险匹配、如实告知、合理推荐三个方面要素。

在圆桌交流环节,与会嘉宾分别围绕“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带来的挑战”、“金融机构履行投资者适当性义务的法律责任边界”、“借助金融科技提升客户服务水平,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三个议题展开讨论。

对于“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带来的挑战”,一些参会专家指出,科创板与主板不同的发行上市条件、差异化的交易规则等给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带来新的挑战,金融机构需要强化投资者适当性动态管理,做好风险揭示和投资者宣传教育工作,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

另外,探讨“金融机构履行投资者适当性义务的法律责任边界”议题时,部分参会嘉宾提出,随着投资者法律意识的增强,以及司法层面对投资者保护力度的持续加大,如何应对和防范适当性管理的法律风险成为金融机构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风险评估标准、在销售过程中采取全面留痕的多维度措施等方式有效降低自身面临的法律风险。

在谈到“借助金融科技提升客户服务水平,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时,有参会代表表示,适当性管理是一个持续、动态的过程,金融机构可充分利用金融科技手段,探索大数据等前沿科学技术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中的应用,建立系统解决方案,通过动态监测预警,提升适当性管理水平。与会嘉宾还围绕金融销售有关规定、金融机构有关适当性纠纷判例等展开了讨论。

此外,中国证券业协会表示,将以此次论坛为契机,推动证券公司强化行业文化建设,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履行适当性管理义务,协力共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良好生态体系,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2019-09-09 来源:证券日报

2019-09-10 11:33:2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552人气

两家信用评级机构被要求限期整改

  投资银行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过程中,是连接资本和企业的重要桥梁。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点明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核心定位,也指出了投资银行作为专业服务机构所应承担的基本功能和定位。 

  当前实体经济正处在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阶段,需要进一步提升直接融资比例,满足不同类型企业多层次融资需求,从而推动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新时代背景下投资银行以其专业性手段,承担着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实体经济新旧动能转换的市场职能。新时代背景下投资银行需紧密把握自身定位,进一步提升核心业务能力,推动我国经济向高质量阶段发展。 

  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基本功能 

  投资银行业务起始于有价证券承销,投资银行负责将证券以特定价格向投资者出售,机构在证券销售过程中起到发行人与投资者的中介桥梁作用,帮助市场形成较为公允的风险定价,也进一步促进了资本市场的持续发展。 

  投资银行通过有价证券发行的保荐和承销职能,帮助企业在首次公开发行、再融资发行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面获得资金支持。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及项目获得资本市场的支持,社会资金逐步向具有发展潜力和优势的实体企业和行业聚集,为国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本助力。 

  从成熟市场的经验来看,无论是国家还是金融机构,都高度重视投资银行的发展,积极运用投行业务服务实体经济,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目标。截至2018年底,我国证券公司数量达到131家,总资产为6.26万亿元,净资产为1.89万亿元。其中,94家机构拥有保荐资格,超过百家的证券公司及投行子公司实现股债承销收益。全行业2018年实现承销和保荐业务净收入达到258亿元,财务顾问净收入32亿元。全年完成了IPO发行数量105家,募集资金1378亿元。 

  过去十年间,我国投资银行帮助2000多家企业实现IPO融资共计1.8万亿元。通过增发、配股、优先股、可转债和可交换债等方式实现再融资共计8.8万亿元,公司债发行规模达到7.4万亿元。投资银行通过股债发行的保荐与承销,有效地帮助了实体经济扩宽融资渠道、推动企业规模化发展,较好地服务了实体经济、助力企业成长。 

  进一步提升直接融资比重 

  有效的金融资本供给能够为实体经济发展形成巨大推动力。在早期工业化发展阶段,产业供给往往滞后于社会持续增长的需求。实体企业需要获得资金支持来加速规模扩张,实现规模效益。 

  我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长期以间接融资为主要渠道,间接融资在社会融资总量中的占比约在八成左右。企业主要通过银行信贷来满足大部分资金需求。但是随着企业自身杠杆水平和负债成本达到一定程度,间接融资逐渐难以满足扩容需求,需要通过直接融资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股权融资规模总体保持增长态势,从2009年的4500多亿元增长至2018年的12000亿元。2018年我国社会融资总体规模中,包含债券融资和股票融资在内的直接融资规模达到近3万亿元,但是在社会融资总量中的占比仅为15%,仍处于较低水平,距离发达国家50%以上的直接融资比重还有较大的差距,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步伐。 

  随着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科技创新型企业需要拓宽股权融资渠道,控制好自身的资金杠杆和负债规模,因此直接融资逐渐成为不可或缺的融资渠道补充。企业可以通过股权融资或公司债发行获得直接融资支持。股权融资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登陆资本市场,之后通过再融资方式扩大融资渠道、汇聚投资者资金,助力经营和发展。 

  发挥投资银行专业服务能力 

  我国当前资本市场改革持续深化,已经进入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阶段。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旨在解决实体经济融资过程中的结构性问题,加强金融供给与多元化金融需求、多层次经济结构之间的匹配性,因而金融供给中的结构性问题将会是改革的重点内容。 

  当前经济结构转型是以新旧动能转换为着力点,其中大量中小企业将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力。在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供给体系中,银行风险偏好较低,对于抵押担保等增信手段要求较高,能够适应重资产、规模化的工业企业融资需求,但是难以满足轻资产、重创新、高风险的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因此,亟须调整融资结构,提升直接融资比重,加强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的服务。 

  无论是企业初创还是转型发展,都会存在较大的商业不确定性,传统的间接融资难以满足不断增长的风险投资需求。因此,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发挥投资银行在保荐承销、风险定价、财务顾问、金融产品等方面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有效促进直接融资的形成。 

  投资银行是为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的专业化机构,从发达市场经验来看,其发展历程经历了从单一的证券承销保荐到综合金融服务商的转变,以不断满足不同市场主体的多元化金融需求。当前我国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注册制正逐步推行,投资银行的专业服务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专业化发展已经成为实现行业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格局的重要路径。 

  以投行业务服务为根基 

  聚焦股债发行的承销保荐业务,能够为投资银行的长期发展构筑良好的基础。全球知名的金融机构,如摩根大通、高盛、UBS、花旗集团等,其长期稳健的发展都离不开传统的投行业务板块。金融机构的海外扩张也是首选投行业务作为立足点,以此来打开海外业务市场。这都充分显示出投行业务作为业务核心的重要地位。 

  目前,欧美的投资银行占据全球投行业务市场的优势主导地位,拥有较强的全球服务和资产配置能力,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跨国机构及企业客户。全球大型投资银行收入排名中,摩根大通、美国银行、高盛集团位居领先位置,2018年的营业收入分别达到1042亿美元、880亿美元和359亿美元。全球投资银行收入规模排名前十位均为欧美投行,在全球资本市场投行业务收入的市场占有率达到一半。 

  未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开放进程加快,国内投行需要加快形成具有差异化、特色化的行业格局。目前我国营业收入排名靠前的投行有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和国泰君安证券,2018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72亿元、238亿元和227亿元。全行业营收排名前十位的投行的营收市场占有率为45%,投行业务收入市场占有率为46%。实力较强的投资银行资本实力和团队实力突出,业务规模长期保持优势地位。从近十年的行业发展格局来看,如果股债承销保荐以及财务顾问实力稳定,那么投资银行自身往往能够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保持稳固地位。 

  以风险定价为核心能力 

  科创板在发行、上市、交易及退市等基础制度方面取得了重大的创新和突破,允许未盈利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和上市交易,采用市场化定价方式,放宽涨跌幅交易限制,要求投资银行采取“保荐+跟投”模式,制定强制退市规则等。随着科创板加速落地,再融资规则优化、创业板重组上市放宽、对外开放举措持续推进,存量改革的步伐也在不断加快。 

  随着资本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化,投资银行必须加快专业化转型,适应注册制环境下投行业务的新要求。由于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规定采用市场化的新股定价方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或者在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后,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市场化的定价方式将突破传统发行方式的估值限制,同时加大了包销和跟投对投资银行带来的投资风险。这就要求投资银行须严把项目质量关,扎实做好拟上市公司价值研究,为投资者提供较为公允的发行定价区间。 

  以合规风控为生命线 

  投资银行的业务基于风险定价开展,有效的内控机制是业务发展的立身之本。从国外投行的发展历程来看,近百年行业发展的重要阶段和事件往往伴随着市场风险的发生,以及之后不断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演变。以美国为例,从20世纪早期的金融混业经营,到1933年美国《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Glass-SteagallAct)出台,确立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系;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出台,标志着混业经营的回归;而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之后,《多德-弗兰克法案》加强了对混业经营的大型金融机构监管。 

  一个世纪以来美国资本市场运行经验表明,在市场发展过程中,投资银行的合规运营和风险管控是保障资本市场稳定的重要基石,也是投资银行的立身之本。投资银行业务的重心在于综合性的机构服务,除了开展股债发行承销、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之外,投资银行的业务范围涵盖了信用业务、做市商业务、衍生品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等。产品和业务的不断创新为市场带来活力,加强了投资银行对机构服务的能力,但也伴随着相应的风险投资交易风险。 

  从海外市场发展经验来看,无论是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投资银行都需要不断加强自身的风险管控,业务开展应当满足合规要求。当前我国《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的实施对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和风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证券公司的合规风控在组织架构中的重要性显著提升。目前,加强投资银行合规风控已经成为完善组织架构的重要一环,从2017年起国内投行就已经先后开始通过内外招聘的方式扩充内控部门人员规模,以适应监管的要求和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开放进程不断加快,A股纳入MSCI指数、富时罗素的比重稳步提升,外资机构持股比例限制放开,外资参与市场程度不断提高。对外开放将加快我国资本市场制度及机制完善,境内投资银行亟须提升核心竞争实力。 

  推动差异化发展形成比较优势 

  随着科创板及试点注册制的运行,投资银行将迎来新的发展阶段。未来随着直接融资比重的稳步提升,资本市场改革深化,投融资环境将获得持续优化,有利于投资银行积极发挥资本中介、风险资产定价职能,引导社会资本向科技创新型企业汇集。 

  从美国市场的成熟经验来看,中小规模投行如果能够形成某项业务特色,在特定产品或服务上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也能够形成较强的竞争实力,其中关键在于人力队伍的建设。在欧美市场,大型投行长期占据着投行业务收入前十位的位置,但是在细分领域的并购业务收入,精品投行如Lazard、EvercorePartners、Centrerview的业务竞争实力突出,能够与大型投行直接展开竞争。 

  目前,国内证券公司行业差异化、特色化的发展路径正在显现:一是综合类证券公司发挥资源优势,实现规模化发展;二是专业类证券公司聚焦细分领域的业务突破点,推动特色业务发展,加快形成比较优势;三是服务创新性证券公司运用技术优势,推动业务快速发展。长期来看,投资银行必将进入精细分类阶段,需要专注在自身擅长的行业、区域或领域,通过专业化程度来实现差异化发展,聚焦和深耕优势业务,建立品牌优势。 

  未来我国证券行业市场发展空间广阔,各地区经济发展特点不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各异,需要各类投资银行参与细分领域市场,也需要相关行业政策引导和保障,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盘活市场存量资源,有力支持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加强人才储备增强资本实力 

  投资银行业作为智力密集型的金融服务产业,需要投资银行中的专业工作人员具备极高的专业性。投资银行的人才储备和团队建设一直是保持竞争力的基本要素。以专业人才和团队为基础,投资银行才能够逐步形成客户储量和业务特色,保证投资银行的竞争优势。这既需要我国高等院校持续输出高质量的金融专业人才,也需要引进国外的专业人士来加强我国投资银行的人员专业化水平,在合理的薪酬制度设计下有效发挥各类专业人才的积极性,推动我国投资银行的长远发展。 

  在专业人才队伍的支持下,投资银行还需要聚焦投行主业,实现服务实体经济目标。现代企业的一切投融资活动背后都源自投资银行的推动和设计,包括企业上市融资、组建股份公司、企业分拆、并购交易、债务重组、投资管理和证券交易等。企业是经济的命脉,科技创新型的企业成长关系到经济结构调整,投资银行应当聚焦服务实体经济目标,调动投行人力队伍、发挥专业优势,与企业共同成长,帮助企业应对行业周期和自身生命周期变化,推动其成长为更具竞争实力的企业。 

  长期以来,我国投资银行一直存在资产体量小、造血能力不足、盈利能力较弱的问题。目前,我国证券公司规模和收入占金融行业比例仍然较低。从上市公司近年来的整体情况来看,我国证券行业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仅占所有金融业上市公司总资产的3.4%,净利润仅占6.4%;中国证券公司收入占比约为5%,而美国投行的收入占比能够达到约20%的水平。无论资产规模还是收入规模,我国证券行业占比明显较低,与成熟市场的结构还有较大差距。 

  综合类投资银行保持发展就需要稳步提升资本规模,规模化是提升投资银行综合实力的有效路径。我国投资银行可以通过引进战略股东、并购重组或再融资、加大资本投入来提升资产规模,同时把握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形成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运用金融科技加强内控机制建设 

  当前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已经改变了传统证券业务的成本结构,线上获客引流的成本要低于实体营业网点的获客成本,佣金率下降是技术发展和应用的必然结果。这也倒逼投资银行必须改变“靠天吃饭”的营利和发展模式。投资银行应当根据自身情况,提高技术和研发投入,根据实体经济的投融资需求,适度创新产品和服务,提升投行业务的活力。 

  投资银行应逐步提升金融科技的运用,加大信息系统投入,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提升业务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未来大数据、人工智能及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应用,必将增强投资银行在财富管理、投资咨询、投资交易、产品设计、托管结算以及风险防范等方面的业务能力。金融科技运用将会成为投资银行提升自身竞争实力的重要因素之一。 

  经过了近三年的严监管,市场投融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市场机构的规范性水平显著提升。“管住人、看住钱、扎牢制度防火墙”,对资本市场和中介机构提出了更高的合规运营要求。因此,合规风控能力是投资银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投资银行应不断加强自身的合规建设,巩固和夯实发展基础。 

  投资银行及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防范利益冲突。同时应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把关项目质量、研判业务风险。投行机构负责人、高管、下属单位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在经营决策、运营管理和执业行为过程中识别合规风险,主动防范、应对和报告等。强化内控机制是投行服务创新型企业的必要前提,投资银行应当依法合规运营,严把项目质量关,树立起“生命线”意识,才能够真正实现竞争力提升的目标。

   2019-9-6来源:证券时报 

2019-09-06 20:10:5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984人气

科创板上市委首亮“红牌”国科环宇IPO申请遭否决

  证券时报记者 王一鸣 

  昨日,上交所发布科创板上市委第21次审议会议结果,不同意国科环宇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由此,国科环宇成为首家在发行上市审核阶段被科创板上市委否决的企业。 

  上交所于今年4月12日受理国科环宇科创板发行上市申请,之后进行了三轮审核问询。 

  科创板上市委审议认为:发行人关联交易占比较高,业务开展对关联方存在较大依赖,无法说明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重大专项承研业务模式非市场化取得,收入来源于拨付经费,发行人不符合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的要求;同时发行人首次申报时未能充分披露重大专项承研业务模式,对关联方的披露存在遗漏,未充分披露投资者对发行人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须的信息。2019年3月在北交所挂牌与本次申报财务数据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短时间内财务数据存在重大调整,母公司报表净利润存在995.91万元的差异,反映发行人存在内控制度不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情形。 

  上交所指出,终止国科环宇发行上市审核是根据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和审核问询回复中披露情况,对发行人业务独立性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性等事项作出审慎判断后形成的决定。

  2019-9-6来源:证券时报 

2019-09-06 20:07:4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055人气

切实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 努力构建资本市场良好生态——阎庆民第二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上的讲话

各位来宾、同志们: 

  上午好!很高兴在这秋高气爽,丹桂飘香的季节里,同各位嘉宾一道参加第二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一年前,我们在北京举行首届论坛,共同聚焦投保问题、建立沟通机制、绘制投保蓝图,与首届论坛相比,本届论坛“强化适当性管理维护投资者权益”的主题更加细致、聚焦更加明确,与业务结合也更加紧密,通过探讨完善适当性这一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有助于进一步夯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法治根基。在此,我代表中国证监会对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出席这次论坛,并给予投保工作大力支持的各位来宾和各界朋友,表示诚挚的感谢!借此机会,我就如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与大家交流几点看法。

  一 、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举办一年来,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发生的新变化

  (一)顶层设计更加完善。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涉及链条长、范围广,需要“自上而下”的统筹规划,证监会一直高度重视投保工作的顶层设计,今年又在多个方面有针对性地予以完善、补齐短板:一是成立由易会满同志任组长,证监会各相关业务部门为成员的投资者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各业务领域的投保工作统筹起来,从更高层面研究部署投保领域的重点工作和重大政策。二是以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为契机,以保护投资者权益为重点,在发行、承销、交易到退市各环节实施了一系列新制度,研究建立责令购回等实实在在帮助投资者在权益受损后得到及时救济的制度。三是设立“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投保活动,促进全社会形成尊重投资者的良好市场环境。

  (二)维权机制有所突破。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最近一年来,证监会在运用好已有各项维权机制基础上,在一些难点问题上取得突破。一是首例证券群体性纠纷示范案破题。2019年8月7日,上海高院就方正科技虚假陈述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上海金融法院一审示范判决。这是全国首例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案件实践,是落实证监会与最高院《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的一项重大举措,标志着“示范判决+纠纷调解”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投资者维权机制落地实施。二是积极筹建全国性证券期货专业调解组织。建设全国性调解组织,有利于更好地解决跨区域、跨市场、涉众型的纠纷案件,进一步増强调解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提高调解工作实力和规范化水平。三是12386投资者服务热线更加便捷。今年,证监会将12386投资者服务热线投诉直转经营机构的试点范围从北京扩大到上海、江苏、广东、深圳共5个地区,纳入直转机构的投诉量已占热线投诉总量近60%,大幅减少了诉求流转环节,有效提高了投诉办理效率。

  (三)保护成效逐步显现。广大投资者始终与资本市场共同发展、共担风雨,为资本市场建设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我们的各项工作最终都要以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来评判。我在去年的讲话中提到,投保工作在理念、制度、体系、方式和平台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全方位的变化。很多制度机制的保护效应正逐步显现。一是围绕投资者关心的重点问题开展工作。今年以来,证监会加大上市公司违规退市力度,长生生物等上市公司相继退市,我们针对投资者关心的举证责任、投资者损失计算等实际问题,组织力量进行专项研究,研究成果已在相关案例中开始实践。二是围绕资本市场重要改革开展工作。设立科创板是证监会今年重点工作,也是广大投资者最关心的事情。为便于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参与科创板,证监会组织了“走近科创你我同行”专项教育活动,开展了科创板适当性专项检查,为投资者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三是用好网络平台提高投保覆盖面。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开设了中国投资者网,今年又配套开通了微信公众号。目前,“在线教育”“在线调解”“在线行权”“在线问答”等功能已服务全国各地上百万投资者。

  二、总结经验,不断探索新时代下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新途径

  (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站稳资本市场监管人民性的立场。习总书记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新时代资本市场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重点就是必须始终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根本方向,这是证监会的根本职责。一是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正确解答“为了谁、依靠谁”这个重大命题,才能把广大投资者的立场作为资本市场的根本立场,使广大投资者更好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二是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团结社会各方,共同致力于投资者保护工作。成立投保工作领导小组,就是要更好地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党带领广大投资者共同建设资本市场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统一起来。三是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科学地解决实践中面临的各种问题,克服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面临的各种困难,确保资本市场发展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认识我国资本市场现实情况。我国资本市场从建立至今不足30年,所面临的法律制度、信用体系、市场结构与国外成熟市场相比迥然不同,同时我国中小投资者众多,这在国际上是绝无仅有的。俗话说,“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任何一种制度都要有其存在和发展的土壤,我们正是始终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市场出发,才能在投资者保护制度建设、组织体系、行权保障、教育服务、维权救济、监管执法等方面取得成效。这些做法和经验也得到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充分肯定,并向世界各国推荐。

  (三)必须坚持解放思想,不断深化投资者保护领域的改革。目前资本市场正在大力推进深化改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所面临的问题也需要以改革的理念、改革的方法来解决。一是坚持统筹兼顾,处理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既注重推进投资者保护自身制度机制的建设,也注重完善与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相配套的环境;既注重解决好当前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更注重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二是坚持务实创新,探索形成有效的投资者保护实践做法。不断加强投资者保护宣传教育和引导,让投资者保护理念深入人心,成为监管机构、市场各方、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及时废弃过时无效的制度,修订脱离实际的制度,完善符合投资者需要的制度,确保法规制度跟上改革步伐。针对投资者诉讼难、赔偿难等痛点难点问题出实招、出硬招,让人民群众对投资者保护工作看得见、摸得着、感受深。

  三、坚持以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实现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新目标。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习总书记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要尽快形成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等要求。8月3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再次强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做出专门部署,明确提出,要大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健全资本市场法治体系,加快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为满足人民群众财富保值等多元诉求营造良好的市场生态。可以说,市场越发展,越要更加重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对于下一步工作,我再强调三点:

  第一,着力增强法治供给,加大赔偿力度,这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前提。实现资本市场有效监管,离不开法治的方法和手段。证监会将陆续推出一系列改革管理措施,为行业发展提供更为有效的制度供给和市场生态。一是进一步健全市场化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当前正在大力推进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起草制定、修改完善工作,强化法律责任,提升违法违规成本。同时以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为核心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基础性法律制度。二是进一步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赔偿救济制度。健全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支持投资者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推广“示范判决+纠纷调解”机制实践,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集体诉讼制度,研究建立投资者赔偿基金。三是进一步加大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以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为执法原则,大力查处欺诈发行、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严重影响市场稳定破坏市场秩序、侵犯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民事赔偿的衔接配合。

  第二,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规范经营机构行为,这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关键。上市公司要坚守“四条底线”,市场经营机构要坚持“四个突出”,真正做到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一是给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及大股东要做真账、讲实话,讲投资者明白的话;在规则范围内多进行自愿性、差异化信息披露,减少冗余信息,通过充分有效的信息披露,为投资者理性决策提供基础。二是给投资者一个治理规范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要依法依规保障投资者行使各项股东杈利。进一步明确现金分红政策、条件和程序,完善股份回购制度,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回报预期和长期投资理念。三是给投资者一个诚信担当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应充分利用交易所等各类互动平台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在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社会公益等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提升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四是强化中介机构适当性责任,促进形成主动合规的行业生态。适当性制度是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的第一道入口,经营机构首先要有“卖者有责”的意识,把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投资者,在与投资者发生适当性纠纷时,机构负有证明其履行相应义务的举证责任。要强化主动合规意识,夯实合规风控基础,将合规意识融进血液、装进心头,全面提升经营机构服务投资者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着力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工作落实,这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障。一是要有抓落实的鲜明态度。使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投资者保护工作中落地生根,把保护投资者权益工作的出发点放到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上,把保护投资者权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办实事、求实效上。二是要有抓落实的能力。要增强工作预见性,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制度机制要及时评估、逐步完善,对进度缓慢的工作要建立清单台账,力争实现突破。三是要有抓落实的方法。我们提倡“跳起来摘桃子”,但不能违背客观规律蛮干,要注重机制创新,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找准服务实体经济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最佳结合点,使资本市场真正成为一个对融资者和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的功能完善的市场。

  同志们!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监管的永恒主题,是维护“三公”原则的重要基石,也是衡量一个市场是否健康成熟的重要标准。在此,我衷心希望大家通过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这个平台继续贡献宝贵意见,集思广益,共同把资本市场建设好,把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好。

  最后预祝本届论坛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2019-09-06 20:00:1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0742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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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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