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保基金公司”)、机构间市场投资者教育基地、新华网投资者教育基地联合18家地方证券、期货、基金业协会于5月20日、5月27日和6月3日,开展“5·15投资者保护云课堂”系列直播活动,围绕投保基金发布的2019年度《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蓝皮书》(以下简称“蓝皮书”)系列报告进行解读。
来自投保基金公司调查评价与研究部的六位专家分别对蓝皮书系列报告编制背景和总体情况,以及《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评价报告》《证券期货稽查执法投资者保护评价报告》《证券期货行业自律组织投资者保护报告》《证券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公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五个子报告进行了详细介绍和解读。蓝皮书系列报告解读较为客观、全面地说明了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以及相关市场主体投资者保护成效,并提出完善建议。
本次活动是投保基金公司、机构间市场投资者教育基地、新华网投资者教育基地以及各地方证券、期货、基金业协会共同推动投资者保护与教育工作向线上转型的又一探索。活动采取多平台线上直播加新华网云课堂专题集纳的方式呈现,并在学习强国平台投放,扩大了受众范围和影响力。截至6月5日,线上直播累积参与人次超过60.2万,云课堂累计参与人数超过313.6万。
2020-06-05 来源:新华网
记者5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自3月中旬开展打击骗取疫情防控税收优惠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截至5月底,共对1859户违法企业实施立案检查;移送公安机关1658户,抓捕虚开发票犯罪嫌疑人734名。
此次专项行动旨在切实维护经济税收秩序,保障各项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见效,为复工复产营造公平良好的税收环境。
在河北,税务部门和公安机关成功破获利用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虚开发票的重大犯罪团伙。该团伙控制企业97户,涉嫌虚开发票2331份,涉案金额2.1亿元,其中涉及虚开防疫物资口罩14.67万只、消毒液700万毫升,以及若干数量的温度测量仪和酒精。
据悉,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后,河北省税务局通过大数据研判,发现石家庄市97户新注册登记商贸企业在疫情期间频繁开票,具有三个明显特征。一是团伙特征明显。企业注册时间集中在近3个月,注册区域集中,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发票领购人员高度重合。二是暴力虚开特征明显。企业存续时间短,领购发票后存续时间只有1至2个月,开票后立即走逃失联。三是骗取疫情防控税收优惠进行虚假申报。纳税申报时将取得的应税收入填列在申报表的免税销售额项,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性质恶劣。
河北省、石家庄市两级税警部门4月成立专案组开展立案侦办,将以陈某为首的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端掉4个窝点,缴获电脑、税控盘、手机等大量作案工具。犯罪嫌疑人对骗取疫情防控税收优惠虚开发票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在深圳,税务部门和公安机关4月联合开展“春雷行动”,破获了5个利用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犯罪的团伙,67名犯罪嫌疑人落网,查扣一批作案工具。该案涉及虚开防疫物资价税合计333万元。
据了解,深圳市税务局通过数据分析,查找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结合风控线索,发现存在品名为口罩、酒精等防疫物资的普通发票虚开问题,最终锁定5个团伙,迅速与公安部门组建联合专案组进行打击。
专案组查明,以况某为首的贩卖空壳企业“黑中介”,帮助其他虚开团伙注册空壳企业、违规办理办税认证、购买税控盘;以魏某敏为首的领票购票“黑中介”,违规办理办税认证,由多个购票员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帮助虚开团伙突破当月领购限额领票;分别以沈某城、沈某鹏、卓某为首的3个虚开团伙,大量非法购买空壳企业,在收到“黑中介”邮寄发票后,大肆虚开发票。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郭晓林表示,骗取疫情防控税收优惠违法行为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和经济税收秩序,影响恶劣。税务部门将深入推进税警合作,进一步依法严厉打击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以及没有具备条件只为骗取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的“假申报”行为,切实维护国家税收安全,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020-06-05 来源:新华网
长期以来,适当性制度作为投资者进入资本市场的门槛性制度,构筑了投资者进入资本市场的第一道防线,也体现了对“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的一项制度性保障。然而,在具体实践中,投资者拒绝提供相关资料信息、不配合接受风险测评或签署风险揭示书的情形大量存在,投资者对履行适当性义务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准确等原因导致的投资者投诉证券公司的情况时有发生。
12386中国证监会服务热线诉求数据统计显示,2019年,因证券公司执行适当性制度,要求投资者提供身份信息、财产证明文件等产生的投诉较多。这其中,因投资者未及时更新身份信息导致业务办理不成功,或证券公司未就投资者更新身份信息提供便利条件等产生的投诉占比58%;认为证券公司过度采集投资者身份信息,或就办理业务额外增加身份、财产等附加条件产生的投诉占比28%。笔者认为,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有以下两点:一是现实中确实发生过个别证券公司泄漏投资者个人信息造成侵犯投资者隐私的案例,导致投资者对完善个人信息存在抵触心理;二是证券公司的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到位,致使投资者对适当性制度的作用和价值的认识不够深入,对违反适当性制度所导致的法律责任与后果不清楚。
值得关注的是,2020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证券法首次从法律层面确立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并分别从证券公司和投资者两个角度明确了各自应履行的适当性义务及法律责任,细化了投资者分类及举证责任适用等具体规则,赋予了证券公司在符合规定条件时拒绝提供服务的法定权利。新证券法明确规定,投资者在购买证券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向证券公司提供个人有关信息。对于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证券公司需要信息的,或者所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证券公司有权按照规定拒绝向其销售证券、提供服务。对于投资者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拒绝听取卖方机构的适当性建议等自身原因导致其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不适当,且证券公司能够证明其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不存在误导、欺诈等情形的,投资者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此外,当投资者信息发生重要变化时,也应当及时告知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据此判断是否需要调整分类或适当性匹配意见,避免其所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不匹配。
笔者认为,此次新证券法修订是在总结先前监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一套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从较低的部门规章上升到法律层面,将投资者适当性提升到新的高度,为投资者提供“前瞻性”保护。同时新证券法也对投资者应当履行的适当性义务提出明确要求,这也体现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对投资者的事前保护,正确引导合适的投资者购买适当的产品。通过本次修订,“投资者适当性义务”从以往的侧重于规范证券公司的责任,转变为明确证券公司和投资者应当共同履行的义务,在进一步强调“卖者有责”的同时,也强调了“买者自负”原则,体现了买卖双方权利义务上的对等。
适当性制度作为成熟资本市场普遍采用的一种中小投资者保护性措施和管控创新风险的做法引入到新证券法,将有利于从源头防控风险,特别在金融产品日益丰富、产品结构日趋复杂、交叉销售日益频繁的当今市场,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正是平衡双方利益诉求、约束经营机构短期利益行为、增强经营机构长期竞争力,同时提升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一剂良方,对规范经营机构行为,引导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0-06-05 来源:中证报
青岛证监局网站6月4日消息,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辖区市场主体及投资者的投保意识水平,青岛证监局在第二届“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之际,严格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工作部署,多措并举,提升活动覆盖面,组织开展了系列专项活动,取得了良好实效。
一是精心组织会场活动,保证市场主体类型全覆盖。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分会场视频会议,邀请辖区调解组织、投教基地、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基金等市场主体代表负责人,投资者和媒体代表等30多人参加会议。会后,督促辖区市场各方严格落实证券法投资者保护规定,敬畏投资者,找准定位,归位尽责。
二是结合本土投教品牌,形成5·15宣传攻势。联合有关部门同步启动青岛辖区第十一届“投资者教育和保护百日讲坛”活动。辖区上市公司、挂牌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以及投资者代表500余人通过视频方式参加启动仪式。中国证券报以及本地新闻媒体等对“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以及“百日讲坛”活动进行了同步报道。
三是持续开展证券法解读征文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修订完善青岛证监局投保工作规程,建立健全由各处室骨干力量组成的投保联络员队伍,就证券法整体修订情况、证券发行、并购重组、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创新、证券公司及证券服务机构执业、投资者保护、执法及处罚等专题,以理论研究、学习体会、守法举措、案例分析等形式向辖区市场主体进行征稿。
四是启动辖区“诚实守信 做受尊敬的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专项行动。制定《青岛辖区“诚实守信 做受尊敬的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和《2020年青岛辖区“诚实守信 做受尊敬的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安排》,启动专项行动。以向辖区专家征稿、总结优秀上市公司正面典型的方式展开专项宣传工作,督促辖区上市公司多措并举,积极争做守底线、负责任、有担当、受尊敬的企业,培育健康良好的辖区市场生态。
五是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实实在在提高投资者防非意识水平。自主制作《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系列问答》、打非宣传动画并在青岛证监局官网和“青岛资本市场”公众号发布;与协会共同指导制作防非宣传视频并在青岛电视台播出;网上核查并发布场外配资警示名单;联合青岛市经侦支队共同开展打非宣传活动;组织辖区证券机构通过电子屏、两微一端等加强宣传,提醒投资者警惕非法集资,理性投资。
六是充分发挥“一盘棋”优势,联合举办多场培训,深入宣传资本市场改革。结合新证券法对现行证券民事诉讼制度开展主题线上讲座,全局干部、辖区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从业人员以及其他行业人员500余人参加培训。以《期货市场投资者保护及违法违规案例》为主题在线培训,参会人数600余人。
青岛证监局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落实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2020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的讲话精神,严格落实证监会各项工作部署,推动辖区各项投保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0-06-04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什么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简单地说,就是要把适当的产品或服务以适当的方式和程序提供给适当的人,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是评估投资者,经营机构需要对投资者有全方面了解,明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对投资者进行分类管理。
二是评估投资产品的风险,经营机构理解其提供的产品、服务,尤其是产品、服务潜在的风险,建立完善的产品或服务分级制度。
三是经营机构在对投资者及提供的产品、服务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将合适的产品、服务提供给合适的投资者。
为什么投资基金要了解基金产品风险?
尽管持有人通过基金享受到了相对专业化的理财服务,但投资基金并非完全没有风险,基金产品净值也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不同类型产品的预期风险也会有较大的差异。例如股票和偏股混合型基金净值主要受到其持有的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债券型基金净值主要受到持仓债券价格波动的影响,这些资产价格的短期波动有可能导致净值下跌,使得投资者可能出现短期亏损情况。因而投资者在选择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操作时,需知悉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内在风险),并确认自身对后续所可能出现的风险拥有承受能力。
一般而言,产品预期风险由高到低排序如下: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为什么投资基金要做风险调查问卷?
对于基金销售机构而言,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等法规要求,应当就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并且定期或不定期地提示基金投资人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调查的更新。
基金投资人需要了解到,基金投资需承担各类风险,本金可能遭受损失。同时,还要考虑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类风险。因此,投资者在参与基金投资之前,应如实填写风险调查问卷,以明确自己的风险识别和风险承受能力,以便于科学合理地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或服务。
公募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不同类型的公募基金产品在预期收益和风险特征方面的差异是很大的,在基金的销售过程中要遵循适当性原则,即根据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基金投资人。
那么如何确定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呢?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在综合参考产品类型、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流动性、到期时限、结构复杂性、募集方式等因素的基础上,可以对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依照其风险水平由低至高划分为不同的等级(R1至R5),便于投资者和销售机构了解产品的风险属性。
投资者如何评估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
风险承受能力是一个综合指标,需要综合衡量,它与个人的资产状况、家庭情况、工作情况等都密切关联。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的根本目的在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个人投资者通过银行、网站或者APP购买基金前,都会被要求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普通投资者填写风险测评问卷,问卷内容涉及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知识、投资者目标、风险偏好和其他信息等内容。
根据普通投资者测评得分,将普通投资者划分为不同的风险等级:C1-最低风险等级、C1-保守型、C2-相对保守型、C3-稳健型、C4-相对积极型和C5-积极型。
风险测评结果是一直不变的吗?
不是。销售机构会定期要求投资者重新进行风险测评,确保风险测评结果及时更新,以衡量投资者准确的风险评级。当然,随着投资者年龄、收入、投资知识和经验的增加,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也会相应发生变化,届时投资者可自行重新测评,修改风险等级。
2020-06-05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猪肉涨价,农产品如何研究?
——点掌投教特邀中财期货研究员讲解农产品走势
去年底至今年初,国内的猪肉价格屡创新高,使得投资者在股市中也兴起了一波“炒猪”热潮,在生猪价格普遍上涨的背景下,相关的农产品的产业链,会有哪些变化呢?点掌投教特别邀请到了,在农产品领域有着十年以上深入研究的中财期货高级研究员——王庆文,来为投资者分享农产品领域的研究方法。
不要做“盲人摸象”的投资者
“盲人摸象”的故事相信所有人都听说过,在股市及期货中,很多投资者对于基本面的研究,非常类似于“盲人摸象”。有些投资者只看宏观经济的变化,有些投资者只看库存和供需关系,而还有些投资者只关注期货和现货间的价差等等,其实把这些研究全都粘合在一起,才是基本面研究这头“大象”的全貌。
当然在技术面的研究上投资者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大部分投资者只对一两个指标研究比较多,但这就容易把自己局限在这一两个指标中,一旦一段时间指标失效,就将面临比较大的损失。
王老师提醒投资者,无论是基本面的研究还是技术面的研究,都需要进行全方位的对待,“盲人摸象”得到的不完整信息会让自己对市场的解读及认识出现错误。
农产品研究,要抓好这几个重点
对于农产品期货的研究,首先要非常注重天气的变化,天气的好坏关系到农作物的收成,继而也就影响到了供应量的多少;而其他的研究和股市研究的框架是大同小异的,比如资金面、市场情绪、供需结构等等,只要从这几个大方向上去判断,最后的结论都会是比较正确的。
王庆文举了自己朋友的一个真实例子,他是个技术派的交易大师,2014年通过技术面的分析做多鸡蛋。由于他的单子金额非常大,心里没有底,于是就来问了王庆文的看法。王庆文把当时的基本面情况和这位交易大师说了一下,那时候恰巧禽流感的原因,使得鸡蛋的供需特别紧张,所以他认为这是做多鸡蛋的时机。有了这样的双重保险后,那位投资者坚定做多鸡蛋,而后来鸡蛋成为了那一年火热的期货品种。
至于2019年的猪肉价格上涨,主要是因为非洲猪瘟导致整个猪肉的供应发生结构性的紧缺,供需关系的不平衡导致了猪肉价格的上涨,而鸡蛋可以作为猪肉的替代品种,与猪肉价格也是有着关联关系。这时候研究猪肉和鸡蛋价格的高低,还要了解它们历史上的最高价位和最低价位,还有行业里未来的供应结构的情况,再综合技术上的KDJ指标进行判断,将这些种种情况糅合在一起看,就能判断出猪肉和鸡蛋价格在当时还是处于上涨过程中的。
关于猪肉的认识,要看二元母猪
要了解猪肉价格的涨跌,那就有必要了解一下猪周期。从2006年到2010年是第一个猪周期,2010至2015年反映的又是一个周期,而2015年至今则是第三个周期,而现在正处于一个猪周期的末端。
判断猪肉的价格,先要通过二元母猪的产量来推算,生猪有个周期,从怀孕到出生需要110天左右,而出生后长大则需要5个月左右的时间,现在的情况就是二元母猪的量实际还是偏低的,那么就可以判断几个月后猪肉价格还是会处于往上涨的态势。虽说去年的猪肉价格因非洲猪瘟事件性的触发了价格上涨,但即使没有猪瘟,从周期上看,猪肉价格也是到了上涨的周期了。
另外,豆粕、玉米都是猪饲料的原料,豆粕又牵扯了豆油,这样一系列的品种串起来就能在猪的这条产业链上寻找到投资机会。
最后王庆文还是提醒投资者,分析农产品也好,分析其他的股票或期货品种也好,都要用全面的眼光去看待,如果只局限于一种分析方法,那是远远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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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介绍:
王庆文 中财期货高级研究员
拥有国有大型钢铁企业和国内大型饲料养殖行业双重从业管理工作背景,在期货行业有近十年研究经历,期间多次组织并承担交易所组织的国内饲料养殖行业调研,结合现货和期货,对相关品种有较完善的研究体系。
MOM和FOF大热,但你了解两者的区别吗?
——点掌投教特邀私募总监讲述FOF、MOM基金
不少有一定投资经验的投资爱好者一定听过FOF(基金中的基金)以及MOM(管理人的管理基金模式)这两类产品,但是对这两类产品的理解可能依旧是一知半解。
为了更好地帮助投资者了解两者的区别,增强投资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点掌投教特别邀请了同安·千禧资产管理中心的总经理欧阳欢先生来为投资者分享他对于FOF和MOM的产品的理解和展望。
欧阳先生是全中国最早的一批通过量化模型,制定FOF策略的基金经理人,他对FOF以及MOM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刻的理解,听他深入分析FOF和MOM的相同和差异之处、FOF和MOM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等方面。
FOF和MOM,有同有异
FOF,又称基金中的基金。该产品和MOM(管理人的管理基金模式)的相同点在于投资者出资,但并不是由投资人自己在二级市场进行买卖, 而是委托其它的专业机构来帮你做具体的细分的策略 并严格执行这些策略。
FOF和MOM两者之间最大的差异在于投资形式的不同。FOF的基金经理人设计自己的产品,执行产品的嵌套,然后将投资人的钱投入到每一个子策略的子基金中去。而相对地,MOM对于投资人来说是引进一些基金经理人来帮忙打理自己的基金账号,每个基金经理管理一个子账号,不一定需要将钱投入已经上线的产品中去。
FOF和MOM所面临到的挑战和机遇
这两类产品在当今中国飞速发展的金融背景下,发展机遇和潜能都非常广阔,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它们当前面临的首要挑战就是大部分投资者对这两类产品仍旧是非常陌生的,需要一定的时间成本来教育投资者。这两类金融产品要和传统的金融工具竞争。当投资者发现这两类产品能够赚钱,产生正向赚钱效应的时候,会吸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
从专业机构角度来看,这两类产品面临的第二个挑战就是“红海很红,而蓝海很蓝”。这两类做FOF和MOM的公司数量上存在一定的结构差异。这是指到目前为止,一偏销售导向的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出(“红海很红”)。这些机构往往做一趟路演,就能获得几十亿的资金募集,这些机构往往成立门槛较低。而这一行业真正从投研角度出发做策略、自上而下做资产配置、注重择时及不断调整策略的公司其实少之又少(“蓝海很蓝”)。这其实背后的原因在于市场的需求面。投资者比较偏好这种销售类型的投资机构。
这类机构的运营模式符合投资者的投资情感。一般投资者都比较喜欢做大类资产配置,他们希望将钱投给可靠的某一个单一产品(股票、债券、基金)。但这其实是非常有风险的,不同资产的风险水平不一样, 投资者自己配置资产的时候不可能像专业的机构那样做到规避风险,无法通过建立模型,计算各个标的的风险敞口,没法做到精细化的控制。这样很有可能导致无法真正做到赚钱。
与单策略基金相比,FOF更靠谱?
对于投资者来说投单策略基金好,还是投FOF好,这其实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不同的理财偏好对应着不同产品的选择。如果投资者想追求的是长期稳定的收益,应当选择FOF,这是因为FOF最大的优势:足够分散,具备自己的资产配置。但这也是他最大的劣势,在任何一个单一的市场和一段时间内,这个产品的收益率永远也不如市场上最好的那一批基金类别,因为他追求的是一个平均收益率。
所以如果要追求长期收益,以及风险小的投资目标,FOF是非常好的选择,它是一种多策略平衡配置产品。而如果要追求的是短期快速收益,行情上涨的单策略基金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欧阳老师的访谈视频欢迎广大投资者登录点掌投教网站收看。“知道越多,风险越小。“点掌投教也将聘请更多专业的财经大咖为广大投资普及金融投资中的各种专业知识和风险防范方法,欢迎大家继续关注点掌投教。
嘉宾介绍:
欧阳欢 同安• 千禧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
毕业于国外高等学府金融工程专业,荣获荣誉硕士学位。毕业后赶上中国量化金融热潮,成为中国第一代量化投资管理人,具备丰富的公墓和私募公司投资经验。
圈定股权乱象、关联交易等重点领域 更大力度规范行业发展举措将出
政策接连落地 保险业强监管持续推进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金融等领域重大风险防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近期,从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将问题突出公司纳入专项检查,到整治不规范金融创新业务,加强保险机构资金运用监管,再到针对保险中介出台治乱象专项政策,金融监管部门对保险领域风险点主动出手,密集释放了保险业穿透式监管加码信号。
记者获悉,在银保监会密集部署下,更多保险业防风险配套政策将持续发力。包括《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等政策已在制定或修订中。此外,针对银行保险机构股东股权乱象治理,银保监会拟研究制定大股东行为监管指引等制度规范,将打击股东违法违规行为作为监管工作重点,持续开展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
监管层圈定多个防风险重点领域
作为加强金融等领域重大风险防控中重要一环,银保监会近期持续加码保险业监管。一方面,稳妥有序推进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不规范金融创新业务等重点领域风险整治工作。另一方面,持续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强化保险保障功能,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中小险企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领域,一直是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重中之重。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5月18日表示,将保持整治力度不减,加大现场检查力度,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问题突出公司将纳入公司治理专项检查,经营不规范的部分中外资公司将列入全面检查。此外,对于中小机构股东股权领域问题,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日前也透露,将在今年开展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防止乱象反弹回潮。
不规范金融创新业务整治也在持续推进。5月19日,银保监会发布《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强化以“助贷+保险”模式为主的信保业务监管,该办法不仅提出砍掉保险公司在融资性信保方面的规模,还反复强调担负风控、不能虚增追偿款、必须与具有合法融资服务资质的机构合作。
同时,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于保险机构资金运用监管进一步升级。据了解,在银保监会下发相关通知后,已有包括上海银保监局在内多个地方开展保险机构资金运用违规问题自查自纠和风险排查相关工作,要求保险机构在投资决策运行机制、资金运用范围和模式、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另类投资等重点领域开展风险排查。
在加码重点领域风险处置的同时,保险服务实体质效也将进一步提升。5月25日,银保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发文,提出不得在信贷审批时,强制企业购买保险、理财、基金或其他资产管理产品,以及保险公司不得提供明显高于本公司同类或市场类似产品费率的融资增信产品,增加企业融资负担等要求。27日,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推进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加大对民营和小微企业服务力度,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健康、养老等社会服务领域等。
保险中介乱象整治全面加码
值得注意的是,除行业重点领域乱象治理持续加码外,对于保险从业主体的监管也日益趋严。业内人士分析称,就当前银保监会文件及动态释放的信号看,在保险业诸多从业主体中,保险中介成为今年重点监管对象,预计在新一轮“强监管”下,保险中介机构诱导投保虚列费用、与保险公司灰色交易等痼疾有望加速清除,与此同时保险中介市场格局也将发生变化。
5月19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切实加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强化保险中介机构对于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管理主体责任。28日,银保监会向各银保监局下发《2020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整治对象覆盖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保险经纪机构、互联网保险业务等七个方面的全中介业务领域。同时,该方案明确了今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重点,包括虚构业务套取费用、挪用截留保费、编制虚假数据、销售未经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存在非法集资或传销行为等。
记者获悉,银保监会对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回头看”工作继续进行,“是否及时为离职从业人员办理执业登记注销手续,是否存在违规避税、套取费用而虚挂虚增的人员”等成为“回头看”重点。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大智接受采访时表示,银保监会近期一系列监管文件覆盖了全中介的业务领域,监管更加严格,业务覆盖面更广,并且对开展保险业务中的小账、诱导投保、虚列费用、侵占保费等各种乱象,也做了详细的说明作为检查要点。
更多监管补短板政策将出台
记者获悉,为全面纵深推进保险业防风险工作,更多监管补短板政策正酝酿出台。
今年4月,银保监会发布了《2020年规章立法工作计划》,共提出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26项,单独涉及保险业的达9部。
此外,记者从银保监会获悉,针对银行保险机构股东股权乱象治理,银保监会将研究制定大股东行为监管指引等制度规范,加快建立股权集中托管、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公开等监管机制;坚持将打击股东违法违规行为作为监管工作重点,持续开展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开展公司治理评估,强化“三会一层”履职监督和问责,进一步严格股东资质审核,优化股东结构,规范股东行为。
有业内人士分析,当前监管重点整治的中介领域,相关制度框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伴随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保险中介进入市场,保险公司和互联网保险中介机构间存在不规范协议的现象可能会逐步凸显,预计监管机构后续还将针对这类现象做出进一步规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指出,虽然保险领域总体风险可控,但在立法落实、严格执法,守法以及风险防范等方面还存在有待改善之处。一方面,应推进自上而下的全链条穿透式监管,扩大涉事责任人、险种监管覆盖面,对于未被覆盖的风险敞口,从严处罚、严格问责,杜绝保险业乱象。另一方面,引导产品创新,紧盯市场,对于新发生的风险事件及时丰富保险产品供给,加快补齐制度短板。
2020-06-02 来源:经济参考报
深圳现有证券分支机构560余家,新《证券法》实施后,证券分支机构设立由行政审批转为事后备案管理,证券分支机构数量可能进一步增加,对监管的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等提出了挑战。近日,深圳证监局公告称,为解决监管资源有限与不断增长的监管对象之间的突出矛盾,深圳证监局不断探索优化监管机制,通过分类监管、建立主要联系机制、充分发挥协会自律作用等手段强化分支机构监管。
首先,完善分类监管工作机制。为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对辖区证券分支机构监管的有效性,深圳证监局建立了辖区证券分支机构分类监管机制,优化评价指标,明确评价内容与程序,强化分类结果运用,通过分类监管实现对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差异化监管和自律管理,进一步促进辖区证券分支机构提高合规经营意识,强化内部控制,防范风险。
其次,建立主要联系单位机制。同一证券公司在深分支机构由公司总部指定其中一家分支机构作为主要联系单位,首选有管理职能的在深分公司,主要联系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公司在深各分支机构,做好监管要求传达落实、分支机构合规管控、投诉与举报处理、信息报送、监管咨询等工作。通过分支机构主要联系单位机制,抓关键机构、关键人,充分发挥主要联系单位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沟通联系,不断提升分支机构合规与内控管理水平,同时通过主要联系单位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提升辖区证券分支机构的监管效能。
另外,建立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深圳证监局指导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开展证券分支机构自律监管,聚焦证券行业政策法规、市场热点组织行业培训交流,开展助力证券行业文化建设等工作,充分发挥深圳市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职能,助力辖区证券分支机构监管,缓解监管资源不足的困难,提高监管有效性。
2020-06-01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自上而下的分析法更适合当前的市场
——点掌投教特邀复旦博士讲解宏观分析
在宏观分析的领域中,自上而下分析是一种最基本的分析方法,不过很多投资者只是听说而不知其中内涵,其实为了应对当前的市场,这样的分析方法或许会更适合普通投资者来使用。
那么该如何正确的进行自上而下分析呢?点掌投教特别邀请到了复旦大学理学博士、著名资管机构的资深投资总监:丁锐,听他讲解正确的自上而下宏观分析法。
量化更需要结合基本面
理学出身的丁锐,天然带着IT属性进入到金融行业,本身就有着一定的优势,靠着熟练的编程技术可以在量化投资方面游刃有余。
不过当他在做量化的时候发现是有局限性的,量化只是数字游戏,通过一些指标、因子进行股票筛选,再进行程序化交易,而当整个经济环境出现变化的时候,没有基本面的纯量化策略局限性就会凸显,于是丁锐在量化的基础上又加上了对宏观基本面的研究,把漏洞补上。
在原有的量化模型里加入了基本面元素后,不仅模型的胜率有所提高,更重要的是这个模型可以在一定的亏损情况下知道如何处理,这相比于单纯的量化就会有很大的优势。
大道至简,“长跑”获胜
由于在不同阶段的行情中,每个策略的表现会有所不同,尤其是当一个策略在某段时间的表现特别好,那么一旦进入另一个阶段的行情中,表现的反差会特别大。如果不停的根据行情的变化来调整改变策略的话,滞后性就很容易显现,因为当行情从一个特性转变为另一个特性,是需要一段时间来反应的,而在这段反应的时间里,之前适应的策略就是失效的,那么这段时间就很容易发生亏损。
那么究竟该如何使用策略呢?丁锐用了四个字:大道至简!他更倾向于选择普适性的策略来应对市场,可能每一个小周期内的收益比不上适应性更强的策略,但是把时间周期拉长看,整体的收益情况会更高。也就是舍弃一段时间内很好的表现来换取很长时间内不出现很差的表现。
这样普适性的策略模型并不需要加入太多因子和元素,相反丁锐是在减少其中的元素来寻找一些永恒不变的市场特征。比如道氏理论对趋势的定义,上涨趋势就是高点一个比一个高,下降趋势就是低点一个比一个低。把这些不变的因素留着,去除掉一些主观夹杂的因素,这样就是大道至简,以“长跑”的特性来战胜市场。
自上而下选择资产配置,也需均匀配置
在不同的宏观环境下配置不同的大类资产,然后在这些大类配置中选择细分的行业,再到选择更具体的品种,这就是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
比如在2014至2015年,市场上的流动性充足,在这样的背景下权益类资产的表现就会相对比较好,那么就选择投资股票,而国家对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较大,那么就选择一些成长性的行业投资;而在2016至2017年,在供给侧改革的驱动下,期货品种就有了机会,期货中再从基本面研究每一个商品产业链上的相关性,比如黑色品种,从上游的铁矿石、焦炭到下游的螺纹钢,理论上一条产业链上的每一个环节要么一起盈利,要么一起亏损,这种相关性就是在各种关系中找到其中的矛盾。
再如16年到18年的房地产,尽管对于房地产的调控从来没有放松过,但那两年房地产对于三四线城市的经济拉动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再加上棚改规模比较大,三四线城市的房地产成交量都是比较好的,而一二线城市就更不用说了。不过在政府强调住房不炒的概念下,要继续疯涨那是不可能的了,但也不至于房价跌下去。
不过问题在于,事后看当时的环境都是很清晰明了,而当自己处于当时的环境下,要了解当时的宏观环境都需要反应一段时间。这就需要将自己的资产做一个均匀的配置,在特定的环境下,可以有一部分资产获取比较好的收益,同时另外一部分资产也需要降低它的头寸或者做一个相应的对冲,这样做虽然会稀释掉一小部分利润,但当宏观环境发生变化时,不至于会出现很大的亏损。
丁锐老师的访谈视频欢迎广大投资者登录点掌投教网站收看。“知道越多,风险越小。“点掌投教也将聘请更多专业的财经大咖为广大投资普及金融投资中的各种专业知识和风险防范方法,欢迎大家继续关注点掌投教。
嘉宾介绍
丁锐 上海金锐投资总经理
复旦大学理学博士,曾任中财期货研究院院长。专注于在宏观视角分析体系下寻找大类资产周期性配置机会,构建自上而下的大类资产、行业配置框架,研判行业基本面对资本市场的合力影响,以量化手段发掘资产的套利对冲机会及衍生品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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