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领导近期在一次内部沟通上已经明确,IPO发审将不存在5000万元、8000万元的隐形财务标准,并放宽对企业业绩波动性的要求。
事实上,5000万元、8000万元的隐形门槛出现在2018年3月份,彼时在大发审委治下,IPO发审窗口形成了“近三年净利润总和不低于1亿元,主板、创业板最近一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000万元和5000万元”的窗口指导。
相关发行审核部门需要在初审会环节进一步“坐实”,增强企业对发审会结果的可预见性,减少决策的突然性。
与此同时,上述监管沟通还强调了作为当下重中之重的科创板工作,并提出相关部门要加强和上交所的协作力度,指出科创板审核应当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严把信息披露质量关。
上述沟通中监管层人士还强调了加快IPO、再融资的审核效率,保障审核质量,同时增强企业包容性。
事实上,主板、创业板审核效率提高的趋势已然出现,例如今年以来IPO的审核速度和批文下发速度已经有所提高。据经济观察网记者统计发现,本月前三周,证监会核每周发3家公司的发行批文。
第18届发审委上任以来IPO首发过会率正在较去年出现大幅提升,同比超过90%;与此同时,拟IPO企业从过会到批文核发的周期也在大幅缩短。
具体来看,在路演推介方面,《承销业务规范》明确了战略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公众投资者的路演推介时间、形式、参与人员、内容范围等,并对承销商路演推介业务提出了具体自律管理要求。
根据《承销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申请文件受理后至发行人发行申请经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证监会同意注册前,主承销商不得自行或与发行人共同采取任何公开或变相公开方式进行与股票发行相关的推介活动,也不得通过其他利益关联方或委托他人等方式进行相关活动。
对于战略投资者一对一路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路演推介内容不得超出证监会及交易所认可的公开信息披露范围。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路演结束后与战略投资者签署路演推介确认书,确认路演推介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的要求。路演推介确认书应由各方分别存档备查。
对网下投资者的路演推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介绍公司、行业及发行方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内容,但路演推介内容不得超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范围,不得对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作出预测。
向公众投资者进行推介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供的发行人信息的内容及完整性应与向网下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保持一致。在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公开路演推介时,不得屏蔽公众投资者提出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问题。
《承销业务规范》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以确切的事实为依据,不得夸大宣传或以虚假广告等不正当手段诱导、误导投资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报价或定价信息;不得阻止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报价或劝诱投资者报高价;不得口头、书面向投资者或路演参与方透露未公开披露的财务数据、经营状况、重要合同等重大经营信息。
此外,主承销商应当对面向两家及两家以上投资者的路演推介过程进行全程录音。
《承销业务规范》还引入了律师事前培训环节。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聘请律师事务所在路演推介活动前对发行人管理层、参与路演的工作人员和证券分析师等进行培训,强调发行人对外宣传资料的口径,包括宣传材料与发行人实际情况的一致性、不允许透露公开资料以外的信息、不允许存在夸张性描述等。主承销商应当要求律师事务所出具培训总结,并审慎核查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所有证明材料。
《指引》中,上交所也对询价机制进行了明确。比如初步询价时,强化了对网下投资者询价报价的约束,同一网下投资者填报的拟申购价格中,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20%。
王骥跃认为,这主要是为了避免高价发行损害投资者利益,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接受询价结果,允许超过但要做不同级别的风险提示,也是体现了信披为主的原则,让市场自主决定价格。
张永军告诉记者,近年来A股市场IPO的定价,一直有着“市盈率不超过23倍”的隐形政策红线,这是政府指导价格,而不是一个市场价格。在当前“资产荒”的背景下,一些科创企业拥有的稀少的核心技术,买卖双方完全有可能给出更高的估值。但另一方面,这种市场化的估值也将接受考验:如果定价过高但技术不过关,也将在上市后面临较大的风险。所以,券商估值定价等业务操作能力,在科创板“赛道”上也将凸显出来。
多位受访者表示,总体来说,科创板的IPO和此前的IPO有着巨大的变化。除了原来IPO“一劳永逸”的上市保荐费用外,券商在子公司跟投、配售经纪佣金、超额配售选择权等全新的业务上也将带来新的盈利增长点,但这种增量也带来新的风险和挑战,需要科创板上市运行一段时间后才能体现。
中国市场学会金融学术委员、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告诉记者,科创板对券商行业的一大影响在于,对其投行及各部门的业务协调提出了更高要求,也有助于券商行业向 “以投行为中心”的现代化券商转型和发展。整体来看,新的IPO机制,让券商行业整体面临着更激烈的挑战。未来,有两类券商将随着科创板业务得到快速发展,一类是大的综合型头部券商,另一类是有着精品、特色业务的中小型券商。
券商如何在科创板的上市工作中做好把关责任?此番“保荐+跟投”的制度将是一块重要的“试金石”。
据悉,《指引》中规定的具体跟投比例分为四档: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下的,跟投比例为5%,但不超过4000万元;发行规模10亿元~20亿元(不含)的,跟投比例为4%,但不超过6000万元;发行规模20亿元~50亿元(不含)的,跟投比例为3%,但不超过1亿元;发行规模50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2%,但不超过10亿元。
对于这样的制度安排,上交所相关负责人称,跟投规模的设置主要考虑资本约束效力、保荐机构承受力和科创板健康发展需要之间的平衡。
根据此次发布的《指引》,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战略配售的,应当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作为一名战略投资者参与发行。同时,允许保荐机构通过相关另类投资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且配售股票的锁定期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科创板的推出将会吸引更多的科研人才投入到创业的大潮里,也会引导投资机构把更多的子弹投向科技创新的赛道。未来,技术会在创造价值里面占主导作用,团队的核心力量将是技术人员,他们会越来越分享更多的价值。财富效应也会吸引更加多以前在实验室的人出来,做产业化、做创业的尝试,也会鼓励年轻人更多地去学技术、学理工科、做研究。
此外,科创板毫无疑问会成功,注册制也是大势所趋。真正实现注册制以后,A股港股化和A股美股化的趋势将不可逆转。那么传统人民币基金、二级市场套利空间就将完全消失。以第一性原理看,能成长为大公司和大市值公司的好项目才能保证基金持续高回报。
据媒体报道,不仅前期发行的6只战略配售基金可以参与科创板股票的战略配售,现有可投资A股的公募基金均可投资科创板股票。这意味着普通投资者可通过公募基金投资科创板。
据了解,监管层还对各基金公司下发了关于公募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通知。通知还明确了基金投资科创板的应当遵守基金合同约定,在投资科创板过程中需要保持风格一致并做好流动性管理工作。
通知主要涉及三大内容。一是科创板上市的股票是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属于《基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交易的股票”。
二是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的,应当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判断是否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和相关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相关基金合同修订程序后方可投资科创板股票。基金托管人应当做好相关监督工作。
三是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科创板股票过程中,应当根据审慎原则,保持基金投资风格的一致性,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并进行必要的信息披露(特别是投资风险提示),切实保护好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好风凭借力。面对科创板这股“东风”,上海的科创企业们正在摩拳擦掌。对于一些原先无法主板上市获取资金的企业而言,科创板无疑给了他们史无前例的机会。
上海企业对于科创板的热情从数量上就可见一斑。在目前科创板受理的44家企业中,来自上海的最多,这10家上海企业涵盖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业以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多个领域。此外,上海还有一大批优质企业正在研究方案或接受辅导。
“我们一定会把符合定位的最优秀的企业去积极对接科创板。”复星国际联席总裁陈启宇表示,科创板的推出使国内资金有了一个集中投入和分享中国科创成果的机会,对于那些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持续投入的科创企业而言更是一个契机。当年复星医药依靠中国资本市场实现了跨越发展,希望复星体系内的生物医药等创新型企业也能够借力科创板实现更快速的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企业中的一些“老大哥”们也正在想办法寻找科创板的切入点。比如浦东建设、浦东金桥、外高桥、陆家嘴和张江高科这5家国有上市企业就披露,将共同参与出资设立“上海浦东科技创新投资基金”,该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55.01亿元,原则上投资于科技创新企业、投资标的为科技创新企业的股权投资基金等。
正如一位科创企业创始人所言,眼下上海科创圈目之所及,一片火热,对于科创企业而言,这是最好的时候。
金融活,科创兴。科创企业因为前期投入大、产出慢的特点,尤其需要金融的及时“供血”。
正在建设中的上海科创中心,与正在建设中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因为科创板这一有机结合点,产生了联动效应。科创与金融,变得密不可分,一个优质的科创金融生态正在形成,一个服务全国科创企业的投融资中心逐渐浮现。
券商们在行动。作为科创板的直接参与方,券商的技术部门正确保对接科创板系统的完善安全,零售部门在负责投资者权限的及时开通,投行部门更是在全力挖掘优质企业申请科创板上市。目前,国泰君安、海通证券、申万宏源等上海老牌券商保荐的多家企业申请都已经获得了受理。国泰君安内部人士表示,自科创板开始筹备以来,其投行部已经马不停蹄地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寻找资源,每个人都是24小时连轴转。用他们的话说,“不是在辅导科创企业,就是在寻找科创企业的路上”。
银行们在行动。专属的科创信贷产品纷纷推出,一家家科创支行先后设立,投贷联动的尝试也层出不穷,甚至有银行要为科创设立一家试验室。浦发银行上海分行行长汪素南介绍,该行在监管部门和市科委的指导下,将与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设立“科技金融创新试验室”,致力于科技企业信用融资产品创新及模式创新,根据科技型企业发展周期,形成科技与金融协同创新的强大合力,解决科创企业的融资难题。
信托们在行动。“上海信托将通过设立首支独立自主募投管退的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关注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国资国企改革领域的子基金及直投项目。”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长赵峥嵘表示,2019年上海信托会进一步完善对科创企业的金融服务,针对不同生命周期的企业特征,从一级、一级半、二级、股债联动等方式全面灵活介入,并做好对科创板建设的服务工作。
更多的金融机构们在行动。未来,上海将以科创板为契机,促进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等多种科技金融工具和产品发展联动,打造面向全国及时有效的科创企业“供血库”,使科创企业在登陆科创板前后都能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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