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来袭
发改委印发《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为加强煤炭市场价格调控监管,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促进煤、电上下游协同发展,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煤炭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初级产品,电力供应和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今后一段时期,我国能源消费仍需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
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既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坚持煤炭价格由市场形成基础上,提出煤炭价格合理区间,健全调控机制、强化区间调控,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
图一:煤炭板块平均收入 数据来源:阿牛智投
长协政策终落地
2 月 25 日,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明确了重点地区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均含税),其中山西地区热值 5500 千卡的煤价合理区间为 370-570 元/吨,陕西地区热值 5500 千卡的煤价为 320-520 元/吨。
上述价格仅针对长协价格,是由秦皇岛下水煤中长期价格减去汽运短倒、铁路运费、港杂港建、堆存装卸等费用后推导得出,与港口售价区间本质无异,考虑 1、2 月煤炭长协价均为 725 元/吨,远未达到 570-770 元/吨的上限,因此对煤炭长协售价影响有限。
进入 3 月需求淡季后,煤价或将呈现季节性下行趋势。但若沿海低库存的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煤价在阶段性下跌后可能还会再度上涨。
图二:煤炭板块平均净利润 数据来源:阿牛智投
看好板块估值提升
笔者认为对于行业仍然看好,一是海外价格仍然偏强,国内煤价高位运作,业绩水平有望维持;二是三四月份为开工季,焦煤需求或将有所提振;三是当前煤炭企业大多公布业绩预告,呈不同幅度上涨,动态市盈率角度看煤炭股安全边际较高。
一级发行方面,情况虽有改善,但低等级、弱资质主体发行难度仍然较高。二级市场方面,行业利差低于永煤事件前的水平,但低等级利差分位数与中高等级呈现分化。
图三:煤炭板块经营现金流 数据来源:阿牛智投
喜欢文章的朋友欢迎点赞评论转发,您的支持是笔者最大的动力!也可和笔者对当下市场的操盘策略,选股逻辑进行互动和交流!
本文任何信息内容都仅供投资者参考,涉及到的个股,只是对基本情况的一种陈述,不是推荐,所有投资决策及其后果均由投资者自行负责。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阿牛智投投顾何智辉投顾编号:A0460620070003
疫情带来短期扰动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1-12月中国啤酒产量为3562.4万千升,同比+5.6%,但仍不及2019年同期水平,2H21啤酒产量与2H20同期基本持平。
短期来看,疫情、成本上涨等扰动因素仍在,提价有望成为普遍应对手段。长期来看,笔者认为中国啤酒产销量将延续稳中有降趋势,国内啤酒行业已发展为存量竞争的格局,推行高端化战略、提升产品结构将是啤酒厂商的重要成长逻辑。
笔者认为,拥有产品组合、销售渠道、品牌宣传、运营效率等优势的企业更有希望在啤酒高端化的角逐中胜出。
图一:啤酒板块平均收入 数据来源:阿牛智投
龙头业绩优良
2022年2月24日,百威亚太公布业绩,2021年公司收入67.88亿美元,同比增长14.9%;其中,中国地区2021年收入同比增长18.0%,高于疫情前水平。
对于2022年,百威认为高端化将继续是中国地区营业额增长及强劲财务表现的主要推动力。由于预期中国的中产阶级家庭数目很可能于2030年前增加四倍,达到美国中产阶级家庭数目的两倍,啤酒业务仍有庞大增长空间。
随着新的消费趋势和高端饮酒场合不断兴起,公司将通过本地品牌创新和百威集团旗下500多个国际品牌提供差异化的饮酒体验。2022年,公司的目标是进一步将超高端品牌及高端品牌分别扩展至超过45个及超过70个拓张城市,以使国内业务更多元化。
图二:啤酒板块平均净利润 数据来源:阿牛智投
高端化产品策略是趋势
笔者认为目前行业高端化趋势尚未过半,各龙头继续专注于销量结构与次高端以上产品销量,行业升级仍是未来主基调。
考虑到原材料等成本提升幅度较2021年持平略减,2022年龙头望在成本压力下实现利润率的稳步提升。随着行业逐步从淡季迈入旺季,关注销量、提价等因素催化,建议择机布局。
图三:啤酒板块经营现金流 数据来源:阿牛智投
喜欢文章的朋友欢迎点赞评论转发,您的支持是笔者最大的动力!也可和笔者对当下市场的操盘策略,选股逻辑进行互动和交流!
本文任何信息内容都仅供投资者参考,涉及到的个股,只是对基本情况的一种陈述,不是推荐,所有投资决策及其后果均由投资者自行负责。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阿牛智投投顾何智辉投顾编号:A0460620070003
政策利好来了
2月18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央行等12部门联合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通知》在关于投资和外贸外资政策中对北斗系统提出要求,启动实施北斗产业化重大工程,推动重大战略区域北斗规模化应用。
近期北斗产业接连迎来政策利好。1月28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大众消费领域北斗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意见》从基础建设、大众消费、产业生态等方面做出规划,并提出至十四五末培育20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扩大车载终端北斗应用规模等具体目标,为大众消费领域北斗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指引。
图一:北斗导航平均收入 数据来源:阿牛智投
今年有望迎来井喷
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总体规模已达4033亿元,较2019年增长约16.9%。
预计到2025年,综合时空服务将形成5-10亿/年的芯片及终端市场规模,总产值达到8000-1000亿元规模。
到2035年,预期构建形成智能信息产业体系,创造形成中国服务品牌,直接产生和带动形成的总体产值规模将超过3万亿元。
图二:北斗导航平均净利润 数据来源:阿牛智投
未来应用广泛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是我国自主建设运行的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是为全球用户提供定位、导航和授时服务的国家重要空间基础设施。
深化北斗系统推广应用,推动北斗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众消费领域是北斗系统推广应用的重要领域,具有规模大、占比高、影响面广等特点,对于促进北斗融合创新应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城市数字化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图三:北斗导航在建工程 数据来源:阿牛智投
喜欢文章的朋友欢迎点赞评论转发,您的支持是笔者最大的动力!也可和笔者对当下市场的操盘策略,选股逻辑进行互动和交流!
本文任何信息内容都仅供投资者参考,涉及到的个股,只是对基本情况的一种陈述,不是推荐,所有投资决策及其后果均由投资者自行负责。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阿牛智投投顾何智辉投顾编号:A0460620070003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