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21年第一季度(总第92次)例会于3月24日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完善央行政策利率体系,继续释放改革促进降低贷款利率的潜力,优化存款利率监管,推动实际贷款利率进一步降低。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运行持续恢复。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预期管理科学有效,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金融风险有效防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逐步提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红利持续释放,货币传导效率增强,贷款利率稳中有降,人民币汇率总体稳定,双向浮动弹性增强,发挥了宏观经济稳定器功能。
会议认为,国内经济发展动力不断增强,积极因素明显增多,但经济恢复进程仍不平衡,境外疫情和世界经济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要加强国内外经济形势的研判分析,加强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搞好跨周期政策设计,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把握好政策时度效,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货币**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进一步发挥好再贷款、再贴现和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的牵引带动作用,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普惠金融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小微企业和绿色发展等领域的支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大银行服务重心下沉,推动中小银行聚焦主责主业,增强金融市场的活力和韧性,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
会议指出,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完善央行政策利率体系,继续释放改革促进降低贷款利率的潜力,优化存款利率监管,推动实际贷款利率进一步降低。深化汇率市场化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坚持“风险中性”理念,加强预期管理,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围绕创新链和产业链打造资金链,形成金融、科技和产业良性循环和三角互动,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努力做到金融对民营企业的支持与民营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相适应,支持区域协调发展,以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推进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提高开放条件下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风险能力。
2021-03-26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3月28日发布《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专家表示,本次五部门联合出手对债券市场评级行业进行整顿、规范,将产生深远影响,有利于防范化解债券市场风险。
压实评级机构责任
《通知》起草说明指出,《通知》立足提升信用评级质量,从规范性、独立性、质量控制等方面强化信用评级行业要求,强化评级结果的一致性、准确性和稳定性,构建以评级质量为导向的良性竞争环境,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市场纪律,压实评级机构作为独立第三方的中介责任,引导其将声誉机制作为生存之本,充分发挥风险揭示功能。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加强评级方法体系建设,提升评级质量和区分度;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坚守评级独立性;加强信息披露,强化市场约束机制;优化评级生态环境,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严格监督管理,加大对违规行为惩戒力度。
在加强评级方法体系建设,提升评级质量和区分度方面,起草说明强调,一是要求评级机构构建以**率为核心的评级质量验证机制;二是对于评级大幅调整行为,要求评级机构对评级方法模型进行检查和评估;三是强调评级机构跟踪评级的及时性,提高跟踪评级的有效性和前瞻性;四是要求评级机构主要基于受评主体自身信用状况开展信用评级;五是鼓励评级机构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提高风险识别能力。
在加强信息披露,强化市场约束机制方面,一是细化评级机构信息披露,要求分开披露受评主体个体信用状况和外部支持提升情况的信息;二是鼓励发行人采用多评级,引导扩大投资者付费评级适用范围,发挥多评级以及不同模式评级的交叉验证作用;三是明确评级机构评价评估应以评级质量为核心、以投资者为导向,并定期组织开展。
另外,在严格监督管理,加大对违规行为惩戒力度方面,一是联合制定统一的评级机构业务标准,
加强监管协同和信息共享,防止监管套利;二是加强对评级质量和全流程作业合规情况的检查;三是对违规机构和人员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对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专家表示,近年来评级行业存在不少评级虚高、区分度不足、对**风险预警功能弱等现象,甚至出现一些高评级企业**的情况,暴露出评级机构未能归位尽责等问题,也为债券市场健康发展埋下风险隐患。
中信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明明表示,去年12月,央行组织召开的信用评级行业发展座谈会指出,评级行业存在评级虚高、区分度不足、事前预警功能弱等问题,制约了我国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近期各方监管连续出手,评级机构面临较大的外部压力,对发行人评级可能趋于谨慎。”明明说,部分主体评级虚高已是市场共识,评级从虚高逐步回归的过程可能会影响信用市场重新定价。但是,从中长期看,为净化市场环境,本次五部门联合出手对评级行业的整顿将对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2021-03-29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
“只要信息披露就可以上市吗?”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日前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圆桌会上指出,仅仅靠形式上的充分披露信息还不够,中国股市有1.8亿个人投资者,这是其他哪个国家都没有的,必须从这个最大的国情市情出发考虑问题。他指出,证监会始终强调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在审核中对信息披露质量严格把关。
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在稳步推进注册制背景下,作为核心环节的信息披露需要完善制度,提高质量,给投资者更加真实、透明的上市公司。在此过程中,应进一步提升全流程监管透明度,压实发行人、中介机构主体责任,有效提升信息披露的含金量。
补短板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专家表示,信息披露出现了诸如上市公司“蹭热点”、董监高对定期报告“不保真”等乱象。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关部门补短板,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证监会日前修订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上述乱象进行针对性整治,修订内容包括完善信息披露基本要求、完善上市公司董监高异议声明制度、细化临时报告要求、完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在治理蹭热点等乱象的同时,管理办法增加了自愿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即自愿性信息披露应当**公平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利用自愿披露的信息不当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不得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从事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表示。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认为,管理办法修订强化了董监高的公司治理责任。管理办法明确,如果董监高没有异议,那么董监高有责任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此举有助于减少内幕交易,保障市场公平。
在细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的同时,监管部门强调进一步夯实发行人及中介机构主体责任。沪深交易所反复强调,发行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中介机构应对发行人披露的股东信息进行核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表示,在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的同时,还应完善投资者保护配套措施,尽快发布实施欺诈发行股票责令回购办法等,提升监管威慑力。
提质效 强化问询式监管
专家表示,信息披露制度作为注册制改革的核心环节,充分发挥审核问询的追根溯源功能,有助于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准确性、充分性。
“从信息披露质量层面看,一问一答更能对受理企业潜在问题抽丝剥茧。通过公开透明的审核问询,督促申报企业真实、准确、充分地披露信息,让讲故事、炒概念等投机行为无处遁形,在澄清疑问的同时接受投资者监督,有效提高了监管效率和信息披露质量,有利于充分保障投资者对真实完整信息的知情权,并基于此作出理性的投资判断。”盘和林说。
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认为,信息披露若不经严格审核,发行人或机构就会产生侥幸心理。“当然,增加法律惩处力度会形成较大牵制力,但考虑制度的连续性与衔接性,实质性考察披露内容行之有效的方法是问询。通过问询式监管将隐而未现、避重就轻的事实进行进一步披露,可作为投资者的重要判断依据。”他说,问询内容理应全流程公开披露。
“目前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重在核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这需要主动出击,进行答辩,通过问询发现问题。”田利辉建议,可以利用现场检查、舆论监督、大数据分析等方式,甄别出铤而走险的造假者和避重就轻的忽悠者。
强监管 提高全流程透明度
招商证券副总裁吴光焰表示,在注册制下,信息披露应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贯穿上市审核、发行承销以及上市后监管全过程。在上市审核环节,要通过招股书准则、审核问答等强化相关信息披露内容要求,细化发行人、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关于信息披露的法定责任,加大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在发行承销环节,要强化网下报价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在上市后的监管过程中,要优化信息披露制度,在共性的信息披露要求基础上,结合企业特点,提供更有针对性的信息。
证监会注册环节的严格把关也必不可少。易会满日前强调,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审核要求。现在科创板、创业板发行上市,交易所都要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证监会注册环节对交易所审核质量及发行条件、信息披露的重要方面进行把关并监督。从实践情况看,这些安排行之有效,也很有必要。
“实现信息披露更充分、更精准、更透明,需要通过强监管,提高全流程透明度,避免欺诈者蒙混过关;需要通过行政、民事和刑事惩戒,全方位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需要严格落实中介机构主体责任。”田利辉说。
2021-03-26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
3月26日,安徽上市公司协会第五届四次会员大会在合肥召开。会上,安徽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叶锦伟作了题为《抢抓机遇 狠抓落实 凝心聚力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讲话,全面总结了2020年安徽上市监管与发展工作,回顾梳理了“十三五”期间发展成绩,深入分析了当前形势,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安徽证监局纪委书记王怀章通报了当前金融领域反腐败形势,围绕打造好亲清政商关系,向各上市公司提出要求。
叶锦伟指出,2020年,安徽资本市场监管与发展成效显著:一是辖区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形势进一步向好。根据2020年三季报,辖区上市公司营业总收入实现疫情后的首次同比正增长,归母净利润同比降幅逐季收窄,生产经营向好形势持续巩固。二是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年有20家公司首发上市;新增科创板公司8家,居全国第6位,市场占比5.5%;上市公司及公司债券发行人通过资本市场融资743亿元;2家公司并购重组,交易金额30余亿元。目前,辖区上市公司有129家,家数居中部第一,全国第九。三是市场平稳运行态势进一步巩固。防范化解风险攻坚战取得重大战果,全年压降股票质押高比例公司7家,化解率70%;化解风险公司10家,化解率77%,风险公司占比不足5%。四是公司规范运作基础进一步夯实。深化科学监管、分类监管、专业监管、持续监管,全年开展现场检查21家次,揭示公司不规范问题100余项。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启动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五是辖区资本市场生态进一步优化。严格落实“零容忍”要求,对上市公司及其中介服务机构、股东、高管等采取行政监管措施9次,审结行政处罚10起,结案数和罚没款金额均创历史新高。
叶锦伟强调,“十三五”期间,安徽上市公司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一是公司数量显著增长。新增境内上市公司40家,增幅近50%。二是经营绩效显著提升。虽然上市公司数量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不到1%,但利润总额占比超过3成,上市公司作为实体经济“基本盘”、资本市场“动力源”的战略地位不断巩固。三是群体结构显著优化。上市公司从国企“一枝独大”,逐步转向国企、民企、外企“百花齐放”,民营上市公司占比过半。四是创新活力显著增强。逐步汇聚了新一代量子通讯、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行业的优势企业,战略新兴产业上市公司占比超过50%,有力推动了科技创新产业的蓬勃发展。五是治理水平显著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始终走在全省各类企业的前列。六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上市公司及公司债券发行人,通过资本市场融资4086亿元,完成并购重组29家次,交易金额1590亿元,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投融资和风险管理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
叶锦伟指出了当前制约辖区上市公司质量提升的主要问题,包括公司再融资能力不强、盈利能力分化、内部治理不佳、经营短板突出、主业不强等。他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深入剖析了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难得机遇,向全体上市公司发出了做守法合规、规范发展、稳健经营、引领创新、受人尊敬上市公司的重要倡议,并结合贯彻落实证监会部署,通报了今年上市公司监管工作思路,对各公司提出了“五个注重”的监管要求。一是注重规范治理,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严格落实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要求,坚决远离占用担保违规红线,严格规范证券市场行为。二是注重专注主业,把稳高质量发展的方向。抢抓改革机遇,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平台优势,做优做强做精主业。将稳健经营、审慎经营贯穿始终,做到发展与风控能力相匹配,坚决防止资本和产业“脱实向虚”。三是注重风险防控,厚植高质量发展的根基。积极落实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防范化解股票质押、债券**风险,严防经营风险蔓延。四是注重勤勉履职,抓牢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要勤勉尽责,在公司信息披露、财务核算、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并购重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重大资产交易、重大经营决策等方面,切实履行足够的关注与监督义务。五是注重**责任,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愿景。与投资者保持良好、充分、有效的沟通,切实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的各项股东权利,加大回报投资者力度。
安徽证监局纪委书记王怀章传达了证监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分析了当前金融领域反腐败形势,通报了安徽证监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督促上市公司强化廉洁从业的行动自觉,为构建安徽资本市场风清气正的廉洁从业文化做出贡献。
2021-03-26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
1.为什么要重视基金投资风险?
让我们以一则案例引入。投资者黄某在2017年11月通过证券公司**渠道申购了某只股票指数基金,持有1年多后,产品亏损近15%,客户要求就亏损进行全额补偿。证券公司营业部接到**后,仔细核查当时销*情况。经查证,该股票指数基金的风险等级界定为R4(中高风险),而客户的风险评级为**(积极型),即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与基金的风险等级相匹配。此外,证券公司营业部在销*过程中合规合法,无误导客户行为,同时投资者黄某为自愿申购该股票指数基金。最后,经与客户多次沟通,客户逐渐理解并接受投资基金亏损的事实。
案例分析: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投资者应当在了解产品或者服务情况,听取经营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经营机构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表明其对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因此,投资者需要意识到基金投资有风险。不同种类的基金,其风险程度各异。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全面了解基金具体风险、参与规则及流程等重要信息,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切勿因盲目操作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2.基金风险可分为几个等级?
综合参考产品类型、流动性、封闭期限、杠杆比率、结构复杂性、投资方向和范围等因素,基金产品的风险水平由低至高可依次分为五个等级:低风险(R1)、中低风险(R2)、中风险(R3)、中高风险(R4)、高风险(R5)。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别的普通投资者不得购买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3.基金投资存在哪些常见风险?
基金投资主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特有风险及其它风险。
4.什么是基金投资中的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主要包括政策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经营风险、经济周期风险等。
5. 什么是基金投资中的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属于综合性风险,主要受到证券市场走势、金融市场整体流动性、基金管理人流动性管理能力、基金类型、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及投资者行为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对于大多数基金而言,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面临所投资品种不能迅速、低成本地变现为现金,或者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者大额赎回的风险。前者是指所投资品种不能及时变现或无法按照正常的市场价格交易而引起损失的可能性;后者是指开放式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可能导致基金仓位调整出现困难,从而导致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到基金单位净值。
6.什么是基金投资中的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处理以及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等的判断,从而影响到基金的收益水平。此外,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手段和技术等多重因素同样会影响基金的收益水平。
7.什么是基金投资中的特有风险?
基金投资中的特有风险主要受投资范围、运作模式等因素影响,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基金、FOF等不同类型基金特有风险不尽相同,而定期开放、上市交易(包括LOF和ETF)等不同运作模式的基金特有风险也差别较大。因此,在投资过程中,投资者需特别留意各类基金的特有风险。
8.基金投资中还有哪些其他风险?
基金投资中其它风险主要包括:(1)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2)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基金运作的风险;(3)因金融市场危机、基金托管人**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控制能力的因素出现,可能导致基金或者投资者利益受损的风险;(4)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等。
9.LOF特有风险主要有哪些?
LOF特有风险主要包括LOF份额交易价格折溢价风险、LOF二级市场流动性风险及LOF*市风险等。
10.ETF特有风险主要有哪些?
ETF特有风险主要包括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申购失败风险、赎回失败风险、申购赎回清单(PCF)差错风险、ETF份额交易价格折溢价风险、ETF二级市场流动性风险及ETF*市风险等。
因ETF不再符合****所上市条件被终止上市,或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提前终止上市,ETF不能继续进行二级市场交易。
此外,对于跨境ETF而言,还需特别留意海外市场风险、政府管制风险、监管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法律及*务风险、交易结算风险、衍生品风险等特有风险。
2021-03-29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
数据显示,截至3月28日,今年以来近80家拟上市企业终止审查,多数情况为撤回IPO申请材料。同时,IPO发行保持常态化。截至3月26日,今年以来A股IPO申请共通过108家,较去年同期明显增加,但通过率较去年同期有所降低。
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专家指出,监管部门强调保持一二级市场平衡协调发展。应在严把入口关前提下,科学合理保持IPO常态化,更重要的是加快推进投资端改革,鼓励和吸引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保持市场稳定,为全面实行注册制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如何保持一二级市场平衡协调发展?”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日前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圆桌会上在回应近期IPO排队现象时表示,排队现象是多重因素造成的,总体上反映了中国实体经济的发展活力和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在逐步增强。他指出,只有一二级市场都保持了有序稳定,才能逐步形成一个良好的新股发行生态。
在业内人士看来,实现投融资动态积极平衡,首先应科学合理保持IPO常态化,综合考虑市场承受能力、拟上市企业质量等因素,统筹做好一二级市场平衡。
“符合市场预期的IPO常态化,意味着IPO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因单纯的市场因素而被轻易按下暂停键,也不会大跃进式地集中核发批文,而是要形成明确预期。IPO常态化对上市企业依然有严格要求,要求企业依据当前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发行时机,防范市场风险。”兴业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王德伦表示。
平安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魏伟认为,只有确保一二级市场有序稳定,才能更好形成良好的新股发行生态。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进入结构性的深水区,一级市场资金分流效应将相对减弱,注册制发行也将更注重质量。
“实现一二级市场平衡是注册制改革目标,也是市场化改革重要任务。形成良好的新股发行生态,应进一步严把入口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中介机构也应加快成长,形成与注册制相匹配的服务能力,提高执业质量。”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研究员尹中立指出。
吸引更多长期资金入市
从形成一二级市场平衡新生态来说,鼓励和吸引更多长期资金入市应是改革的一大重点。
从境外资金增持、境内养老金及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完善配置等情况看,A股市场有望迎来更多增量资金。中信证券预计,2021年居民资产再配置将提速,权益资产是最重要的配置方向,超万亿元资金将借道机构产品流入A股。安信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陈果预计,2021年A股将继续迎来较大规模的中长期增量资金。在监管部门坚定支持长期资金入市的背景下,银行理财和养老金、社保基金等是A股市场长期资金的源头活水。
此外,境外资金看好A股市场。Wind数据显示,截至3月26日,今年以来北向资金净买入逾1000亿元,高于去年同期水平。王德伦预计,未来五年内有望看到平均每年2500亿元左右的外资流入,外资持股占A股流通市值比重有望继续提升。
“要吸引资金主动进场且长期配置股票资产,需监管机构加快推进投资端改革,使引资渠道更多更通畅,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个人存款乃至境外资金等长期资金留在股市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朱建弟认为。
进一步优化市场生态
“当前,我们正按照优化服务、加强监管、去粗取精、压实责任的思路,充分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积极创造符合市场预期的IPO常态化。”易会满强调。
王德伦认为,科学合理保持新股常态化发行,加速构建一二级市场平衡新生态,离不开监管部门、中介机构、企业和投资者共同努力。监管部门需完善制度建设,优化上市、*市及相关配套制度,落实“零容忍”,推动完善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立体追责体系,还要引导上市公司诚信经营、守正创新,弘扬“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倡导理性投资、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发行方和中介机构要积极完成询价定价过程,为各方参与及合理定价提供条件;投资者要坚持价值投资,理性看待破发现象等。
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杨成长表示,应增强资本市场财富管理功能,优化各类机构投资制度,促进居民储蓄向长期资本有效转化。“资产管理市场应提供大量预期收益稳定的长期金融投资产品。资本市场过去比较重视融资端,现在特别重视投资端。资本市场逐渐强化对居民配置性投资的管理和疏导,倡导不把所有投资放在一个篮子里,使金融产品投资收益率与风险性、流动性匹配起来。”他指出。
在投资活跃度不断提升的同时,市场也需更理性的投资生态。“随着‘壳’资源价值减少,有相当数量公司大概率触及面值*市红线,一二级市场估值逻辑将被重塑,新股破发数量将增多,这是注册制改革必须付出的成本代价。进出有序、优胜劣汰的资本市场生态将会遏制市场投机,资本市场生态将不断优化。”尹中立表示。
2021-03-29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
针对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的监管进一步升级。中国证券报记者日前了解到,当前多家银行在开展消费贷、经营贷等业务时更为审慎。专家认为,在监管政策引领下,银行信贷投放结构将持续优化。
监管持续加码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要求,各银保监局、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联合开展一次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专项排查。
针对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楼市问题,北上广深等地已出台相关监管规则。除一线城市外,更多地区的监管力度也在加强。
住建部相关负责人日前调研督导时强调,要针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精准、精细调控,严肃查处房地产中介、助贷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投机炒房。
浙江地区监管部门发布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严禁发放用于购房首**或偿还首**借贷资金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和消费贷款,严禁资金通过流动资金贷款、物业经营性贷款、项目贷款和影子银行业务等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对已发现问题,监管部门毫不手软。从银保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来看,近期多家银行因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等案由领罚,其中不乏超百万级罚单。
此外,近期北京、广州等地也公布了对于资金违规流入楼市的排查情况。北京银保监局要求,辖内银行对2020年下半年以来发放的个人经营性贷款等业务合规性开展自查。经银行自查发现,涉嫌违规流入北京房地产市场的个人经营性贷款金额约3.4亿元。广东银保监局日前表示,辖内(不含深圳)银行机构对个人经营性贷款自查发现,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贷款金额2.77亿元、920户,其中广州地区银行机构自查发现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贷款金额1.47亿元、305户。
银行从严把控贷款条件
业内人士认为,监管部门对银行经营贷等资金进行大面积排查,从源头上避免资金违规流入楼市。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目前银行在开展相关业务时更审慎。浙江地区某大行二级分行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行对个人经营贷比较谨慎,前期调查比较严格,必须要真正经营、有贷款需求和日常经营流水。
“无论是消费贷还是经营贷,我们都非常看重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企业现金流及收入证明。对新办***持有者**经营性贷款的审查会更严格,一般也要在**半年后才行。”上述负责人表示。
华中地区某城商行业务人士介绍,总行要求各分支机构必须切实坚持“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在业务前端阻截风险,要从严把控消费贷款客户准入条件,加强对客户身份和信用记录的审核,尤其要尽职调查客户贷款实际用途,严禁**违规用途业务,从源头上防止客户违规或不按个人借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的风险隐患。
贷款结构料优化
今年以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持续加码。业内人士认为,在严监管之下,经营贷等资金的用途将回归本源,银行信贷结构将继续优化。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保持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发挥经营用途贷款支持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召开的全国24家主要银行信贷结构优化调整座谈会指出,推动金融系统继续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房地产贷款政策有保有压。一方面强调金融审慎管理,对于开发贷、个人按揭贷款等需要充分做好风险管控;另一方面要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真正活跃租赁市场。
从既有房地产金融政策看,严跃进说,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政策已逐步落实,对各银行信贷投放等方面会产生较为明显的影响,各地也在严管资金。“预计银行在房地产贷款投放方面,既会注重总量把控,也会注重结构调整。对部分房价炒作过多的城市,信贷政策收缩的可能性增大。”
2021-03-29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
2021年前3个月,A股市场触及*市标准的企业已达11家。专家表示,随着注册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和*市新规的发布,A股*市效率不断提升,预计2021年*市企业数量将大大增加,A股配套制度将迎来进一步优化。长期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下,优质龙头公司和成长企业将更受益于资本市场改革;同时也倒逼投资者增强风险意识,学会长期投资、价值投资。
*市改革初显成效
A股*市呈多元化态势
3月22日,A股两家企业*ST成城、*ST宜生正式摘牌,从A股市场黯然*场。值得注意的是,这两家公司皆因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上海****所摘牌,且不经历*市整理期。
同日,*ST长城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已被深圳****所决定终止上市,进入*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2021年3月22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1年5月6日。*市整理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根据公司公告,当前处于*市整理期的上市公司还有天夏*、*市秋林、*市工新,其最后交易日分别为2021年4月9日、2021年4月26日、2021年4月30日。此外,据证监会公开信息,康得新重大违法强制*市即将进入最后阶段。
自2020年12月31日*市新规正式发布并施行,迄今三个月左右时间。记者根据同花顺数据统计,今年以来,沪深两市已有11家公司触发终止上市情形,而2020年全年A股*市企业数量为16家,创过去20年*市数量新高。
今年A股企业*市也呈现多元化态势,有*ST成城、*ST宜生等的“1元*市”,*ST工新财务数据不达标的“财务*市”,*ST航通的主动*市,还有康得新重大违法强制*市。其中,“1元*市”企业最多,年内有8家企业触及“1元*市”标准。“这表明A股市场的很多投资者已开始学会用脚投票,这是一个了不得的进步。”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说,“*市多元化态势的出现,显示出目前A股市场*市制度正步入良性循环,对于资本市场保持长期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市新规还在不断细化。3月18日,上交所修订发布了《上海****所主板股票上市和终止上市审核实施细则》,董登新认为,这使得*市程序更具有可操作性,会进一步提升*市效率。
*市效率不断提升
成长企业更享资本市场改革红利
业内人士表示,尽管2019年以来我国*市力度明显加大,但A股优胜劣汰生态仍有优化空间。平安证券指出,当前A股*市率仍然不足1%。随着注册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和*市新规的实施,相关配套制度将迎来进一步优化。长期来看,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下,盈利确定性高的优质龙头公司将获得更多市场认可,成长企业将更从资本市场改革中受益。
“*市标准趋严,*市节奏加快,*市效率提高,*市上市公司数量上涨,*市原因呈现多元化。”川财证券研究所所长、首席经济学家陈雳如是判断2021年的*市情况。
“2021年强制*市的上市公司应该能突破30家,这个趋势还会进一步增长,以后每年*市30家到50家将是一种常态化现象。”董登新说,“这主要是新*市制度和注册制双双改革的结果,它改变了整个市场的生态,也改变了投资者的理念和投资风格。”
实际上,新*市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倒逼投资者学会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
陈雳认为,当前注册制下,“壳资源”价值逐步下滑,绩差股、垃圾股将不再受到追捧,行业马太效应逐步显现,资金进一步向龙头企业集中,尾部企业被市场淘汰,市场或将出现“强者恒强”的分化局面。
由此,对于投资者而言,陈雳表示,*市制度趋严的背景下,投资风格应更重视上市公司业绩、质量和是否有过财务造假历史,对于题材股、绩差股不宜追涨。坚持价值投资,在对行业和公司了解的基础上,对公司的价格有自己的合理判断,减少市场情绪对自身投资的干扰,不盲目追涨杀跌,追求长期利润,忽略短期波动。
申万宏源首席市场专家桂浩明也表示,投资者应重视*市制度给市场带来的影响,坚持价值投资。第一,“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投资者应避免对*市股票的盲目炒作;第二,对于那些可能存在*市风险的公司,可以从成交量指标等方面提前做出预判。
平安证券分析,随着*市新规的推行,A股配套制度将迎进一步优化:第一,建立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对于创新的特别代表人诉讼机制,可能针对投保机构建立激励保障机制,以提升投保机构的胜诉动力;第二,完善转板机制,增加高层次向底层次、交易所之间和交易所内部的转板。第三,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加大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建立有条件的做空机制。
董登新则表示,随着*市制度的完善,投资者**也要跟上去。很多强制*市的公司除了经营亏损导致财务不达标外,还存在重大违法*市情况,这种情况可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作为投资者要学会主动**,用代表人诉讼来索赔,在这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2021-03-23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最近,在IPO现场检查中出现了高比例撤回申报材料的现象。据初步掌握的情况,并不是说这些企业问题有多大,更不是因为做假账撤回,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不少保荐机构执业质量不高。”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日前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圆桌会上作主旨演讲时强调,要进一步强化中介把关责任,督促其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在发行门槛做“减法”、增加包容性的同时,中介机构切实发挥“看门人”作用的职责需要做“加法”。中介机构审慎勤勉、归位尽责是注册制改革顺利落地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中介机构的把关功能将成为注册制下最为关键的一道防线,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职责必将进一步强化。
避免“穿新鞋走老路”
易会满指出,部分中介机构尚未真正具备与注册制相匹配的理念、组织和能力,还在“穿新鞋走老路”。
在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看来,“新鞋”是指制度和理念变化,“老路”是以往中介机构满足于撰写符合监管要求的申报材料,提高发行上市的“可批性”,并没有真正地进行核查把关验证,甚至存在将自己作为发行人“公关员”的错误定位。“基于路径依赖和考虑盈利收入,部分中介机构不仅未履行看门人职责,且与不良发行人沆瀣一气,试图以虚假材料蒙混过关。注册制下,中介机构需正视主体责任,绝不能‘穿新鞋走老路’,否则终将带来民事责任,甚至刑事惩戒。对于不良发行人,中介机构应通过拒绝合作等方式阻止不正当行为。”他说。
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认为,避免“穿新鞋走老路”,一方面,中介机构对于行业、法律、财务等方面的技术掌握能力应进一步提升,对拟上市公司应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深入挖掘公司核心价值;另一方面,在跟投制度下,保荐机构的责任及作用更大,例如对于投行的研究能力、风控能力及定价能力等提出了更高要求。
“核准制下的IPO审核模式相对固定,基于目前情形判断,部分券商尚未适应注册制下的IPO环境。中介机构当务之急是培养适应注册制的保荐人才,要加大保荐业务培训,加强与交易所沟通,做到完整准确理解注册制以及注册制审核的要点和流程规范。”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说。
加大监管、追责力度
易会满指出,证监会正在做进一步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将采取针对性措施。对“带病闯关”的将严肃处理,决不允许一撤了之。总的要进一步强化中介把关责任,督促其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观察人士认为,证监会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加大对问题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发现和查处力度,坚持依法治市,有利于推动形成各主体归位尽责的良性市场秩序。
2020年7月,证监会发布14条投行业务违规处罚信息。其中,3家券商、20余位相关责任人被采取监管措施,半数案例与科创板业务有关。
继证监会依法对康美药业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后,其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近期收到大额罚单。证监会对该会计师事务所对康美药业审计未勤勉尽责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对该会计师事务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425万元,并处以4275万元罚款。
**数据显示,试点注册制以来,证监会已对12名发行人、11家保荐机构、20名保荐代表人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处罚力度明显加大。上交所累计对信息披露和中介机构执业违规行为作出监管警示决定29次,通报批评决定3次,2020年自律监管次数比上年增加近2倍。深交所已对21家IPO、再融资和并购重组项目中的企业、中介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采取自律监管措施15次,出具监管关注函20份,定期将监管处理情况在行业内通报。
“监管部门从严从重处罚,显示了对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田利辉指出,监管部门一向要求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看门人”作用。在注册制下,监管部门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更大、要求更为严格。
从提高“可批性”
到保证“可投性”
易会满强调,从核准制到注册制,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角色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前的首要目标是提高发行人上市的“可批性”,也就是要获得审核通过;现在应该是要保证发行人的“可投性”,也就是能为投资者提供更有价值的标的,这对“看门人”的要求实际上更高了。
“中介机构还要成为潜力标的的‘引路人’和公允价格的‘话事人’。在确保信息披露质量之外,中介机构需提高规范公司治理、指导企业发展、聚合市场资源的能力,推动企业迅速成长。同时,中介机构要能够明确企业未来现金流正确折现的公允价值,并且引导市场认可这一公允价值,形成基于理性判断和价值投资的定价权。”田利辉说。
李湛表示,注册制下IPO更加市场化,证券公司作为连接投资者和发行人的中介角色进一步强化,同时也对投行的资本实力、定价能力、销*能力、风控能力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大型证券公司在研究定价、资本实力等方面更具优势,注册制下行业马太效应将加剧。
夯实制度基础 提升执业质量
易会满指出,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资本市场的市场属性极强,规范要求极高,必须要有一套公开透明、连续稳定、可预期的制度体系,这样才能行稳致远。监管部门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加快完善相关办法、规定。
据消息人士介绍,监管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完善相关制度规则,逐步提升保荐业务监管的规范性、标准化水平。积极推进保荐机构执业标准体系的建设,重点考虑对尽职调查、信息披露、辅导验收等制度规则加以完善,细化执业标准,提高可操作性。逐步构建起全面覆盖、责任清晰、层级分明的执业规则体系,进一步研究明确各中介机构之间的责任边界。同时,考虑进一步研究优化发行定价、承销配*等相关制度。
该人士介绍,针对“一查就撤”“带病闯关”“提前占坑”等市场关注的问题,监管部门会结合IPO申报项目现场检查和现场督导情况,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管执法,坚决遏制乱象。此外,监管部门还在推动构建投行业务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对保荐业务全链条、质控全流程、公司治理全方位的跟踪评价,做到过程留痕,实时评价,结果公开,让市场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优胜劣汰”作用,促进保荐机构主动归位尽责,切实把好“入口关”。
2021-03-24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
*ST宜生、*ST成城均于3月22日摘牌,A股迎来首批无*市整理期企业。此外,主动申请终止上市的*ST航通于3月18日摘牌,*ST康得进入*市通道……“史上最严*市新规”成效初显,常态化*市预期增强。
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市制度是注册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出口”畅通有利于加速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在稳步推进注册制改革进程中,健全常态化*市机制,增强*市制度刚性,多角度强化投资者保护有望成为持续发力的重点。
开启多元化*出新通道
分析人士认为,*市新规落地两个多月以来,制度效果逐渐显现,各类型*市案例增多,多元化*出步入新阶段。
一方面,面值*市案例明显增加。今年以来,已有*ST成城、*ST宜生、*ST天夏、*ST长城等上市公司股票触发面值*市“红线”。其中,*ST宜生、*ST成城因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触发终止上市情形。根据*市新规,该类*市企业无*市整理期,这两家公司也是*市新规下首批面值*市企业。另一方面,财务指标类*市案例增多,比如*ST工新、*ST秋林。
与此同时,“主动*”“重组*”等多元化*市方式不断涌现。比如,*ST航通选择主动*市。再如,被大连港换股吸收合并后,营口港作为被合并方暨非存续方终止上市。
“面值*市和主动*市公司数量增加,是*市制度不断优化的结果。A股*出渠道愈发畅通,投资者‘用脚投票’,将进一步倒逼公司优胜劣汰,完成市场自我净化。”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说。
多管齐下强化*市制度刚性
专家表示,在拓宽多元化*出渠道的同时,要着力增强*市制度刚性,做到应*尽*,加速财务造假公司、僵尸企业、空壳公司出清。
以*ST康得为例,其同时出现重大违法类和财务类两项终止上市情形,为明确市场预期,深交所将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ST康得虚增利润等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大、手段恶劣,严重破坏市场诚信基础,依法对其启动终止上市程序,适用先触及先适用原则,正是监管部门对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的公司坚决出清态度的体现。对于严重违法违规企业,要应*尽*,坚定维护*市制度的严肃性和**性。”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
监管部门近期重申,打击*市过程中伴生的财务造假、利益输送、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机构和个人加大追责力度。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为增强*市刚性,证监会将会同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市过程中出现的对抗监管、不正当**甚至煽动群体性事件等恶劣行为,严厉打击、严肃追责,确保改革平稳推进,积极塑造良好市场生态。
开创投资者保护新局面
专家指出,建立常态化*市机制,尤其需要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发力,降低*市成本,实现“*得下”“*得稳”。
“从启动*ST康得*市程序看,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新格局正在形成。一方面,*ST康得股东在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股份确权登记,其股票可在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另一方面,终止上市后,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基本权利不会改变。”田利辉说。
监管部门在改革*市制度过程中非常重视*市后的保障机制建设。证监会将加快推进责令回购、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等投资者保护制度落地实施;强化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市、监管执法等全流程全链条监督问责,推进常态化*市落实落地。
在集体诉讼方面,业内人士期盼首份证券集体诉讼案例早日落地。“如果法院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根据‘默认参加、明示*出’的诉讼基本规则,证券投资者保护机构将代表全体适格投资者提起诉讼。”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厉健说。
2021-03-25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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