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馅饼”了!掉到了上海蒋阿姨的头上。自称“中华慈善基金总会”的工作人员向蒋阿姨推荐投资理财项目,收益远远高于存款利率,而且啊投资群里的伙伴们都说很赚钱。
这么好的赚钱项目上哪儿找去?蒋阿姨就激动地把手头的8万都投了进去。并且还割肉了手里的股票,正准备追加“投资”30万。
这期间,反诈中心多次向蒋阿姨发出预警,她都没有在意。直到民警敲响了她的家门。
尽管老人已经醒悟,但对方提供的网页已经无法正常登陆了,怎么办?民警发现不法分子经常更换网址,新网址一般就是改了最后几位数字。最终花了6小时把蒋阿姨被骗的8万块全部追回到账。
近年来,不法分子不断变换花样诈骗投资者,但不是谁都像蒋阿姨这么幸运地追回损失。在这里提醒大家:天上掉下“馅饼”,地上必有“陷阱”!哪有稳赚不赔的买卖?只有有去无回的骗局。
今年“低空经济”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多地正在积极布局低空经济发展,接连出台低空经济相关规划和支持政策。
在拥堵的早高峰打个“空中的士”上班,吃一顿无人机配送的外卖炸鸡,乘坐“飞行汽车”来一场低空观光游览……科幻电影中的场景,正在逐渐走进现实生活,这背后都离不开一个热词——低空经济。
什么是低空经济
所谓低空经济,是指以低空无人机和有人机为基础,以运人、运货、特殊作业为目的,所有飞行、制造、维护(保障)、服务相关的综合产业链。
低空有多高?距离地面垂直高度1000米以内,视地区特性和实际需求可扩展至3000米以内的空域,通常被称为低空。
据不完全统计,到2023年底,我国民用无人机研制企业超过2300家,量产的无人机产品超过1000款。2023年,我国交付民用无人机超过317万架,通用航空制造业产值超过510亿元,同比增长近60%。
关于低空经济的政策支持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已有超过20个城市将“低空经济”写入城市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科技部、财政部、中国民航局印发了《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加快实现以无人化、电动化、智能化为技术特征的新型通用航空装备商业应用,推动“低空+物流配送”、“低空+城市空中交通”、“低空+应急救援”等规模化发展。
我国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低空经济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各地方政府相继响应。
低空经济市场规模
根据《国家立体交通网络规划纲要》,到2035年中国低空经济市场规模预期超6万亿元,同期,商用和工业级无人机预期达到2600万架,无人机驾驶员也将增长到63万名。
低空经济产业链
低空经济产业链包括低空制造、低空飞行、低空保障和综合服务。
上游为地面基础设施和管理保障软件,包括通用机场、低空通信设备、空域管理系统和机场运营管理系统;
中游为航空器制造,可分为无人机、直升机和eVTOL(电动垂直起落飞行器);
下游应用场景包括低空物流、低空农业、低空巡检、飞行服务等。
低空经济主要产品
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
(electric Vertical Take-off and Landing,即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就是电动化且不需要跑道就可垂直起降的飞机。
代表企业:中国eVTOL代表企业:亿航智能、峰飞航空、时的科技、沃飞长空、沃兰特、磐拓航空、御风未来、零重力飞机工业等。
无人机(消费级、工业级)
无人机:(UAV,Unmanned Aerial Vehicle),无人驾驶飞机简称“无人机”,是利用无线电遥控设备和自备的程序控制装置操纵的不载人飞行器。
代表企业:国内无人机代表企业:大疆、纵横、滕盾、丰翼、美团等。
直升机
直升机作为20世纪航空技术极具特色的创造之一,极大地拓展了飞行器的应用范围,可以广泛的应用在运输、巡逻、旅游、救护等多个领域。
代表企业:中航直升机、罗宾逊、贝尔直升机、阿古斯塔、空客等。
传统固定翼飞机
传统的固定翼飞机是指由动力装置产生前进的推力或拉力,由机身的固定机翼产生升力,在大气层内飞行的重于空气的航空器。
代表企业:国内固定翼飞机代表企业:中航通飞、钻石、山河星航、西锐、塞斯纳等。
2023年12月29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新公司法”)获得审议通过,并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新公司法新在哪里?
公司法是证券市场的基础性法律,也是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性法律,对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行公司法于1993年制定,2005年进行了全面修订,2013年和2018年又对公司资本制度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本次公司法的修订可以说是和2005年一样的全面大修,修订后的公司法变化不少,值得认真钻研。
二、新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利的保护
1、加强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法律约束。
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相较现行公司法原对应条文,明确了公司董监高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内容,并且增加了一款,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任公司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应当同样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同时,第一百九十二条新增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行为的,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这些规定与现行刑法对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规定有机衔接了起来,织牢了对上市公司实控人、控股股东的追责体系。
2、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临时提案权制度的修改。
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将行使临时提案权对股东持股比例的要求从现行公司法规定的单独或合计持有百分之三以上,下调到单独或合计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扩充了享有临时提案权的中小股东的范围,并且强制性地规定公司不得提高享有临时提案权的股东的持股比例要求,有利于提升部分中小股东通过临时提案参加股东会的积极性。
3、中小股东的查阅权和股东代表诉讼权的范围都有进一步的扩展。
先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查阅权,新公司法相较现行公司法增加了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享有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权利,以及查阅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资料的权利,进一步明确并扩张了中小股东的查阅权的范围,保障了中小股东对公司的监督能力。
在股票投资中,面对不断缩水的资金,不少股民会出现恐惧、失眠、烦躁、抑郁等症状,严重者甚至茶饭不思、不休不眠、面无血色、精神颓废,这就是一种股票焦虑症。
以下是一些经典的股市心理学书籍,可以选择一本来读,以此缓解自己的焦虑症状。
《股市心理博弈》
作者是约翰·迈吉(John Magee),这本书深入探讨了股市中的心理因素,被视为华尔街的心理学基石。
“我们不愿意承认亏损的原因不光是金钱,还有对否定自己的排斥和承受失败的痛苦。要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只有随时做好承认错误的准备,及时调整和更新大脑中的‘地图’。真正严重的损失,将发生在当你闭上眼睛,断然决绝考虑实际情况变化的时候”
《股市心理学》
作者是威廉·J·奥尼尔,这本书探讨了投资者的情感和心理如何影响投资决策,并提供管理情感的方法。
《市场巫术》
作者是约翰·J·墨菲,这本书详细介绍了图表分析和技术指标,并探讨了情感分析在投资中的作用。
《重塑证券交易心理:把握市场脉搏的方法和技术》
这本书将心理学和投资学融为一体,提供了独特的交易心理技巧和分析。
《巴菲特致股东的信》
作者是沃伦·巴菲特,这本书包含了巴菲特的投资哲学、决策和对股市的看法,是了解价值投资的好途径。
《聪明的投资者》
作者是本杰明·格雷厄姆,这本书强调长期价值投资的重要性,是投资领域的经典著作。 这些书籍提供了对股市心理学的深入理解,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市场行为和投资决策过程。
今天是世界读书日,为大家推荐一本巴菲特的老师菲利普·费雪的《怎样选择成长股》。
在这本书中,费雪提出了选择成长股的15条原则,满足得越多,公司越好。
1、未来几年内,公司所在的行业是否有足够成长潜力?
费雪认为,没有一家公司能够每年都保持增长,尤其是工业企业,更是受到经济周期的影响。与其如此,不如目光放长远一些,往后看好几年的增长(费雪喜欢持股至少3年)。
高速成长的公司,有两个原因,要么具备一个,要么兼而有之:幸运、能力。
幸运的公司,刚好行业处于高景气赛道上,比如前两年的新能源,政策的推动一下子催生了庞大的市场,之前还很苦逼的光伏公司,一下子都懵了:幸福来得太突然。然而运气总会用完,真正能保持持续增长的,还是要有能力的公司。
2、为了持续增长,管理层是否在积极探索新模式、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
一家公司未来能否持续增长,就要看公司的组织能力,与行业周期、宏观周期是否匹配。一家能做大的公司,一定是宏观、行业、公司三者共振的。
有一些比较保守和传统的价值投资者非常排斥新业务,因为很多“二次曲线”最终被证明是一地鸡毛,因此他们偏好白酒之类的不变的公司。但二次曲线本身没有对错,错的是管理层自不量力。
价值投资者更应该拥抱变化,而不是排斥变化,因为唯一不变的是变化。
3、研发投入和效率
研发要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去看。定量就是研发费用率及绝对值的投入,定性则是研发的效率:投入产出比怎么样?之前的研发成果怎么样?团队构成怎么样?正在研发的产品,是重磅产品吗?或者只是没什么卵用的噱头?
4、销售能力
优秀的生产、销售、研发是成功的三大要素。公司的产品必须要有竞争力,当然,也要有强大的推广能力。
5、优秀的盈利能力
费雪认为,有一些利润率低的公司,今年遇到好光景,可能利润弹性也会更高,但还是要看多年平均的数据,而不是今年的边际变化,因为一旦今年经济不景气,这些低利润率的公司下跌得更惨。
有一种公司,利润率不高,但值得投资,是他们为真正有价值的成长花费研发费用、销售费用。他们今天的亏损是为了明天更有竞争力。但有些公司的花钱,则是不得已而为之的,这种必须回避:行业竞争激烈,产品内卷,或者管理层为了增长而乱花钱。
总而言之,如果实在无法确定公司利润率下降,到底是“战略性亏损”还是乱花钱,那么买高利润率的公司,总是比较稳妥。
6、公司做了哪些改善或维持盈利能力的努力?
这里的话题,就是传统的价值投资者最喜欢谈论的护城河。管理层做了哪些努力改善盈利能力?
再差,管理层也要确保公司的盈利能力不受侵蚀,也就是确保护城河的存在。
7、劳资和人事关系如何?
如果员工感觉收到尊重,那么公司的生产率也比较高。如果有一家公司,下属的工作就是为了证明老板是对的,这样的公司还是远离为好。
8、高层管理者之间关系好吗?
高管压力很大,很容易起冲突,问题是起了冲突之后,大家是依然就事论事,互相信任,还是心存芥蒂?
有的家族企业,“外人”很难获得权力,处处掣肘,这样的公司是做不大的。
9、公司的组织进化能力怎么样?
比如一家公司,部门就4个人,非得一个部门老总,一个部门副总,一个官管着一个员工。企业文化也不行,缺人的时候没有人才储备,这样的公司就不能投。
10、是否注重成本控制和精细化管理?
这一条原则,可以理解为公司的财务报表是否表现出精细化管理的能力,比如成本结构是否合理,期间费用是否乱花钱,周转率是否有效率等。
11、是否在业内有独到之处?
我对这一条的理解是,该公司是否有稀缺性。对成长股而言,企业文化、组织、企业家,都可以视为“独到之处”的来源,如果任正非不是做华为,而是去开餐馆,我也愿意投。对于成长股来说,任正非是稀缺的企业家,但对于传统价值投资者来说,企业家和管理能力不能视为护城河。
12、这家公司短期、长期的盈利展望是什么?
有的公司急功近利,而有的公司愿意为长期盈利而让利。
比如有的公司会刻意为供应商支付更高的价格,或者积极支付应付账款,原因并不在于供应商更强势,而是公司愿意打造一个共赢的合作关系。
13、公司是否愿意用合理的资本运作手段,加速公司发展?
价值投资者一般喜欢内生增长的企业,一上来,先筛掉杠杆率太高的,以及大量增发股票的。然而对于成长股投资者来说,如果一家公司能借用资本运作手段实现加速度,则未尝不可。
增发股份后会对现有的股东利益形成稀释,从而降低每股净资产,问题是,如果公司的盈利能力足够强,能够在未来创造更多利润,那么股价迟早会上升并弥补增发带来的不利影响。
如果一家公司有强大的盈利能力,那么通过增发扩大净资产后,它能够很快将这些钱利用起来,转化为盈利。
14、管理层是否不管好事坏事都坦诚相待?
有的公司在投资者交流会上,只报喜不报忧,业绩好时唾沫横飞,业绩差时三缄其口,这样的管理层并不诚实。
15、管理层是否诚信正值?
由于人性是自私的,管理层的道德风险,几乎是投资者最头疼的问题。费雪认为,前面的14项是加分项,满足得越多,自然越好,然而最后这一项,是一票否决项。无论前面条件有多好,这一项不成立,则这家公司应直接否决。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九条”),进一步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范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佣金及分配管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提升证券公司机构投资者服务能力,证监会制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前期,证监会就《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场各方总体赞同《规定》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并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建议。经认真研究,证监会吸收采纳了部分意见建议,并做了修改完善。
《规定》共十九条,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调降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二是降低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三是全面强化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相关合规内控要求;四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层面交易佣金信息披露内容和要求。
《规定》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基金证券交易佣金制度,降低基金投资者交易成本,有利于引导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进一步端正经营理念,专注提升投资者长期收益,提供更加优质的交易、研究和投资服务,促进形成良好的行业发展生态。下一步,证监会将指导各证监局、行业协会做好新规解读、培训和实施工作,并组织行业机构于2024年7月1日前完成首次股票交易佣金费率调整。
截至4月19日,沪深北市场共有1722家公司公布了2023年度分配方案,分配方案中包含现金分红的有1716家,合计派现金额1.47万亿元。
以2023年度的每股派现金额及当年末收盘价为基准,对上市公司股息率进行统计发现,已公布派现方案公司中,共有301家公司股息率超过3%。其中,宇通客车股息率最高,2023年度公司分配方案为10派15元(含税),股息率高达11.32%,业绩方面,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8.17亿元,同比增长139.36%;其次是中谷物流,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7.17亿元,同比下降37.36%,分配方案为10派7.2元(含税),股息率达8.75%;股息率较高的还有平煤股份、冀中能源、麒盛科技等,股息率分别为8.56%、8.40%、8.39%。
股息率高于3%的公司中,从行业属性来看,机械设备、交通运输、银行等行业上榜公司最多,分别有29家、26家、21家公司上榜。按板块分布统计,深沪主板公司有272家,北交所公司有13家,创业板公司有14家,科创板公司有2家。
高股息率股票一览
高股息率是上市公司吸引长期投资者的重要指标,一般来说,关注一家公司的股息率不仅只看一年,还要看其持续性。
一支股票价格的涨跌与其成交量大小之间存在一定的内在关系。投资者可通过分析此关系,判断形势,买卖股票。
1、高位无量就拿
高位就是说股价处于或者接近历史的最高位。高位无量横盘,是非常典型的上涨中继形态之一,高位的窄幅箱型振荡。
2、高位放量就跑
股价在已经过了一段时间比较大的涨幅后,处在高位,而成交量还在增加,股价却迟迟没有上涨,表现出高位量增价平的现象,这有可能是主力在悄悄的出货了。
3、低位无量等着
无量的话就说明主力还没准备好拉升股价,一旦放量就是大幅上涨的时候了。
4、低位放量跟上
低位放量一般都是好事,以后上涨的机率最大,因为,量放出来了,就说明资金已经开始介入了,转好的迹象。
5、量增价平走起
成交量放大,但是股价没有上涨,这是股价转阴的信号。
6、量增价升买入
在成交量增加的同时,股价或指数也同步上涨,是最理想的一种价量配合关系。它表明随着股价的上涨,上升动能也在不断增强。
7、量平价升加仓
可以理解为多空博弈,一旦量能出现快速放大的迹象,这就说明多头已经胜利,主力开始建仓入场了。
8、量减价升持有
成交量减少,而股价还在继续上升,这时候可以适宜继续持股
9、量平价跌出局
股价持续下跌,成交量却没有任何反应,这有可能是主力开始推出的前兆,所以出局信号。
10、量增价跌持币
这情况出现就是持币信号,这是一种典型的价量背离的现象。
最后提醒一下大家,量价关系口诀虽好,也要结合多种因素综合判断,从而提高胜率。
“换手率”也称做“周转率”,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内市场中股票转手买卖的频率。在技术分析的诸多工具中,换手率指标是反映市场交投活跃程度最重要的技术指标之一。
计算公式为:周转率(换手率)=(某一段时期内的成交量)/(发行总股数)x100%
换手率高低意味什么
换手率越高筹码交换越强,个股就活跃度高,成市场热门股;换手率越低筹码交换越弱,个股活跃度低,成市场冷门股。
3%是换手率的一个分界点,低于3%的股票,基本上可以被认定为目前没有资金关注它。
如果换手率超过3%,基本可以明确这只股票开始有资金进场了;
换手率在3%-5%,我们可以少量介入;
换手率在5%-10%,说明这只股票可能会进入一个拉升的阶段,仓位上可以大举介入;
换手率在10%-15%,意味着股票进入一个加速阶段;
如果换手率超过15%,这个时候就要注意了,当高位出现高换手往意味着主力已经在出货了,这个时候你一旦进场,就会变成主力的接盘侠。
换手率的六条黄金法则
1、低位换手为震荡
换手率低于2%的话,说明市场的活跃度非常低,没有主力关注,只有散户在交易。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不要参与!
2、高位低换手为锁仓
在拉升的过程当中,主力在底部收集到的筹码已经足够了。这个时候主力拉升很轻松,散户逐渐在出场,越卖越少表现在换手率上,就是低换手,一般4%6上下!
3、低位高换手为启动
股价在低位蓄势之后,突然在某一天后上涨,换手率持续在5%~8%以内,说明市场参与的人气旺,有增量资金进场!一般出现在启动阶段。
4、高位高换手为出货
如果股价连续上升,在高位或者横盘时出现换手率大于25%以上,往往标志着主力正在出货,称之为死亡换手!
5、次新高换手不降是吸筹
刚上市不久的次新股,换手率达60%,如此高的换手率,接下来,如果股价没有创新低,说明新股上市的阶段高换手率是主力吸筹的行为。
6、机构票,拉升换手率缩
机构抱团后,比如各个行业的"茅龙头",他们的投资逻辑是一致的,一般不会轻易出场,导致在拉升的过程中,换手率低,越新高越缩!
问:本次股票上市规则修改,引入了分红不达标实施ST的安排。请问是否会有大量公司因分红不达标被实施ST?分红不达标是否会被退市?
答:分红不达标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主要着眼于提升上市公司分红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重点针对有能力分红但长期不分红或者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需要指出的是,ST不是退市风险警示(*ST),主要是为了提示投资者关注公司的风险。公司如仅因此原因被ST,并不会导致退市;满足一定条件后,就可以申请撤销ST。
实施ST针对的是有盈利的企业,即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在判断实施条件上,只有当三年累计的分红比例(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和分红金额(主板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科创板和创业板为3000万元)均不满足要求时,才会被实施ST。
规则设置的条件,充分考虑了科创板和创业板企业研发投入大,部分企业仍处行业发展早期的特点。对于研发强度大(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15%以上)或研发投入大(三年累计在3亿元以上)的企业,即使分红未达到上述条件的,也不会被实施ST。
以2020-2022年度数据测算,沪深两市可能触及该标准的公司数量仅80多家。
问:上周五,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证券交易所同步发布了修订后的股票上市规则,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有观点认为这对小盘股走势造成较大冲击。请谈谈您的看法?
答:本次退市指标调整旨在加大力度出清“僵尸空壳”、“害群之马”,并非针对“小盘股”。在标准设置、过渡期安排等方面均做了稳妥安排,短期内不会对市场造成冲击。市场有观点认为“本次退市规则修改主要针对小盘股”,这纯属误读。
根据测算,沪深两市明年适用组合财务指标触及退市的公司家数预计在30家左右;明年可能触及该指标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约100家,这些公司还有超过一年半时间来改善经营、提高质量,2025年底仍然未达标准,才会退市。市值指标方面,沪深两市当前仅4家主板公司市值低于5亿元,科创板、创业板暂无公司接近3亿元市值退市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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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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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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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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