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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杀猪盘”,已有人被骗百万!

       “杀猪盘”骗局大家并不陌生,但你了解以租房为名义的“新型杀猪盘”吗?近期,这种专门针对有房产出租的人的骗局悄然兴起,已有不少人遭受重大损失。

       近日,家住某市的林女士计划将一套闲置住房出租,她在多个租房平台上发布了房源信息,然而,前来咨询的租客都因各种原因无法达到她的期望。就在她几乎要放弃的时候,一个神秘的“完美租客”出现了。他不仅没有询问房子的情况,还主动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件以获取林女士的信任。接下来的聊天中,他展示出稳定的工作、幸福的家庭以及大方的出手,让林女士对他充满了好感。

  林女士对这个“完美租客”非常满意,两人交流日常生活的琐事,关系逐渐亲密起来。然而,这位“租客”却透露了一个看似平常却暗藏玄机的秘密——他发现了一个证券交易的漏洞,只要在特定时间进行特殊操作就能稳赚不赔。几天后,“租客”突然表示无法亲自操作,希望林女士能帮忙。林女士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用对方的账号密码进行了操作,短短十几分钟就赚了好几万元,这让林女士兴奋不已。

  然而,当林女士跟随这位“租客”投资后,事情开始走向失控。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她向“租客”转账50余次,金额高达504万元。直到“租客”将她拉黑,她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事实上,通过复盘整个诈骗过程,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这种新型杀猪盘骗局虽然表现形式有所创新,但其核心依然是通过建立信任关系和利用投资手段来诱导受害者掉入陷阱。

2023-09-13 09:27:1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938人气

控制75个账户操纵股票,巨亏5000多万元,还被罚500万元

       证监会最新更新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赖登练操纵力盛运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盛赛车)股票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审理发现,2020年1月3日至12月24日期间,赖登练控制使用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通过连续交易,或者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操纵、影响“力盛赛车”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

       赖登练控制使用“上海翎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速赢翎巧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共计75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进行交易,其控制的账户组亏损为50745848.29元。最终,证监会决定对赖登练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处以500万元的罚款。

控制75个账户操纵股票,巨亏5000多万元,还被罚500万元来源:证监会网站

       操纵手法曝光

       赖登练控制使用“上海翎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速赢翎巧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共计75个证券账户进行交易。75个证券账户在交易涉案股票期间存在IP、MAC关联,并由赖登练自认、部分证券账户介绍人指认、部分证券账户与赖登练有签署协议。资金来源于账户配资资金及自有资金,交易由赖登练本人决策、盈亏由赖登练负责。

       2020年1月3日至12月24日期间,赖登练控制使用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通过连续交易,或者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操纵、影响“力盛赛车”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

       操纵期间“力盛赛车”共有237个交易日,在该237个交易日内,赖登练控制的账户组持股数量占“力盛赛车”流通股本比例(以下简称持股比例)日均值为11.35%,在10%以上的有143个交易日,占总交易日的60.34%。2020年12月16日,账户组持股比例达到最高值20.91%。

       在集中竞价交易阶段,赖登练通过连续交易等方式操纵“力盛赛车”,分为“建仓、拉抬、出货”三个阶段。

       此外,操纵期间,账户组在107个交易日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力盛赛车”34024130股,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对倒交易天数占交易天数的45.15%,其中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对倒交易“力盛赛车”股票的数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10%有52个交易日,超过20%有15个交易日,超过30%有6个交易日。

       经证监会计算,赖登练控制的账户组亏损为50745848.29元。

       证监会认为,赖登练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陈述申辩理由不能成立

       赖登练及其代理人主要提出如下三方面申辩意见,请求减轻行政处罚:

       第一,赖登练主观恶意较小,交易方式简单,未联合他方炒作股价,未恶意“炒小、炒差、炒新”,未利用市场情绪进行交易。

       第二,当事人存在应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一是赖登练在操纵“力盛赛车”期间产生的相关民事纠纷后,积极主动与投资人和解、赔付,表现出弥补意愿和悔过态度。二是赖登练在调查期间积极配合、态度良好,对他人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提供调查线索。

        第三,当事人目前的经济能力、家庭情况难以承担高额罚款。

       证监会认为赖登练及其代理人的陈述申辩理由不能成立,理由在于:

       第一,赖登练在实施操纵行为过程中,控制多个证券账户,动用巨额资金,操纵行为持续时间长,操纵行为情节严重,具有明显操纵股价的主观故意。

       第二,对赖登练量罚适当。一是赖登练实施操纵行为的性质属于行政违法行为,赖登练应当承担行政责任。赖登练借用他人账户及配资资金而产生的配资关系纠纷,并对配资人进行和解、赔付,该行为导致承担的民事责任与本案涉及的操纵市场应承担的行政责任无关。同时,积极赔付配资人的行为并未有效消除或减轻操纵“力盛赛车”带来的股价波动等危害后果,不属于《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应当从轻或减轻的情形。二是赖登练在证监会调查过程中配合调查,也承认了部分违法事实,对赖登练在一定程度上配合调查的情况,证监会在量罚时已予以充分考虑,量罚适当。

       第三,赖登练操纵“力盛赛车”股价,严重亏损,无法承担罚款,不影响其应当承担责任的认定。

       综上,证监会对赖登练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最终,证监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赖登练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处以500万元的罚款。

2023-09-12 14:14:0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767人气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将修订!

       近日,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4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以下简称《24号准则》)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修订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坚持制度先行、规则先行,明确企业债券适用《证券法》等上位法,着力构建统一的公司债券监管制度规则体系,主要遵循四个原则:一是坚持稳字当头。做好制度规则衔接,保持企业债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是夯实制度基础。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层面进一步完善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制度规则体系,明确将企业债券总体纳入公司债券监管框架,强化监管协同,提升监管效能。三是促进功能发挥。在借鉴企业债券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保持企业债券“资金跟着项目走”等制度安排,更好发挥支持国家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建设等功能。四是维护市场生态。结合监管实践,进一步强化防假打假、募集资金监管、打击非市场化发行等方面的监管要求,压实债券发行人主体责任,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着力健全与债券注册制改革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机制。

       《管理办法》修订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要求,将企业债券纳入《管理办法》规制范围,促进协同发展。二是强化防假打假要求,压实发行人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完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开展现场检查的机制。三是强化募集资金监管,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信息披露有关要求。四是强化对非市场化发行的监管要求,明确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参与非市场化发行。五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23年修订),不再将主承销商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被立案调查列为应当中止审核注册的情形。

       《24号准则》借鉴现行企业债券管理经验,修订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强化募投项目合规性要求,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需提供募投项目土地、环评、规划等合规合法性文件。二是企业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要求发行人提供省级及以上发改部门出具的专项意见。三是压实会计师“看门人”责任,明确部分债券发行人提供会计师出具的发行人最近一年资产清单及相关说明文件的要求。

       下一步,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管理办法》和《24号准则》,履行相关程序后尽快发布实施。同时,抓紧做好企业债券相关配套制度规则的制定或修订工作,指导各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公司、证券业协会等做好制度衔接,夯实企业债券法制基础,为企业债券市场依法合规运行提供保障,更好发挥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支持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建设的功能。

2023-09-12 14:00:5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82人气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

       截至2023年4月30日,除ST摩登等6家公司外,A股市场共有5,158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其中主板3,195家、创业板1,255家、科创板517家、北交所191家,实现盈利的4,111家、发生亏损的1,047家。按期披露年报的上市公司中,235家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无法表示意见37家、保留意见94家、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104家。

       证监会组织专门力量抽样审阅了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总体而言,上市公司能够较好地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但仍有部分上市公司在收入、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金融工具、资产减值、非经常性损益等方面,存在会计处理错误或财务信息披露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证监会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梳理审阅发现的上市公司问题线索,及时跟进并按规定进行后续监管处理。二是就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典型问题,组织召开年度财务信息披露监管协调会,统一监管口径。三是继续以案例解析等形式加强实践指导,提升企业会计准则、财务信息披露规则执行一致性和有效性。四是密切跟踪市场热点难点会计处理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强化专业技术支持。

       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高度重视会计监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不断提高对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的理解和应用水平,及时发现并改正财务报告中存在的错误,稳妥做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不断提升资本市场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2023-09-12 13:57:3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57人气

50岁A股实控人,被立案调查!

       宁科生物(600165.SH)9月10日公告,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虞建明通知,虞建明于2023年9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虞建明立案。

  公开信息显示,虞建明出生于1973年,现年50岁,大学本科学历。虞建明2008年9月至2015年1月任广东德骏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月至今任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中能为宁科生物控股股东,持股29.2%。

  宁科生物表示,本次立案事项系对虞建明个人的调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在立案调查期间,虞建明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被证监会立案背后,宁科生物今年5月收到了宁夏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上市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子公司增资计划进展情况、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等行为。

  5月31日晚间,宁科生物发布公告称,公司多名“董监高”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不过,彼时谈话名单中并不包含虞建明。

  6月26日,上交所下发关于对宁科生物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经查明,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控股子公司增资进展披露不及时、重大诉讼披露不及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进展披露不及时、风险提示不充分,也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违反了有关规定。上交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吴江明、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宝林予以通报批评。

  另外,上月宁科生物披露称,虞建明曾于2020年7月因涉及操纵证券市场事项,为配合调查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2023年3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决定对虞建明不起诉,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中。宁科生物称,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情况。

  此外,据证监会2019年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南粤银行某行长李某及妻子二人曾因内幕交易“新日恒力”(宁科生物前身)而被处罚。其中,内幕信息知情人为虞建明。经查,李某与虞建明关系密切,且在内幕信息公开前频繁联络。李某用于内幕交易的资金中有500万,系由虞建明所借。

  公开资料显示,宁科生物(曾用名: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原是一家钢丝绳、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制造企业,早在1998年就已登陆A股市场,成为国内钢丝绳第一家上市公司。

  2015年,虞建明通过上海中能入主新日恒力,开始主导公司转型。2018年新日恒力将金属制品业务相关的资产和负债置出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变为活性炭制品的生产及销售、干细胞制备和储存、贸易等。2023年2月,新日恒力证券简称变更为宁科生物。

2023-09-11 09:33:5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562人气

重磅!金融稳定法列入立法规划

       9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下称立法规划)发布,明确三类立法项目,列入130件项目,其中包括《金融稳定法》、《公司法(修改)》、《企业破产法(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改)》、《商业银行法(修改)》、《保险法(修改)》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表示,本届立法规划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既坚持急用先行,又着眼长远谋划,将立法项目分为三类:第一类项目为“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共79件(制定32件、修改47件);第二类项目为“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共51件(制定28件、修改23件),上述两类项目中,制定法律60件、修改法律70件;第三类项目为“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并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需及时开展的相关立法、修法项目作出兜底性安排。

  《金融稳定法》、《公司法(修改)》等列为一类项目。第一类项目为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在79件一类项目中,《金融稳定法》已经酝酿多年,旨在健全金融风险事前防范、事中化解和事后处置全流程全链条的制度安排,目前已经通过全国人大的第一次审议。

  人民银行原行长易纲曾在今年3月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央行将推动《金融稳定法》的出台,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保护最广大的老百姓、中小投资者、被保险人的利益。善始善终做好平台企业金融业务整改,加强常态化监管,支持平台企业健康规范发展。

  央行随后2023年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明确,将加快推进金融稳定法制建设,推动《金融稳定法》出台,健全市场化、法治化金融风险处置机制。

  除《金融稳定法》外,《公司法(修改)》、《企业破产法(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改)》、《商业银行法(修改)》、《保险法(修改)》等都被列为第一类项目。

  对此,人民银行条法司曾在2022年10月撰文指出,在立法部门指导下,央行系统筹划金融法律体系布局。配合金融业改革发展进程,推进制定修订《金融稳定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重要法律法规草案。金融领域基础性法律体系日益完备,层次体系不断丰富。加强与其他领域的立法协调,发挥治理合力。配合推动完善《企业破产法》《公司法》《反垄断法》等与金融密切相关的商事、经济领域法律,对涉及金融领域的问题作出针对性规定。

  人民银行条法司还进一步指出,央行将持续做好立法统筹,从全局角度把握金融法律体系建设,推动出台、修订《金融稳定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一批重大金融立法项目。不断提升金融监管和执法水平。推动金融司法服务保障更加有力。

2023-09-08 09:27:2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368人气

2023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举行

       2023年度“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于9月7日14:00举办。本次活动以“坚定信心 昂首向荣”为主题,搭建公司传递价值、投资者发现价值的桥梁,上海辖区百余家上市公司,超350位高管集体视频亮相,在线与投资者互动交流问答。此次活动还将引入数字人对上海辖区半年报业绩情况进行介绍播报。同时,还有行业大咖共同参与圆桌论坛《产业焕新,资源整合,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振投资者信心》对话,探讨公司业务发展、上半年经营业绩情况、新形势下产业升级、如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等,以及上市公司高管介绍中报亮点和公司经营发展。

       广大投资者可以通过网络互动和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高管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情况、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深入交流。扫描页面下方海报二维码进入活动专区,欢迎收看与参与!

2023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举行

2023-09-07 14:35:5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60人气

违规减持!证监会出手,罚!

       9月6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显示,2023年8月28日,东方时尚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东方时尚股份340万股,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东方时尚投资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此外,上交所同日也发布处罚决定显示,东方时尚投资作为东方时尚控股股东,在股价破发情形下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东方时尚股份340万股,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中国证监会有关工作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3.4.1条等有关规定。

       上交所同时表示,考虑到东方时尚投资承诺将购回已减持股份,且如涉及收益将归上市公司所有,可酌情予以考虑。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东方时尚投资予以监管警示。

       而东方时尚投资也向上市公司发来函件承诺,将通过自筹资金于2023年9月15日前购回此前减持的340万股所减持的股份,若此部分股份购回涉及收益所得将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

       上交所早在8月30日当晚,即向公司发出监管工作函,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尽快纠正违规减持行为,严格遵守相关要求,规范自身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8月27日晚间,证监会就进一步规范相关方减持行为作出要求。根据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此后,上市公司纷纷发布重要股东终止减持的公告,其中不乏行业龙头公司。唯独东方时尚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顶风作案”。

       大宗交易数据显示,8月28日,东方时尚共成交3笔大宗交易,成交量合计340万股,成交价均为6.48元/股,成交金额合计2203.20万元。该公司当日股价最高为7.23元/股,最低为6.93元/股,收于6.94元/股。以此计算,东方时尚投资当日减持价格较股价折价超过6%。

       根据减持新规,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而在8月28日的前一个交易日,东方时尚收盘价为6.96元/股,后复权价格为12.29元/股。公司2016年2月5日在上交所挂牌,首发价格为16.40元/股。换言之,东方时尚投资恰好踩中不得减持的条款之一,但其却公然违规。

       资料显示,东方时尚是一家驾驶员培训机构,目前主营业务是驾驶员培训。在业绩方面,以2022年为例,公司当年实现驾驶培训收入7.83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10亿元)的78.28%。

2023-09-07 09:48:2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614人气

证监会出手 罚款超1100万!两高管“10年禁入”

       9月5日晚间,ST红太阳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因存在多项违法事实,公司及多名相关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合计被罚款1165万元,并有两名高管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

       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查明,红太阳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

  据了解,2012至2016年间,红太阳及其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存货、资金的关联交易,应在2012至201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而未披露,涉及金额合计1.25亿元,累积影响至《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

  2018年,红太阳及其子公司南生化向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发生直接或间接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应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而未披露,当年年度发生金额合计13.23亿元,占当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7.87%。前述以前年度未归还且未披露的资金占用累积影响至2018年的金额1.25亿元,期末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1.4亿元,占当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95%。

  2019年上半年,红太阳及其子公司南生化向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发生直接或间接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应在《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而未披露,当期发生金额合计46.81亿元,占当期期末净资产的93.66%。前述以前年度未归还的资金占用累积影响至2019年上半年的金额1.4亿元,期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14.9亿元,占当期期末净资产的29.81%。

  证监会指出,根据相关规定,红太阳应当充分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相关情况,而其未按规定在《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构成重大遗漏。

  虚假记载被占用资金归还情况

  经查明,红太阳《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归还上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公告》中存在虚假记载,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实质归还占用资金。

  据了解,2020年1月17日至6月19日,红太阳银行账户收到南一农集团和江苏劲力银行账户转来资金19.6亿元,收到南一农集团、红太阳集团背书转让的银票10.4亿元,合计30亿元。

  红太阳在收到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资金的同时,于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5月28日为南一农集团、红太阳集团开票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南一农集团、红太阳集团开票后或用于贴现或再背书转让给红太阳完成第二轮的形式性还款,第二轮形式性还款的银票全部来自红太阳收款后提供的质押担保。红太阳累计为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存单、银票质押担保29.97亿元。占收款总额的99.75%。

  2020年7月2日至11月13日,红太阳为南一农集团、红太阳集团提供的担保质押资金29.97亿元到期后因南一农集团和红太阳集团违约被银行划转。

  证监会指出,红太阳对收到资金的99.75%不具有自由支配权,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对红太阳的形式性还款未付出相应金额的资金,相应的兑付风险也转嫁给了红太阳,红太阳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实质归还占用资金。红太阳在《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还披露其用于为股东担保的偿还资金能够为公司实际支配,在2020年5月29日《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归还上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公告》中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降至0元,上述相关披露内容存在虚假记载。

  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相关事项

  此外,红太阳还存在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相关事项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2019年10月18日至2020年1月16日,南一农集团持有的红太阳股份被多家法院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但直至2020年3月19日,红太阳才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质押及冻结等事项的公告》。

  证监会指出,南一农集团所持红太阳5%以上股份被冻结,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应当立即披露的重大事件,构成2005年《证券法》中所述应当立即予以公告的重大事件,但红太阳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相关事项。

  罚款1165万元,两高管被10年禁入

  证监会指出,本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法,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对于红太阳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事项,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二、对红太阳实际控制人、时任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杨寿海和红太阳原财务总监、时任董事赵晓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20万元罚款;

  三、对时任财务总监詹燚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四、对财务总监赵勇和时任监事会主席、董事兼总经理赵富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五、对时任红太阳董事会秘书唐志军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六、对时任董事兼总经理陈新春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此外,由于实际控制人、时任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杨寿海和原财务总监、时任董事赵晓华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依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杨寿海和赵晓华分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ST红太阳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特就此事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不断强化规范运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正常,各项预重整工作均在有序推进。另据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告,截至目前,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事项暂未消除。

  资料显示,ST红太阳是一家上下游一体化、以农药、三药及及三药中间体业务为主体的企业,主营环保农药、三药及三药中间体、精细化工产品、生物医药的生产销售和农药产品包装物制造经营。2023年半年报显示,期内公司营业收入16.02亿元,同比减少53.9%;归母净利润1802万元,同比减少97.08%。

2023-09-06 11:50:4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379人气

方星海:我国期货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9月5日,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六次会员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国期货市场发展取得积极成效。期货行业初步走出了一条既立足国情又借鉴全球有益经验的发展道路。

       (一)市场结构明显优化

       品种体系不断丰富。截至2023年8月底,我国共上市期货期权品种121个,与2018年底的61个品种相比翻了一番。品种结构上,由过去以商品期货品种为主向商品金融并行、期货期权并重转变。品种覆盖面上,已经全面覆盖农业、工业产业的初级、中间、终端产品。特别是依托我国完整产业链特征,发掘上市PTA、燃料油、塑料等重要产业链的中间产品期货品种,与我国完整产业体系相匹配。上月,欧线集装箱航运指数成功上市,填补了我国商品期货领域的一个空白。

       市场规模稳步增长。2022年,期货市场总成交量67.7亿手,成交额534.9万亿元,与2018年相比分别增长了123%和154%。今年上半年,全市场交易量和持仓量保持显著增长态势。8月初,我国期货市场总资金突破1.8万亿元,创历史新高。迅速成长的期货市场正在逐渐适应我国全球贸易大国体量和超大规模市场的风险管理需求。

       交易者结构持续优化。今年上半年,全市场机构投资者成交量占比为46.3%,较2018年同期上升了25.6%。今年6月底,全市场机构投资者持仓量和客户权益占比分别为70.3%和70.9%,比2018年底分别上涨了20.6%和15.9%。特别是产业客户参与度稳步提升。6月底,产业客户持仓占比提升至31.5%,A股上市公司套期保值参与率由2013年的6.5%提高到了22.9%。

       (二)市场功能有效发挥

       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进一步凸显。期货市场与实物现货市场直接相联,与实体企业现在和未来的生产经营紧密相关,期货市场一点都不“虚”,与实体经济关系的紧密程度,比其他金融业态有过之而无不及。近年来,受新冠疫情冲击、地缘政治冲突、世界经济增速放缓等不利因素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面临多重压力。压力下,期货市场价格发现、风险管理、资源配置功能更加凸显。根据最新期货品种功能评估,目前期货市场期现相关性在90%以上的品种共40个,铜、玉米、棉花、黄大豆一号等品种期现价格相关性在95%以上。2021年至今,期货风险管理公司通过期现业务累计服务实体企业8.3万家次,其中,累计服务中小微企业5.7万家次、服务上市公司7524家次。面对国际原油“负油价”、伦镍暴涨等极端行情,我国期货市场成功应对了输入性风险。在风险防控和处置方面,这两次事件展示了我国期货市场的制度安排具有独特优势。期货市场的价格信号、成交持仓比、各类客户买卖动向等信息已成为宏观和行业管理部门研判经济形势、监测金融和产业风险的重要参考,有效助力经济、产业和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2020年5月以来,央视定期播报期货市场交易数据,成为疫情防控期和经济恢复期促进稳预期、稳信心的重要数据。近年来,新华社、人民日报、央广财经、经济日报等主流媒体对期货功能发挥的宣传报道持续加强。

       服务保供稳价大局。2021年以来,面对铁矿石、玉米、大豆、生猪、棉花等重要大宗商品价格大幅波动,证监会密切关注相关品种运行情况,及早研判风险,依法依规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期货市场运行稳定,既有效控制了风险,又保持了市场一定规模和活力。在本轮猪周期中,生猪期货助力生猪养殖企业在市场价格波动中安排产能,合理安排出栏计划,从而稳定了市场供应。

       “保险+期货”有效服务中小农户。基于我国大国小农基本国情,发挥期货专业优势,助力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管理,为农民稳收增收。五年来,期货行业累计开展“保险+期货”项目5253个,累计承保现货价值1334.6亿元,覆盖全国31个省的1220县(市),惠及530多万农户、3006个农业合作社、1433个家庭农场、2325个农业企业,实现赔付42.5亿元,为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建设贡献了期货力量。

       (三)行业发展生态持续改善

       期货公司是连接期货市场各主体的核心中介,是期货市场功能发挥的重要一环。五年来,伴随着期货市场结构优化和功能强化,期货公司业务规模逐步扩大,服务模式逐步增加,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初步具备了从交易通道服务向期货功能服务、从被动风险管理向主动风险管理转型升级的基础。

       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22年底,我国期货公司总资产近1.7万亿元,净资产1841.7亿元,2022年营业收入401.6亿元,较2018年分别增长了230.6%、67.3%和53.4%。2022年,排名前20的期货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的行业占比分别为52.1%和88.9%,分类评价中A类及以上优质公司达54家,占比超过36%,比2018年上升了11个百分点,第一梯队公司队伍扩大,一批头部公司脱颖而出。

       服务能力和专业能力逐步提升。当前,多层次期货中介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初步建立了以期货经纪、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为主的业态,逐步探索出具有期货特色的服务实体经济的有效模式。2021年至今,期货公司通过仓单服务业务累计为实体企业提供资金支持434.7亿元,助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困境。通过期现结合的基差贸易业务实现购销总额1.3万亿元,有助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锁定利润,增强供应链安全与韧性。通过含权贸易业务实现现货购销总额累计达138.44亿元,通过场外衍生品业务对冲风险新增名义本金5.2万亿元,帮助企业降低成本、管理库存、增厚利润。

       期货公司双向开放稳步推进。我国期货公司共设立19家境外子公司,其中18家位于香港,1家位于新加坡。同时,已核准外资独资期货公司2家,期货行业对外开放持续深化,跨境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四)法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期货和衍生品法》颁布实施,填补了这个领域长达20多年的“基本法”空白,从法律层面解决了期货市场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的问题,明确了市场价值取向、发展方向和根本路径,为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制度基础。证监会认真贯彻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本着“成熟一批、及时修改一批”的原则,有序开展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完善工作,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基础制度日臻完善。

       总的看,我国期货市场近些年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同时也要看到,一些深层次的结构性体制机制性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市场运行质量、制度规则配套、交易者结构、价格影响力、机构服务能力等都需要提高完善。

2023-09-06 11:04:0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67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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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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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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