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某科技公司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公司。2023年4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认定该上市公司在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其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亦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2023年4月,上海金融法院受理12名投资者起诉该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同年6月,上海金融法院决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并于7月转为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服中心”)代表全体适格投资者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该上市公司等主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化解方法
该案最终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一揽子和解,主要采用以下方法:
一是依法厘清责任。依法明确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承担主要责任,并敦促发行人、董监高、中介机构等各方主体主动担责,按照行为性质、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是程序保障充分。兼顾公平和效率,完善各项诉讼机制最大程度保障原告投资者对群体性诉讼的知情权、参与权、异议权等。
三是坚持合作共赢。积极引导责任主体以赔付取得谅解,同步开展行政和解,统筹协调案款保全和赔款发放,在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有效控制证券市场风险和保障市场秩序平稳有序之间寻求最佳利益平衡点。
四是实质化解纠纷。发挥中证投服中心桥梁纽带作用,充分考虑原被告调解意愿,兼顾各方责任轻重、偿付能力、行业声誉、后续追偿等因素,通过和解方式高效、终局化解纠纷。最终,中证投服中心代表7195名适格投资者共获赔偿2.85亿元。
典型意义
该特别代表人诉讼案系中国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上海金融法院秉持“惩治首恶”和“实质解纷”并重的原则,在民事调解书中明确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承担主要责任,体现了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精神和要求。投保机构积极有效履职,法院引导各方责任主体各担其责,双方协作推动纠纷以和解方式高效、终局化解,努力实现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和有效控制证券市场风险之间的平衡。
本金10多万在炒股软件上竟能“炒”到300多万元?
这到底是“股神”附体的财富传奇,还是不法分子精心设置的诈骗陷阱呢?
11月,上海闵行吴泾派出所接到王先生报警称,其岳父老杨独自在上海打工,最近四处向亲戚朋友借钱炒股,可能遭遇电信诈骗。
“我就是正常炒炒股,没什么问题。”面对民警,老杨起初不以为意,并拿出手机上一款炒股软件,试图证明自己的“投资行为”属实。
然而,民警在进一步查看老杨手机时,发现了一款可疑的聊天软件。老杨解释,这是“投资顾问”让他下载的,平时就在群组里接收“选股指令”。“顾问”以“加入核心梯队”可获得“分红减免”为名,不断向他鼓吹“每周保底收益40万”“月收益保守160万”等高额回报,催促他不断追加投资。这些异常情况让民警确信,老杨已深陷电信网络诈骗圈套。
经民警甄别,老杨手机上所谓正规炒股应用,实则是一个无法提现的“李鬼”软件。在民警追问下,老杨回忆起他是通过“顾问”发来的链接安装的该软件。软件账户页面显示超过320万元的“丰厚盈利”,但提现需缴纳20%、高达60余万元的手续费。这正是老杨四处借钱的直接原因。
“你试着提现100元看看,手续费我来出。”为让老杨彻底认清骗局,民警建议他进行小额提现操作。果不其然,无论如何尝试,操作均告失败。最终,老杨意识到自己遭遇了诈骗,而所谓“巨额盈利”不过是诈骗分子在后台操控显示的虚拟数字,目的是诱骗其支付高额“手续费”。目前,相关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点掌投教基地提示,广大投资者请务必选择国家正规金融机构和官方认证平台进行理财,切勿轻信陌生链接或二维码下载的虚假软件。
2025年8月,蒋某计划通过香港某金融机构投资总回报掉期(TRS)及场外期权产品。涉事公司官网显示,其持有香港1、2、4、7、9号牌照,受香港证监会严格监管,遵循监管法规。
由于香港券商交易需以港币结算,蒋某需将人民币兑换为港币入金。此时,该公司业务经理朱某主动提出“帮忙对接可靠换汇渠道”,并声称“换汇方是公司董事长的朋友,安全性绝对有保障”。
换汇骗局
据蒋某回忆,朱某通过微信向其发送了三个内地银行账户——包含两个个人账户和一个公司账户,要求蒋某按“先看港币到账、再转人民币”的流程操作。“当时朱某说‘分批换汇更安全’,让我每次等对方把港币汇入我的香港汇丰账户,确认余额增加后,再转对应人民币到指定账户。”
在24小时内,蒋某分4笔完成操作:对方每次“到账”后,蒋某通过内地银行向朱某指定的账户转入共计约147万元人民币。然而,当蒋某将最后一笔人民币转出后,却发现香港汇丰账户内此前“到账”的港币余额全部归零。“我赶紧问银行,才知道对方汇入的不是现金,而是远期支票,且在我转完人民币后,对方立即撤回了支票。”蒋某说,此时他再联系朱某,对方的说法却彻底反转——先是称“换汇方已经失联”,随后改口“自己和换汇方不熟,董事长也不认识这个人,甚至没有对方手机号”。
至此,蒋某意识到被骗,随即向内地警方报案,内地警方正式以“诈骗罪”立案侦查。此后,蒋某专程赴港找到涉事公司办公地点,却仅获朱某本人的口头安抚。“公司其他负责人始终不露面,也没有任何书面回复或解决方案。”蒋某说。
投资者需警惕三大风险
近年来,随着内地投资者跨境投资需求增加,类似“换汇陷阱”“券商兑付违约”等纠纷频发,但投资者维权往往面临“两地监管协调难、证据收集难、执行难”等问题。
从维权途径来看,内地投资者在香港遭遇投资纠纷,可通过三大渠道维权:一是向香港证监会投诉,要求对券商进行调查;二是向香港投资者赔偿基金申请赔偿;三是在香港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实际操作中,这些途径均存在门槛。“香港法律程序复杂,投资者需聘请香港律师,且诉讼成本较高;若涉案资金已被转移至境外,即使胜诉也难以执行。”上述香港持牌律师表示。
跨境投资需警惕三大风险:
一是非正规换汇风险,根据内地外汇管理规定,个人每年仅有5万美元便利化购汇额度,通过个人账户私下换汇属于违法行为,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还可能面临外汇管理部门的罚款;
二是券商员工误导风险,切勿轻信券商员工推荐的“第三方换汇渠道”“熟人介绍”等,换汇应通过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办理;
三是复杂产品风险,TRS、场外期权等产品属于高风险金融衍生品,投资者需充分了解产品结构,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避免盲目投资。
你有没有想过,让你信赖的“专家”,可能只是一个AI技术生成的虚拟人?屏幕对面你熟悉的面孔,可能只是AI换脸技术下的陌生人?
A先生最近下载了一个APP,跟随一位某机构“首席分析师”投资。该“首席分析师”形象专业、谈吐不凡,每晚带着永不疲惫的完美声线和职业微笑,准时出现在App直播间,用几分钟时间复盘当日行情,预测市场走势,下达最新跟盘指令。
A先生曾在线下见过“这位”分析师,欣然将钱转入跟投,没想到几天后,App无法登录,投入的钱无法取出。原来所谓的“首席分析师”,只是AI换脸后的“替身”,每天的直播,只是诈骗分子提前制作好的、用来诈骗的AI视频。
AI技术加持下,新一代投资骗局正在上演:AI形象生成、AI换脸、AI语音克隆,诈骗分子通过AI塑造“无瑕”的形象、“权威”的声线、“专业”的话术,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可以打造一个让你感到专业、可靠、甚至熟悉的“金融专家”,为后续的“收割”铺平道路。
如何识破“AI画皮”?金融机构和工作人员需取得相关资质,正规金融机构不会要求客户将资金转入所谓的“独家专属App、安全账户、监管账户”,凡是以此为由引导投资、要求转账、汇款或提供验证码、密码的,都是骗局。
投资者可通过金融机构官方公布的网址或电话核实机构和从业人员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官网,查询合法机构名录、从业人员信息、产品备案信息等,未经注册登记的信息都不可信。
因轻信虚假投资,不少人损失惨重,然而,令人防不胜防的是以“维权”为诱饵的诈骗套路又出现。
北京房山区检察院日前披露一种针对受骗老人的新骗局:骗子利用老年人急于回款的心理,借“追款服务”对老年事主进行二次诈骗。其中一起案例中,三名提供“维权法律服务”的骗子仅有初中学历……
老张、老李和刘奶奶等十几名老年人遭“投资”诈骗后,心有不甘,不忍心半辈子的心血都打了水漂,于是就在微信群内交流“投资”受损如何追回钱款,不料又被别有用心之人嗅到“商机”。
秦某某、高某某伙同张某某预谋对这些急于讨回钱款的大爷大妈再次进行诈骗。2023年初,这三人成立了一家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并租赁某大厦写字楼用作办公场地。然而,高某某、秦某某、张某某三人初中毕业,均不具有相关从业资格,却冒充法律援助人员,他们是如何提供“维权法律服务”的呢?
据悉,高某某、秦某某、张某某三人事先搜集“投资”受损老年群体的信息,再逐一电话联系被骗老年人到办公场地洽谈“维权”合同,虚构可以帮助大家追回损失钱款的事实,如需“追款服务”,要向咨询公司缴纳投资款10%的服务定金。
就这样,秦某某等三人以“循循善诱”的方式,共骗取15名老年被害人钱款15万余元。房山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秦某某、高某某和张某某三人提起公诉,后三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本案中,秦某某三人事先成立法律咨询公司,并通过网络等途径收集或购买投资受损的老年人身份信息,利用这类群体迫切想要追回损失的心理,准备诈骗话术,拟定相关协议合同,谎称自己为专业“维权”团队,可以代为追回损失,以此骗取被害人信任,秦某某三人先行索取服务费定金,使得本案数十名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点掌投教基地提醒大家,面对理财产品要谨慎,选择正规渠道,守护好钱袋子;遇到诈骗,要第一时间报警,切勿盲目维权、“病急乱投医”,避免二次掉陷阱;老年人可积极参加反诈宣传活动,主动提升反诈防诈意识;子女也应多关怀父母家人,共同筑牢防范诈骗的安全防线。
11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国际投资者大会正式启幕。作为上交所打造的国际交流平台,本次大会将为外资机构搭起一座沟通的桥梁,让国际投资者能与境内监管机构、交易所、上市公司以及各类金融机构零距离交流,携手捕捉投资并购新机遇。
今年的会议以“价值引领 开放赋能--国际资本投资并购新机遇"为主题。在开幕式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明,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伟,上交所理事长邱勇等政府及监管领导作致辞发言,华泰证券机构业务委员会主席梁红、淡马锡中国区主席吴亦兵等机构代表作主题演讲。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明表示,中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力大,长期向好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具备良好的基础条件,证监会将深化投融资综合改革,着力提升资本市场制度的包容性、适应性。
融资端,纵深推进两创板改革,加快落实科创板“1+6”政策举措,推动科创成长层平稳运行。抓紧启动实施深化创业板改革,积极发展多元股权融资。
投资端,持续完善长钱长投的市场生态,加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实施方案落地见效,持续扩大社保、保险、年金等权益类投资规模和比例,深化公募基金改革,丰富适配长期投资的指数产品,更好发挥中长期资金稳定性、压舱石作用。此外,强化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市机制建设,提升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坚决防止市场大起大落、急涨急跌。
李明称,展望未来,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大门只会越来越大,证监会将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方向,稳步扩大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为国际投资者打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完善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稳慎拓展互联互通,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交易所,丰富跨境投资产品,推动更多期货期权品种纳入对外开放品种范围,提高外资机构参与中国资本市场的便利度。同时加强开放环境下监管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建设,深化跨境监管执法合作,切实保护各类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被骗了全部积蓄我该怎么活下去,好后悔好想屎了算了” “好累,被骗后对什么都失去兴趣了。”
一位宝妈在社交平台上诉说着自己炒股被骗的心情,食不甘味,夜不能寐。怎么回事呢?
原来是遭遇了“大宗交易”为幌子的骗局,全部积蓄付之东流。像她这样的网友还不少。
【大宗交易折价诱惑】


骗子假冒券商内部人员, 宣称“可帮助开通机构账户,优先购买大宗交易折价股票”, “用我们账户打新股,中签率高于普通账户数百倍” 诱导下载注册聊天专用软件和仿冒交易软件, 注入大额交易资金后,便无法取出。
【网友被骗惨了】
有网友不信邪, 抱着质疑的态度试了试, 结果还是没能禁得住诱惑。 有人注资到虚假软件里无法体现。 被骗12万! 也有人把资金打给他人, 指望对方用更高权限的仗户, 帮自己做交易。 结果遭遇了一场意想不到的骗局。

【网友分享骗局的完整过程】


点掌投教基地i提醒您, 骗子套路千千万,不听不信不转账。
“打新股,中签率高!” “买到就是赚到!” 听到这样的消息, 你是否也会心动呢? 不法分子就利用股民这样的心理 实施诈骗!
真实案例1
2024年8月中旬,段某在家中浏览短视频信息时看到一个财经交流群,想试试水,就直接进入群聊。 在群主的指引下,下载了一款名为“金奥智管”APP,对方声称与官方机构合作方式进行打新股投资,中签率很高,收益比一般投资高出几倍,但股票并不在在受害者本人名下,最后还出示了相关合作文件。 段某一看竟然是“打新股”,肯定能赚不少钱。在对方的一顿诱惑下,一周之内按照对方的指示陆续向陌生对公账户转账累计15万元。
直到8月21日,段某一直打不开“金奥智管”APP,本以为是软件闪退,等到他再次联系群主时,发现自己已经被对方拉黑。
真实案例2
股民林先生加入了一个“私募投资交流群”。有“导师”在群内发布消息称可以帮群友“抽签打新股”,中签后收益可观。林先生参与了抽签,没想到很快收到“客服”发来的“喜讯”,称他已成功“中签”。需支付3万元定金锁定份额,要求尽快转账,否则资格作废。” 林先生信以为真,立即前往银行准备汇款。好在银行网点柜员发现异常,启动警银联动机制。警方查看林先生的聊天记录,发现所有流程仅通过微信沟通,没有正式文书,甚至‘中签通知’也只是简单的一条消息,这完全不符合正规金融交易流程。 民警场向林先生剖析骗局套路,进行反诈宣传,林先生终于意识到自己险些上当。
打新股诈骗的常见套路
1、短视频、社交平台投放引流广告,以中签率高、收益高的承诺诱惑投资者。
2、极力推荐涉诈APP,诱导投资者一切的投资操作都在APP内进行,起初会产生一些可观的收益,让投资者加大投入。
3、投资者提现时,会以各种理由不予提现,如数据错误、交保证金等形式,甚至直接拉黑投资者。
点掌投教基地提醒您: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购买股票、金融理财等产品时, 要通过正规机构进行。 不要轻信“内部消息”“新股中签”等话术, 不要轻易下载陌生人推荐的 无法验证合法合规的理财平台。 不要向陌生的对公、个人账号转账。
加快建设金融强国 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访中央金融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中央金融工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王江
金融是“国之大者”,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专门就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作出重要部署。
如何理解这一部署的重大意义?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有哪些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新华社记者采访了中央金融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中央金融工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王江。
深刻认识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重大意义
问:全会对“十五五”时期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作出战略部署,如何理解其重大意义?
答:“十四五”以来特别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以来,金融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加强金融系统党建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金融事业取得显著成绩。
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10月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首次明确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宏伟目标,2024年1月又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对金融强国建设的科学内涵和目标任务做了全面系统阐述。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十五五”时期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作出战略部署,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我国金融事业发展擘画的壮阔蓝图,对于做好新时代新征程金融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
现代化强国必然是金融强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离不开强大金融体系的关键支撑。同时,金融强国建设又不是孤立的,必须始终扎根和服务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实现这一宏伟目标。
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顺利实现“十五五”各项重点战略任务,金融要进一步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例如,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必须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为科技创新提供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的金融服务。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必须在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等方面出台更多扎实有效的金融支持措施等。
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是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必然要求。“十五五”期间我国金融领域面临的风险挑战仍将复杂严峻。要在新征程上不断续写“两大奇迹”新篇章,必须坚定不移办好自己的事,增强金融整体实力、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深刻把握加快建设
金融强国的理论内涵、实践要求
问:加快建设金融强国要坚持哪些原则?有哪些理论内涵和实践要求?
答: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六个坚持”的重要原则,是我们党不断深化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性认识的重大成果,必须在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全过程中抓好贯彻落实。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最本质的特征。“十四五”金融工作取得来之不易的显著成绩,最根本就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十五五”时期,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最根本是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金融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建设金融强国是一项开创性事业,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创新性和实践性。要深刻把握金融强国建设的主要特征、必由之路、重点任务和底蕴支撑。
建设金融强国必须加强六大关键核心金融要素建设。金融强国应当基于强大的经济基础,具备领先世界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同时具备一系列关键核心金融要素,即拥有强大的货币、强大的中央银行、强大的金融机构、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强大的金融监管、强大的金融人才队伍。我们要进一步加强这六大关键核心金融要素建设,推动金融由大到强的跃升。
建设金融强国必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积极探索新时代金融发展规律,不断推进金融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而开辟的来之不易的金融发展道路,集中体现为“八个坚持”,是建设金融强国的“路”和“桥”。要在实践中持续探索完善,使这条路越走越宽广。
建设金融强国必须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包括科学稳健的金融调控体系,结构合理的金融市场体系,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完备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多样化专业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以及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并注重各体系之间的平衡和衔接。
建设金融强国必须培育和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培育诚实守信、不逾越底线,以义取利、不唯利是图,稳健审慎、不急功近利,守正创新、不脱实向虚,依法合规、不胡作非为的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以厚重金融文化持续滋养行业发展,守好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的“根”和“魂”。
扎实推进
金融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
问:“十五五”时期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有哪些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
答:规划建议就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作出新部署,金融系统要按照全会部署,扎实推进金融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
一是持续完善中央银行制度。构建科学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系和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调控和传导机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积极参与和推进全球金融治理改革。
二是深入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力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国建设,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美丽中国建设的金融供给质量,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体系,加快健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养老金融体系,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
三是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着力提升资本市场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主动适应科技创新发展需要和科技型企业成长需求,促进发展新质生产力。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建设培育鼓励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生态,加强上市公司从准入到退出全链条监管,加快构建资本市场防假打假综合惩防体系。
四是进一步优化金融机构和金融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专注主业、完善治理、错位发展,在有效服务实体经济上优势互补、各展所长。加快建设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
五是加快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提高上海金融市场价格影响力,支持上海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加强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法治保障,发挥好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协调推进机制作用。支持香港巩固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强化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功能。
六是全面提高金融监管能力。全面加强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强化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强化央地监管协同,切实提高监管前瞻性、持续性、协同性、有效性。健全具有硬约束的金融风险早期纠正机制,做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加强金融稳定性基金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强化监管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七是着力加强金融法治建设。推动完成金融法立法,充分发挥金融法立法导向和牵引作用,统筹推进其他主要金融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加大金融执法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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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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