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交媒体上,众多受害者都曾分享过自己的被骗经历。为揭开这场精心设计的骗局,有记者以新股民身份潜入诈骗团伙布置的陷阱。在为期一周的调查中,亲历了“杀猪盘”的全过程。
1.引流:“杀猪盘”无孔不入,巨额收益诱惑股民
除了电话形式外,诈骗团伙获客的方式还有很多。在各大社交媒体平台,“杀猪盘”同样无孔不入。
为躲避平台监测,有诈骗团伙在直播间用“一阳指、六脉神剑、花花(暗指同花顺)、达达(暗指通达信)、方方(暗指东方财富)”等等隐晦字词,向投资者暗示自己出售的是炒股指标软件,并在直播中不断提示所售软件能达到90%以上的胜率。一旦有投资者上钩,骗局便进入精心设计的下一阶段。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直播平台屡禁不止,在秒封后另一个新的直播间又会马上跳出来。在完成引流后,对方会将上当的投资者从社交媒体引流至微信,再通过微信这个中转站将投资者迅速转移至一个名为“云企密信”的加密聊天软件。
记者实测发现,诈骗团伙之所以选择这里是因为软件中所有的聊天记录和文件都会定期自动销毁,导致受害者难以保存证据,后期维权困难。
2.洗脑:冒充券商从业者,群里10个人9个托
在成功建立联系后,诈骗团伙便开始精心伪装其“专业身份”。记者调查期间,一位自称"天风证券高级投顾"的客服人员主动出示了其证券从业资格编号。经记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核实,该编号确系真实存在,这成为诈骗分子获取信任的关键筹码。
为进一步营造专业氛围,记者被邀请加入一个名为“天风证券内部交流群”的77人群组。在这个看似正规的群聊中,诈骗分子通过精心设计的话术剧本展开攻势。群内“老师”每日分享“独家研报”,定时发送涨停股推荐,晒出高额盈利截图。而在私聊中,客服人员更是信誓旦旦地宣称拥有"机构VIP通道"、"内幕消息源"等普通投资者难以企及的特权资源。
从这一系列流程来看,诈骗团伙深谙投资者心理,通过"权威机构背书+高收益承诺的组合拳,让受害者逐渐卸下防备,深陷骗局。
3.收割:诱导汇款山寨APP,获利后无法提现,骗子一夜消失
取得信任后,诈骗团伙便开始准备收割,他们会以“开通子账户”为由,要求投资者填写看似正规的证券申请表,继而引导下载仿冒券商APP。这些山寨APP界面与正规软件高度相似,但暗藏玄机。当投资者将资金转入指定账户后,便再也无法转出,诈骗团伙会立刻转移资金,完成收割。
当下的股票杀猪盘已经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前端社交媒体负责引流,微信作为中转站,加密聊天软件是“养猪场”,最后的山寨券商APP才是“屠宰场”,整个诈骗链条环环相扣。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记者此前已多次曝光各类股票"杀猪盘"骗局,但今年以来诈骗手法仍在持续升级。与早期通过QQ联系、冒充游资大佬的简单套路不同,如今的诈骗团伙不仅改用加密通讯软件规避监管,更是精心伪装成正规券商机构,让投资者真假难辨。
“短短15天,账户里的15万就没了。骗子太厉害了,懂得如何拿捏人性,还有人被骗了上百万。”谈及股票“杀猪盘”,股民小雪(化名)懊悔不已。
近期股市回暖,投资者热情高涨之际,一伙精心伪装的诈骗分子通过冒充券商工作人员,实施新型“杀猪盘”骗局,众多股民上当受骗,被骗金额从数万到数百万不等,有人因此倾家荡产。
小雪是一名有多年投资经验的股民,她向记者阐述了自己的被骗经历。
被骗的起因是一通有关股票投资的电话,对方声称可以免费推荐强势股票,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小雪在一个“加密聊天软件”里添加到了对方的联系方式。
起初,小雪对这通电话将信将疑,但对方自称是浙商证券的人,并发来了经营证券期货许可证的图片,带有名字的工作证,甚至客服还发来了自己的身份证,在一系列证件信息的加持下,小雪逐渐对他们放松了警惕。
“往后的日子里,对方持续通过直播等形式给我洗脑,并声称只要跟着一起做,年化收益可以达到200%。最终我还是没能抗住洗脑,下载了他们的APP浙商汇金,不断往里面投资转账,直至15天后客服消失,账户无法提现。”
“在浙商汇金APP中,15天里我在他们的带动下依靠打新盈利20万,起初小额的资金还是可以提现的,直到后来我累计转进去的钱达到15万,再想提出来为时已晚。”谈及此事,小雪懊悔不已。
作为一个有多年投资经验的股民,当谈及被骗的原因,小雪说了很多。
“首先对方假冒浙商证券的人,各种证件让人放下了戒心,其次是超高的收益回报和群友的鼓动。群里不断有群友发去银行提现金的照片,扬言要满仓跟上。但实际上,这些都是拖,在这个260人的群里,至少200个都是托。”
据小雪透露,被骗后立即去报了警,后面得知还有股民以同样的方式被骗了上百万。诈骗团伙行骗的流程、手法、话术如出一辙,唯一不同点是诈骗团伙冒充的券商,中信、东吴、东财、华创等知名券商均被仿冒过。
冒用证券公司、私募等机构名义,利用荐股、投资等手段,诱使投资者投资的诈骗伎俩,再次沉渣泛起。
近段时间,多地证监局提示冒牌金融机构实施金融诈骗的案例,其中包括假私募、假券商、假软件、假股神等,这些“李鬼”们通过各种渠道诱导投资者下载假APP、交易软件等,唆使投资者转入资金实施诈骗。
对此,多地证监局警示,投资者要通过正规机构参与投资,不在来路不明的APP和交易软件里进行注册操作,不向个人或不明第三方账户转账。
骗子竟盯上了国有金融企业
4月14日,陕西证监局发布了风险提示,称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辖区私募机构工作人员,诱导投资者加入股票学习交流群、荐股群,利用假冒的私募机构APP和交易软件,对投资者实施诈骗。
陕西证监局称,不法分子冒用陕西辖区私募机构、高管及工作人员基本信息和肖像,谎称有“内部渠道”、“能让投资者参与股票拉升赚钱”,引诱投资者加入群聊、直播间。在骗取投资者信任后,假冒私募机构营业执照、印章、法定代表人信息,签订虚假推荐股票合同、收取费用,诈骗投资者钱财。
诱导投资者接收下载由所谓客服以安装包或链接方式发送的假冒的私募机构APP、交易软件,转入资金进行投资。该APP、交易软件中的证券价格波动及证券交易,并非真实交易数据,是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前期小额投资试水可获得一定金额的“收益”或“返利”,一旦投资者加大资金投入后,就会发现无法提现,并被不法分子拉黑,且假冒App、交易软件无法登录。有的不法分子还以“公司制度规定”“审核失败”“服务暂停”“未完成任务”等作为无法提现的理由,要求投资者再次充钱,继续实施诈骗。
陕西证监局提醒,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实施诈骗,流窜作案甚至藏身境外,当投资者被骗后,很难找到诈骗人员追回被骗资金。
广大投资者要明辨真伪,务必通过正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与投资,审慎核实对方机构业务资质及业务人员身份,不接受陌生电话推荐股票、加入荐股群的邀请;不轻信对方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信息;不听信他人宣传通过扫码或点击链接随意下载,不在来路不明的APP和交易软件里进行注册操作;不向个人或不明第三方账户转账。
戳破“李鬼”券商的行骗伎俩
无独有偶,就在上个月,湖北证监局也提示,警惕不法分子冒充证券公司工作人员诈骗风险。该局称,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冒充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利用假冒的证券公司APP和交易软件,诱导投资者加入聊天群、荐股群等方式,对投资者实施诈骗。
银河证券3月28日声明称,近期,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冒该公司及员工名义,诱导投资者下载假冒APP,从事非法证券交易活动。涉事假冒APP为“银河e智富”APP。
银河证券称,从未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的个人或者机构进行投资者招揽、服务活动。任何假冒该公司名义设立网站、微信、客服热线等行为,均属非法证券活动。任何以我公司及工作人员费用清退、名义荐股、提供内幕消息、配资等为由开展投资咨询服务,收取会员费、充值、汇款、承诺收益、盈利分成等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据了解,“李鬼”券商的行骗模式可概括为三步:
一是在网络平台直播荐股,通过邮寄仿造的证券公司礼品等方式骗取投资者信任;
二是诱导投资者下载隐私加密社交软件,并加入聊天群,向投资者发送仿冒的证券公司网站链接和APP;
三是假冒证券公司高管或员工,以承诺保本保收益、余额包销、盘后夜间优先委托、投资收益分成等方式,诱导投资者开立资管账户、大宗交易账户、内部股权交易账户等,从事“追板”“打板”等虚假交易行为。
这些虚假的证券软件会模拟券商正常交易软件的界面,以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但如果仔细推敲,就会发现真假软件在细节上是不同的,“比如说页面切换时假软件会出现卡顿、侧边拉条有明显差异等。
河南证监局于4月7日发布的防非宣传—抵制非法机构宣传海报中也提示:切勿盲目相信“投资专家”社交媒体中所谓“周易预测”“股神”的投资建议,切勿轻信“限时抢购”“转板上市后股价翻X倍”等信息,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操控空壳公司、账户频繁大额交易、交易对手方为大量自然人账户、大部分资金去向不明,非法金融的种种交易行为,可以说风险特征“肉眼可见”。银行作为资金流转的核心枢纽,反洗钱工作能否精准高效开展,决定了非法集资等活动能否被及时识别、及时阻断。
“当初我们买这些‘理财产品’的时候,钱都是打到了对方提供的XX供应链公司、XX实业公司账户上。如果这些交易涉嫌了非法金融活动,相关银行为什么从来没提示过风险呢?”某三方财富管理公司X财富因涉嫌非法集资被立案侦查后,投资人张女士有此一问。
像张女士一样心存疑惑的投资人不在少数。这些动辄与私人账户有着成百上千万资金往来的对公账户,大多是空壳公司。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均属于我国《反洗钱法》特别关注的七类洗钱上游犯罪。操控空壳公司、账户频繁大额交易、交易对手方为大量自然人账户、大部分资金去向不明,X财富所控制账户的种种交易行为,可以说风险特征“肉眼可见”。
银行作为资金流转的核心枢纽,反洗钱工作能否精准高效开展,决定了非法集资等活动能否被及时识别、及时阻断。然而在实际执行中,一些金融机构仍存在相关机制不健全、对重点可疑线索识别能力不足、执行力偏弱等问题,使得其对非法集资犯罪行为的防范打击力度大打折扣。
高额流水
非法集资等金融类犯罪是反洗钱长期风险监测的一项重点难点工作。这类犯罪行为常常身披“投资理财”的外衣,大多涉案金额大、牵涉人数众多,不法分子大量借助空壳公司分散转账,隐蔽性强,账户识别和关联难度较高。
2024年9月,X财富因涉嫌非法集资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证券时报记者在此前的调查中发现,在募资环节,X财富控制的数十个空壳公司以独立第三方的面目出现,投资人的投资款打入这些公司的账户,并构筑出一个双层嵌套结构的庞大资金池;在投资环节,资金所投向的底层资产,与募集说明书宣称的严重不匹配,大部分资金去向不明。
记者进一步收集汇总了数百名投资人与X财富所控制的公司之间逾3700笔大额转账信息。这些汇总的银行流水信息,集中于X财富爆雷前的两年内,单笔交易金额均超过5万元。
其中,私转公(投资人向X财富控制的公司转账)流水超1800笔,涉及总金额14.04亿元,交易场景为购买特定“理财产品”,单笔转账金额最高达到1000万元;公转私(X财富控制的公司向投资人转账)流水超1900笔,涉及总金额13.97亿元,交易场景为“兑付”本金和收益,单笔转账金额最高的超过3000万元。
从转账主体来看,仅以监管力度更大的公转私流水分析,在X财富爆雷前的两年中,其所控制的与投资人进行资金往来的公司超过40家,用于转账的银行账户超过110个。其中,32个账户向个人累计转账金额超过1000万元,两年内转账金额最高的超过1亿元(表1)。
记者汇总的银行流水数量仅仅是冰山一角,考虑到X财富在全国的客户超4万人,其每年的实际转账金额远高于此。
巨额的异常资金进出账户,X财富为何能够“逃过”反洗钱监管?
“过去银行在打击非法集资这类洗钱相关犯罪上的效果似乎并不是特别突出。这里面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这类犯罪往往伪装成正常的公司业务,分析人员不太容易发现其中的端倪,银行常常是在涉事公司爆雷或经侦介入之后才知道客户的犯罪行为;二是一些中小银行对于异常交易监测和分析的能力比较薄弱,有些破绽不能及时发现。”捷软世纪首席反洗钱专家、陆家嘴金融安全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李振星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可疑交易
据了解,金融机构报送的交易监测分析报告是反洗钱运作机制的核心环节。根据《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达到大额交易标准和存在可疑交易情形的,金融机构应分别提交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其中,对于转账类大额交易的资金标准包括非自然人银行账户与其他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的款项划转、自然人银行账户与其他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的境内款项划转等。记者统计的X财富所控制公司和投资人之间,银行流水不少都达到了上述报送标准(表2)。
相比于大额报告有明确的提交金额标准,分析人员对于可疑交易识别的主观性更强。某国有银行反洗钱团队负责人陈丽(化名)告诉记者,对于可疑交易的报送并不是以绝对的金额作为标准,更多的是需要工作人员结合客户情况、业务性质作出判断。
“2016年之后中国人民银行对于提交可疑报告的原则是‘风险为本,合理怀疑’。这里面不论金额大小,只要判断交易存在反洗钱犯罪的特征就应该上报。”陈丽说,“以我们银行为例,我们的反洗钱预警主要是针对在一定时期内频繁交易,达到系统阈值提示风险的账户进行预警排查,对单笔交易的预警比较少。”
“流程上,一般我们的反洗钱模型会把可疑的线索筛选出来,之后我们会有几个工作人员对其开展排查,分析交易的具体情况,补充和调整论述逻辑,保证提交的可疑报告内容是审慎合理的。”陈丽说。
记者发现,X财富控制的不少账户都存在短时期内频繁交易的行为,很有可能触发银行对交易频率监测的阈值。例如国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上海华瑞银行开设的账户,仅记者收集到的流水信息,该账户在统计期间内有多次一日10条以上、连续多日频繁交易的公转私记录,单笔转账金额30万元至250万元不等。一家供应链公司基于什么商业场景需要向众多自然人频繁支付大额款项?
对于这些可能存在明显异常的交易行为,开户银行是否甄别出了交易风险并报送了可疑报告?
线索寻踪
自X财富因涉嫌非法集资犯罪被立案侦查以来,投资人对于银行在反洗钱监控环节是否存在违规和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始终心存疑问。针对投资人提供的线索,监管部门在对投资人的回复中表示,经调查,发现上海华瑞银行存在未有效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形;其他几家银行经调查未发现存在未有效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形。
未有效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形可能包括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报告和可疑报告等,监管部门对投资人举报的回复中并未对此作明确说明。
对于像X财富这类大额频繁转账交易,李振星说:“以我对银行的了解,银行大概率提交过大额交易报告,甚至是一般可疑交易报告。但是提交的大额报告和一般可疑报告,大多数并不会直接引起后续的监管动作,需要提交重点可疑报告才能引起后续直接跟进。”
李振星介绍,对于大额交易和判断为一般可疑的交易,银行会将报告提交给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这时银行就完成了基本履职,反洗钱中心如果在报告中发现了重要线索,就会把线索移送转交给公安等相关部门。但是由于全国金融机构每天提交的大额交易和一般可疑报告的数量十分庞大,线索质量参差不齐,排查会耗费大量人力和时间,一般可疑报告往往只有一小部分判断为涉案线索进行了移送。
而对于重点可疑报告,银行除了报送反洗钱中心外,还会视案件情况报送当地人民银行甚至当地公安机关,这种情况下通常就会得到监管反馈,相关部门会采取一定的后续动作。有不少案件正是依靠银行提供的重点可疑报告才得以发现线索并侦破。
如何精准识别重点可疑报告是反洗钱分析的关键。李振星认为,目前金融机构对于重点可疑线索的分析和判断还不太成熟。“过去有的银行反洗钱系统误报率高,异常客户太多,工作人员忙不过来甄别就容易浅尝辄止。另外,对于线索判断是否为重点可疑,实操调查中缺少成熟的标准和规则,面对众多线索,出于审慎和‘怕误伤客户’的考虑,很多选择提交一般可疑报告就算完成任务了。”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共接收可疑交易报告422.35万份,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全年共处理重点可疑交易报告13315份。经分析研判后,进一步对需要查深查透的556份线索开展了6206次反洗钱调查,向侦查、监察机关等有权机关移送线索6392起。
“对银行报送的每条线索是否都有足够力量及时去侦破,这里面就牵扯到反洗钱制度体系,各个环节的衔接和投入等方面的问题。”李振星说。
空壳公司
X财富所控制的空壳公司众多,所开设账户分散于不同银行,且这几十家用于开户的公司大多不存在股权上的隶属关系,与X财富也无股权关联,难以穿透到实控人,这导致分析人员难以觉察到这些公司之间的关系,识别出账户风险,也难以将众多可疑交易关联起来,因此可能将本应成为重点可疑的线索当作一般可疑处理。
不过,即使未发现账户之间的关联,仅就这些开设公司自身的特征,银行也有机会在尽职调查环节识别出账户风险。
在证券时报记者此前的调查中发现,X财富控制的开户公司大多显示缴纳社保人数为0,实缴资本为0,公司注册地多为虚拟地址或在注册地址上找不到相应公司,空壳属性明显。2024年以来,这些公司中有相当一部分已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被当地市场监管局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客户尽职调查是反洗钱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像空壳公司这种情况,系统预警后,我们进一步分析如果发现企业本身的资质不足以支撑它有这么多的经营收入和与这么多自然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我们就可能会向一些异常场景做推测并提交重点可疑报告。”陈丽告诉记者。
记者进一步统计了X财富控制的110多个银行账户后发现,这些账户集中开设于12家银行的20余家支行,集中开户的特征明显。
例如,X财富控制的公司仅在上海华瑞银行开设的交易账户便多达26个。此外,在中国光大银行的账户有25个,绝大多数开设于上海松江新城支行;在浦发银行的账户有18个,大多开设于上海世博支行(原三林支行)。
此外,这些空壳公司还存在大量异地开户的情形。以表1列示的9家重点公司为例,6家为外地注册公司选择在上海的银行开户。异地开户可能会加大银行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实控人、经营场地、跨区域监管协作等方面的难度,导致反洗钱风险上升。
银行回应
为核实银行对相关账户的反洗钱义务履职情况,记者分别联系了上海华瑞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并发送了采访问题。
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表示,X财富控制的公司在开户时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均真实有效。在开户审核阶段,一是严格执行开户证明文件原件的审核要求,对开户资料采取双人复核制度;二是利用联网核查、工商等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相关开户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三是采取上门走访方式,核实企业经营情况是否正常,实际经营范围是否与营业执照相符。对于异地企业前来开户的,加强了开户真实性审核,并进行上门核实。
此外,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表示,自2020年5月起对X财富控制的20余家公司共计上报一般可疑交易报告47次,并于2024年2月报送了重点可疑报告。并且银行在确定公司账户存在可疑交易后,对相关账户采取了限制非柜面交易额度、暂停非柜面交易、调高风险等级、封闭冻结、终止账户结算等管控措施。不过,光大银行上海分行报送重点可疑报告时,已是X财富爆雷2个月之后。
上海华瑞银行回复称,在相关公司开户阶段,对客户经营地址进行了实地调研,同时按照规定履行了尽职调查工作,客户开户资料符合开户要求。对于是否识别出相关账户的可疑交易线索并提交可疑报告,该行未正面回复。
截至发稿,浦发银行未回复记者的采访问题。
打击加力
随着金融机构可疑报告报送效率不断提高,人民银行反洗钱中心每年接收的可疑报告数以百万计。面对海量可疑报告,仅靠监管对可疑线索给予反馈和推动调查显然是远远不够的。
陈丽介绍,除向上提交风险报告之外,银行自身也会加强对可疑交易的审查和监控,业务部门根据对风险的判断可能对账户采取进一步措施,例如限制非柜台交易、调低交易限额,甚至清退等。
“银行对报送可疑报告的账户一般都会根据相应的内控制度执行控制措施,理论上即使监管部门对可疑线索尚无直接后续动作,银行自己采取的控制措施也会对洗钱犯罪的行为有所遏制。”李振星说。
2022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等11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对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持续加大。
“最近几年金融机构参与打击洗钱的效果有不小的进步,以前金融机构反洗钱体系侧重报送数据,线索分析主要依靠监管部门,现在金融机构也投入了更多力量在线索分析上。但是一些中小金融机构,在反洗钱系统和专业分析团队上的投入还存在不足,尤其对重点可疑交易的分辨能力较弱,有些银行可能会担心,严格的控制措施会影响正常业务,这些因素可能导致银行最终并没有识别出真正重点可疑账户,对重点可疑账户采取风险管控措施。”李振星说。
2025年,新《反洗钱法》正式实施,这是2006年审核通过的《反洗钱法》在时隔18年后迎来的首次重大修订,被业内视为“划时代的进步”。新法将促使金融机构建立更细致成熟的管理体系,增强风险意识,对反洗钱工作投入更大的力度。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已对多家银行的违反反洗钱行为作出处罚。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披露了对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和恒丰银行的四张千万元以上大额罚单,这几家银行的违法行为中,均包含了违反反洗钱相关要求的行为。
从近几年处罚情况看,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甄别和报送、与身份不明客户交易是金融机构在反洗钱领域最常见的被处罚的原因。
一位反洗钱咨询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前三个月能感觉到金融机构对于反洗钱系统建设和咨询培训的需求明显提升,公司接到的各类金融机构的问询和交流明显增多。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如何建立更科学有效的反洗钱可疑线索筛查体系,提高对可疑线索报送准确率,提升反洗钱工作人员线索调查和分析能力仍是其面临的一项长期挑战。
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支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金融“五篇大文章”总体统计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遵循“全面覆盖、综合统计,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标准统一、协同衔接,科学有效、汇总共享”原则,重点对金融“五篇大文章”领域的统计对象及范围、统计指标及口径、统计认定标准、数据采集、共享及发布、部门分工等作出统一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实现统计对象和业务的全覆盖,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提供系统、全面的信息支持。《制度》规定的统计对象全面覆盖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以及金融基础设施机构,统计范围包括贷款、债券、股权、资管债权、基金、保险、衍生品等多种金融工具和产品,综合统计金融“五篇大文章”等重点领域的工作情况。
二是实现金融“五篇大文章”重点统计指标及其标准和口径的统一、协同。《制度》设置重点统计指标共计200余项,涵盖金融“五篇大文章”等重点领域融资、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业务以及其他重点指标。对每项指标均规定了统一、协同的统计标准和统计口径,与国家统计标准、行业政策、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及现有实践有效衔接。
三是建立统筹一致、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制度》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数据归集汇总,统一编制形成全量统计报表和指标。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机构认真落实统计数据采集要求和源头数据质量管理要求,加强数据共享。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全力推动《制度》落地实施,为金融系统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工作夯实数据基础。
东方通(300379.SZ)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后续或存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公告显示,因涉嫌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若后续经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相关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东方通称,在立案调查期间将积极配合证监会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披义务。
目前公司2024年报尚未正式发布,不过据东方通发布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去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5亿元-8.15亿元,归母净利润亏损4.32亿元-5.37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亏损4.69亿元-5.74亿元。 东方通表示,去年持续推进市场拓展工作,同时降本增效初见成效,预计亏损同比收窄20%-36%;若不考虑商誉减值计提因素,亏损同比收窄60%-72%。
公司称,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不过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值得关注的是,经去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其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而在今年2月17日、3月26日,公司先后公告,因北京德皓国际内部项目安排进行调整,公司2024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公司2024年度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将变更。 回溯此前经营表现,东方通2022年、2023年各季度营收同比均出现明显下滑,净利润亦持续出现亏损,2023年全年净亏损同比扩大1609.01%,直至2024年一季度起公司业绩才有所改善。
值得关注的是,去年东方通还曾因2022年收入确认不当被北京证监局责令改正。据悉,公司在2022年确认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智慧云脑项目及临沂临港公安天网工程升级改造项目收入时,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导致2022年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广东证监局官网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对昆腾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腾微”)欺诈发行行为的立案调查已办理终结。广东证监局认为,昆腾微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违法情形;决定对昆腾微责令改正,并对该公司以及四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处以共计960万元罚款。
经查明,昆腾微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0年1月,昆腾微第一大股东李某华以2元每股的价格向曹某、孙某、刘某志、顾某雪等转让800万股昆腾微股份,该价格明显低于同期公允价格6元每股,转让交易形成的3200万元差价构成主要股东对公司管理层和职工的股份支付。2022年12月30日,昆腾微在深交所创业板披露了招股书申报稿等文件,2023年6月30日,披露更新的招股书等文件,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披露了2019年至2022年的财务数据。昆腾微在其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未如实披露股份转让价格,上述事项未作股份支付会计处理,未确认当期费用3200万元,导致2020年虚增利润总额3200万元,占2020年利润总额的61.13%,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广东证监局认为,昆腾微涉案期间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所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中,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曹某,知悉李某华向管理层和员工低价转让股份,组织规避确认股份支付事项,是对昆腾微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总经理孙某,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刘某志,时任董事会秘书顾某雪知悉李某华向管理层和员工低价转让股份,知悉昆腾微未如实披露股份转让价格,签字保证昆腾微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昆腾微上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昆腾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曹某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孙某、刘某志、顾某雪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20万元罚款。
近期多个互联网平台出现“上海即将成立数字人民币银行”“招募数字人民币推广员”等信息,然而上述信息均系谣言。
不法分子在互联网传播“数字人民币银行即将挂牌”虚假消息,同时打着“有偿招募推广”旗号,通过组建聊天群组、组织线下线上会议对公众进行虚假宣传,诱导公众提供个人身份和资产信息、发展他人加入,并以“兑换数字人民币返还补贴2%—5%”为噱头,诱骗公众从不法分子处“兑换”数字人民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自数字人民币开启试点工作以来,便陆续出现不法分子利用数字人民币非法牟利的情况,主要包括诈骗和洗钱两种类型。在涉及数字人民币的诈骗中,“套路”除了本次谣言中提到的鼓吹数字人民币投资交易获取高额回报外,还有假冒试点活动开展诈骗、冒充公检法来电诱使用户点击虚假链接、诱导消费者开立数字人民币钱包并转账等。
目前数字人民币试点还未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铺开,不法分子打着数字人民币的旗号,利用人们对数字人民币尚未完全了解的信息差,从中实施不法活动。
点掌投教基地提醒大家,数字人民币为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与纸钞和硬币等价,不具有炒作空间。不要轻信高额佣金或炒币高回报等谣言,任何关于利用数字人民币推广获利、返现、缴纳保证金的行为都是诈骗。
内部风险
高杠杆率、资产价格泡沫(如房地产或股市泡沫)。
银行不良贷款激增、影子银行无序扩张。
外部风险
国际资本异常流动(如热钱涌入或撤离)。
地缘政治冲突引发的金融制裁(如SWIFT系统断联)。
技术风险
数字货币冲击传统货币体系,加密货币的匿名性可能助长非法交易。
金融基础设施(如支付系统)遭受网络攻击。
强化监管:完善金融法律法规,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监测。
风险预警:建立早期风险识别机制(如压力测试、大数据监测)。
国际合作:通过G20、IMF等平台协调全球金融政策,应对跨国金融风险。
技术赋能:利用人工智能、区块链提升风控能力和交易透明度。
公众教育:提高个人和企业的金融风险意识,避免盲目投机。
风险防控
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如金融危机、债务违约、资产泡沫等)。
抵御外部冲击(如国际资本流动剧烈波动、汇率大幅变动、地缘政治冲突对金融的影响)。
金融体系稳定性
金融机构(如银行、保险、证券等)的稳健经营,避免因流动性不足或资不抵债引发连锁反应。
金融市场的有序运行(如股票、债券、外汇市场的价格稳定和交易透明)。
监管与合规
通过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如资本充足率要求、反洗钱政策)约束金融机构行为。
防范金融犯罪(如欺诈、非法集资、网络金融攻击)。
信息安全与技术保障
保护金融数据、支付系统和交易平台免受网络攻击(如黑客入侵、数据泄露)。
推动金融科技(如区块链、人工智能)在风险监测中的应用。
主权金融安全
维护货币主权(如避免恶性通胀或本币信用崩溃)。
保障外汇储备充足,防止国际支付能力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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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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