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接受了财新记者专访,就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和中美跨境监管合作问题坦诚地谈了他的看法。
易会满指出,刘鹤副总理在陆家嘴论坛上强调,中国将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出台和落实金融改革开放举措。在当前形势下,一方面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不仅不会放缓,还会继续不断加快;另一方面,我们认为,加强国际监管合作,是适应全球金融市场开放和风险防范的必然选择。其中,开展联合检查是国际审计监管合作的通行路径和普遍做法。“只要美方真正愿意解决问题,完全能找到审计监管合作路径。”易会满表示。
对于中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易会满表示,中国证监会将充分借鉴全球最佳实践,充分考虑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阶段,尤其是以中小投资者为主这个中国市场结构特点,积极向前推动,做到“放得开、看得清、管得住”。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具有无可替代的地位,下一步将全面深化两地市场务实合作,共同应对各种外部干扰和风险挑战,坚定不移地维护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财新记者:瑞幸咖啡造假事件曝光以来,境内外对中概股都十分关注,担心有关问题无法解决,中概股会被迫从美国摘牌。中国证监会对此如何看?
易会满:企业跨境上市是资本全球化环境下的“共赢”选择。中概股选择赴美上市,本是纽约作为全球金融中心功能发挥的重要体现,对进一步丰富当地市场资产选择和提高全球投资者投资收益发挥了非常好的作用,是件“多赢”的好事。
近期出现的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完全不能代表全部在美上市的中概股公司。在“后疫情”时期,全球流动性充盈甚至泛滥的环境下,各主要金融市场可能共同面临“资产荒”的局面,对优质上市资源的争夺必将更加激烈。美国一些政治势力逼迫中概股退市,必然引发“双输”或“多输”的结果,这既是我们不愿看到的,相信也是美国金融监管部门和华尔街不愿看到的。
资本是逐利的,也是最聪明的。相信美国有关方面会珍惜纽约对优质资产和全球投资者的集聚作用和吸引力;国际投资者会根据符合自身最大利益的需要,作出明智选择;相关在美上市公司也会审时度势,根据自身情况作出妥善应对。
任何一个国际金融中心的持续发展都要依靠全球发行人和投资者的信任。国际金融中心是在资本全球化发展的历史中形成的。金融中心的地位,一方面体现了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强大的金融实力和优越的金融生态,另一方面也代表了全球投资者对投资环境和上市企业投资价值的信任和认可。纽约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之一,其持续发展还要依靠全球发行人和投资者的信任。
据世界交易所联合会(WFE)统计,截至2020年4月底,纽交所2152家上市公司中有507家是外国公司,占比23.6%;纳斯达克3141家上市公司中有457家外国公司,占比14.5%。据美国财政部相关统计数据测算,2019年底美国金融市场上境外投资者持有股票市值的占比约为25%。伦敦、东京、香港等国际金融中心的市场结构也与美国市场特点大体类似。
财新记者:目前如何能推进有效的跨境监管合作呢?
易会满: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跨境监管合作,始终坚持开放合作态度。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各国证券监管机构的共同职责。在跨境证券监管合作领域,我们坚持尊重国际惯例、体现相互尊重、开展有效沟通、寻求互信共赢的基本原则。
多年来,中国证监会与美国证监会(SEC)、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PCAOB)保持积极沟通,也有不少成功合作的案例。尽管目前美国政治层面出现了一些杂音,中国证监会仍将一如既往地加强与美国监管同行的合作。在共同查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方面,我们的原则是认真履行跨境监管合作义务,按照国际组织的多边执法合作安排对外提供执法协助,共同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我们理解并尊重美国资本市场“宽进严管”的监管理念,针对瑞幸咖啡等个别跨境上市公司出现的监管问题,我们认为加强跨境合作才是解决问题的正途。最近,美国SEC前主席阿瑟•利维特( Arthur Levitt)就专门撰文,建议加强中美跨境监管合作,他的观点我们非常赞成。
财新记者:审计工作底稿是中美审计监管合作中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市场长期关注的热点。中方是否可以、以及如何向美方提供会计底稿?
易会满:中方从未禁止或阻止相关会计事务所向境外监管机构提供审计工作底稿。我们理解,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实质是,审计工作底稿这类信息应通过监管合作渠道来交换,并符合安全保密的相关规定。这也是符合国际惯例的通行做法。
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已向美国SEC和 PCAOB提供了14家在美上市中国公司的审计工作底稿,仅2019年就向SEC提供了3家。长期以来,我们与美国 PCAOB一直保持密切沟通,努力寻求审计监管合作的有效路径。从2012年 PCAOB入境观察,到2017年我们协助 PCAOB对一家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试点检查,双方尝试了许多办法,试点期间也向PCAOB提供了若干审计项目的工作底稿,应该说当时合作还是比较顺畅的。
财新记者:美方与全球其他不少国家签有监管合作协议,这方面中美之间有什么国际惯例可以借鉴吗?
易会满:经过这些年的实践和磨合,我们认为,按照国际惯例开展“联合检查”应当是一条可行的路径。我们希望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沿着这个方向与美方继续推进合作。
从2019年开始,我们就向PCAOB明确表示同意就“联合检查”方式开展磋商,并多次主动向 PCAOB提出具体方案建议,但美方至今未予积极反馈。
我想,在当前美国国内政治氛围下,PCAOB可能面临一些压力。那么,下一步推进双方合作的关键就是,美国方面是否真正想解决问题。我们随时欢迎 PCAOB与我们坐下来谈。我们认为,双方的合作的基础大于分歧,只要从解决问题的目标出发,以专业方式开展平等磋商,就一定能够找到令双方满意和适当的合作路径。我们有充分的信心通过合作来解决分歧。
财新记者:提供审计工作底稿,就能一举解决跨境监管中的各种违法问题了吗?
易会满:打击国际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联合检查和审计工作底稿当然很重要,但这些只是跨境监管合作一个重要环节或载体。更为重要的是,要通过充分沟通协作建立监管者之间高度的相互信任,并在此基础上共同建立打击跨境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联盟。缺乏信任与合作,解决不了有效打击财务造假的问题。
现在,跨境监管合作中很多专业问题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政治化了。我想,在专业监管方面中美首先要建立起互信,要向市场传递这方面的信心。我始终认为,在当前法律法规条件下,合作没有障碍,我们也完全可以找到合作路径,只要美方愿意坐下来谈,分歧一定能解决。
财新记者:对于想要回归A股市场的中概股公司,目前路径是否畅通?对于不能满足境内上市条件的中概股是否可以允许他们在新三板挂牌?
易会满: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都有自己的一套上市标准和条件。近期,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创新试点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相关安排的公告》,沪深交易所也针对红筹企业在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分别发布了相应的监管安排和信息披露指引。从目前在美上市公司的情况看,有一些不一定能够满足境内的上市条件。
做企业总归要有一个盈利模式。靠着烧钱、讲故事、炒题材,没有持续经营能力,财务长期亏损,不适合上市。这是各方监管共识。
财新记者:财务造假的中概股在海外败坏的是中国企业的名声。对此有何评价?
易会满:这些行为是资本市场的“毒瘤”,也是中外监管机构共同打击的对象。我们应该加强监管合作,共同肃清害群之马,使造假者得到应有的惩处。选择去美国和香港等海外上市的中概股企业,上市流程本身高度市场化,无需在中国监管部门经过任何前置程序,我们监管部门事前很难知道哪些企业去海外上市了,很多时候是事后才看到。海外投资者在买卖这类企业股票的时候,应该已经充分考虑了这个情况,并把这些因素纳入到股票的风险定价中。即便如此,我们仍将和上市地监管机关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共同维护各国投资者合法权益。
财新记者:对英国伦敦市场可以有什么新的期待?
易会满:伦敦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是历史形成的,当地的金融基础设施和国际投资机构在全球有一定影响力。脱欧之后,英国也会更加注重发展这方面的实力,以继续保持伦敦金融城全球吸引力。
英国十分重视中英金融合作,在推动“沪伦通”发展方面态度十分积极。“沪伦通”下的跨境上市公司都是已经在本地上市、经过市场检验的公司,相信对于上市公司质量,投资者可以相对比较放心,沪伦通目前运行比较平稳。
当然,在“沪伦通”机制下,也同样有跨境监管合作的问题。企业在不同市场跨境上市,就要符合上市地公开发行、信息披露等监管要求,这必然需要监管部门之间密切合作。我们与英国监管部门有多年良好合作的经验,随着双方市场合作的深入,我们将在监管信息交换、信息披露、审计监管合作等多方面与英方加强合作。
财新记者:在新冠疫情冲击和中美关系紧张局势下,中国资本市场开放的整体节奏和步伐会受到影响吗?
易会满:中国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稳步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2018年4月博鳌论坛期间,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代表金融业宣布了多项对外开放措施。其中,涉及中国证监会职责的5项行业和市场开放措施已经全部落实,包括放宽证券、基金、期货业外资股比到51%,开通沪伦通,扩大沪深港通额度等。
2019年陆家嘴论坛期间,我代表中国证监会宣布了9项进一步扩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其中6项举措已经落地实施,涉及外资机构“一参一控”、股东资质要求、基金托管资格和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增加期货特定品种等;其余3项也均取得了重要进展, QFII/RQFIL新规即将颁布,交易所债券市场开放也将加快推进。
在市场和产品开放领域,QFII/RQFIL额度限制已全部取消,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持续优化,期货国际化品种范围不断拓展,风险管理工具日益丰富。受今年疫情和经济环境影响,全球金融市场波动加剧,而A股市场韧性明显增强,沪深港通运行基本平稳,外资总体保持净流入的态势,这充分体现了全球投资者对中国宏观经济长期向好和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稳步推进的信心和信任。
今年以来,中国资本市场的开放不仅没有因疫情和中美摩擦等因素而放缓,反而不断加快。我们提前取消了期货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外资股比限制,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承诺顺利落地。截至目前,已有瑞银、野村、摩根大通等6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获批。这是金融业开放的一个核心内容,即外资证券、基金和期货公司在市场准入和业务范围上与境内机构一视同仁,公平竞争,在全面实现国民待遇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我坚信,扩大金融业和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既是优化市场生态,提升行业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共同应对当前全球风险挑战的重要手段。我们真诚地欢迎境外金融机构和投资者来华投资展业。
财新记者:尽管以北向资金为代表的外资近期不断呈现“净流入”态势,但外资持股占A股总市值的比例较低,远低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外资持股比例。对此,中国证监会在吸引外资方面有何进一步举措?
易会满:中国证监会将坚定不移继续稳步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一是持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这既包括我们正在推进的资本市场自身的多项改革,也包括对跨境投融资、交易结算等制度的完善。二是不断深化全方位国际合作。进一步优化沪深港通机制,不断丰富内地和香港全方位多层次务实合作。进一步完善沪伦通,拓宽跨境ETF互通机制,加强中欧金融合作;同时全面推进监管改善和风险防范,健全跨境资本监测和风险预警机制,加强跨境监管协调协作和信息数据共享,做到“放得开、看得清、管得住”,确保开放环境下资本市场的稳健运行。
吸引外资最重要的还是中国经济基础市场空间和长期向好的发展趋势,外资对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有信心,就会来投资。对于外资反映的技术层面的一些问题,包括交易结算制度、风险管理工具和交易习惯等方面,我们会根据整个市场情况和发展阶段,充分考虑外资的诉求,逐步推进完善。
财新记者:缺乏有效风险管理工具是外资老生常谈的话题,中国证监会是否会授权境外机构从事或研发包含A股指数的风险对冲产品?
易会满:完善风险管理工具,丰富在岸和离岸的风险管理工具是中国证监会下一步改革的方向。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要符合当前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阶段和特征,要建立配套的监管手段和风险管控能力。只有如此,这些风险管理工具的推出才会比较平稳。
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一方面要借鉴全球最佳实践,另一方面也要考虑中国资本市场发展阶段特征,比如A股市场投资者结构的现实。数据显示,当前A股1.6亿投资者中,90%以上是账户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散户投资者,而且这种以中小投资者为主的投资者结构短期内难以改变。如果衍生品步子走得太快,我们担心会带来风险,甚至是系统性风险。因此风险管理工具中的期货产品、衍生产品只能审慎地稳步往前推进,中国证监会也在努力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与其他各方利益中寻求平衡点。
对于成熟资本市场来说,完善的多空机制对于市场自动寻求平衡非常重要,今后的发展趋势肯定是要推出相关风险管理工具,但当前情况下,“稳”即是“进”。
财新记者:从“引进来”看,当前金融业对外资机构基本实现了国民待遇,但中资机构“走出去”仍然困难重重,至今尚未有中国的机构在美国获得承销牌照,你分析原因何在?
易会满:中资机构到美国展业表面看上去没有任何门槛,但实际监管要求很高。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负责监管的“婆婆”更多,有的属于美国证监会管,还有的属于美联储监管。我们国内有的有实力的证券机构跟银行有一定关系,到了美国之后会被当成是“银行控股公司(Bank Holding Company)”来看待,必须遵守美国《银行控股公司法》,由美联储进行监管,包括业务牌照的审批发放与信息的报备与披露,监管门槛相当高,这也是至今国际化业务做的比较好的国内券商很难拿到美国承销牌照的原因之一。
近年来中国证监会也一直在跟美方商谈。银行实际并未参与这些券商的管理,两者是非常独立的。我们希望美联储等监管部门能够充分考虑这些实际情况,支持中国证券机构在美展业。此前美联储也有在这方面给予豁免的一些先例。我们还将积极推动此事。
财新记者:最近香港的境遇让人为未来担忧,甚至有人担心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终将被取代,你怎么看?
易会满:过去四十年,香港在内地资本市场改革开放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香港利用自身独特的区位优势和“一国两制”制度环境,背靠经济快速发展的内地,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日益巩固。
香港首先是承载全球信任的国际金融中心。截至2020年4月末,香港193家银行中就有137家来自境外,其中美资、英资银行在银行业总资产中的份额占比合计达到34%。香港165家保险公司中,有70家为境外机构。全球前一百家大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中,有超过七成在港开展业务,摩根士丹利、高盛、JP摩根、UBS、贝莱德、富达、领航等全球著名的投资银行、资管机构均在港设有地区总部或重要分支机构。全球前二十大保险公司中,英国保诚、加拿大宏利等15家均在港开展业务。
香港又是富有中国元素的国际金融中心。截至目前,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内地公司(包括H股和大小红筹公司)数量占比超过50%,市值占比超过70%。
应该看到,香港不仅是中国的香港,更是世界的香港。从这个意义上讲,充分发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和作用,有利于中国,有利于世界,也有利于我们这个新时代。建设好、发展好和维护好香港这个国际金融中心,符合全球利益,是大家共同的责任。中国证监会将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进一步丰富和深化两地在市场、机构、产品等领域全方位、多层次务实合作,共同应对各种外部干扰和风险挑战,坚定不移地维护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财新记者:如何看待香港与沪深交易所的竞争?
易会满:我们认为,适度竞争是有利于发展、创新的。如果只有一家交易所,服务质量肯定上不去。内地和香港的三家证券交易所客观上会有一定程度的竞争,但合作还是主流,沪深港通的发展就是最好的例子。同时,每个交易所的特点不一样,企业愿意选择哪个交易所上市,最终是一个市场化的选择。三家交易所提供了多地、多元的选择,这是一件好事。我们作为监管者也乐见其成,尊重市场选择。
财新记者:当前香港有一些政治问题需要解决,这令市场担心香港资本市场的功能会受到影响,因此应对之策是要加快发展国内资本市场,还是要对香港进行政策性倾斜,让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进一步稳固和提升?
易会满: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是不可替代的,今后其独特的功能也需要继续发挥好。香港金融中心和内地的上海、深圳是互相促进的,不存在谁替代谁的问题。我们全力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这一点是坚定不移的。
财新记者:惩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配套修订的法律有哪些?
易会满:中国证监会将认真落实刘鹤副总理提出的“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坚持零容忍、强制度、严打击的原则。财务造假是资本市场体内的毒瘤,中国证监会始终对此绝不姑息,严厉打击。近期集中力量查办了康得新(002450.SZ)、康美药业(600518.SH)等一批市场高度关注、影响恶劣的重大财务造假案件,起到了震慑作用。
在加强打击造假的法治化建设方面,我国新修订的《证券法》已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大幅增加了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中国《会计法》对会计审计业务作出了严格要求,正在修订中的《刑法》也将大幅提高财务造假犯罪行为的量刑力度。
财新记者:对于欺诈发行的上市公司实控人顶格罚款从60万提高至2000万,是否会有效震慑市场违法违规?
易会满:治理财务造假行政罚款多少不是最主要的,后续的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构成了立体化的惩治体系,这更为重要。
从发达国家经验看,资本市场不法行为者,一怕坐牢,二怕被大众投资者诉讼索赔。中国证监会将和有关方面一起行动,一方面抓紧推进中国特色的证券集团诉讼制度落地,充分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作用,既让投资者得到补偿,又能有效避免滥诉;另一方面,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刑法修订,大幅提高证券期货犯罪的刑期上限和罚金标准,让违法犯罪者承担应有的责任。
当前中国特色的诉讼制度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话,能够一定程度上弥补中小投资者损失,这要比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只是罚款的效果更好。当前我们的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是“默示加入”原则,这也就意味着财务造假要面临着众多中小投资者民事赔偿。今年会有几个投资者诉讼的案例出来,我们相信,会形成良好的市场示范和震慑效应。
这些努力将有助于形成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相互衔接、互相支持的立体、有机体系,对造假者形成有效震慑,显著改善市场的生态,保障我国资本市场沿着法治诚信的道路行稳致远。
2020-06-22 来源:财新周刊
为进一步落实《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差异化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推动新三板改革相关配套规则尽快落地,证监会起草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X号——精选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X号——精选层挂牌公司中期报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X号——创新层挂牌公司中期报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X号——基础层挂牌公司中期报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X号——精选层挂牌公司季度报告》(以下统称五项挂牌公司定期报告格式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制定五项挂牌公司定期报告格式准则,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精选层、创新层、基础层三个层次之间的信息披露要求呈梯度化,依次降低;二是注重层次内部规则衔接,中期报告披露要求低于年度报告,高于季度报告;三是以现有新三板监管规则为基础,借鉴上市公司制度理念,充分体现挂牌公司特点。
欢迎社会各界对五项挂牌公司定期报告格式准则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作进一步修改,履行程序后发布实施。
2020-06-24 来源:证监会
期货,其实是个更规范的市场
——点掌投教访谈期货大咖徐莉、刘源
说起期货市场,很多普通投资者想到的一定是:风险、波动大、不规范等字眼。不过对于专业的投资者来说,期货反而是一个比股市更规范的市场,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点掌投教特别邀请了中国第一部长篇期货小说《谁是赢家》的作者徐莉和期货业内的大佬级人物:上海贤雅投资董事长刘源,聊一聊他们对期货的见解。
了解交易规则,把握风控
经历过中国期货市场22年起起伏伏的徐莉,对期货市场的规律及风险都已经烂熟于心。由于杠杆的因素,期货的风险系数再各个方面都会被所有放大,然而也正是因为杠杆的原因,使得期货一般情况下不会满仓进行交易,会让投资者更加的注重风险的控制。从这个角度讲,只要把期货的规则搞懂了,反而期货对风控的要求就会比股市更加能够控制风险。
徐莉在小说中列举了过去二十多年中期货市场上的各种真实的风险事故,在最早的时候,我国的市场经济刚起步,市场还比较盲目,当期货价格一跌,就有很多空头就会跟风出现,甚至出现过合约到期交割日的时候,期货价格低于现货价格的情况,这就导致了原本要买现货的买家都跑到期货市场来买,这也是徐莉第一次亲眼见证多空双方通过现货和期货之间的结合,来平滑期现货之间的价差。
可以说期货市场就像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过程精彩纷呈,只有自身更加强大,懂得的交易规则及风控知识越多,才能在这个市场上更加从容。
期货市场中,笑到最后的才是赢家
在期货市场上,有太多追涨杀跌导致全盘崩溃的故事出现,有不少比较激进的投资者在起初尝到了一些甜头后,便开始不注重仓位的控制,操作风格也越来越激进,最终不仅仅把赚到的盈利都吐了回去,甚至还把本金给亏损完。
如此例子在期货市场上可以说数不胜数,所以不要只看到那些一夜暴富的人表面的风格,在期货市场只有笑到最后的才是最大的胜利者。
对于期货的分析,刘源认为基本面与技术面都是同样重要的。基本面的分析是让自己对所投资的品种有一个完整的投资逻辑,把握了这个核心的逻辑后,投资者就会有一个明确的方向,而不会看着其他人赚钱了就开始病急乱投医。另一方面,技术面的分析是帮助自己把握开仓平仓点位的,就比如可以通过波浪理论去判断整个趋势有没有走完,在收敛三角形中面临方向性的选择,一旦选择出方向突破,那么新的行情又将出现。诸如此类的技术分析可以帮助到投资者对于价格的波动有个比较准确的判断。
技术分析中,需要对时间和空间都做好把握
徐莉作为技术分析流派的投资者,她认为现在的很多技术分析中只有空间的分析,而缺少对时间的把握。她对于时间的把握则是运用了易经中的伏羲八卦图里的数理组合,八卦图中的阴阳正意预着K线图中的阴线和阳线,如此可以准确的预判出上涨周期的时间和下跌周期的时间,从而更好的把握住买卖点的时间。
当然光有技术面的分析也是远远不够的,在基本面分析上,还需要了解商品的供需关系,不同工艺品之间的关联关系,以及一整条产业链上的上下游关系,这些都是会影响到期货价格的重要因素。所以投资者在做好技术分析的同时,也要对基本面的分析做更深入的了解!
嘉宾介绍:
徐莉 中国第一部长篇期货小说<谁是赢家>的作者。
从2004年开始学习研究技术分析至今14年, 年均收益74.84%,最高收益3个月960%。长期在期货公司工作, 近年先后在国内知名基金公司任职,具有较深厚的实战积累。中国期货专业网站 ”和讯网, 七禾网, 中金在线”的长期专栏分析师。中国期货市场最早将易经运用到认识市场应对市场变化的实践者之一。
刘源 上海贤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投资总监
十二年的黑色钢铁全产业链研究经验,十年期货交易经验,熟知产业期现和技术分析方法。曾在上海钢联(mysteel)从事钢铁产业链市场研究工作八年,期间曾为多家国内大型用钢企业提供专业的采购咨询等服务,参与多家媒体的节目。曾在远大物产钢铁事业部担任投研总监职务,从事全产业链趋势投资、套利交易、期现交易等方面的工作。2018年加入上海贤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个人擅长从价格驱动力和安全边际的角度来发现市场投资机会,以翔实的研究数据说话。同时还擅长缠论(结合波浪理论),喜欢技术面和基本面共同研究、相互验证。个人交易风格为,在控制较低回撤的前提下博取相对较高的稳定收益。
银保监会网站23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简称《办法》)近日印发,旨在统一规范机构改革后银行业和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提升金融违法违规成本,严肃整治金融市场乱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办法》贯彻落实工作中,银保监会将继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问责的高压态势,持续深入治理金融市场乱象,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该负责人介绍,《办法》在起草过程中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全流程规范。对行政处罚从立案调查到决定与执行的基本规则进行了全流程规范。二是融合统一。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在取长补短、相互借鉴融合的基础上,对银行业、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作了统一规范。三是优化完善。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监管处罚法治化水平。同时以制度整合为契机,将监管处罚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予以固化,提升监管处罚效能。
《办法》重点包括四方面:整合优化行政处罚工作机制、完善行政处罚工作流程、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该负责人强调,《办法》坚持依法严格处罚的基调,推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例如,在处罚管辖方面,优化管辖权限规定,加强监管联动,统筹调配监管资源,便于及时就近查处;在查处衔接方面,细化职责分工,明确工作标准,加强查处协同,提高工作质效;在处罚适用方面,明确从重处罚的情形,强调对于危害后果严重、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从重予以处罚;在人员问责方面,规定查处银行保险机构的同时,应当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步进行调查和追究;在纪法衔接方面,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强化行政处罚与党纪问责的衔接。
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办法》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事先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有陈述申辩权利,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听证,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明确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2020-06-24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安徽证监局有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投资者是资本市场的基石。近期,在全国第二个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之际,安徽证监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证监会投保局指导下,联合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市场主体等有关方面,积极创新形式、拓宽渠道、丰富载体,分五个阶段、持续三周,圆满完成了“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安徽辖区系列活动,有效传递了监管声音,密切了沟通交流,增进了发展共识,取得热烈反响和一致好评,总覆盖面高达近1000万人次,进一步开创了辖区投保工作新局面。
投保声音传入千家万户
安徽证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让投保声音传入千家万户,该局主要做出如下努力。
一是“云参观”——走进投教基地、上市公司、私募机构。适应疫情防控需要,借助新媒体新技术,联合新浪、安徽广播电台等,通过现场直播方式走进相关市场主体,吸引了广大公众的积极参与。共走进3家国家级投教基地、2家上市公司、3家私募管理机构,总浏览量达400余万人次。投资者足不出户,即可以线上了解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也增进了投资者与市场主体的沟通交流。
二是“云发布”——全面介绍安徽辖区投保工作情况。安徽证监局领导、行业协会领导、投资者代表分别坐客云直播间,面向社会大众,从不同角度讲述安徽投保工作故事,当天即获得高达41万人次的浏览量。5·15当天下午,安徽证监局向获评的3家国家级投教基地现场授牌。至此,安徽辖区共有国家级、省级投教基地6家,位居全国第一方阵,充分表明了辖区市场主体对投保工作的重视,也充分体现了安徽辖区投保工作取得的良好成效。
三是“云讲解”——深入宣传新证券法。新证券法设专章规定投资者保护制度,将投保工作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投服中心、安徽证监局以及安元基金工作人员分别就新证券法投保制度、权益保护做直播讲解,累计浏览量达31万人次。通过各位专家深入浅出的讲解,进一步提升了投资者依法维权、依法行权的意识和能力。
四是“云演绎”——情景短剧宣传防非打非。国元证券以真实案例为基础,拍摄情景短剧《楼上的年轻人》,用生动有趣的剧情演绎参与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现实危害,直观深刻地教育引导观看者辨识、远离、抵制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以剧释法、以案说法。因形式新颖,短剧在新华网平台播放的前7小时便达到了超100万人次的浏览量,并得到学习强国转载。
投保宣传处处开花
安徽证监局多措并举,投保宣传处处开花。
一是联合金融机构,宣传“跑起来”。借助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安徽省),联合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在辖区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私募、银行保险网点等近10000家公司及机构的跑马显示屏滚动循环播放宣传活动海报词条。
二是借助户外地标,宣传“亮起来”。从5月11日开始至5月23日,历时2周,在合肥标志性建筑安徽广播电视台大楼全天10小时滚动播放宣传日活动海报,同时在地铁沿线广告位、商圈超市显示屏、高速道口和横跨桥等处的电子屏播放防范活动词条。
三是利用媒体平台,宣传“流起来”。活动期间,新华网、新浪网、四大证券报全程跟进,线上线下充分报道,设立专栏深入宣传,及时展现活动进程效果,同时,安徽证监局还通过通信运营商向全省用户发送公益警示短信。
安徽证监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安徽证监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将投资者保护工作融细融实到日常监管执法各环节、各流程,协同构建“大投保”工作格局,用心打造安徽投保品牌,让更多投资者体会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2020-06-24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安徽证监局有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资本市场的根本大法,证券法的修订完善,进一步筑牢了市场长治久安的根基、夯固了市场稳健运行的防线。在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安徽证监局打好宣传贯彻组合拳,积极推动新法精神落地生根。
积极推动新法精神落地生根
安徽证监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该局积极推动新法精神落地生根,一是体现在形式新。提炼“三大纪律、八大要点”“十个禁止”“加减乘除词条”等朗朗上口的宣传短语,采取在线讲座、“云”直播、抖音短视频、情景话剧等方式,活动吸引力明显增强,广大公众积极踊跃参与。二是内容全。既有总体修订的要点解读,又有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的专题介绍,还有对拟上市企业、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影响分析以及法律责任的深刻阐述等;既有监管干部结合监管实践的专业分析,又有专家学者从理论出发的深入思考,还有市场主体独特的实践感悟等,多维度、多视角阐述新证券法修订内容。三是覆盖广。联合安徽银保监局、安徽广播电视台、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市场主体、投教基地等,通过网站电台、“两微一端”以及地铁站、银行保险机构跑马屏、人流集中的大型商圈和城市地标建筑户外显示屏等,线上线下多渠道发力,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取得良好效果。据不完全统计,辖区仅结合新证券法开展的相关“云”讲座培训、发布会、走进投教基地和上市公司等各类线上活动已达40余场次,覆盖受众近1000万人次。
安徽证监局表示,将一如既往与全体市场参与者一道,敬畏法治、敬畏市场、敬畏规则、敬畏投资者,在法治的轨道上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进一步促进枢纽功能更加有效发挥。
基础制度进一步完善
务必谨守敬畏市场之心
安徽证监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新证券法在注册制、发行、交易、退市等资本市场“筋骨”“心脏”基础核心之处进行了完善,有力提升了市场的活力和韧性。渗透贯穿其中的精髓是把选择权进一步交给市场,用“无形之手”和“用脚投票”机制促进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同时提出更高、更严、更透明的信息披露要求,机遇与挑战并存,动力与压力同在。多年来,安徽证监局一直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积极构建高质量、高效率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截至目前,安徽辖区共有110家A股上市公司、305家新三板挂牌企业、6033家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市场广度和深度兼具、层次结构合理,有力支撑了不同规模、业态、阶段的企业发展。
市场基础核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为更多企业驰骋资本市场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上述负责人指出,希望广大企业在尊重市场、敬畏信息披露、巩固夯实自身基础的同时,积极顺势而为,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优做强企业。安徽证监局将始终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规范与发展并重,携手各方抓住机遇,共同谱写安徽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新篇章。
违法违规成本显著提升
务必谨守敬畏规则之心
上述负责人表示,新证券法从刑事、民事、行政、信用等多维发力,全面提升违法违规成本。如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以一千万元罚款,同时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到失信惩戒约束,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过去一段时间,过低的违法成本一定程度上导致资本市场道德风险攀升、逆向选择加剧,一些不法分子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严重破坏了市场良好秩序生态,严重影响了公众对市场的信任。特别是财务造假这一“毒瘤”,严重侵蚀证券市场正常肌体,必须从严从重打击。
去年安徽证监局依据原证券法对盛运环保及其相关责任人违法违规行为处以顶格处罚、作出终身市场禁入决定、实施“双罚”,重拳出击、严惩不贷,依法最大限度惩处违法行为。但与其高达几十亿元的违法事实情节相比,处罚力度明显不够,执法威慑难以彰显。猛药去疴,重典治乱。新证券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的大幅提升,对促进市场机制平稳有序运营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安徽证监局将高悬执法利剑,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让做坏事者付出应有的代价。也希望广大市场参与者摈弃任何侥幸心理,放弃任何闯关行为,规规矩矩做人,老老实实办事、办企业,否则一意孤行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投资者保护进一步强化
务必谨守敬畏投资者之心
上述负责人指出,新证券法设投资者保护制度专章,建立了股东权利代为行使征集、纠纷强制调解、中国特色证券民事诉讼等多项新制度,将有效解决中小投资者信息来源不对称、“声音小”、维权贵、救济难问题。
近年来,安徽证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立诉调对接、仲调对接、小额速调等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推动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指导建立6家投资者教育基地,联合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探索开展投资者集体诉讼,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但部分市场主体对投资者保护工作依然不够重视,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也还时有发生。新证券法将投资者保护工作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安徽证监局将坚守职责使命,坚定不移把维护好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希望广大市场主体真心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保护投资者,全面加强和改进投资者保护工作。同时希望广大投资者用好用足新证券法赋予的各项权利,履行好各项义务,共同开创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新局面。
2020-06-24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安徽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叶锦伟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安徽证监局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于实际,认真落实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各项工作要求,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保护投资者,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本分和使命贯穿于监管工作始终,建立健全投资者保护工作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各项投保工作。
坚持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证券监管的首要职责
叶锦伟指出,安徽证监局始终将投资者保护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监管资源配置、基础制度落实、救济渠道完善和公益设施建设方面下功夫,持续提升市场监管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工作水平。
一方面, 加强投资者保护资源配置。2015年12月该局专设投资者保护工作处,同时配备各处室投保联络员,以建章立制、培训宣导、监督检查为抓手,建立健全“一站式”诉求处理机制。
另一方面,强化适当性制度管理。制度出台以来,安徽证监局持续开展投资者保护和适当性制度专项宣传600余次,现场检查50余次,督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按照适当性管理要求持续完善内部制度,加大内部问责,持续提高适当性管理水平。经过长期努力,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在辖区落地生根,买者自负、卖者有责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同时,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自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安徽证监局主动作为,指导安徽省证券期货业协会建设证券期货纠纷调解中心;与安徽省高院、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共同签署《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合作备忘录》;与合肥市仲裁委签署合作协议打通仲裁对接链条,形成以安徽省证券期货纠纷调解中心为平台,投服中心专业调解为补充,与全省人民法院广泛对接协作的证券期货纠纷化解体系。为投资者提供了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纠纷多元化解渠道。
再者,加大投资者教育基地公益平台设施建设。安徽证监局积极推动辖区符合条件的机构建设投资者教育基地,为投资者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的公益性投资者教育服务。目前已建成6家投教基地,其中3家实体投教基地为国家级投教基地,分别坐落在合肥政务新区核心地段、老城区文化金融中心及有200多年历史的文物保护建筑芜湖雨耕山内,分别以打造品牌化、深耕国民教育和专注金融风险防范为特色,投教工作亮点鲜明,具有一定覆盖面。投教基地已成为投资者学习证券期货市场专业知识的最优场所之一,通过开展“走出去”、“引进来”各类活动,为培育成熟理性投资者队伍充分发挥投教中坚力量。
此外,多维度开展新证券法培训宣传。新证券法实施后,联合安徽省证券期货业协会、新浪安徽媒体平台,选派局内干部通过新浪直播间云直播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全程直播新证券法学习系列讲座5期8场次。直播视频点击量累计超过66万人次,辅以图文展示的专题网页浏览量达350万次,宣传效果明显。
围绕投资者保护目标 全链条开展投资者保护工作
叶锦伟强调,投资者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发行、上市、退市、稽查执法等多个业务环节,安徽证监局围绕投资者保护工作目标,将投资者保护工作融入监管和服务全过程中。
首先,严把入口关,做好事前保护。上市公司质量、规范运作水平是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2018年,安徽证监局修订了首发上市辅导监管制度,强化辅导全过程监管,大力推进穿透式监管,压实中介服务机构辅导保荐责任,督促中介机构提高首发上市执业质量,为推动市场稳健发展提供新动力,为投资者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机会。同时,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宗旨,严防带病上市,对未达辅导要求的企业坚决不予验收,避免“病从口入”。2019年安徽证监局对辖区26家企业终止辅导备案,约谈企业及其保荐机构3家次,不予或暂缓出具辅导验收报告2家次。
其次,强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做好事中保护。强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安徽证监局结合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内容和当前监管形势,梳理形成公司治理“十个应当、十个不得”要求,并在全市场广泛宣传,赴11家上市公司展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专题培训暨规范运作承诺书签订活动”。加强风险提示,保护投资者知情权。聚焦风险类上市公司开展专项督导,督促上市公司从独立性、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资本运作等方面提示风险。注重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决策权。组织行业协会举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论坛,在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基础上,督促上市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开展自愿性、差异化信息披露,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推动行权专业化,保护投资者参与权。督促上市公司健全中小股东投票和表决机制,支持投服中心参加辖区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并依法行权,为广大投资者发声。推动践诺履约和现金分红,保护投资者收益权。2019年,辖区105家上市公司中79家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分红总额218.27亿元,投资者收益权不断得到保障。
再者,严厉打击证券期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做好事后保护。安徽证监局坚持以风险和问题为导向,不断强化对于虚假披露、违规担保、资金占用、并购重组、业绩承诺、资产减值、内幕交易等重点领域的稽查执法力度。重视日常监管部门与稽查执法部门的双向互动,以查促管,形成合力。2019年以来不断强化对于虚假披露、违规担保、内幕交易等重点领域的稽查执法力度。新启动案件调查14件,其中自立案件12件,采取行政监管措施50家次,办结行政处罚案件8起,共处罚没款690万元,创近年之最,对违法违规形成有力震慑。
此外,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合力开展投资者教育宣传。安徽证监局一贯坚持突出针对性,围绕投资者需求,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各项投资者教育和服务活动。一方面,充分利用自身平台,加强示范引导。通过局外网投资者保护栏目、协会网站以及《安徽资本市场》等平台,介绍典型案例和重点工作,普及证券期货基础知识,倡导理性投资理念。另一方面,适时联合交易所、投服中心等单位开展投资者服务季、服务周等活动;适时组织辖区投教基地及经营机构开展投资者问卷调查、投资者座谈会、走进上市公司等活动;适时开展新三板改革、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私募基金等专项投教活动等。此次,为强化对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及新证券法的宣传,该局发挥合力作用,携手省内各行业协会、各市场主体及各投教基地等组织联合开展了515系列活动,总覆盖面高达近1000万人次,进一步开创了辖区投保工作新局面。
2020-06-24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国元证券有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证券行业“合规、诚信、专业、稳健”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上市券商,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是基本义务,是解决公众公司和公众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重要制度安排,是直接关系到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稳定运行的基石。
作为成立于徽商故里的一家综合型上市券商,国元证券继承徽商诚信的契约意识和传统,秉承徽商“以义取利,义利并举”的文化基因,多年来一直高度重视诚信文化建设,公司成立之初就将“诚信为本”置于公司经营理念之首,并融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之中,作为国元人的精神引领和价值导向,通过多年实践和沉淀,已形成富有国元特色的诚信品牌。
首先,规范信息披露。国元证券自2007年上市以来,一直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按照“严谨、高效、及时、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制定了一系列信息披露相关制度、业务流程和保密措施,诚信、公平、公正地对待客户、合作伙伴、员工、股东、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方。截至2019年,国元证券连续十二年获得深交所信息披露A级,彰显了监管部门对国元证券规范、高质量信息披露工作的高度认可。
其次,加强全员诚信教育,倡导诚信合规理念。国元证券有关负责人指出,诚信是立身之本,对证券金融行业来说,面对成千上万的客户、投资人,失去诚信就意味着失去信誉、失去品牌、失去生存发展的根基。国元证券通过大力展开诚信教育与职业道德培训,加强对员工诚信文化理念的灌输和培育,树立员工正确的价值观、职业观、道德观,提升文化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再者,完善合规内控体系,坚持诚信合规经营。国元证券制定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风控合规内控体系,做到对业务经营管理全覆盖,为诚信文化建立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先后11次获得中国证监会分类评价A类评级,多次接受监管机构业务检查,均未发生重大合规风险事件。
同时,积极开展投教工作,践行投资者保护理念。国元证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多形式、多渠道持续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国元证券投教基地利用自身国家级投教基地的平台优势,为市场各类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普及金融知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正确投资理念,受到监管机构和投资者的高度认可,培育了良好的社会形象。通过开展一系列的专项普法活动如“3.15投资者权益保护活动”“法制宣传月”“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等,及时为投资者普及法律知识,助其自觉抵制非法证券活动。2015年,公司获评“最受投资者尊重的上市公司”,这也是唯一获此殊荣的安徽上市公司。
此外,诚信服务客户,倾力服务实体。国元证券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始终不忘反哺地方经济,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立足安徽,服务全国”发展理念,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安徽110家上市公司中,国元证券提供资本市场服务占比超过一半以上,是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名副其实的主力军。公司凭借良好的市场信誉,与市场各类客户建立了良好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实现与企业共成长。
国元证券有关负责人指出,未来,国元证券将继续秉承“诚信为本,规范运作,客户至上,优质高效”的经营理念,加强诚信文化建设,丰富诚信文化内涵,以诚兴业、信誉至上、履约践诺,规范发展,为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系统重要性和品牌影响力的一流现代投资银行不懈努力。
2020-06-24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华安证券董事长章宏韬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大投资者群体与资本市场相伴发展30年,共担风雨、共同成长,目前已经超过1.5亿人,而这其中95%以上为中小投资者。能否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不仅直接关乎亿万人民的切身利益,也关乎资本市场的持续健康。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证券法增加了投资者保护专章,是我国投资者保护工作进程中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章宏韬指出,华安证券既是证券中介机构,又是上市公司,也是国有金融机构,服务投资者是公司的主责主业,依法合规经营也是公司的主责主业。华安证券有义务、有责任为投资者提供丰富多元的金融产品、安全便捷高效的交易服务和具有参考价值的研究服务;有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管理好投资关系;更有义务、有责任引导投资者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树立理性投资理念,踏踏实实做好普惠金融相关的投资者教育与保护工作。
首先,华安证券聚焦聚力,扎实推进投教基地的建设和运营。华安证券深入学习贯彻监管部门及行业自律组织关于投资者教育与保护的各项工作要求,先后建设总部和分支机构、实体和网上的投资者教育基地。目前,华安证券在辖区内有一个国家级实体投教基地、一个省级实体投教基地和一个省级互联网投教基地,是基地家数最多的辖区券商,投资者教育基地的建设和运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其次,拓宽思路,统筹投保工作纳入普惠金融体系。为落实行业文化建设部署,实现特色化、差异化经营发展, 2020年初华安证券在行业内率先设立普惠金融部,并将投保工作纳入了普惠金融体系。华安证券调整组织架构,目的是更好地发挥投保工作的普惠性、公益性特征,强化对中小投资者普惠金融教育,拓展城镇、社区、乡村的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
再者,多措并举,打造投保工作新样本。在推进投保工作力度上,华安证券始终保持着“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做实、做细规定动作,做快、做优自选动作,探索做长、做深的方式方法,不断丰富投资者教育活动形式。充分发挥总部基地+公司154家分支机构的总分联动优势,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等方式,持续开展“公益讲堂”“移动课堂”和“投资者沙龙”等内部活动。
同时,创新方法,探索投保工作新模式。通过积极探索,华安证券在投教工作中形成了两大特色:一是打造“投教+扶贫”特色模式。在红色革命老区建设首家实体投教基地,将投资者教育与革命老区红色文化传承有机结合,担任贫困地区的“扶贫顾问”。二是推动投教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以淮北师范大学、皖西卫校为试点,连续4年开设证券专业课程,系统化地将证券知识、实务操作及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专业课融入高校常规课程体系。
此外,沉着应对疫情影响,丰富投保工作内容。应对疫情影响,华安证券经过统筹规划,尝试创新投教形式,丰富投教手段,拓展投教载体。组织开展了“新证券法有奖答题”系列活动,制作推广《5.15投资者保护知识速查手册》,开展让投资者“看得见、看得清”的“华安证券云访——带领中小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活动,精心制作投教产品,多渠道进行宣传。
章宏韬表示,华安证券以投教基地为阵地,将新证券法等各项政策新规的宣传推广纳入普惠金融工作体系,构建多层次投资者教育服务团队。未来,华安证券将继续坚持以健全投资者保护长效机制为主线,以服务中小投资者为重点,夯实举措、学做结合,通过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资金到位、产品到位、活动到位、考核到位等保障措施,推动投保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2020-06-24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省内上市公司共442家,位居全国第三,营业总收入约占全省GDP的20%;22家公司在科创板上市,位列全国第一……江苏作为资本市场大省,一直在用数据和实力演绎“江苏板块”的特点。近日,江苏证监局副局长陆意琴接受《证券日报》记者专访,全面解析江苏证监局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方面的发展成绩和监管经验。
记者:我们了解到,目前江苏有400多家上市公司,请您介绍一下目前江苏省上市公司的总体情况。特别是与其他省份相比,“江苏板块”有哪些特点?
江苏证监局:截至6月18日,江苏省境内上市公司共442家,位居全国第三(仅次于广东、浙江),占全国上市公司总数的11%,总市值4.9万亿元,总股本3976亿股,分别占全国的7.2%和5.6%,均位居全国第五位。
一是促进资本快速形成作用显著。多年来,江苏省上市公司累计通过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2.6万亿元,其中有1万亿元属于股权融资。股权融资帮助企业迅速积累资本,更有助于改善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增强企业信用,带来巨大撬动效应。二是实体企业为主,结构不断优化。江苏省上市公司涵盖了证监会分类中19个行业大类中的16个,其中制造业企业占比达74%,2/3属于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江苏省制造业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超200家次,交易金额超900亿元,助力全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科创板推出以来,江苏省共22家公司在科创板上市,位列全国第一。三是上市公司对地方经济贡献突出。400多家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约占全省GDP的20%。上市公司是全省经济实现稳增长的基本盘。
记者:江苏不仅上市公司规模较大,拟上市企业也数量众多,那么在培育上市后备企业方面,江苏有哪些具体举措,体现了怎样的导向?
江苏证监局:江苏实体经济发达,融资需求旺盛,企业上市工作发展势头良好、后劲充足,江苏证监局立足江苏资本市场特点,加强对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规划,树立质量优先的理念,从源头上下功夫,让真正优秀的企业进入到资本市场,解决“逆向选择”问题。2020年以来新增境内上市公司19家,位居全国第二,拟上市企业278家,辅导验收完成53家,在全国位居前列。
一方面,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规范性,引导规范的公司到资本市场发展。江苏证监局成立市场培育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牵头研究制订“市场培育课程体系”与“实施方案”,特别加强公司治理的培训内容,引导企业家说真话、做真账,逐步适应资本市场的约束与监督,提高公司治理质量。
另一方面,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的成长性,推动代表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江苏提出加快培育13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其中龙头骨干企业只有大约1/4在A股上市,还有很多优质资源没有进入资本市场。因此,我们加强对这些集群企业的有针对性的培育。
记者:近年来,“黑天鹅”在资本市场频繁出现,在防范化解上市公司风险方面,江苏证监局采取了哪些措施?
江苏证监局:我们坚决落实证监会党委决策部署,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拆弹,遏制增量与化解存量并举,切实化解股票质押、债券违约等重点领域风险。在动态监测股票质押风险的基础上,注意提前预判,逐家摸清风险底数,“一司一策”制定风险应对措施。局党委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走访股票质押风险较为集中地区的地方政府,推动纾困政策落地。
经过多方面努力,已有38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通过转让股权或自筹资金等方式化解了股票质押风险。分步骤做好高风险公司风险处置,迅速研判和处置风险,防止风险蔓延。
记者:江苏上市公司数量比较多,证监局在上市公司监管执法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优化市场发展生态?
江苏证监局: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强化上市公司监管,给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合规的上市公司,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一方面,强化上市公司日常监管。按上市公司行业优化监管分工,深入103家上市公司开展实地走访调研,2019年对辖区新上市公司及新任高管、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等开展培训3000多人次。约谈财务总监及年报签字会计师300余人次,现场检查上市公司82家,采取行政监管措施35份,持续保持监管压力。
另一方面,对于编报虚假财务会计信息,说假话、做假账,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连续查办2起市场影响力大的信息披露违规A类案件,极大地提高了稽查执法威慑力。借助自媒体、高管培训等方式,扩展执法效果宣传。
记者: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石,下一步,江苏证监局将从哪些方面着手,切实提高全省上市公司质量?
江苏证监局:资本市场面向的是未来,投资者投资的主要是企业未来的成长。江苏证监局将积极推动各方形成合力,落实证监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切实把好入口和出口两道关,努力优化增量、调整存量。
首先,推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存量上市公司积极通过收购、置换、重组上市等方式,将过剩产能置换出上市公司,将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整合到本地上市公司,提高上市公司成长性和盈利能力。其次,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汇报通报,发挥地方政府的属地信息优势和综合协调优势,抓早抓小,形成防范处置违法违规风险的工作合力,共同改善市场生态。第三,和各地市、各部门共同努力,注重规范大股东等“关键少数”。引导大股东将主要经营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做强上市公司或整体上市,从根本上实现大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一体化。
记者:在支持上市公司应对疫情影响和支持企业复工达产方面,江苏证监局有哪些举措?
江苏证监局:根据证监会部署要求,江苏证监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金融支持经济复苏各项工作。一是会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单位发布通知,提出强化金融支持防控疫情的21条举措,把证监会政策宣传落实到位。二是开发上线“拟上市公司辅导监管信息系统”,方便企业网上办事,提高辅导监管水平。三是对于上市公司、公司债发行人因疫情原因无法及时披露年报的,根据规定协调推迟信息披露时间。我们多方面引导上市公司抓住政策窗口纾解流动性困境,积极帮助受影响企业解决股票质押到期展期、公司债券到期兑付有困难发新还旧等实际问题,支持企业尽快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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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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