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23日会同国际知名反洗钱能力认证机构“公认反洗钱师协会”(ACAMS),通过网络会议系统直播了题为《洗钱新风险与反洗钱新应对》的公益反洗钱培训宣讲活动。收看本次免费培训宣讲的相关人士达到8101人,主要来自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互联网金融机构、技术公司等领域,遍及中国、美国、新加坡、加拿大、新西兰、澳洲、西班牙、立陶宛、韩国、越南等国。
中国互金协会副秘书长何红滢指出,当前利用疫情消息进行的诈骗活动是过往网络金融诈骗行为的延续,通过反洗钱工具监测和阻断相关资金链条是成功防控所不可或缺的手段,并倡议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切实履行反洗钱职责,坚守初心,完善机制,加强培训,继续为金融稳定、市场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来自会员单位、学术机构和公认反洗钱师协会的资深专家进行了直播授课。协会组织带领从业机构自疫情爆发以来依托反洗钱工作机制,创新金融科技工具,防控利用疫情消息进行的金融诈骗及洗钱活动的经验总结和提炼构成了授课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工具在反洗钱风险管理领域的应用;二是疫情期间洗钱、金融犯罪活动呈现出的新特征、典型作案手法及对应的风控策略;三是如何完善反洗钱风险评估模型和系统;四是反洗钱专业人才培养机制。
疫情暴发以来,协会按照思想不松懈、队伍不涣散、工作不延误、标准不降低的原则,带领组织全行业投身抗击疫情的战斗中去,切实履行国家级行业自律组织的社会责任担当。根据疫情期间的风险防控形势,协会迅速对风险监测机制进行了优化提升,丰富了互联网违法金融活动、代币交易、互联网金融广告等方面的风险监测指标和模型,及时发现了一批有价值的线索并报告有关职能部门;提示从业机构反洗钱部门主动作为,将反洗钱风险控制能力有效应用于当前的反欺诈工作中,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和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此外,协会指导发起“博雅医链”战“疫”医疗物资捐赠存证公益平台,运用区块链技术免费提供物资确认、可信存证、信息查询等在线服务,并可协助从业机构在反洗钱工作中了解交易目的、交易性质。
本次公益反洗钱培训宣讲活动有助于全行业在及时总结最新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工作机制,有助于从业机构在疫情期间合理安排员工反洗钱培训,有助于帮助从业人员了解金融科技领域出现的反洗钱新方法、新工具和新技术,进一步推动了行业反洗钱工作机制和工作能力建设。
2020-03-23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主持人宓迪:新证券法实施已逾半月,此间新证券法为资本市场带来哪些变化?今日本报从被立案调查公司、信披要求、注册制改革等角度进行梳理,并采访专家学者给予解读。
3月15日晚间,3家上市公司公告称,因涉嫌误导性陈述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3月16日,3家公司股票均以跌停收盘。
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新证券法实施半月以来,除了上述3家公司被立案调查,另有一家上市公司副总经理因涉嫌短线交易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在公司发布公告次日,该副总经理递交了辞职报告。
在被立案调查之前,上述3家3月15日晚间发布公告的公司曾因蹭特斯拉、新冠肺炎防治等热点,股价涨停,被交易所下发关注函。
“如果仅仅是蹭热点,还达不到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标准,应该是有性质比较严重的问题。”联储证券温州营业部总经理胡晓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实际上,监管层对信披违规监管一直十分重视,对蹭热点等违规行为监管也十分严厉。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波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证券法中,信披违规分为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三大类,与真实、准确、完整这三大信披要求大致对应。之前的监管实践中,涉及真实性(虚假记载)、完整性(重大遗漏)的比较多,因为真假和有无的问题,相对好判断,准确与否的问题,判断难度相对较高。
据记者梳理,新证券法实施以前,多家上市公司因“误导性陈述”领到证监会“顶格处罚”的罚单。
“在时下二级市场波动明显、炒作避险两种情绪都放大的特殊时期,以上市公司涉嫌‘误导性陈述’为由,监管层集中调查多家上市公司,可视为加大了对信息披露准确性的监管力度。”陈波表示,新证券法提高了上市公司信披违规的处罚力度,以对上市公司的处罚为例,处罚上限从6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不过,原来信披违规的处罚金额标准不高,所以被顶格处罚的公司较多,而且即使是顶格处罚,市场也普遍认为不足以震慑上市公司。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后,处罚责任的区间拉大,监管层监管力度更大,有助于更精确地因案施罚,做到过罚相当。”
此外,由于新证券法对证券集体诉讼做了新的规定,信息披露违规的民事赔偿风险也大大增加了。
“以后上市公司要重视合规、重视信披,不仅仅是董秘,上市公司实控人也要加强学习,强化合规意识,这样才能保障信披合规准确。”胡晓辉表示。
陈波表示,上市公司要尊重投资者、敬畏规则。“在知晓信息披露的正确做法、了解错误做法的严重后果之后,上市公司应该主动提高信息披露水平,提高公司质量。”
2020-03-17 来源:证券日报
双向交易获利丰厚,但期货并不是赌博!
——点掌投教特邀明星投顾解析期货投资
期货与股票有很多的相似之处,比如K线在股票中的技术可以运用到期货中,而期货与股票最大的不同则是期货可以做空,可以双向交易。但是在进行期货投资时,投资者会面临哪些风险点呢?点掌投教特别邀请到了鑫鼎盛期货投顾讲师,胡俊老师来为投资者介绍,在进行期货投资时,需要注意的风险点有哪些。
胡俊老师表示,哪怕在双向交易的期货市场中游刃有余,也不能忘记期货中他人凄惨的教训。期货除了双边的交易与股市不同外,另一个不同之处就是杠杆,这也是让大部分散户投资者望而生畏的地方,由于杠杆的属性,让期货有了爆仓的风险,正因为如此,胡俊老师建议投资者需要始终保持着一颗良好的心态,绝不把期货当作赌博,绝不贪心,稳健操作,控制好自己的仓位。
“不贪”的心态,是一些投资者才能长期在期货市场中生存下来的最重要秘诀。因为期货不同于股票,股票如果套住了可以拿着好几年,等来一波牛市后解套,而期货不可能让投资者有这么长时间来等待解套,因为期货有爆仓的风险。所以每当做一笔交易之前,胡俊老师都会建议投资者事先设定好自己的止损线,在自己所能承受的亏损范围内设置仓位,控制住风险,趋势扭转时则马上止损。
不过对于股票或者是实体投资,胡俊老师依然还是提醒了投资者同样需要控制风险,假如一味的补仓,只会越亏越多,说白了就是要控制好仓位,千万不能一股脑全部砸进去。多年来,胡俊老师也一直建议自己的个人和机构客户很好的控制着风险,让他们能获得稳定的收益,而不是寻求大赚大亏的刺激。
对于准备参与期货市场的投资者而言,胡俊老师同样提醒了以下几点。
首先,期货是有夜盘交易的,并不是像股票那样白天交易完就结束了,期货到了晚上还是需要关注一下。另外期货的代码也需要熟悉和了解,比如eg,在期货中是乙二醇,而有些人会误认为是鸡蛋,所以在做期货前,每个商品的代码也是需要搞清楚的。还有要提醒一点的就是个人投资者是不能进入交割月的,只有机构或者法人才能进入交割月进行交割,个人的话在进入交割月前面一个月就会被强制平仓,这是个人投资者都需要知道的。最后对于期货的门槛其实并没有严格的限制,只需要满足一手期货的资金都可以做,这对于大部分投资者来说都是可以达到的。
由于期货在很多投资者印象中可以用来做对冲,不过胡俊在这里告诉你:并不建议普通投资者用股指期货去做对冲!首先,对冲1手的股指期货相对应的股票市值要一百多万,这对于大部分的投资者来说是没有这个条件的;另外就是现在期权的推出,让市场上的对冲工具又多了一种,由于期权的杠杆是可以控制的,所以说期权对于投资者来说比期货更适合去做对冲。
胡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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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证券法》落地以来,监管部门加强对券商违规行为的查处。日前,深圳证监局一天之内对多家券商下发罚单,对其存在的诸多违规行为予以监管。据不完全统计,年内已有12家券商及相关负责人收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开出的罚单合计19张。
从处罚事项看,被罚券商主要存在内部合规管理不到位、违规提供投资顾问服务、下属子公司现场合规检查不足等问题,少数问题较严重券商被限制业务活动。日前,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进一步夯实了证券业合规经营的制度基础。
同日开出多张罚单
日前,深圳证监局一日连开多张罚单,对多家券商营业部存在的多类违规行为敲响警钟。
具体来看,华泰证券深圳红荔路证券营业部因存在未审慎核查交易异常预警的关联客户等行为被出具警示函;财达证券深圳滨河路证券营业部因存在合规管理人员及信息技术人员名下挂有客户并开展客户维护工作等合规管理不到位情形被出具警示函;国泰君安深圳红荔西路证券营业部因存在副总经理实际履行分支机构负责人职责4个月未向深圳证监局报备的情形被出具警示函;西南证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因存在投顾人员私下代客户办理证券交易的行为被责令改正。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深圳证监局明确,相关券商应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提升主动合规意识,完善内部控制,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稳健经营。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累计向券商及相关负责人开出19张罚单,涉及12家券商。从披露内容看,内部治理及合规问题是监管层关注的重点。此外,券商中还存在如下问题:未对相关金融产品及交易对手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准入管理,信息披露不及时,违规提供投资顾问服务,下属子公司现场合规检查不足,对合规有效性评估中发现问题的规范力度不足等。
从处罚结果看,多数券商或相关负责人被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整改、出具警示函等措施,少数问题较严重券商被限制业务活动。
1月10日,证监会官网披露公告,经查发现,华林证券存在公司章程以及各项制度中均没有规定各内控部门的职责分工、对高管及下属各单位考核未由合规总监出具书面合规性专项考核意见以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中大量职位由存在关联关系的人员担任等问题,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治理结构不健全。最终,证监会决定对华林证券采取限制新增各项业务规模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持续强化合规经营理念
早在2017年10月,证监会便通过颁布《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对券商合规管理提出了进一步要求,指导证券公司有效落实管理办法,提升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水平。
3月1日正式生效的新《证券法》也明确压实中介机构市场“看门人”法律职责,如证券公司不得允许他人以其名义直接参与证券的集中交易;明确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未履行职责时对受害投资者所应承担的过错推定、连带赔偿责任;提高证券服务机构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违法处罚幅度,由原来最高可处以业务收入五倍的罚款,提高到十倍,情节严重的,并处暂停或者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等。
新《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的治理结构、合规管理、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勤勉尽责,致使证券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重大风险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责令证券公司予以更换;证券公司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证券公司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监管措施。
此外,中国证券业协会还于日前发布《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旨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对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的自律管理。
2020-03-20 来源:中国证券报
日前,深交所就其组织开展的2019年个人投资者状况调查发布总结。调查按照证券账户的地理分布状况,采取分层抽样方式,共回收24896位投资者填报的有效问卷,主要涉及投资者结构、知识水平、投资理念、交易行为、投资者教育需求等多个方面,并增加了投资者对于资本市场热点问题的看法等调查内容,覆盖全国342个大中小城市。调查显示,投资者股票资产配置提高,理性程度进一步提升,期待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
整体看,市场投资者结构进一步优化,中小投资者比例有所下降,股票资产配置略有提升,参与公募基金间接入市渐成趋势。调查数据显示,2019年,投资者平均账户资产量达54.7万元,较上年增加10.2万元;投资者中,证券账户资产量在50万元以下的中小投资者占比75.1%,较上年减少4.9个百分点。投资者投入到股票中的资产占家庭总流动资产的27.3%,较上年增加1.7个百分点。而且,投资者通过公募基金间接入市成为市场新趋势。过去一年中,参与过公募基金交易的投资者较上年大幅增加17.2个百分点,占比达到45.8%,为近四年最高水平。
从交易行为看,投资者短线交易行为有所减弱,盈利投资者理性程度更高。调查显示,投资者中有短线交易类行为的占比15.5%,较上年减少4.5个百分点,有价值投资类与趋势跟踪类行为的投资者占比与上年基本持平。投资者短线交易行为明显减弱,一周内交易若干次的投资者占比35.0%,较上年减少11.4个百分点。
对比投资者中盈利者与亏损者差异,盈利投资者投资行为理性程度显著高于亏损投资者:盈利投资者中处置效应(过早卖出盈利股票而长期持有亏损股票)、轻信传言和现时偏好(宁愿买明天可能涨10%的股票也不买1年后可能翻倍的股票)等非理性心理偏差发生率分别较亏损投资者低14.8个百分点、8.1个百分点和7.6个百分点。
投资者理性程度的提升,还表现在其投资知识水平整体持续提升,尤其是创业板投资者知识测试得分相对较高。
从资产结构上看,资产50万元以下的中小投资者中,27.4%秉承长期价值投资理念,相较于其他投资者占比较低,有必要针对性引导培育中小投资者秉持长期投资理念。
调查还显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成为投资者期待的选项,增强创业板包容性、完善退市制度、强化发行人及中介机构责任等相关事项备受关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也受到高度关注。
另外,投资者认为新《证券法》在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亮点纷呈,其中最期待落地生效的制度安排依次是“建立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62.4%)、“显著提高证券违法违规成本”(50.8%)、“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度”(42.8%)。(记者 姜楠)
2020-03-20 来源:证券日报
新三板改革的规则体系安排?
为落实证监会关于深化新三板改革有关工作部署,本次全国股转公司共制定、修订30余件业务规则,涵盖股票公开发行、股票定向发行、市场分层管理、股票交易、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以及公司监管六大方面,涉及基本业务规则、业务细则、指引和指南4个层级,具体包括:
一是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方面,制定《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对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业务进行系统规定;制定《保荐细则》,压实保荐机构责任;制定《承销细则》,建立市场化的股票发行定价配售机制,明确风险防控要求;制定《股票公开发行审查细则》《挂牌委员会管理细则》及配套指南、问答,明确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具体审查流程和口径。
二是股票定向发行方面,制定《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配套指南,优化现有定向发行审查机制,允许挂牌同时发行、自办发行,提高融资效率;修订《挂牌审查工作指引》及配套文件与格式指引,明确挂牌同时发行的程序要求。
三是市场分层管理方面,修订《分层管理办法》,设立精选层,明确精选层入层条件,优化创新层条件,完善层级调整机制,丰富差异化制度安排。
四是股票交易监管方面,修订《股票交易规则》,提供差异化交易安排,进一步完善市场交易机制;修订《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细则》,并制定配套业务指南,完善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适用情形、要求及业务流程;修订《异常交易监控细则》,进一步加强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精确度;修订《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编制指引》,为差异化交易监管提供系统支持。
五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修订《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配套业务指南,完善投资者适当性标准、资产认定范围以及持续性管理要求,对不同市场层级的投资者实施差异化适当性管理。
六是公司监管方面,修订《信息披露规则》,对不同层级的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做出差异化安排;制定《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系统性规定挂牌公司内部治理要求,并结合挂牌公司公众化程度和股权分散度实施差异化监管要求,配套制定《独立董事指引》《表决权差异安排指引》,细化制度安排;制定《终止挂牌实施细则》,明确主动摘牌、强制摘牌的条件、程序及投资者保护安排,完善市场化退出机制。
新三板改革后会实现哪些效果?
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新三板市场向着更加包容、更加高效、更有韧性的方向迈出重要步伐,中小企业在新三板的成长路径将更加清晰。
一是助力优质企业成长的制度空间全面释放。随着设立精选层和公开发行、连续竞价制度的实施,新三板市场优质企业将有条件享受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相同的制度供给,其中符合交易所市场上市条件的公司还可直接申请转板上市。
二是市场流动性将整体改善。公募基金的引入和投资者适当性标准的分层下调,将显著增加投资者类型和数量;精选层连续竞价制度以及创新层、基础层集合竞价频次的五倍提升,将为市场流动性改善提供制度基础。
三是市场生态将得到有效恢复。分层差异化监管的全面落实,将使挂牌公司规范成本与其市场收益相匹配;市场效应释放和主办券商权责清晰,将有效调动市场积极性。
四是融资并购制度及产品体系将更加完善。股票公开发行、定向发行、自办发行、挂牌同时发行制度为企业提供多元选择;可转换债券、优先股等融资品种的优化创新将适时推进,公司并购制度将更加契合市场需求。
本次改革是新三板践行服务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初心和使命的一次重要实践。未来,新三板将进一步优化、完善制度体系、产品体系和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市场功能,满足不同类型中小企业的多元化需求,增强市场各方在新三板的获得感。
2020-03-20 来源:中证报
为做好新《证券法》的贯彻落实工作,证监会于近日发布了《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13部规章、29部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本次证券法修订,系统总结了多年来我国证券市场改革发展、监管执法、风险防控的实践经验,作出了一系列新的制度改革完善。新《证券法》修改幅度大,新增了两章,修改了160多个条款,相应的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也要进行系统性的修改更新。证监会高度重视新《证券法》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完善工作,本着“成熟一批、及时修改一批”的原则,进行了系统性的专项清理。本次“打包”修改规章、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是按新《证券法》有关明确规定,对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内容的直接、对应性文字、内容调整,主要涉及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证券交易所管理、行政许可事项取消、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监管、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监管执法措施、诚信监管等制度中的相应条款。
本次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规范性文件,是证监会继前期集中废止18部规范性文件后,对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完善的又一重要举措,既是证监会证券期货规章制度系统性清理工作的一部分,也是证监会贯彻落实新《证券法》的一次阶段性制度更新。对于其他因新《证券法》修订而需要制定修改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证监会正在抓紧统筹推进,按照《立法法》的要求,及时落实好新《证券法》的各项配套具体规定,为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来源:中国证监会 时间:2020-03-20
3月18日,深交所首次举办深港通线上路演,来自北美、欧洲、香港地区的57名投资机构代表通过互联网参加本次活动,这是深交所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境外机构投资者服务、积极引导境外中长期资金入市的务实举措。
通过线上路演活动,深交所负责人向境外投资者介绍了我国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坚定步伐,阐述了深交所稳步推进国际化发展的重点任务,说明了支持上市公司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具体举措。境外投资者表示,中国资本市场在疫情爆发后运行较为平稳,有利于全球金融市场应对共同挑战,认为疫情不会动摇中国长期稳定发展的坚实基础,表达了对中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基本趋势的信心。
3月初以来,深交所已连续举办两期上市公司与境外投资者线上交流活动,支持上市公司积极利用资本市场跨境沟通平台加强与全球市场和资本对接。下一步,深交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相关部署,持续完善好深港通平台,积极探索多样化市场联通模式和跨境产品,创新跨境服务方式,吸引更多长期资金入市,坚定不移地有序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0-03-18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历经多年时间修订,新《证券法》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做好新《证券法》的宣传普及工作,帮助中小投资者了解新《证券法》中投资者保护相关制度。3月11日晚,方正证券投教基地开展了“新《证券法》投资者保护系列云讲座”的第一期活动。
活动采用线上直播的方式,全国各地区中小投资者可同步观看学习。本次云讲座由方正证券投教基地讲师为大家带来“新《证券法》十大修订的解读”,从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度、显著提高证券违法违规成本、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强化信息披露要求等十个方面展开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吸引了3000多名投资者在线学习和互动交流。
未来,方正证券投教基地将持续开展“新《证券法》投资者保护系列云讲座”直播活动,帮助更多的中小投资者学习《证券法》知识,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理性投资者。
供稿单位: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18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新《证券法》压实“看门人”职责
一日5张罚单 券商违规行为被“点名”
新《证券法》落地以来,监管部门加强对券商违规行为的查处。日前,深圳证监局一天之内对5家券商下发罚单,对其存在的诸多违规行为予以监管。据不完全统计,年内已有12家券商及相关负责人收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开出的罚单合计19张。
从处罚事项看,被罚券商主要存在内部合规管理不到位、违规提供投资顾问服务、下属子公司现场合规检查不足等问题,少数问题较严重券商被限制业务活动。日前,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进一步夯实了证券业合规经营的制度基础。
同日开出5张罚单
日前,深圳证监局一日连开5张罚单,对5家券商营业部存在的多类违规行为敲响警钟。
具体来看,华泰证券深圳红荔路证券营业部因存在未审慎核查交易异常预警的关联客户等行为被出具警示函;财达证券深圳滨河路证券营业部因存在合规管理人员及信息技术人员名下挂有客户并开展客户维护工作等合规管理不到位情形被出具警示函;国泰君安深圳红荔西路证券营业部因存在副总经理实际履行分支机构负责人职责4个月未向深圳证监局报备的情形被出具警示函;东方财富证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因存在未对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适当性条件进行审慎核查的情况被出具警示函;西南证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因存在投顾人员私下代客户办理证券交易的行为被责令改正。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深圳证监局明确,相关券商应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提升主动合规意识,完善内部控制,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稳健经营。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累计向券商及相关负责人开出19张罚单,涉及12家券商。从披露内容看,内部治理及合规问题是监管层关注的重点。此外,券商中还存在如下问题:未对相关金融产品及交易对手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准入管理,信息披露不及时,违规提供投资顾问服务,下属子公司现场合规检查不足,对合规有效性评估中发现问题的规范力度不足等。
从处罚结果看,多数券商或相关负责人被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整改、出具警示函等措施,少数问题较严重券商被限制业务活动。
1月10日,证监会官网披露公告,经查发现,华林证券存在公司章程以及各项制度中均没有规定各内控部门的职责分工、对高管及下属各单位考核未由合规总监出具书面合规性专项考核意见以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中大量职位由存在关联关系的人员担任等问题,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治理结构不健全。最终,证监会决定对华林证券采取限制新增各项业务规模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持续强化合规经营理念
早在2017年10月,证监会便通过颁布《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对券商合规管理提出了进一步要求,指导证券公司有效落实管理办法,提升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水平。
3月1日正式生效的新《证券法》也明确压实中介机构市场“看门人”法律职责,如证券公司不得允许他人以其名义直接参与证券的集中交易;明确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未履行职责时对受害投资者所应承担的过错推定、连带赔偿责任;提高证券服务机构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违法处罚幅度,由原来最高可处以业务收入五倍的罚款,提高到十倍,情节严重的,并处暂停或者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等。
新《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的治理结构、合规管理、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勤勉尽责,致使证券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重大风险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责令证券公司予以更换;证券公司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证券公司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监管措施。
此外,中国证券业协会还于日前发布《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旨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对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的自律管理。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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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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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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