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点掌投教基地

点掌投教基地

VIP 阿牛官方
赞美率:96%
阿牛官方
人气 370万+
赏金 469
粉丝数 177
收到的礼物(共0个) 我也要送
赠送礼物
  • 888牛
  • 688牛
  • 198牛
  • 88牛
  • 68牛
  • 8牛
  • 2牛
  • 1牛
立即赠送

警惕!影视投资为何梦碎?

近年来,我国影视行业发展如火如荼,顶流明星、著名IP、影视众筹等名词逐渐走入公众视野,影视投资的高额红利也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想要分一杯羹。
然而,由于普通投资者往往对影视领域投资的复杂性与风险性认识不足,骗子趁机利用虚构的项目、精巧的包装、传销式的推广手段,精心编织一个又一个陷阱,骗走了许多投资者的“养老钱”“看病钱”。
影视投资类骗局有哪些类型?普通投资者是否可以接触到正规影视投资项目?
“不能相信这样的投资宣传,都是骗人的!”……
来自安徽阜阳的刘某丽直到如今都不愿相信,自己会因为所谓的影视投资损失一大笔钱,甚至一步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021年,接触到“梦幻影视”App投资平台后,刘某丽被所谓的“弯道超车实现财务自由”“一人一部手机躺在家里赚钱”的宣传论调吸引,不仅自己疯狂“投钱”,还按照平台设置的收益规则疯狂“拉人头”发展下线,直至众多投资人血本无归、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她才发现自己早已深陷其中,成为非法传销活动的关键一环。
披着影视投资外衣,在投融资环节衍生出诸多骗局。近年来,公安经侦部门高度重视打击影视投资类经济犯罪案件,安徽、江苏、浙江、江西等地公安机关纷纷取得战果。记者通过实地调研发现,这些案件往往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以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多种犯罪类型,一个个诱人的“陷阱”令众多投资者深陷其中。

警惕!影视投资为何梦碎?

2024-09-10 17:27:5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68人气

证监会:拉长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 最长10年

证监会9月6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以下简称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的管理,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证监会发布《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离职人员监管规定》)。自2024年10月8日起施行。
要点概览
拉长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将发行监管岗位或会管干部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延长至10年。
发行监管岗位或会管干部以外的离职人员,处级及以上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从3年延长至5年,处级以下离职人员从2年延长至4年。
将从严审核的范围从离职人员本人扩大至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中介机构要对离职人员投资背景、资金来源、价格公平性、清理真实性等做充分核查,证监会对有关工作核查复核。
制度执行中,证券交易所向拟上市企业、中介机构等各方做好政策解读和引导等工作。
证监会高度重视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问题,于2021年5月专门出台《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以下简称《2号指引》),要求中介机构穿透核查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股东,存在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投资机会、在禁止期内入股等不当入股情形的,必须严格清理。
为从严从紧完善离职人员管理制度,证监会在《2号指引》基础上,制定《离职人员监管规定》,并于2024年4月27日至5月1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场各方对规则内容总体支持,提出的修改完善建议,证监会逐条研究,认真吸收采纳,并相应修改了规则。
《离职人员监管规定》吸纳了《2号指引》的主要内容,并新增三方面规定:
一是拉长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将发行监管岗位或会管干部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延长至10年;发行监管岗位或会管干部以外的离职人员,处级及以上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从3年延长至5年,处级以下离职人员从2年延长至4年。
二是扩大对离职人员从严监管的范围。将从严审核的范围从离职人员本人扩大至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三是提出更高核查要求。中介机构要对离职人员投资背景、资金来源、价格公平性、清理真实性等做充分核查,证监会对有关工作核查复核。制度执行中,证券交易所向拟上市企业、中介机构等各方做好政策解读和引导等工作。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从严从紧完善离职人员管理”相关要求,继续严把入口关,并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协作,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的坚决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发行监管秩序。

2024-09-06 17:39:1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802人气

三部门联合启动2024年“金融教育宣传月”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启动2024年“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切实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及风险防范能力,营造和谐健康金融环境。

三部门联合启动2024年“金融教育宣传月”

  本次活动于今年9月开展,以“金融为民谱新篇 守护权益防风险”为主题,以教育活动为切入点、以金融为民为出发点,汇聚金融全行业力量,广泛普及金融知识,完善金融惠民利民举措,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推动金融行业更好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据了解,活动期间将同步开展“担当新使命 消保县域行”专项活动,结合地域特色、资源优势、基层群众需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开展教育宣传,擦亮金融为民底色,推动金融知识直达基层群众。

  记者从1日举行的“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上获悉,各金融管理部门将与各地各有关部门一道,以活动为契机,将金融宣教与基层治理紧密结合,将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同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紧密结合,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

2024-09-06 17:31:2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583人气

新国九条关于券商并购的提法是什么?

刚刚,国泰君安合并海通证券的消息惊爆金融圈。两大千亿市值的券商合并,到底有何深意呢?

两大头部机构合并,正是落实新《国九条》中关于“加强证券基金机构监管,推动行业回归本源、做优做强”的要求。

具体内容如下:

推动证券基金机构高质量发展。引导行业机构树立正确经营理念,处理好功能性和盈利性关系。加强行业机构股东、业务准入管理,完善高管人员任职条件与备案管理制度。完善对衍生品、融资融券等重点业务的监管制度。推动行业机构加强投行能力和财富管理能力建设。支持头部机构通过并购重组、组织创新等方式提升核心竞争力,鼓励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经营。

积极培育良好的行业文化和投资文化。完善与经营绩效、业务性质、贡献水平、合规风控、社会文化相适应的证券基金行业薪酬管理制度。持续开展行业文化综合治理,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分类名单制度和执业声誉管理机制,坚决纠治拜金主义、奢靡享乐、急功近利、“炫富”等不良风气。

2024-09-06 16:54:1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701人气

震惊!同事帮你投资实现“财务自由”,能信吗?

李某吹嘘能投资理财,骗得老同事多人先后投资数百万元,李某将这些钱中的大部分都用于炒股,没想到连连亏损,入不敷出,连同事的本钱都无法归还。

6月初,市民冒先生一行四人来到徐汇田林新村派出所报警称遭遇了诈骗。他们说,自2015年起,冒先生等四人与李某曾在一家单位共事,李某在日常工作中时常吹嘘其有个开公司的同学张某,已经赚得盆满钵满,实现了财务自由,等自己工作几年有了一定的本金后就跳槽离开,跟着张某一起“赚大钱”。

2019年,李某从单位辞职,自称要和张某一起创业,因为缺乏启动资金,就邀请冒先生他们一起投资入股。出于对前同事的信任,也看中每月号称可以达到1.2%的丰厚回报,冒先生等先后转账给李某500余万元。后续几年里,他们陆续收到了累计100万余元的回报。

然而,2024年1月,李某表示张某因为做房屋抵押贷款涉嫌“套路贷”已被外省市公安机关抓获,所以无法偿还本金,之后便失联了。因此,冒先生等人向警方求助。

接到报警后,徐汇警方迅速组织警力展开侦查。经研判,民警最终锁定了李某、张某在外省市的落脚点,并于8月底陆续将二人抓获。

到案后,张某表示自己只是普通的上班族,根本就没有开公司,更没有经济上的往来。在前同事面前,他把张某打造为成功人设,编织谎言陷阱,但在拿到钱后根本就没有进行投资,而是将大部分钱转到自己的股票账户上用来炒股,没想到连连亏损,入不敷出。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徐汇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4-09-06 16:53:1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536人气

警惕“购买黄金”类金融投资诈骗

近日,浙江金融监管局发文称,近期省内发生多起“购买黄金”类的重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提醒投资者需警惕“购买黄金”类金融投资诈骗。

诈骗分子诱导消费者至虚假网络投资平台,要求购买黄金进行“充值投资”;或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要求消费者购买黄金进行“验资撤案”。诈骗分子实施诈骗时诱导消费者购买黄金实物或取出现金,并要求将黄金邮寄至指定地点或派人上门取走。

另据媒体报道,近日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顺丰快递点发现一单邮寄150克黄金至深圳的可疑订单。经民警了解后得知,寄件人郭女士(化名)经网上好友介绍,下载了一款APP并进行注册,之后被客服拉进了一个名为“投资顾问”的3人聊天群。随后,“投资顾问”声称,现在有一个投资的“官方新渠道”,只要将黄金邮寄至公司保管,就可以每日获得返利,投资越多返利越多。郭女士心动不已,当即向朋友借了10万元,购买了150克黄金并将黄金邮寄了出去。根据郭女士的描述,民警进行了仔细核查,确认其遭遇了诈骗。

投资提醒

广大群众如何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有关部门发布风险提示:

一、凡是要求网上购买黄金或将金条、现金当面交付给“第三人”进行“投资黄金”和缴纳“保证金”的,较大可能是非正常交易,诈骗风险很大。

二、不要轻信网上陌生人的投资建议;不要轻信高额返利的网络投资。

三、涉及转账、汇款操作时要谨慎,及时通过官方机构核实对方身份和信息,不贸然、不随意转账。

四、如发现自己可能遭遇诈骗,或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拨打反诈专线96110向公安机关反映。

2024-09-04 18:05:4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34人气

董事长雇人操纵自家股票?主力割韭菜手法揭秘!

近日,一则针对高飞、龙杰、尤立峰三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惊爆人的眼球。这三人与朗源股份原实控人、董事长戚某广合谋操纵上市公司股价,非法获利1.12亿!这1.12亿都是谁的钱?散户的血汗钱。罚没2.2亿,真是一点也不冤。

董事长雇人操纵自家股票?主力割韭菜手法揭秘!   
  

为啥董事长找人操纵自家公司股价呢?

2018年底至2019年初以来,“朗源股份”股价不断下跌,导致戚某广质押的股票存在平仓风险,需要不断补充保证金。此时,公司其他股东还要减持,为避免股价下跌过快,戚某广便找人维护股价。

三个人控制使用了118个证券账户,整个操纵期间,“朗源股份”股价上涨66.81%,较同期创业板指数偏离14.77个百分点。

他们到底是咋操纵的呢?

主力的这些手法大家一定要学会识别,免得下次再被割韭菜。点个小爱心老毛继续为大家解读。

董事长雇人操纵自家股票?主力割韭菜手法揭秘!   

操纵分为建仓、拉抬、出货三个阶段。股价低位的时候小单悄悄买入,铺进底仓。这个过程持续了3个半月,期中股价成交量能一度极其萎缩,所以老毛说过,主力建仓的时候往往都是缩量,悄悄地进村,打枪的不要。随后开始逐步大幅买入,持续在账户间对倒拉抬股价,吸引散户跟风,用了6个半月,最后放量拉升,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完成出货。之后股价一泻千里,从最高9块多跌成4块多。此后横盘长达三年,两万七千多个散户被埋在里面。

这种悲剧有没有办法避免呢?

董事长雇人操纵自家股票?主力割韭菜手法揭秘!

看这个票的业绩,2020年由盈转亏,亏损近2亿,哪里配得上高股价呢?

所以,基本面恶化的股票不要碰,每一次炒作都是给散户下套。

2024-08-21 17:39:4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799人气

揭秘“黄金热”背后的投资骗局

近期随着金价上涨,“炒黄金”热度也一路高升,有不少群众被所谓的“投资黄金”“理财保值”诱导,相信什么“稳赚不赔,升值致富”。投资黄金本身没有错,需要注意的是谨防投资黄金的诈骗套路。

近日,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公安局倒店派出所接到义堂镇邮储银行工作人员来电称:“有位中年女士,正在进行大额资金转账,用于投资黄金,可能正在遭受诈骗,需要你们帮助。”

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了解到,投资“黄金理财”的是周女士,她在休息期间,无意在手机上看到关于“投资黄金”的理财广告:“黄金理财,稳赚不赔,升值致富,只需要联系我们!”

周女士对其深信不疑,遂到银行办理投资黄金的相关业务。由于一次性购买了34万元的“黄金理财”产品,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猫腻”,便劝周女士理性投资,以免落入“黄金投资”陷阱。

但周女士坚持汇款,无奈之下,银行工作人员遂偷偷地拨通了派出所电话。

民警了解情况后,现场对周女士进行了反诈宣传,同时讲解了很多关于投资“黄金理财”的骗局和套路。此时,周女士才幡然醒悟。周女士在倒店派出所民警的全程护送和帮助下,跨越随州、武汉、孝感三地,成功将“投资黄金”的34万元挽回。

在此,提醒大家,不要参加虚假的外汇、期货、黄金、虚拟币等投资,这些基本都是诈骗行为。一旦发现被骗,一定要及时止损、保存好证据、立刻报警。

2024-08-21 17:35:2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411人气

涉案金额超30亿元 北京警方打掉多个非法配资团伙

近日,在公安部经侦局的统一指挥下,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会同上海、天津、广东、浙江、河北等地经侦部门同步开展集中打击,刑事拘留非法配资人员56人,全链条打掉非法配资App分仓平台2个,涉案金额30余亿元。

经查,涉案团伙以互联网推广、电话推销、虚假招聘等方式,吸纳投资人、诱导求职者开展非法配资活动。为吸引客户持续投资,该团伙往往在交易软件评论区、社交平台评论区等发布隐蔽性较强的广告,或在招聘平台上以招聘培训操盘手、分析师为由,诱导股民、求职者与犯罪团伙建立联系,待投资人、求职者被其话术吸引后,该团伙便利用App分仓平台,通过4至10倍高杠杆保证金模式,从中收取高额手续费、利息非法牟利。

上述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跨地域实施犯罪行为,放大市场波动,增加交易风险,严重影响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2024-08-08 11:09:2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628人气

三招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网络诈骗形式不断演变翻新,伪装性越来越强,群众稍有不慎便遭受经济损失。为保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强化反诈意识、提升反诈能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示广大群众:

一、不盲目不轻信,不贪小利防骗局。树立科学理性的投资理财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信息甄别能力,对退还费用、礼品赠送、保本高息、高价收购等“天上掉馅饼”的说辞保持警惕,避免贪图小便宜,遭受大损失。避免盲目跟风或投机心理,不轻信来路不明“小道消息”,不轻信“稳赚不赔”或“保本高收益”等说辞。在选择理财产品时,应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充分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符合自身需求的产品,提升识骗防骗能力,谨防财产遭受损失。

二、拒绝“共享屏幕”,保护信息防泄露。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身份证号、银行卡号、账户密码、验证码、个人生物识别等信息。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随意下载陌生软件、注册陌生平台或添加陌生好友,对个人社交账户的安全状况保持警惕,拒绝陌生人“共享屏幕”要求,避免无关人员操纵本人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避免因个人信息泄露造成经济损失。同时,应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定期检查账户安全设置,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三、转账汇款严把关,谨慎操作护财产。涉及转账、汇款操作时要提高警惕,防范资金被骗风险。在接到涉及要求转账汇款的电话、短信或网络信息时,及时通过官方机构核实信息的真实性,不轻信陌生人的转账要求或诱导信息,不贸然向陌生人提供的账号转账汇款,不随意向无关账户转账打款。在转账汇款前,务必认真核对对方身份和信息,确保资金是转给真正可信任的人员或机构。

四、正规渠道保权益,遭遇诈骗速报警。群众如遇经济纠纷,应依法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维权,可通过第三方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如发现自己陷入诈骗陷阱导致资金受损,或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应保存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交易截屏等有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同时,不可轻信网络上自称“网警”“黑客”等组织或人员,避免再次受骗。

2024-08-07 10:10:3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36人气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