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晚间,香雪制药公告称,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自3月24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3月25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同日晚间,朗源股份也公告称,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3月24日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3月25日开市起复牌。
另外,3月21日晚间,联创股份公告称,公司股票将自3月24日停牌一天,3月25日复牌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那么,上述几家上市公司,为何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呢?
香雪制药将被实施ST
香雪制药23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3月21日收到证监会发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香雪制药股票自3月24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3月25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自3月25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香雪制药”变更为“ST香雪”。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香雪制药、王永辉(香雪制药实际控制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广东证监局调查完毕,广东证监局依法拟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明,香雪制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香雪制药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香雪制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6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考虑到该案尚有部分占用资金未偿还,相关当事人能够配合调查,上市公司在调查过程中对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通过发布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方式对应确认在建工程拆除损失情况及2016年至2021年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进行补充披露,并会同控股股东筹划、实施偿还方案,广东证监局拟决定:一、对香雪制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二、对王永辉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30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700万元罚款;三、对卢锋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四、对黄滨、徐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五、对郝世明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此外,鉴于王永辉违法情节严重,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王永辉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香雪制药表示,公司高度重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所提出的问题,对此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将对此前历史违规事项进行深入剖析和积极整改,后续公司将不断强化内部治理的规范性,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范提升财务核算水平,持续完善内控运行程序,强化资金使用、内部审计、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工作,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朗源股份将被实施ST
朗源股份23日晚间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更正公告存在虚假记载,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1条、第10.5.2条、第10.5.3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朗源股份股票自3月24日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3月25日开市起复牌,股票简称由“朗源股份”变更为“ST朗源”,股票代码仍为“300175”,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朗源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18年12月,朗源股份收购广东优世51%股权,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9年,为了完成业绩承诺,广东优世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采购销售合同、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朗源股份2019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分别虚增5250.69万元、3494.31万元和1816.60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对应项目绝对值的9.03%、7.94%和43.02%。朗源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0年9月25日,朗源股份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调减了广东优世虚增的部分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但调整后朗源股份2019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仍分别虚增3788.09万元、2723.27万元和1125.0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对应项目绝对值的6.68%、6.17%和26.91%。朗源股份更正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山东证监局认为,朗源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和更正公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山东证监局拟决定:一、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二、对张涛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三、对戚永楙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四、对张丽娜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五、对李博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此外,山东证监局拟决定对张涛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戚永楙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联创股份也将被ST
联创股份的股票也将于3月24日停牌一天,3月25日复牌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联创”,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联创股份于3月21日晚间披露公告称,公司于3月19日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2018年8月17日,联创股份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鏊投49.90%股权。其后,联创股份先后5次披露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后续5次修订稿以下统称《交易报告书》),并于2018年12月15日披露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2018年12月19日,联创股份完成上海鏊投49.9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海鏊投成为联创股份全资子公司。
经查明,联创股份收购上海鏊投股权涉嫌违法,一是联创股份《交易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上海鏊投通过借用体外资金、购买虚假业绩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导致联创股份《交易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二是,2017年11月至2019年6月,上海鏊投通过借用体外资金、购买虚假业绩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导致联创股份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山东证监局拟决定:一、对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二、对高胜宁、李洪国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三、对王蔚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四、对齐海莹、胡安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五、对邵秀英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六、对郝志健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此外,山东证监局拟决定对高胜宁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李洪国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月21日,证监会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普利,300630)依法从严作出行政处罚。*ST普利2021、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虚假记载,连续两年虚增利润总额合计5亿元以上且占比超过50%,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今日,深交所将对*ST普利依规启动股票终止上市程序。
对于存在严重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行政处罚、强制退市并非终点,证监会还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实施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也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对于因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承受损失的适格投资者,中证投服中心将积极发挥专业作用,综合运用支持诉讼、示范判决、专业调解、代表人诉讼等方式依法帮助投资者维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证监会也将对相关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调查。
近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召开会议,联合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依法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的重要意义,全面加强刑事执法与金融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协调联动,依法严厉查处金融领域“黑灰产”突出违法犯罪,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坚决维护金融管理秩序,努力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金融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突出打击重点,聚焦贷款领域非法存贷款中介服务、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保险领域非法代理退保理赔,信用卡领域不正当反催收等重点方向,依法严打信用卡诈骗、骗取贷款、贷款诈骗、保险诈骗、非法经营、虚假诉讼、合同诈骗等各类犯罪活动。强化研判分析和线索延伸,深挖犯罪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人员链,彻查犯罪团伙和幕后黑手,以强有力的举措确保集群打击取得实效。全面深化合作,加强线索移送、联合办案、挂牌督办、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等机制,推动形成行政稽查和刑事打击无缝衔接、一体推进的常态化打击整治工作新格局。同步推进金融领域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严格落实公安机关办案程序规定和执法要求,加大防范宣传力度,努力取得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舆论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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