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里是xx证券客服,是否有兴趣了解……”作为股民,你是否接到过类似的电话?来电人员自称是证券公司客服,有老师可推荐牛股,进而邀请你添加微信好友,将你拉入所谓“股票交流微信群”,再下载所谓“投资平台APP”……被害人小张就在这样一步一步的诱导中落入了骗子的圈套,等他醒悟过来,早已被虚假的股票投资平台APP骗走了120多万元。
近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审结一宗涉股票投资微信群诈骗案。被告人向某东、朱某浦、李某坤、黄某鑫、李某娟五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拘役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2021年3月至8月间,被告人向某东、朱某浦、李某坤、黄某鑫、李某娟五人明知其上家通过所谓“微信股票交流群”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纠集在一起,先后雇佣多人冒充证券公司客服,通过拨打从上家处非法获取的股民电话,以有老师推荐牛股等说辞为由非法“吸粉”(即骗取被害人信任后添加其为微信好友,从而获取被害人微信名、微信朋友圈截图、微信、支付宝实名截图等信息,再将被害人拉进所谓的股票交流微信群),并根据拉进群的人数与上家结算获利金额。
被告人向某东作为“老板”,成立所谓“工作室”,负责与上家对接获取相关信息,雇佣同案人及其他人员拨打引流电话以及支付提成等核心事务。自2021年7月下旬开始,为向某东工作的朱某浦成为其下家,独自带领话务人员在上述工作室继续从事非法“吸粉”行为。期间,被告人李某坤、黄某鑫、李某娟分别于不同时间点参与作案,分工各有不同。
抓获本案五被告人时,公安机关从缴获的包括电脑、U盘、手机等在内的作案工具内发现了大量股民电话、话术。个别被告人辩称自己是被亲朋好友“拉入”工作室,只是“以兼职的形式帮忙”“赚取一点零花钱”,并没有实施诈骗行为。
南沙法院认为,被告人向某东、朱某浦、李某坤、黄某鑫、李某娟明知其从事行为的性质是为诈骗人员寻找诈骗目标,其上家是在实施诈骗犯罪,仍结伙实施包括非法获取股民电话并拨打引流电话等在内的帮助行为,应以诈骗共同犯罪论处。鉴于五被告人从事的是拨打引流电话、寻找诈骗目标等帮助行为,均可认定为诈骗罪的从犯。五被告人应对其参与期间诈骗团伙实施的全部诈骗行为承担责任。根据审理查明的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情节、诈骗数额,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打着炒股交流、名师指点等幌子诱导用户加入投资微信群并下载投资平台APP,是炒股诈骗的常用套路。本案的被害人之一小张正是在接到一通陌生电话后,添加了对方微信并被拉进该微信群。之后,小张经群内“老师”介绍下载炒股APP,并在该APP上进行股票买卖等交易操作且多次充值,由于APP一直显示处于盈利状态,小张从未起疑。直到后期又被要求缴纳保证金,且APP账户上的钱一直无法提现,小张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点掌投教基地提醒您,投资并非“投机”,投资者们切勿轻信所谓老师的股市“内幕消息”,应积极选择正规股票咨询公司,不贪利、不侥幸、不盲从,树立良好的投资理念和心态,做到理性投资。
(来源:广州日报)
现年65岁的“外汇交易员”Joseph Lewis终于伏法认罪,承认在过去10年中进行了2050万英镑(约1.8亿元人民币)的国际庞氏骗局活动。
据英国皇家检控署(CPS)称,Lewis向客户发送电子邮件,告诉他们自己从2009年以来就没有进行任何外汇交易,之后向警局自首,对其19项欺诈罪的指控表示认罪。
Lewis的公司总部位于土耳其,他打着“外汇交易”旗号的庞氏骗局项目运作了10年,吸引了全球各地的客户投资外汇交易,累计骗取了投资者2050万英镑。
Lewis每月向客户发送优异的交易报表,这些收益数字看起来非常出色,并鼓励投资者们投入更多资金,或者让他们将公司项目推介给亲朋好友,以期获得更多的投资款。
Lewis的庞氏骗局早在2013年就被投资者发现,当时一些客户要求出金,然而Lewis试图用各种理由来推迟,客户被迫将对其及公司采取法律措施,他却对客户进行威胁。
事实上,汇商传媒曾在2016年3月就报道过“Joe Lewis Trading”的庞氏骗局案件,详见《真假Joe Lewis引发的一场外汇骗局》一文。“Joe Lewis Trading”投资项目背后的操盘人正是Joseph Lewis。
这个名为Joe Lewis Trading的网站让很多交易者以为是全球知名外汇交易员、如今彭博富豪排行榜第370位的Joe Lewis。这让很多不明就里的投资者将资金投入该公司。
英国皇家检控署欺诈部门的检察官Anamarie Coomansingh表示,“Lewis的投资盈利假象,让人认为他赚了很多钱,这些投资者以为自己将储蓄和退休金交给他打理是最好的途径。然而,这些人因参与这项骗局蒙受了巨大损失。”
伦敦警方发现这些交易报表全部是虚假的,因为这些钱都进了Lewis自己个人腰包,以此来支付个人消费、偿还早期投资者承诺的收益以及其他风险投资。
伦敦市警察局警长Lee Nelson说,“Lewis是一个极具操纵性和不诚实的人。他明知这些受害者节衣缩食来投资,梦想让自己及家庭过上更好的生活,相反他却利用这些投资者的钱享受奢侈的生活,同时还利用这些资金在全球各地举办各种活动和会议。”
“我无法用语言来描述这对那些投资者在生活上造成的破坏性影响,其中许多人将无法在经济及心理上得以平复,Lewis破坏了家庭婚姻和友谊,因为这些欺诈性的投资通常来自亲朋好友的推荐。我希望法院能够给予合理且严厉的判决,让他有时间在狱中反思自己的欺诈及贪婪行为。”Lee Nelson补充道。
在Lewis承认19项欺诈罪后,法院将于2020年10月9日最终宣判。
(来源:新浪财经)
投资者朋友们在投资活动中除了要学习金融知识,还要保持平和的心态,除此之外还有一项十分重要,就是在遇到问题是要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期相约大咖请上海至和律所高级合伙人刘莹为我们聊聊她如何走上律师道路和股票维权的那些事儿。
律师行业很苦,但从未畏惧
刘莹从事律师行业已有二十多年,而让她走上这个行业的原因有很多,刘莹的父母都是监狱的管教干警,当时他们还有个口号“献了青春献终身,献了终身献子孙”,所以父母给刘莹在大学时选择了法律专业。但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刘莹没有选择从事公务员,而参加了司法考试,她觉得这是上天给她指明了一条道路,于是在律师的行业一路干下去。
刘莹坦言,从事律师行业真的很辛苦,刚进入行业时有一位前辈对她说,当律师是体力、脑力各方面都考验的职业,如果能做一位好的女律师就可以做任何职业。但是刘莹从未畏惧,尽一切努力在这份职业中。
律师的逻辑性很强
刘莹在做实习律师时非常的细致,她认为决定案子的关键可能就在字里行间的证据中发现,所以信息的整理十分重要,同时她也培养了一个大局的观念,从证据完整的锁链开始,逐步得到律师想要的结果,实现当事人的诉求。
刘莹认为做律师逻辑性要很强,刘莹的带教律师主要负责的是刑事案件,对证据的要求更加严密,必须要非常严密的证据才可以推导出最后的结果,这也培养了刘莹的能力。现在的刘莹主要负责在维权的领域,从劳动者维权到知识产权的维权,现在还有中小投资者的维权。
全民维权意识提升
现如今,全民维权的意识已经提升很多,例如很多劳动者对于法律知识、信息政策的了解掌握程度比公司的人事还要多,并且现在劳动仲裁的收费也比较低,劳动者在感到自己的权益被侵害时也没有更多的顾虑,可以先去相关部门讨个说法,即使输了也要知道输在哪里。刘莹表示,近些年维权的数量呈爆发式增长。
刘莹表示社会主义的法治建设不光要政府的管理,而是人民知道自己有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从而让社会的文明程度会更高,社会也会更和谐。刘莹曾获得“虹口青年公益之星”,刘莹对公益也十分热心,近十年她都将自己工作的三分之一时间放在公益上,在法律援助中心值班提供公益的法律咨询服务,还会承接一些公益项目,开展普法的讲座。
律师要有最起码的职业道德
刘莹表示任何一个企业,在日常工作当中会发生很多不一样的法律关系,例如生产型企业,内部会有公司股权结构关系、治理结构的内容、和员工之间的关系等等。而在现在市场中,律师也在不断地细分,同时也借助团队的力量,现在所内、所外和境内境外的合作已经非常频繁和紧密。
刘莹认为律师对于案件是会有自己的一个评判,但一旦接受当事人的委托,这时律师的角色就不光光是他自己了,而是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这是律师最起码的职业道德。但是,也不能为了当事人什么都做,有很多禁忌是不能碰的,比如涉及国家安全、伪造证据等。
7月13日,记者从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北京三中院审理了一起内幕交易案件。某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得知该公司董事长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在该重大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该财务负责人作为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交易股票避免损失1600余万元,最终因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并处罚金1700万元。
2015年7月,某上市公司原董事长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高某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于2015年9月知晓董事长被调查。2016年1月,高某被任命为该公司董事长,并于同年2月代表公司签收原董事长涉嫌犯罪的起诉意见书。在该重大信息未公开披露前,2016年5月,高某将其持有的该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卖出。2016年9月,在同案另一被告人的指点下,被告人高某与其前妻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约定被告人名下持有该公司股份均为婚后财产,所有股份及产生的收益归前妻所有。过户后,高某将前妻账户股票全部抛售。2016年10月,该公司发布风险告知书,当日股票跌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认定函,高某作为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交易股票避免损失金额为1600余万元。
北京三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交易该证券,其行为已构成内幕交易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故判决被告人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700万元。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构成内幕交易罪。
何谓“内幕信息”,根据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是指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发行人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发行人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其中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即属于法定的内幕信息。本案中,被告人高某作为上市公司董事长,属于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该内幕信息公开前,出售持有的该公司股票或者将限制出售股份通过财产分割公证过户到他人名下后再次出售的行为,均属于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交易行为,依法构成内幕交易罪。
(来源:北京政法网)
传销、电诈、p2p……面对形形色色的推销电话、广告、骗局,这些包装着”发财“外衣的骗局,成为掠夺老百姓财富的收割机、绞肉机,同时夹杂着买卖个人信息、诈骗、非法经营、帮信等违法犯罪活动,成为普遍社会问题,影响民众安全感。
“先生,我是xx证券,推荐一只股票……”“女士,这里有老师直播,精准选股……”很多人都会接到类似不知来路的荐股、炒股、炒期货的营销电话,当你接到这类电话,是直接无视,还是按捺不住一颗发财的心,想进一步深入了解?
2021年8月3日,辖区群众周女士急急忙忙跑到东岳分局报警称自己被诈骗了。东岳分局值班民警经询问了解到,周女士在7月份加入了一个炒股交流群,跟着里面的导师学习交流炒股知识,后来结识了一位姓秦的导师。这个“秦老师”告诉她,自己在一家金融机构工作,有很多内幕消息,然后让她下载了一款“天行九鼎”APP,并指导她在里面申购新股。
周女士经历了几次申购失败后,终于成功“中签”,随后“秦老师”就让周女士把申购新股票的钱转入他提供的对公账户中,让她安心等待上市,之后就可以转卖提现。周女士为把握住这次机会,立马申购了三支股票,并陆续向“秦老师”提供的账户中转入35万元。
可是等到股票上市,账户上的钱涨到了50多万,却怎么也不能提现,联系 “秦老师”也没有回应,周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赶紧向公安机关报警。
点掌投教基地提醒您摒弃一夜暴富的观念,远离网络荐股,荐股群内往往除了受害人以外全都是骗子打托,切勿被犯罪分子高收益高回报、内幕消息等虚假信息蒙蔽双眼,避免个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参考法规
一、《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
第二条向投资者销售或者提供“荐股软件”,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属于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应当经中国证监会许可,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二、《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从事本办法第二条所列各种形式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证券经营机构、期货经纪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从事超出本机构范围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如果有人告诉你
投资项目高回报、零风险?
公司实力雄厚,帮你理财稳赚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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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别高兴太早,这些很有可能是
非法集资的“烟雾弹”!
今天帮您识破非法集资真面目,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案例一:编造投资项目 承诺高额回报
周老太在买菜回家的路上遇到业务员李某在路边发放传单,李某自称公司有金融互助理财、私募股权等多款投资项目,并且承诺有担保、可回购、低风险、高回报,年利息12.2%。面对高额回报,周老太心动不已,于是将自己多年的积蓄60万交给了李某,并签署了《个人出借咨询服务协议》。此后,周老太陆续收到了公司给自己的“投资返利”10万余元。正在周老太准备向其他朋友推荐这款“理财产品”时,猛然发现原本约定好的返利时间到了,自己却并未收到任何钱款,周老太慌了神,多方打听才知道公司已经人去楼空。意识到被骗的周老太随即报警。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以投资某公司的项目获得高额回报为名,通过拨打电话、发放传单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并吸收投资。经鉴定,被告人李某担任业务员期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160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案例二:装点公司门面 营造实力假象
王先生在超市购物时遇到杨某等人在做宣传活动,杨某自称公司主营投资咨询服务,有专业的投资人可帮助其管理资产、进行投资整合,并向王先生发放了公司的宣传页。看到王先生等人存有疑虑,杨某主动带他们前往公司实地参观、并通过组织产品推介会、知识讲座等造势,多次参加活动的王先生等人信以为真,认为公司实力雄厚,纷纷将自己的积蓄交给杨某公司管理。没想到,仅收到几个月的返利,杨某等人便杳无音信了,发现上当的王先生等人才报了警。
经审理查明,2017年5月至2020年7月间,被告人杨某等五人,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公司,未经有关部门许可,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组织讲座等方式公开宣传,以委托投资获取赠金等为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中,被告人杨某作为业务员,吸收存款30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终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看到以上案例,大家是否感慨,非法集资真是套路频出,害人不浅!那么我们如何防范呢?这份避坑指南请查收!近年来,非法集资类案件的发展呈现范围多样化、明目复杂化、人群扩大化等趋势。当前,非法集资案件的受害群体不再单单集中于中老年人群体,也逐渐向年轻群体扩散。大家参与投资理财时一定要做到“一查、二想、三问”,避免上当受骗。
一查,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貌似合法,实际没有金融资质。这些公司或办公地点高档豪华,或投入重金进行包装宣传,或在高档场所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等,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其场面之大、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在投资前一定要先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国务院金融监管机构官方网站,查看公司资质、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股东实力、是否列入经营异常目录等,重点查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
二想,想一想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不少公司重点针对养老服务、涉农组织、私募基金、财富管理等领域开展宣传活动,编织一个或者多个“高大上”的项目,尽可能吸引集资参与人眼球。有的则打着科技创新、绿色转型等政策旗号,利用元宇宙、NFT等新概念的新业态新形态非法集资,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投资者千万不要被花里胡哨的投资项目蒙蔽双眼。
三问,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天上不会掉陷阱,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蒙蔽双眼。
点掌投教基地提醒您,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防“非吸”、拒“高息”,保护好自己的血汗钱!
(来源:澎湃新闻)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披露的一则判决书显示,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赵某团伙多次运作融资手段,骗取多家银行资金共27.8亿元。除用于偿还对外拆借、购买理财产品外,部分资金经赵某安排他人洗钱后转入自己账户。
而在团伙成员洗钱过程中,赵某多次安排下属驾车将大量现金装运回廊坊。其中一名团伙成员肖某,将获得的巨额佣金提现并藏匿于河北省廊坊市一租住房屋内,直至案发。
诈骗团伙多次运作融资骗取资金
8家银行卷入
判决书显示,赵某,男,1976年1月29日出生于黑龙江省依安县,大学文化,原系Z公司副总经理,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依安县。
2014年2月至5月期间,赵某伙同王某4等人使用伪造的D银行山西分行公章等印鉴,冒用该行名义与H银行北京分行签订虚假担保合同。
最终,赵某等人骗得H银行北京分行发放的信托贷款4亿元。其中,1200万元用于支付赵某、肖某佣金,赵某分得200万元;其余钱款被王某4等人用于对外拆借及赌博等。至案发时,造成实际经济损失3.42亿余元。
2015年4月,赵某伙同马某2等人假冒A银行青岛分行工作人员,借用该行贵宾室,使用伪造的公章、法人章,出具虚假借款保函、授信申请审批通知书,骗得B银行上海分行支付的6.8亿余元融资款。
钱到手后,赵某按照之前的约定向马某2控制的公司账户支付3.73亿余元,由马某2用于A公司融资及对外拆借、购买理财产品等。骗取前述钱款后不久,为避免此前事宜败露,赵某等人决定再次作案,继续骗取银行资金来还贷。
2015年8月,赵某再次借用A银行青岛分行贵宾室,并出具私刻的A银行青岛分行公章及虚假的《借款保函》,引入C银行为通道,向F银行宁波分行核保人员出示虚假的A银行青岛分行用印申请单、授信申请审批通知书等证明文件,骗取F银行宁波分行资金7亿元。
同年9月,赵某团伙虚构E银行有10亿元的两年期理财产品对外销售。赵某等人联系G银行出资购买。后G银行安排人员到E银行蚌埠分行面签核保,E银行支行长冒用E银行蚌埠分行名义,使用伪造的公章在G银行提供的理财产品说明书和协议等文件上盖章,赵某团伙骗得资金10亿元。
数罪并罚
被判有期徒刑19年
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赵某团伙共诈骗多家银行27.8亿元,除用于偿还对外拆借,购买理财产品外,部分资金经赵某安排他人洗钱后转入自己账户。
而在团伙成员洗钱过程中,赵某多次安排下属驾车将大量现金装运回廊坊。其中一名团伙成员肖某,由于获取了巨额佣金,后将佣金提现并藏匿于河北省廊坊市一租住房屋内,直至案发。
案发后,赵某潜逃至国外,后于2016年8月8日主动回国投案,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随后经赵某规劝,其他团伙成员也纷纷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与此同时,侦查机关扣押了部分钱款、车辆,查封、冻结了部分土地、房产、股权及银行、股票账户。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三次伙同他人诈骗金融机构贷款,尚有10.1亿余元未能归还,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赵某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金融机构资金,尚有4.7亿余元未能归还,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
同时,法院认为,赵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1970万元占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且数额巨大,对其应当数罪并罚。
最终,法院认定赵某犯贷款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此外,赵某团伙其余成员判处有期徒刑3-6年不等。
(来源:新浪财经)
“先交钱充值成为会员”
“在家刷刷短视频点赞就能返利”
“梦想能轻松赚钱,平台却一夜消失”
“点赞返利”平台一夜消失
2021年4月中旬,家住黄石下陆的吴女士像往常一样打开“某耀”APP准备做点赞返利任务时,突然发现平台无法打开,且APP管理人也联系不上。
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诈骗,吴女士立即到黄石市公安局下陆分局新下陆派出所报案。初步核算,吴女士在该平台“投资”了8000余元。与此同时,黄石多地也接到多起在“某耀”APP上投资被骗的群众报警。
该投资类诈骗群体涉及受害人较多,黄石市公安局反诈中心经初步研判分析,对该案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掌握。下陆公安分局受理该起案件,并在黄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指导支持下展开侦查工作,成立专案组深度研判,初步确定黄石及周边地区受害人达百余人。
套用“传销模式”发展下线
通过线索分析,专案民警发现,广东籍男子江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进一步追查到另两名犯罪嫌疑人广东籍男子杨某某、李某某。经过前期缜密部署,2021年7月,专案组展开了大规模的收网行动,分头前往上海、广东,先后抓获了江某某、杨某某、李某某3人,以及广东籍男子何某某。至此,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
审讯中,4人坦白交代通过手机虚假平台哄骗受害人加入,以“短视频点赞可以返利”为饵诱导受害人充值的犯罪事实。为了“拓展业务”,4人对“某耀”APP平台进行美化包装,并增加投资花样,套用“传销模式”推广发展下线,蛊惑受害人纷纷向平台转账。
“我充了5999元成为会员后,他们承诺年收入有4万多元,每天点点赞就行了,我介绍一个朋友到APP充值,还能给我返利,没想到是骗人的。”一位受害群众对办案民警说。
“蝇头小利”诱导加大投资
刚开始,在平台充值的受害人收到平台返的一点“蝇头小利”,以为平台确实能赚钱,不仅加大投资充值成为顶级会员,有的甚至找来亲戚朋友一起充值。短短8个月,“某耀”APP在全国各地的受害人就高达1000余人,转账的涉案资金达1300余万元。
专案组在侦查时还发现,“某耀”APP投资平台的诈骗、供卡、洗钱等环节已形成链条,判断背后必有“洗钱”团伙。在对犯罪嫌疑人开展侦查的同时,黄石警方同步对“洗钱”团伙的取款人员进行研判。
2021年10月、11月期间,专案组多次南下前往广东、广西等地对资金流关联的涉案嫌疑人开展抓捕,陆续抓获“洗钱”团伙成员32人。通过查明的8个涉案银行账户,专案民警结合“断卡”行动,对4名帮信罪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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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帅气,多金,还教我赚钱。”小心,这很可能不是什么令人羡慕的“男友力”,而是诈骗分子精心设计的“杀猪盘”。根据公安部的数据,目前电信诈骗总体形势仍然严峻,案件仍高发多发,特别是坊间称为“杀猪盘”的网络交友诱导投资赌博类诈骗上升迅猛。
“杀猪盘”里没有爱情,只有一群磨刀霍霍的“屠夫”,诈骗对象重点是单身女性。从所谓的“找猪”到“养猪”,再到“杀猪”,这类诈骗案件呈现出非常明显的集团化和专业化特征,结果往往是受害人被骗金额高、案件侦破难、挽回损失难。
“高富帅带我致富险些万劫不复”
回忆起2020年那场网恋,广东东莞的贺女士至今仍心有余悸。26岁的她当时刚硕士毕业,找工作间隙在家无所事事,于是下载了一款热门社交软件打发时间。一网名叫“田鑫”的年轻男子主动加她好友,耐心打听她的情况,同时有意无意给她发照片,透露自己事业有成、帅气多金。
被对方的“高富帅”特质和“高情商”话语所吸引,贺女士很快和田鑫聊得火热,并加了QQ好友,向对方诉说自己家庭条件一般、难以找到工作的忧虑。田鑫“不经意”向她透露自己在一款叫“腾讯理财”(实为冒名)的软件中下注,挣了不少钱,这让急于挣钱的贺女士很是心动。
通过田鑫发来的二维码,贺女士进入虚拟房间,“客服”引导她向既定账户充值,随后开始游戏。“一开始我投了几千元钱,确实回本了,他就鼓励我再投,前后投了1万多元。”贺女士说,自己在网上查过,“腾讯”确实有这款产品,且后期田鑫也陆续投注,她才深信不疑。随着投注金额增加,缺少经济来源的贺女士只好在田鑫指导下从各种渠道套取现金贷款,又向亲友借了不少钱,凑了17万余元。
一天晚上,田鑫准时发来二维码,贺女士继续投注,本以为能赚取更多现金,却发现之后后台关闭,而田鑫也再不理会自己。“当时我才意识到这是个骗局,还在网上查到这是‘杀猪盘’,特别绝望。”贺女士说,在受骗后的一年多时间里,自己时常处于抑郁状态,每个月的工资都要用来还贷。
“不光是经济损失让我痛苦,想到自己付出感情的人这样骗自己,我几乎连自杀的心都有了,经常半夜做噩梦哭醒。”贺女士说,觉得自己是“最好骗的那个”,并感到十分丢脸,从“恋爱”到被对方拉黑,前后不过15天时间。
贺女士是公安部挂牌督办的“3·28”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的一名受害者。该案作案人员在网络社交平台广撒网,以恋爱为名,接近年龄在25岁到40岁之间单身或情感空虚女性,诱骗对方参与网络赌博共同赚钱,将对方吃干榨净后再拉黑。据对案件一审公开宣判的宁夏西吉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从2019年4月至案发,这起“杀猪盘”案件的196名受害人,共被骗取钱财2796万余元。相比大部分受害人,贺女士被骗取的金额还算较少,有的受害女性近半年时间被骗金额高达200多万元。
“‘杀猪盘’大部分是将受害人吃干榨净才罢休,一些报案人都倾家荡产,精神崩溃了。其中仍有不少案件难以侦破。”西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卜旭伟说。“杀猪盘”目标人群不只是单身有情感需求的女性,还有热衷投资理财的男性。除了诱骗受害人投资、赌博,“杀猪盘”诈骗分子近期还以“爱你就为你买房”等新套路展开攻势,骗取被害人身份证、银行卡账号等信息,将被害人财产转移,在神不知鬼不觉中完成诈骗。
更可怕的是,“杀猪盘”受害者往往会二次受骗。“恋人”只要说“我也亏了,没关系,我们还可以再捞回本”,不少受害人就会信以为真,再次投注。一些不法分子还会在“杀猪盘”受害者聚集维权的平台或聊天群内潜伏,伪装成专业人士,谎称能帮受害人挽回损失,让受害人再次受骗。
骗子“恋商”高?全是“话术宝典”在撑腰
从表面来看,“杀猪盘”双方“实力”并不对等,受害者中不乏高学历、高收入的女性,而诈骗团伙成员基本为低学历、无正式工作的男青年。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作为一种新型网络诈骗犯罪,“杀猪盘”的每一个环节都表现出明显的集团化、专业化犯罪特征。
已经落网的曾某和钟某曾是“3·28”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的“老大”。两人在萌生了靠经营网络赌博挣钱的想法后,偷渡到缅甸,租下两层楼,建立了“财神国际集团”,置办了多台电脑、多部手机,购买、借用大量银行卡、社交平台账号、手机卡等,并在网上购买可以随意操作后台的恶意赌博软件,随后开始“招兵买马”。
通过不断发展“下线”,公司逐渐形成以老板、总监、财务、代理、组长、组员为组织架构,层级分明、管理严格的犯罪集团,并组建多个诈骗小组。“和你聊天的看似一个人,其实背后是一个专业团队。”卜旭伟说。从“3·28”案件来看,诈骗分子多为无正式工作的年轻人,他们对现状不满,幻想“一夜暴富”。技校毕业、从事厨师工作的张某,因常在朋友圈抱怨生活不如意,被同学马某盯上,在马某连哄带骗下,偷渡到缅甸,成为“财神国际”的一员。
在挤满工作人员的毛坯房里,他首先接受了“洗脑”,认为被骗的人活该被骗,年轻人要努力挣钱。随后,他获得了“工作指南”“操作流程”“话术本”,开始给自己包装身份,通过大量虚假照片打造“高富帅”人设,在社交平台加女性网友广撒网。
据张某交代,在聊天的过程中,他们会首先摸清对方的底细,再根据“感性”“理性”备注分组,据此使用“话术本”中不同的套路。“话术本”堪称“史上最全恋爱宝典”,无论诈骗者是男是女,“话术本”都能将其变为“高富帅”的白马王子。
卜旭伟说,有被告人中途不忍心继续诈骗受害者,和对方透露自己是骗子,对方反而更认定他是“高富帅”。贺女士回忆说:“当时就像魔怔了一样,被对方牵着鼻子走,他故意冷落我,我反而更加死心塌地。其实我连对方是男是女都不知道。”见对方对自己产生情感依赖后,诈骗分子便会假装自己要忙着赚钱,勾起对方好奇。一旦对方上钩,他们就把准备好的素材发给对方,说自己发现了投资理财平台的漏洞。对上套的人,他们会分类施策:有的人充值一次就把她拉黑;有的人需要放长线,先自己投资替她“试水”,让她产生信赖感,再给她一点返利,告诉她投得多才能提现,直到感觉她被吃干榨净就拉黑。
“杀猪盘”的专业性还体现在各环节都有明确分工。据张某交代,一般员工只负责“养猪”,到了“杀猪”环节则交给组长。他们的工资一般是底薪加提成,但诈骗1万元以上才有提成。
难点重重亟待升级“人防+技防”
互联网时代,人们在享受社交媒体等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需时刻警惕诈骗分子设下的各种圈套。当犯罪手段与犯罪套路不断翻新,就迫切需要公安机关更新技术手段与转变侦查思维,强化打击力度和犯罪预防。
西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郭军说,“3·28”案是他从业28年来遇到的最复杂的一起案件,和传统电信诈骗相比,侦破“杀猪盘”案件主要存在以下难点。
跨境犯罪调查取证难。据案件被告人供述,网络赌博等在有些国家属于合法行为,从业者需定期向政府纳税,因此偷渡出去从事电信诈骗的不少。国内警方难以跨境调查,而犯罪分子大部分作案工具(手机、电脑等)都禁止带出工作地,因此取证很困难。此次破案属于查其他案件时的“意外收获”,且由于无法了解到每名被告具体的诈骗金额,定罪量刑较为棘手。“犯罪集团里还有几个人在外面听到风声,至今没敢回国,警方也不能出去抓人。”郭军说。
诈骗数额大挽损难。传统电信诈骗一般是“一锤子买卖”,但“杀猪盘”放长线钓大鱼,直至将受害者吃干榨净。“虽然集团诈骗金额大致统计了出来,但被告人银行卡几乎没钱,全部通过洗钱公司进行财务转移或挥霍了。”卜旭伟说,据不完全统计,“杀猪盘”案件挽损率不到万分之五。
社交平台调查取证难。卜旭伟说,这起案件的证据主要是网络平台聊天记录等,但同一批账号“马甲”被不同的人使用,且大量数据被清除,获取一对一证据很困难。侦办这起案件时,除了依靠市局警方技侦人员,还聘请了专业网络公司参与其中。“在犯罪手段日益先进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大量培养网络技侦人才,网络技侦手段还需升级。”郭军说,第三方平台在案件中负有重要责任,需通过立法等手段压实第三方平台监管职责。
除了公安部门的严厉打击和专业技术手段防范外,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加强反诈宣传,净化网络空间。卜旭伟说:“与传统发彩页、传单等宣传相比,网络宣传效果更好、受众更广。此次案件庭审直播在抖音平台观看量超过1亿人次,许多网友留言,产生了很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在股市中,投资者最重要的就是找到适合自己的投资方式,无论是价值投资还是投机行为,合适的才是最好的。本期相约大咖请到嘉宾周宇斌,听他聊聊如何将价值投资和投机行为相结合。
周宇斌,股道书屋的创始人,机构操盘出身,十年大资金操盘经验,中短线实战派操盘手。精通资金行为,对量价时空有独到见解,善于资金行为确定性分析,对市场资金进攻的方向有清晰的分析逻辑。
投机就是要找“蛛丝马迹”
周宇斌大学的专业是电子工程,在2012年毕业之后踏入金融圈,先后做了交易员、操盘手,之后开始做策略分析。他表示自己对于数字特别敏感,所以认为操盘是非常有诱惑力的事情,特别适合像自己这样的“工科生”。
周宇斌认为自己的理念是投资加投机。很多人在市场中看不起投机客,但他认为在市场中投机行为有很多,价值投资是未来的趋势,当下还是投机结合投资的情况。周宇斌认为既然是投机,在市场中无论是炒热点还是炒板块,所有的资金进入时要考虑落地的标的是什么,观察主力的做法,投机一定有“蛛丝马迹”,这个“蛛丝马迹”就是要寻找的东西。
从量价均线和分时中发掘
周宇斌认为构建体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要找到主力的行为必须要通过量价、均线还有分时去发掘。在2015年的时候,周宇斌在做策略分析师,当他发现当所有人都在谈论股票的时候,他认为泡沫风险就要来临。泡沫从底部逐渐膨胀的时候,这个时候就容易出现系统性风险。
周宇斌表示泡沫的形成是跟经济相对应的,经济周期是需要发掘的,很多人容易在高位做杠杆投资,这个时候就很容易产生泡沫。他认为指标是有滞后性的,之后他看了很多关于华尔街市场的书籍,在这当中发现最成功的就是量价均线和分时。每个人对于量价的领悟是不一样的,周宇斌发现身边很多人关于量价的顺口溜背的很熟,但在实际市场不同的环境中量价是不同的。周宇斌认为主力的行踪有固定的的手法,所有的操盘手法几乎都是一致性的,因为这不仅仅由主力决定,还决定于自然投资者,两者对立才有走势。
价值投资和投机行为结合
周宇斌认为价值投资和投机行为可以相互融合,两者并不冲突。投资的过程当中有投机的行为,投机者也会找具有成长空间的标的,两者是不区分的。他认为市场当中两种行为不是孤立的,所谓的区分点在题材,基本面差的也是可以玩起来。
周宇斌表示要解读释放的消息,当主力的节点和政策性的消息产生共鸣的时候,才是主力拉升的时候。他认为市场当中要找到共振点,找到共鸣之后才会齐心协力把价格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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