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记者近日在河南兰考调研发现,兰考在金融活水灌溉下已换新颜。兰考是国内首个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普惠授信基本家家覆盖,成为全国的脱贫样本。兰考之外,扶贫之余,近年来,金融活水从干流到支流,从大河湖泊到毛细血管,滋润着贫困地区富了,小微民企活了,实体经济强了。
未来,金融活水还要进一步施展“平衡术”,要有更丰富多样的金融产品,要有规模不一的机构参与,打造更为市场化的金融体系,同时注重在稳增长基础上防范化解风险,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精准持续的助力。
金融扶贫成效明显
近年来,各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不断加大支持力度,拓宽金融帮扶领域,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可得性和便利性不断改善。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要确保金融精准扶贫力度不断加大、金融支农资源不断增加、农村金融服务持续改善、涉农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和支农能力明显提升。
央行数据显示,自2007年创立涉农贷款统计以来,全部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累计增长534.4%,11年间平均年增速为16.5%。涉农贷款余额从2007年末的6.1万亿元增加至2018年末的32.7万亿元,占各项贷款的比重从22%提高至24%。
与此同时,债券、股票等直接融资也保持较快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从无到有,功能逐渐显现。
2007年至2018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从51.8亿元增长到572.7亿元,参保农户从4981万户次增长到1.95亿户次,分别增长10.1倍和2.9倍。
近年来,金融机构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不断增强贫困地区的发展内生动力,引导其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比如利用各地不同的产业优势,量身定做贷款方式,撬动财政资金与银行贷款结合。以大户带小户,鼓励入股分红,激励多干多得等。
不仅如此,当前有更多类型的金融产品开始走进贫困偏远地区,比如国债、银行理财、保险等,拓宽了老百姓的理财渠道,增厚了老百姓的“钱袋子”。当地监管部门利用各种渠道普及金融知识,寓教于乐、开办金融课堂,让金融观念深入千家万户。
从中国证券报记者近期调研情况看,兰考是金融扶贫助力脱贫的好样本。但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地域、产业和个体等差异明显,金融扶贫要用不同方式方法满足贫困地区需求。
纾困民企力度空前
金融活水灌溉实体经济不仅是扶贫。去年以来,一些民营企业出现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监管层“长短相济”出台了许多围绕民营企业和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使货币“池子”中的水流入到暂时“缺水”、有长期市场的民营企业,为他们提供了更加强大和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央行创设了“三支箭”政策组合,从债券、信贷、股权三个融资主渠道,支持民营企业拓宽融资途径,即第一支箭——信贷支持、第二支箭——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第三支箭——民营企业股权融资支持工具。
目前来看,民营企业融资情况得到了一定改善。不过相对国企而言,民营企业在金融系统获得的贷款仍相对不足,直接融资规模较小。“民营企业融资问题并非毕其功于一役的运动战和一刀切。”工银国际首席经济学家程实认为,民企融资需要几家抬的合力,顺应企业生命周期客观规律,衔接好不同融资模式。未来中国企业融资结构的优化和融资缺口的弥合,将建立在促进经济转型长效机制基础之上,通过充分的市场化实现优胜劣汰。
做实体经济源头活水
去年以来,一系列逆周期调节措施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多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增加了中长期流动性供应,引导资金流向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近期,监管层多次发声要加大宏观经济政策的逆周期调节力度,这意味着逆周期调节将成为未来货币政策的主要方向,同时下大力气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
最近,央行施行“全面降准+定向降准”,增加了银行体系长期流动性供给,降低银行资金成本;促进城商行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给市场吃下一颗“定心丸”。
此外,央行近日改革了LPR形式机制,LPR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同时,促进贷款利率“两轨合一轨”,提高利率传导效率,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在新LPR机制作用下,企业实际融资成本有望下行,有助于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华泰证券首席宏观研究员李超认为,在改革LPR之后,央行未来或通过下调MLF引导LPR下行,进一步实现利率并轨,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进一步降低实际利率水平。
未来,金融作为实体经济的“源头活水”,作用仍需进一步发挥。专家认为,除逆周期调节外,还要不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完善金融体系内在功能,形成实体经济供给体系、需求体系与金融体系之间的三角良性循环。
中国证券报记者在调研中发现,地方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扶贫的探索过程中,进行了不少丰富金融产品的尝试,比如无抵押、无担保、贴息贷款。然而金融供给仍有较大发展空间,具体体现在,线上普惠授信待完善,不同部门间大数据体系建设尚未打通,小额支付跨行仍需收费等方面。此外,保险等产品在乡镇农村居民中的普及度也有待提升。
深化金融开放,也是让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方面。李超认为,加快相关制度建设的步伐,提高对外开放深度和广度,探索丰富直接融资路径,合理引导国际资本流入,鼓励价值为主的投资理念,为企业融资和创新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
可以预期的是,合理充裕的流动性和逆周期调节措施将提高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深入金融供给侧改革、深化金融开放将逐步完善金融体系,助力进一步对实体经济进行有效“精准滴灌”。
2019-9-23来源:中证报
9月19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白廷辉介绍了上海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主要内容和推进落实情况。
稍早前,上海市已于9月5日正式发布《上海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下称《综改方案》),并提出到2022年,上海要基本完成竞争类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
具体来看,《综改方案》从完善国资管理体制、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优化国资布局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建设、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等7个方面提出了26项改革举措,重点推动国资监管机构改革更深一点,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更活一点,国企改革动力活力更强一点,国企发展能级提升更快一点,切实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周丽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开展国企改革区域性综合试点,有利于实现向面扩散、向难进军、向综合转型的新阶段,有利于将改革从企业综合改革向更大范围、更为复杂的区域性综合改革转变,并探索适用于国有企业的改革经验。
据白廷辉介绍,目前上海共形成了20余个改革项目的具体操作方案,涉及国资布局、产业整合、企业分类、整体上市、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等领域,正在逐个推进。
为确保《综改方案》落地见效,上海市还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这可以说是《综改方案》的路线图、施工单。
其中,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行动计划》明确,市场竞争类企业基本实现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功能保障类企业加快符合条件的竞争性业务上市发展,金融服务类企业不断提高综合竞争实力。
在优化国资布局方面提出,80%以上的新增投资集聚在关键核心产业,80%以上的国资集聚在重点优势企业集团;在员工持股方面提出,扩大员工持股试点,突破户数、企业层级、单一员工持股比例、与所在企业集团交易比例等“四个限制”。
据上海市国资委披露,目前上海市国资委系统管理单位包括市场竞争类企业25家,金融服务类企业6家,功能保障类企业13家。
2019-9-20来源:证券日报
主持人刘斯会:日前,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指出,在股权融资方面,保持新股发行常态化,进一步优化再融资、并购重组、减持、分拆上市等制度,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今日,本报聚焦证监会对并购重组审核力度、退市制度、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以及追踪分拆上市的情况,采访业内专家学者,深度解读上述制度对市场活力的激发作用。
■本报记者 孟珂
今年以来,证监会对并购重组审核趋严。《证券日报》记者根据证监会官网统计,截至9月19日,今年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共召开39次会议,审核65单,其中54家公司过会,11家被否,过会率为83%,低于去年同期水平。
对此,如是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葛寿净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证监会对并购重组严格把关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第一监管层对于并购重组的尺度和标准从未放松,今年以来对并购后持续盈利性、并购标的与原有业务协同性等有更高要求;第二监管层希望通过严把关,使得A股市场更规范、更透明。
值得关注的是,近期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领域是内幕交易的高发地带,也是证监会管控、惩治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的重点。证监会将持续严厉打击内幕交易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并购重组往往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股权收购等复杂情况,其灵活性、特殊性、复杂性大大提升了对业务实质研判甄别的难度,也成为上市公司内幕交易的聚集地。”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盘和林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盘和林表示,监管部门加大对虚假披露、内幕交易行为的惩治力度,创新执法手段,通过不定期现场核查、公开警示名单、资本市场信用评级等方式,提升对并购重组过程中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
业内人士表示,证监会对于并购重组审核从严,高质量把好入门关外,制度红利也在逐步释放,促进并购重组市场活力得到有效提升。
9月16日至17日,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山西调研时指出,证监会将继续支持山西在优质公司上市和并购重组、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等方面的工作,更好地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
今年6月20日,证监会就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包括认定指标收缩、认定期限收缩、创业板可被借壳、配套融资恢复等新规,更是令市场对于重组市场充满了憧憬。
在葛寿净看来,通过并购重组可以尽快做大做强上市公司,提高存量上市公司的质量,吸引更多投资者加入,活跃A股市场。同时,通过兼并可以让更多资金进入实体经济,改善金融体系结构,降低A股市场风险。
对于并购重组已经逐渐成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途径,盘和林认为,在经济转型升级背景下,资本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在稳步推进,而并购重组凭借其灵活性和特殊性或将日渐成为盘活资本市场存量资源的主战场。通过并购重组实现对产业资源的整合,推动企业去产能、去杠杆,助力产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和发展,将有效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9-9-20来源:证券日报
什么是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什么是股票质押?
股票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票(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是指上市公司股东将自己持有的股权出质给证券公司等主体,目的通常是融资。
融资融券的风险包括哪些?
融资融券交易具有普通证券交易所具有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违约风险、系统风险等各种风险,以及其特有的投资风险放大等风险。
1.杠杆交易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使用杠杆,投资者在交易中因判断失误而遭受亏损的风险会随着杠杆被进一步放大。此外,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要支付融资利息,融券卖出证券要支付融券费用,这些费用在投资亏损时仍需支付。
2.强制平仓风险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清偿债务,或上市证券价格波动导致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低于维持担保比例,且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量追加担保物时,将面临担保物被证券公司强制平仓的风险。
3.提前了结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因自身原因导致其资产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强制执行措施,或出现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破产、解散等情况,亦或发生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调整、标的证券暂停交易或终止上市等情况时,投资者将面临被证券公司提前了结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
4.利率风险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调高,证券公司将相应调高融资利率或融券费率,投资者将面临融资融券成本增加的风险。
股票质押的风险包括哪些?
1.市场风险
股东无权变卖被质押的股份,若被质押的股票市值下跌,客户将面临按约定提前清偿、补充质押或采取其他方式提高履约保障比例的风险。
2.利率风险
股东提前或延期解除质押,或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导致期限利率变动,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利息损失。
3.违约处置风险
作为债务人的股东到期无法清偿债务,或出现协议约定的违约情形,将面临债权人的违约处置。因处置结果的不确定,投资者可能会面临股票被强制变卖,大股东甚至会面临丧失公司控制权的风险。
典型案例
案例一:股权质押得款炒股,欠款违约理应赔偿
2013年9月12日,东海证券公司与练某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约定,练某将所持有股票或其他证券出质给东海证券公司并融入资金,在练某返还资金后解除质押。双方约定了标的证券、质押数量、初始交易金额、延期回购、限售股出质等内容。后双方依法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票质押登记,练某持有的上述质押股票于2013年9月13日被冻结。2013年9月13日,东海证券公司向练某发放融资款2亿元。后练某与东海证券公司通过协议方式两次延迟回购期,双方亦约定了延期购回期间的利息、补偿费和违约金。因练某未能到期回购,东海证券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东海证券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有权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其与练某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第二次延期购回业务补充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享有权利。上述协议签订后,东海证券公司已按约向练某发放融资款,练某亦将其持有的股票质押给东海证券公司。因练某未履行回购上述股份及支付相应利息等义务,其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东海证券公司股票回购交易价款、相应利息、违约金及东海证券公司为实现质权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练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当事人应当诚实履行合同。本案中,练某在协议到期后二度延期仍未能履行购回股票义务,构成违约,一审判决并无不当,应予维持。
风险提示:
(1)投资者应当对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保持清醒认识,增强融资融券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应当认真学习融资融券知识,掌握融资融券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熟悉融资融券业务流程和交易类型,阅读并理解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合同和风险揭示条款。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标的股票的选取条件与标准,理性选择投资对象,坚持价值投资理念,注重股票基本面的分析,尤其对于价格波动较大的股票,应结合股票基本面情况审慎投资,合理适度运用融资融券工具,避免融资跟风炒作概念股、题材股等风险较大的股票,防范价格回调风险。
(3)投资者应当结合市场走势和自身状况,做好必要的头寸控制,在市场波动增大时主动减仓、释放风险、及时止损。
案例二:公司违法导致股东违约,股权质押警惕多重风险
2014年12月26日,蔡某与海通证券签订了《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以下简称《业务协议》)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以下简称《交易协议》),蔡某以其所持有的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泰电气)的限售股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向海通证券质押融资1387万元。后欣泰电气因涉嫌财务造假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造成市场、媒体对欣泰电气产生大量负面报道或质疑,存在暂停上市的可能,已严重影响蔡某的履约能力。故海通证券根据《业务协议》的约定,于2015年7月20日发函要求蔡某于2015年7月27日之前提前购回上述融资。由于蔡某并未按照约定履行提前购回的义务,海通证券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认为,根据《业务协议》约定,若发生标的证券所属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年存在重大违法违规事件,或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问题;市场、媒体或监管机关等方面对其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兼并重组等情况存在大量负面报道或质疑等情形,海通证券有权要求蔡某在该情形发现或发生的下一交易日提前购回。欣泰电气涉嫌存在重大违规违法事件,或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问题,且监管机关已对其立案调查。蔡某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收到《关于提前购回股票质押融资本息的函》后向海通证券提出异议,海通证券要求蔡某提前购回其所出质的股票符合合同约定。蔡某应当偿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287万元的本金、延期利息与违约金。
风险提示
(1)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监管机关调查和处罚,其股票价格必然会受到影响。投资者应当多样化投资以分散风险,避免集中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单只市场风险较高的证券,防止因个别证券价格下跌使得担保品总价值大幅缩水,从而导致维持担保比例大幅下跌,触发强制平仓。
(2)投资者应当结合市场走势和自身状况,做好必要的头寸控制,在市场波动增大时主动减仓、释放风险、及时止损
编者按:
大数据时代下,如何从财务视角中读取事物本质,并借此为投资成功率增添筹码,是投资者面临的一项重要问题。为了帮助投资者提高财务专业知识水平,提升财务分析和判断能力,深交所投教中心特别推出“财务知识一点通”系列投教文章,本篇为第一篇,供广大投资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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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年报披露后,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数量创近年新高,加上最近*ST烯碳因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被终止上市,投资者对审计意见的内涵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高度关注。
一、什么是财务报表审计意见
财务报表作为上市公司最为重要的一份信息披露文件,集中反映了公司一定时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是投资者了解公司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成长能力的关键依据,对投资者的决策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该如何保证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信息的可靠性与公允性呢?这时候就需要依赖具有专业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也就是会计师事务所了。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会计师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就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形成审计意见。简单地说,审计意见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财务报表的公允性与可靠性程度。
二、审计意见有几种类型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审计意见类型分为无保留意见、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与否定意见。其中,后四种审计意见均属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类型。从会计师的保证程度来看,由高到低的顺序为:
一是无保留意见,其保证程度最高,它表示会计师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绝大部分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均为无保留意见。
二是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它属于无保留意见,但是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或其他信息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等。
三是保留意见,它表示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或者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形成审计意见基础的审计证据,而且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四是无法表示意见,它表示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
五是否定意见,它表示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
三、审计意见类型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如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则投资者基本难以通过财务报表获取关于公司经营状况与盈利能力的可靠信息,同时表明其信息披露极有可能存在重大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已严重违反《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信息披露的原则与规定。因而,《股票上市规则》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作为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甚至终止上市的指标之一。该项规定对于督促公司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规定,真实、准确、合规地编制财务报表,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的决策信息具有重大意义。
如最近的*ST烯碳,因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触碰《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的规定,深交所依法依规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如果说会计是一门语言,那么审计意见就是对这些语言的“公允地反映”,投资者只有充分理解审计意见的内涵和意义,才能真正“读懂”上市公司,做一名理性的投资人。
(深交所会计专业技术小组供稿)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投资者教育之目的而发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深圳证券交易所力求本文所涉信息准确可靠,但并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对因使用本文引发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外汇局决定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限制”。此次,外汇局取消QFII、RQFII额度限制,实际包含三方面:一是取消QFII和RQFII投资总额度,二是取消单家境外机构投资者额度备案和审批,三是取消RQFII试点国家和地区限制。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报表示,此次全面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额度限制,进一步扫除了外资进入障碍,提升了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更进一步。一方面,这极大地便利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市场,与近期外资流入趋势相叠加,进一步放大了我国股票和债券纳入MSCI、富时罗素、标普道琼斯等国际主流指数的积极效应,有利于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并融入全球体系。另一方面,这展现了我国金融改革开放的决心与信心。
招商银行研究院研报认为,QFII和RQFII额度的放开,并不代表短时间内会有大量资金涌入中国资本市场。不过,中长期有望吸引更多外资入市,股市投资者结构将持续完善。
外汇局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8月份,QFII获批投资额度为1113.76亿美元,占总投资额度3000亿美元的37%;RQFII获批投资额度为6933.02亿人民币,占总投资额度1.99万亿元人民币的35%。同时,合格境外投资者渠道份额较小。
对此,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研究员伊楠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改革更多着眼于完善制度设计、引入长期资金以及提升我国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
在伊楠看来,对我国金融机构而言,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的改革为国内金融市场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随着国内证券市场体量逐渐增大、境外机构投资者不断涌入,以及利率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商业银行亟需发展和强化跨境证券投资托管业务,加强对监管改革和业务发展趋势的研判,增强综合服务能力,打造综合服务性银行。
值得一提的是,在金融开放过程中,我国还应处理好如下三个问题。“一是警惕单向大规模短期资金流入;二是整合管道式开放渠道;三是协调推动‘引进来’和‘走出去’。”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报表示,只有双向开放,才能保证平衡与安全,避免单向冲击。另外,应适时推动QDII制度改革,拓宽居民投资渠道,支持中资金融机构国际化经营发展,更好地融入全球市场,服务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9-9-18 来源:证券日报
随着新一轮对外开放的浪潮涌来,资本市场也迎来了高水平开放的新格局,开放的路径更加明确、清晰,开放的步伐也更加坚定。在加快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同时,也要坚持放得开、看得清、管得住,切实增强开放条件下的风险防控和监管能力。
随着新一轮高水平开放融通的大潮,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重磅举措也渐次落地。9月10日,证监会刚刚出台了资本市场“深改12条”,提出要加快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同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取消QFII和RQFII投资额度限制。这意味着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正在向更高层次、更广范围坚定不移的加速推进。
改革开放是发展中国资本市场的必由之路,也是推动全球资本市场共同繁荣的重要动力。
要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中国资本市场,必须加强与各国资本市场的开放合作,以开放促改革。只有坚定不移地扩大开放,才能保持中国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才能真正提升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近几年,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取得显著进展,逐步形成了多渠道、多维度的开放格局,开放的广度与深度不断拓展:在开通“沪港通”和“深港通”后,今年6月份,中英资本市场的沪伦通业务正式开通;积极支持交易所走出去,中国三家交易所与德交所集团在法兰克福合资成立了中欧国际交易所,首支D股在中欧所发行上市;大幅放宽证券基金期货行业外资股比限制,进一步放开外国人开立A股账户政策。这一系列开放举措的成果之一就是大大提升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影响力。
从近年来明晟(MSCI)、富时罗素、标普道琼斯以及彭博巴克莱等国际主流指数相继将我国股票和债券纳入其指数体系,并稳步提高纳入权重就可以看出,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步伐加快,国际影响力也越来越大,国际资本不断进入也是大势所趋。
数据显示,2016年,北上资金通过沪股通总成交金额仅为7453亿元,2018年已增长至26623亿元,增长逾3倍,而今年以来沪股通已成交了34807亿元;深股通2018年总成交金额20115亿元,今年以来激增至31681亿元。与此同时,今年以来,北上资金加速流入,截至9月17日,北上资金已连续13个交易日保持净流入态势,累计净流入金额高达541.36亿元。
此外,去年10月份以来,在全球市场出现大幅波动的情况下,境外市场流向A股的权益类基金规模占流向新兴市场总规模的六成。2018年中国债券市场外资净流入规模约1000亿美元,占新兴市场流入外资规模的80%。
由此可见,资本市场这一系列的对外开放举措,不仅便利境外长期资金进入中国资本市场,促进行业良性竞争,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更好满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对优质金融服务的需要,而且也大大提升了资本市场的国际影响力,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水平和服务能力。
笔者认为,随着新一轮对外开放的浪潮涌来,资本市场也迎来了高水平开放的新格局,开放的路径更加明确、清晰,开放的步伐也更加坚定。在加快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同时,也要坚持放得开、看得清、管得住,切实增强开放条件下的风险防控和监管能力。
2019-9-18 来源:证券日报
借1000还8万,借3000还50万;卖房押车还不尽,欠款永远还不清!这是“套路贷”受害者近年来所遭遇的“烦心事”,不仅逼疯了很多受害人,还给无数家庭带来巨大的压力,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而目前,“套路贷”这一违法犯罪活动目前正在全国范围内被警方“围剿”:
数据显示,截至9月初,公安机关共侦办“套路贷”团伙案件189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651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8790起,查扣涉案资产161.76亿元。
与此同时,广东、浙江、甘肃等全国多地均开展清查活动,加大打击“套路贷”犯罪团伙力度,已有成千上百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全国:1.9万人被抓 涉案金额超16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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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在河南郑州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套路贷”犯罪工作推进会,对全面推进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要求,全国公安机关要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部署和公安部“云剑”行动具体要求,继续加大对“套路贷”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全部落地“套路贷”团伙线索、铲除窝点,打掉“套路贷”团伙开发使用的非法放贷APP、非法网络借贷平台,查扣银行账户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涉案资金、依法追缴,打掉专门从事非法催收业务的职业催讨团伙、依法处理。要主动向行业监管部门通报“套路贷”案件中暴露出的漏洞,积极配合开展源头治理和清理整顿工作,彻底铲除“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滋生土壤。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公安机关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
根据公安部公布的数据:
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共侦办“套路贷”团伙案件189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651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8790起,查扣涉案资产161.76亿元。
“‘套路贷’这种犯罪,以放贷之名,行诈骗之实。”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三支队支队长表示,犯罪团伙普遍以无抵押快速放贷为诱饵,通过“虚增债务”“制造银行流水痕迹”“胁迫逼债”等各种方式哄骗、威胁,诱使被害人签下虚高借款文书。最高的,2万元借款被虚增至570万元,“目标就是受害人的房、车等固定资产,十分可恶!”
广东:破获数十亿 逾千人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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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9月10日至11日,粤港澳三地警方同步开展“雷霆2019”第一次统一清查行动。“雷霆2019”行动期间,“雷霆2019”行动期间,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等地公安机关紧盯“套路贷”等新型涉黑涉恶犯罪,成功打掉“套路贷”犯罪团伙1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40余人,破获刑事案件20余起,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逾9300万元。
加上前八个月的数据: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广东省1-8月共打掉“套路贷”犯罪团伙95个,抓获998人,刑拘524人,逮捕306人,破案531起,查扣涉案资产20.47亿元。至此,广东省今年抓获涉及“套路贷”的犯罪嫌疑人超千人。
深圳一“套路贷”与证大系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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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抓获的几百起“套路贷”中,包括一家与前阵子暴雷的百亿P2P“证大系”有关、同时也是深圳一家较为有名气的信贷中介:小小金融。
据广东省公安厅9月11日发布消息,2019年6月5日,深圳市公安机关在深圳市及北京、上海、湖南、河南等地同步开展收网行动,打掉一个刘某峰为首的“套路贷”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破获刑事案件12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约2531万元。
深圳警方指出,在上述案件中,以盛天源、小小金融等金融公司为依托,非法高利放贷、非法获取个人信息、非法侵占房产。
根据天眼查数据显示,“小小金融”的注册实体的唯一股东为深圳市小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小小信息”),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刘小峰,刘小峰即广东警方所指“刘某峰”。
此外,小小信息的二股东为一家名为德辉投资的公司,该公司的的一名股东同时握有P2P捷越联合,而戴志康为捷越联合的股东之一。
浙江宁波:摧毁套路贷团伙103个 扣押非法资产近2.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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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在侦破一起“杀猪盘”案件时,意外牵出千万元级别的套路贷案件,最终抓获115名犯罪嫌疑人。
去年11月,市民易某中了“杀猪盘”骗局。女网友先是和他谈感情,接着推荐炒虚拟币,小赚一笔后又忽悠他投大钱,最终血本无归。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并于今年3月赴外省调查,却发现这个诈骗团伙早已散伙。
今年7月初,案情有了新的进展,原先消失的嫌疑人又活跃起来。于是,警方开启第二次追踪,一个多月后终于查清情况。这个团伙竟然还在从事套路贷的勾当,涉案金额初步估计达上千万元。据介绍,每笔放款金额在1000至4000元之间,借贷的多为年轻群体。借贷前会要求借贷人上传通讯录,如逾期未还款,就通过“电话轰炸”的方式告知其亲朋好友,给受害人造成巨大压力。
8月20日,奉化警方开展集中收网行动,至次日上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5名,接着又连夜驱车15小时,将他们押解回宁波。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报道,截至9月,浙江省宁波市,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套路贷团伙103个,累计抓获犯罪嫌疑人1100多名,扣押非法资产近2.6亿元。
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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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公安部还公布了公安机关打击“套路贷”犯罪的十起典型案例。
1、北京1.08“套路贷”犯罪案件
2019年4月,北京、广东广州市公安机关打掉赵某“套路贷”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88人,破获刑事案件数10起。经查,201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赵某等人成立北京元海慧诚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对网上借贷的受害人采取打电话、发短息、发图片、“呼死你”软件滋扰等方式,实施“软暴力”催收犯罪活动。该犯罪团伙猖獗一时,甚至对借贷人所在企事业机关单位办公电话实施恶意呼入骚扰,导致企事业机关单位办公电话数日无法接通,严重影响单位正常办公秩序和当地社会治安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江苏泰州虞某云“套路贷”犯罪案件
2019年3月25日,江苏省泰州市公安机关打掉虞某云“套路贷”犯罪团伙,冻结涉案资金9亿余元。经查,2017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虞某云在组织人员假借网络借贷平台名义,发布“低利息、无担保”等虚假信息,诱骗借款人到平台借款,借款时索取身份信息及手机通讯录和通话记录,放贷时直接扣除30%“砍头息”,要求借款人偿还全款,借款人无力偿还时,对借款人以及借款人通讯录中的亲友、同事采用侮辱性语言、PS图片等软暴力方式进行催收,逼使受害人交纳高额“逾期费”。自2017年6月至2018年12月,该团伙对913万余人次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涉案金额数亿元。
3、浙江绍兴“米房”“套路贷”犯罪案件
2018年2月,浙江省绍兴市公安机关打掉陈义展“套路贷”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2人,冻结涉案资金968万元。经查,2017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展在浙江省瑞安市成立瑞安米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从事“套路贷”犯罪活动。该犯罪团伙通过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建立客户资源,利用借款人急需借钱的心理,与借款人签订阴阳合同,放款设置“砍头息”、高额逾期费,蓄意垒高债务,并采取恶劣手段进行催收,借款人在遭受经济损失的同时,自身及身边亲友的正常生活均遭受严重影响。
4、浙江温岭吴某杰“套路贷”犯罪案件
2018年4月26日,浙江温岭市公安局打掉吴某杰“套路贷”犯罪集团立案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268人,破获刑事案件631起,冻结669万元。经查,2017年8月以来,以犯罪嫌疑人吴某杰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设立龙腾肆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设人事部、财务部、技术部、催收部、法务部、中介部等部门,以及16个业务团队。自2017年8月至2018年5月,发放贷款近9万人次,涉案金额数亿元。
5、江西赣州李某俊“套路贷”犯罪案件
2018年12月,江西赣州市公安机关打掉李某俊“套路贷”涉黑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50人,破获刑事案件85起。经查,2017年9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俊等人成立龙南嘉乐科技有限公司,建立“有的花”网贷平台,购买“猫池”网络轰炸机和“顺丰贷”手机APP,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该犯罪组织通过“顺丰贷”手机APP诱骗受害人借贷后,扣除“砍头息”,对未还款受害人,使用“猫池”网络轰炸机骚扰受害人及其关系人,制作受害人吸毒、赌博、卖淫等图片发给受害人关系人,逼迫受害人偿还高额逾期费、催收费等费用,非法敛财8000余万元。
6、河南安阳3.26“套路贷”犯罪案件
2018年3月,河南省安阳市公安机关打掉许宽“套路贷”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33人,冻结涉案资金569万余元,查封房产10套,扣押汽车10辆。经查,2017年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许某、杨某文成立江西宽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设立达购235购物平台、快购18平台、质高商城平台,采取虚构以网上销售手机的模式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该犯罪团伙购买了10000余条学生信息,以“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等宣传方式,诱骗在校大学生通过网络贷款,签定借款金额后以扣除管理费、资料审核费等名义恶意收取“砍头息”。七天借款期限到期后,无力偿还的可以申请按照一天100元、七天400元收费标准续期,或者推荐受害人按照同样的方式在公司其他平台借款来偿还上次借款,诱骗受害人在公司内部平台重复借款,垒高债务,并采取电话骚扰、发送侮辱短信、语言威胁、发送或上传PS裸体图片、灵堂图片等“软暴力”手段骚扰受害人、以及受害人父母、同学、老师、亲戚朋友等,逼迫受害人偿还借款全额和每天20%逾期费。该案共涉及2500余所高校1.3万名受害学生,涉案金额5074.8余万元。
7、河南洛阳5.30“套路贷”犯罪案件
2018年7月6日,河南省洛阳公安机关成功打掉戴某飞“套路贷”涉黑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142人,冻结、收缴涉案资金1280余万元。经查,2016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戴某飞等人成立池州中聚公司等企业,以网络小额贷款为幌招揽借款人,大肆进行“套路贷”等犯罪活动。该犯罪组织通过发布“额度大、免审核、无抵押、免担保、低利率”等宣传,诱导被害人签订虚假借款合同,以“续期费”、“展期费”的名义诱骗被害人支付借款额30%的费用,并不断垒高被害人债务,同时实施电话滋扰、辱骂、恐吓、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PS淫秽图片、灵堂图片等软暴力行为,向被害人及其亲属、朋友等人勒索财物。
8、湖南长沙11.07“套路贷”犯罪案件
2019年3月,湖南长沙市公安机关在云南瑞丽等多地开展集中抓捕,打掉文某“套路贷”涉黑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165名,破获刑事案件100余起,收缴枪支2支,解救受害女性106名,查扣涉案资金2000余万元、黄金1公斤。经查,2018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文某、刘某安、刘某威等人成立“赢禾财富”、“成鑫创业”、“米发零用贷公司”,对长沙市各夜场KTV上班的年轻女性开展“佳丽贷”、“夜场贷”、“美容贷”,诱骗受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一般日息为1%至1.5%,设定惩罚性违约条款,采取“转单平账”的方式将受害人在关联公司之间流转,以收取“行规”“中介费”等恶意抬高还款金额,对受害人实施诈骗等犯罪。在“追债”过程中,采取滋扰、纠缠、向其亲属索债等暴力、“软暴力”手段,逼迫受害人还钱。在受害人无力偿还情况下,强迫借款人在境内和境外缅甸卖淫“还贷”,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9、甘肃兰州2·12“套路贷”犯罪案件
2019年3月16日,甘肃兰州市公安机关打掉王某焘“套路贷”犯罪团伙,捣毁6个犯罪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213人,破获刑事案件122起,冻结、扣押涉案财物价值约15亿余元。经查,2018年5月至2019年3月犯罪嫌疑人王某焘设立“甜兔网”等24个网贷平台,实施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套路贷”犯罪活动,非法获取482万人的通话记录、电话号码本、银行卡号等公民个人信息;累计非法放贷113.78万余笔,放贷资金19.46亿元,非法收回资金30.25亿元,利润10.79亿元;该犯罪团伙与24个催收公司建立外包催收关系,涉案催收人员553人。该犯罪团伙以垫资消费的名义非法放贷,采取收取“砍头息”及高额服务费的方式运营。逾期不还款,就使用软件发送催收骚扰短信对受害人进行轰炸或由专业催收团伙使用电话侮辱、威胁,发送PS裸照等软暴力手段进行收账。
10、甘肃酒泉5.30“套路贷”犯罪案件
2018年7月12日,甘肃酒泉市公安机关侦破5.30“套路贷”系列案件,捣毁14个犯罪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400余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0余起,冻结涉案资金100余万元。经查,2017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翼、王某表、戴某富等人设立“互助信贷”、“融多利金服”等网贷平台,通过“放款速度快、额度高、无抵押、无担保”等宣传,诱骗借款人在签订虚假借款协议,以“服务费”、“利息”等名义扣除高额“砍头息”。在借款人无能力还款时,便以“续期费”、“展期费”的名义收取费用用于延长借款期限,使借款人不断垒高债务,利用“呼死你”软件向借款人及其亲属打电话、发送辱骂、侮辱、恐吓、威胁、PS裸照的短信、彩信和微信消息等软暴力手段催收,涉案金额近亿元。
来源:中国基金报(ID:chinafund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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