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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政策二季度料迎调整时间窗口

      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应根据国内外形势的演变适时调整政策调控的节奏和力度。目前全面降息和降准的必要性并不紧迫,年内货币政策明显调整的窗口大概率在二季度。

      对于特别国债重启,李湛认为,本次特别国债发行大概率侧重疫情对经济的短期与长期影响,结构性影响资本市场走势。在程度上,短期对防疫物资、医疗设备以及药品研发等的影响较大,长期有利于交通运输、新基建、医疗与公共卫生等行业发展。

      准备应对美元超发

      中国证券报:美国日前推出2万亿美元财政刺激计划,这对我国经济会有哪些影响?

      李湛:美国的2万亿美元财政刺激计划,加上近期美联储的无限量宽松政策,预计今年美国将向全球市场提供6万亿美元的流动性,其对中国经济的影响程度取决于疫情持续时间。如果美国疫情在未来2个月内得到控制,那么美国的刺激计划对中国的影响主要是由美元流动性泛滥带来的。

      我国应对美元超发有两种选择:一是保持人民币汇率坚挺,但中国企业出口会受到影响;另一种是向市场投放一定规模的人民币、保持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在可控区间内,但国内人民币流动性过多可能会导致国内资产价格泡沫或物价上涨。

      如果美国疫情持续3个月以上,美国现有的政策刺激估计依然不足以应对疫情冲击,可能会引发全球经济危机,这对中国经济的冲击将较大。目前来看,由于疫情导致的外部冲击程度,主要应根据国内外形势演变,适时调整政策调控的节奏和力度。

      全面降息降准必要性不大

      中国证券报:鉴于当前全球经济形势,我国货币政策可采取哪些针对性操作?

      李湛:我国经过前期的去杠杆和金融供给侧改革,相较于全球其他国家而言,赢得了宝贵的货币政策空间。在美联储3月接连2次大幅降息和加大QE背景下,中国货币政策保持较高定力,没有采取“大水漫灌”的方式,主要是为了在稳增长、控通胀和防风险之间保持微妙平衡,稳定市场预期。预计未来中国的货币政策还是以我为主,根据国内市场的实际需要进行操作。

      在兼顾内外需方面,一是采用降息、降准、公开市场操作等方式保持市场流动性的合理充裕;二是采用非对称降息、定向降准、普惠降准、专项资金等结构性政策工具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三是推动互联网技术在金融服务中的推广和普及,便利企业和居民获得更好的服务体验,更充分地满足不同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四是进一步推动汇率市场化改革,增加汇率波动弹性,减少政策干预,现阶段保持外汇储备的稳定性更重要。

      中国证券报:目前进行全面降准和降息的必要性是否增大?

      李湛:央行一直在向市场传达国内货币政策以我为主的信号。目前来看,我国疫情较其他国家率先得到有效控制,复工复产正有序推进,货币政策调节力度不宜过激,目前全面降息和降准的必要性并不紧迫。

考虑到疫情全球蔓延可能对我国经济产生二次冲击,目前预留的政策“弹药”可能要等到二季度以后视情况部分投放,今年货币政策明显调整的窗口大概率在二季度。

      重启特别国债正当时

      中国证券报: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发挥作用的过程中,如何防范可能存在的金融风险,比如政府和企业的债务杠杆率?

      李湛:日前央行等部委推出一系列措施,针对企业资金链可能因疫情而出现金融风险作出部署。短期内,这些政策有利于缓解企业的流动性紧张问题,避免由于企业债务大面积违约导致银行资产质量恶化、引发系统性风险。长期来看,提高企业偿债能力还是要靠复工复产带来企业经营性现金流的修复。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复工复产持续推进以及政策组合拳不断推出的背景下,相信企业在熬过目前暂时性困境以后,随着生产生活秩序的恢复,企业财务状况应该会明显改善。

      至于政府债务问题,目前中央政府的杠杆率还有加码空间。在疫情冲击和“六稳”的前提下,财政政策需要更积极,可以考虑适当放开政府赤字率和提高专项债限额。

      中国证券报:重启特别国债将对A股市场产生哪些影响?

      李湛:疫情在全球扩散,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针对这一现实,稳增长政策对冲力度需加码,发行特别国债就是其中之一。发行特别国债主要是通过中央政府加杠杆的方式扩大需求,对冲疫情影响。另外,特别国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但不纳入目标赤字率,受到的约束相对要少一些。

      本次特别国债有望对A股市场走势产生一定的结构性影响。从程度上看,短期对防疫物资、医疗设备以及药品研发等的影响较大,长期有利于交通运输、新基建、医疗与公共卫生等行业的发展。

2020-04-02 来源:中证报

2020-04-03 10:11:4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3743人气

放宽并购重组业务时限项目加速落地

支持上市公司复工复产 监管服务有温度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央行、证监会等五部门2月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可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连日来,放宽并购重组时限政策项目加速落地,目前包括小康股份等在内的多家企业的重组申请已经获得许可。4月2日,小康股份、智慧松德发布公告,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证监会核准批复。

  分析人士指出,证监会在春节假期结束前及时就相关监管要求做出调整,有助于稳定公司预期、合理调整项目进展,顺利度过特殊时期,也体现了资本市场的监管弹性和监管温度。未来随着国内疫情好转,并购重组市场将进一步回暖。  

  有效期延长申请有序获准

  根据公司公告,小康股份、智慧松德、丹化科技、海洋王、华通医药等多家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的财务资料延期。

  在3月12日召开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7次会议上,小康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获有条件通过。4月2日,小康股份获证监会核准批复。此前,小康股份于2月5日发布公告,正在推进中的发行股份购买东风小康股权项目因受疫情影响,现场审计和核查工作暂停,更新财务数据所需的审计工作无法按期开展(东风小康注册地位于湖北省十堰市,本次重组审计及评估机构团队均来自湖北省武汉市)。

  “疫情影响下,放宽并购重组时限对企业来讲是一场及时雨,也体现了监管的弹性和温度。其间,并购重组审核人员多次致电了解项目进展,并给予政策指导。证监会高效快捷的审核极大提振了企业的发展信心。”小康股份董事长张兴海表示。

  作为小康股份最大的营收来源,成立于2003年的东风小康,一直被视为民企与央企合作的成功范例。根据公司公告,小康股份拟以11.76元/股价格,向东风汽车集团定向增发约3.27亿股股票,作价约38.5亿元,收购其持有的东风小康50%股权,东风小康成为小康股份全资子公司,而东风汽车集团成为小康股份二股东。

  “交易快速达成是小康股份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里程碑,有助于支持公司复工复产,目前公司基本全面复工,也奠定了公司转型发展以及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里程碑。”张兴海指出。

  除小康股份外,智慧松德、海洋王等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在有效期延长申请情况下均获有条件通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指出,疫情使得现场工作难度加大或不能正常进行,并购重组财务资料、定期报告等不能如期提交,证监会在新年开市前及时对相关业务做出调整,延长相关公司的准备时限,有助于公司合理调整项目进展情况,顺利度过特殊时期,也体现了资本市场的监管弹性和监管温度。

  2月1日,五部门发布的《通知》显示,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

  与此同时,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关于全力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监管业务安排的通知》,要求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就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相关业务实施做出调整和衔接安排。

  数据显示,目前小康股份、丹化科技、华通医药已申请两次延期,智慧松德、海洋王、三房巷、亿通科技、北新路桥均申请一次延期。

  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指出,《通知》可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此,相关并购重组工作并不会受到疫情的实质性影响,未来随着国内疫情好转,并购重组市场将加快发展。  

  并购重组持续推进

  疫情期间,监管服务“不隔离”,并购重组审核“不停摆”,助力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工具做大做强,有效支持了企业发展与经济平稳增长。

  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2月18日通过专线视频会议的方式,对一汽轿车和博雅生物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进行了审核,一汽轿车重组项目获无条件通过,博雅生物重组项目未获通过。此后,智慧松德、海洋王、克来机电、小康股份、中体产业、东方创业、京粮控股、环旭电子等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均获通过,重组许可审核常态化。

  在疫情特殊时期加快并购重组配套融资监管规则“对接”,回应公司融资需求,2月14日再融资新规发布后,并购重组配套融资与再融资新规衔接安排2月28日出炉,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允许上市公司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对配套融资部分做出适当调整。

  “在重组新规、再融资新规的推动下,2020年A股大概率迎来新一轮并购重组潮。预计“同行业、上下游”产业并购将成为主流,成长板块依然是并购主力,同时在估值极致分化环境下,低估值且现金流稳定的传统行业公司可能迎来新一轮举牌潮。”中信证券策略分析师秦培景指出,预计新一轮并购潮中上市公司会更加务实,投资逻辑和产业整合战略会更加详细,并购双方对交易价格更加敏感,产业并购会超越以市值管理为目标的多元化并购成为主流。

2020-04-02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0-04-03 09:59:0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154人气

内蒙证监局:深入推进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内蒙证监局网站4月2日消息,为贯彻证监会、教育部《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知识普及教育的合作备忘录》精神,落实内蒙古证监局、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内蒙古辖区证券期货知识普及教育的合作备忘录》要求,近日,内蒙古证监局指导国融证券投资者教育基地联合高校多形式开展证券期货知识普及教育活动。

  一是联合辖区高校开设“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理性投资者”——线上直播课堂,引导高校师生客观认识新《证券法》、新三板和创业板改革,强化理性投资和风险防范意识。二是联合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等35所国内高校开展新《证券法》线上知识竞答活动,持续营造学习新《证券法》、了解资本市场改革的良好氛围。三是编写并联系出版社刊发首本少数民族地区青少年财商读本——《青少年金融探索之旅》,引导青少年树立“劳动创造价值,智慧创造财富,积极预防与管理风险”的理念,推动证券期货知识普及教育更加科学化、系统化、专业化。

  内蒙证监局表示,下一步,将深入推进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明确教育内容、突出教育重点、拓宽教育渠道,不断开创投资者保护、投资者教育和辖区资本市场共同发展的新局面。

2020-04-02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0-04-03 09:55:3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159人气

新证券法明日“满月” 配套规则“立改废释”夯实制度基础

      4月1日,新证券法迎来“满月”。通过新证券法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显著提高证券违法成本、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强化信息披露义务、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等制度改革,我国资本市场正全面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中小投资者保护则获得了多维度的制度支持。而在此背后,为了贯彻落实新证券法,证监会就证券市场相关规章制度及时进行了大量的“立改废释”工作,让市场看到了公司债发行、“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落地等实实在在的效果。

      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实施,明日(4月1日)则将“满月”。为了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在其正式实施前后,证监会对证券市场相关规章制度及时进行了“立改废释”。

      2月21日,证监会废止18部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不完全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实践等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由于新证券法将证券服务机构事前准入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2月29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并公开征求意见。

      3月20日,证监会集中“打包”修改证券期货规章、规范性文件,对13部规章、29部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3月27日,由于新证券法进一步完善了证券市场监管措施制度,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新证券法是资本市场的“龙头法”,新证券法实施前后,监管层务实高效、精准严谨对配套部门规章制度进行了“立改废释”,对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繁荣发展以及现代化、法治化治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无论投资者还是市场人士,都希望新证券法早日见到成效,发挥效力和威力,更好的保护投资者,促进资本市场基础功能的发挥。”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新证券法是证券市场的基本大法,很多条款比较抽象,需要一些具体可操作的规则和条款对其细化落实,让新证券法具有可操作性,这部分的工作是比较繁重的,但是也是非常紧迫的。

      证监会表示,对于其他因新证券法修订而需要制定修改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证监会正在抓紧统筹推进,按照《立法法》的要求,及时落实好新证券法的各项配套具体规定,为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据记者梳理,目前,监管层已经修订完善的规则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证券交易所管理制度,强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强化监管执法;丰富诚信监管手段,完善行政许可取消等情形下的有关条文表述。新规方面,主要是制定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管理制度和进一步规范监管措施的实施程序。

      刘俊海表示,目前监管层修订和起草的配套规则涵盖已经比较全面。下一步在推进“立改废释”的同时,监管层也要推动《公司法》同步修改。此外,《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也需要纳入修改日程。“新证券法实施之后,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都得与时俱进,使新证券法尽快发挥效力,提升投资者信心。包括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自律规则。”(记者 吴晓璐)

2020-03-31 来源:证券日报

2020-04-02 09:30:1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279人气

六大国有银行2019年 净利润合计突破1.1万亿元

     截至本周一(3月30日),国有六大行年报披露落下帷幕。

      六大国有银行2019年年报显示,去年净利润集体实现正增长,资产质量较上年年末均有不同程度改善。2019年全年,六大国有银行合计实现净利润(集团口径,下同)逾1.1万亿元,相当于日赚31亿元。

      国有六大行日赚31亿元


      2019年全年,六大国有银行合计实现净利润11364.96亿元。其中,工行净利润依旧排名首位,该行去年实现净利润3133.61亿元,同比增长4.9%。

      此外,建行、农行、中行、交行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92.22亿元、2129.24亿元、2018.91亿元和780.62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5.32%、5.08%、4.91%和5.25%。值得注意的是,刚刚实现A股上市的邮储银行虽然去年实现净利润最少,全年仅为610.36亿元,但该行净利润增速高达16.52%,领跑国有六大行,显示出强劲的发展势头。

      六大国有银行去年的资产规模再上一层楼,均有不同程度增长。

      工行仍稳居第一位,其截至去年年末的资产规模突破30万亿元大关,达30.11万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7%。建行紧随其后,资产规模为25.44万亿元,增长9.53%。农行资产规模增速最高,达10.0%,这也是国有大行中唯一增速实现双位数的银行。

      在净利润集体增长的同时,六大国有银行去年资产质量也呈现出积极向好的局面。

      工、农、中、建、交这5家银行在去年均实现了不良贷款率的下降。邮储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虽然较2018年末维持不变,但该行截至去年年末的不良贷款率仅为0.86%,在国有大行中最低。不良贷款率最高的为交行,截至去年年末交行该项数据为1.47%,较2018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

      普惠金融全面推进

      2019年,六大国有银行全面升级普惠金融综合服务,不断健全普惠金融产品体系,提升普惠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便利性。

      工行围绕工银小微金融服务平台和经营快贷、网贷通、线上供应链融资三大类产品构建普惠金融综合服务体系。截至2019年末,该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715.21亿元,比去年年初增加1614.07亿元,增长52.0%。客户数42.3万户,增加15.3万户。当年累放贷款平均利率4.52%,下降0.43个百分点。

      建行普惠贷款余额接近1万亿元,客户数超过130万户,继续领跑市场。农行普惠金融业务实现突破性增长,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长58.2%,普惠型小微法人有贷户增长254%,较好地支持了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截至2019年末,邮储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531.85亿元,全年累计发放贷款6059.60亿元,贷款余额较去年年初增加1081.94亿元,有贷款余额的户数151.60万户,增加5.83万户。

      2019年,交行普惠“两增”口径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51.62%,贷款客户数较年初增加3.34万户,普惠信贷不良率较去年年初降2.15个百分点。

      3352亿元现金分红回馈股东

       多年以来,六大国有银行始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六大国有银行一直坚持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用“真金白银”回报投资者,发挥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而在去年净利润同比齐增的情况下,六大国有银行2019年度现金分红也将再创新高,成为名副其实的现金分红大户。

      六大国有银行披露的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显示,上述银行2019年度的分红金额均较2018年有不同程度的增长,拟合计现金分红金额达到3352.34亿元,较2018年度的3188.22亿元,再度增长5.15%。

      在“赚钱”能力上持续蝉联榜首的工行,其现金分红总额也是遥遥领先。2019年度,该行拟派发现金总额超过900亿元大关,达936.64亿元,领先于其他银行,该行每10股派发2.628元(含税)。

      此外,建行紧随其后,2019年度拟派发股息也突破了800亿元。而每股派现最多的国有大行为建行,该行每股分配现金股利0.320元(含税)。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近年来,虽然国有大行在各个年度的具体分红金额有所不同,但现金分红比例(即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长期维持在30%以上,在A股市场中继续引领着价值投资理念。

2020-04-02 09:27:3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646人气

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今起取消 15家外资控股或参股券商“候场”

      近一个月内,券业大事件接踵而至:首批6家券商并表监管试点正式落地;多家券商获批基金投顾试点资格,促进财富管理业务转型升级;摩根士丹利和高盛收到股权变更获批批文,我国外资控股券商增至5家。

      而今天是证券行业外资股比限制正式取消的第一天,意味着扩大证券行业对外开放历程即将迎来新篇章。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目前共有15家外资参股或控股的合资券商,而首家100%外资控股券商有望从上述券商中诞生。

      外资控股券商已达5家


      上周五(3月27日),摩根士丹利宣布,中国证监会已批准将其在合资企业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的股权比例从49%增加至51%;同一天,高盛宣布,中国证监会已批准将其在合资企业高盛高华证券的股权从33%增至51%。

从证监会公告来看,摩根士丹利受让了摩根士丹利华鑫5.202亿元股权。而高盛集团方面,高盛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了高盛高华证券2.64亿元股权;高盛集团有限公司认购了高盛高华证券新增约2.94亿元股权;高盛高华证券注册资本已变更为约10.94亿元。

      事实上,外资申请控股券商的热情从未间断。

      2019年,瑞银证券、摩根大通证券(中国)、野村东方国际证券等3家外资控股券商“跑步进场”。加上此次的摩根士丹利及高盛,目前我国已有5家外资控股券商获批设立。在我国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背景下,“华尔街之狼”野心明显,行动迅速。

      除这5家外资控股券商外,截至目前,我国还有10家合资券商,分别为中金公司、瑞信方正、中德证券、金圆统一、东方花旗证券、汇丰前海证券、东亚前海证券、华菁证券、申港证券、中银证券。以此来看,在4月1日起券商外资股比限制取消后,上述15家合资券商中有望诞生首家100%外资控股券商。

      此外,随着外资股权结构再迎新进程,外资进驻中国券业市场的热情再次被点燃。《证券日报》记者从中国证监会网站近期公布的信息获悉,截至3月30日,还有18家合资券商正在排队申请设立。

      外资争相锚定100%股比

      往前回溯,2003年起,首批合资券商相继设立。2005年年底,因券商综合治理等问题,外资投行参股内地券商被叫停。直到2007年12月份,外资参股中国证券公司再度开闸,国内证券行业重启对外开放进程。

       回顾证券行业对外开放近20年的进程,有三次重大措施:一是2012年10月份外资在合资券商中的持股比例上限从1/3提高到了49%;二是2018年4月份证监会公布允许外资控股合资券商,“由参转控”政策落地;三是2020年3月份证监会第二次提前取消券商外资股比限制,外资持股比例可至100%,时间节点自2020年4月1日起。

      毋庸置疑的是,近几年我国证券行业对外开放按下“加速键”,目前外资控股券商手握牌照开始抢滩中国市场,曾经仅在投行业务崭露头角的合资券商,也开始获得经纪业务牌照,例如摩根大通证券(中国)。在股权比例方面,不少外资也表示对100%外资持股感兴趣。

      高盛(日本)亚太区联合总裁李廉(Todd Leland)曾表示:“实现对高盛高华证券的控股是我们在中国业务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我们也将尽早寻求机会争取获得100%的所有权。”

2020-04-01 来源:证券日报

2020-04-02 09:19:0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3252人气

3月PMI大幅回升 服务业回暖

      3月31日,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了中国采购经理指数。数据显示,中国采购经理指数在上月大幅下降基数上环比回升,其中,制造业PMI为52.0%,比上月回升16.3个百分点;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2.3%,比上月回升22.7个百分点;综合PMI产出指数为53.0%,比上月回升24.1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负责人表示,采购经理指数是环比指数,反映的是本月比上月发生的经济变化情况,变化幅度与上月基数有很大关系。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形成严重冲击,尤其是2月份采购经理指数跌至历史最低点。3月份,我国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截至3月25日,全国采购经理调查企业中,大中型企业复工率为96.6%,较2月25日调查结果上升17.7个百分点,生产生活秩序稳步恢复。3月份制造业PMI、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和综合PMI产出指数在2月份大幅下降基数上环比回升,这些数据表明3月份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与2月份相比发生了明显的积极变化。

       上述负责人表示,3月份采购经理指数较2月份明显上升是反映当前多数企业随着复工复产的有序推进,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比上月有所改善,但并不意味着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已恢复至疫情前水平。通常情况下,当PMI连续三个月以上同向变化时,才能反映经济运行的趋势性变化,仅仅单月数据升至荣枯线上,并不能判断我国经济已完全恢复正常水平,还需持续观察。

      非制造业PMI方面,服务业总体回暖。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1.8%,比上月回升21.7个百分点。从市场预期看,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56.8%,较上月回升17.1个百分点,其中邮政快递、零售、电信等行业均高于总体。生活性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0.2%,低于服务业总体指数1.6个百分点,商务活动指数继续位于收缩区间。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下阶段仍要加大逆周期调控力度,金融、财政、就业政策要协调发力,打通复工复产各环节堵点,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保证经济延续积极改善迹象,实现趋势性好转。

2020-04-01 来源:证券日报

2020-04-02 09:15:3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869人气

新《证券法》对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意义

      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施行,本次《证券法》修订,历时时间较长,受到了社会各方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为帮助投资者更好的理解新《证券法》相关制度,3月25日晚,方正证券投教基地成功举办投资者保护系列云讲座(第三期)之“新《证券法》对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意义”。

      活动采用线上直播的方式,借用“小方直播”平台向全国各地区的中小投资者传播投教知识,直播活动吸引了四千余名投资者参与学习。本次云讲座由方正证券投教基地讲师为大家带来“新《证券法》对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意义”,重点从新《证券法》对改革发展的意义、对市场参与各方的要求等四个方面展开解读。本次《证券法》修订,进一步完善了证券市场基础制度,为证券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落实落地,有效防控市场风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具有非常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本次云讲座,方正证券投教基地积极号召大家认真学习新《证券法》,做理性投资者。帮助中小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在投资时不得触碰法律的红线,但当投资权益受损时,也可以运用法律的手段进行维权。下周我们云讲座的主题是“新《证券法》投资者保护纠纷调解”,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新《证券法》内容,欢迎持续关注“方正证券投教基地”微信公众号二维码,会发布大量的投资者教育内容,供大家学习。

 2020-04-01  供稿单位: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02 09:11:0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5136人气

期货套期保值的真谛

期货套期保值的真谛

——点掌投教特邀明星分析师介绍套保策略

      套期保值这个词,对于大部分股票投资者来说可能是个比较陌生的词汇,其实,大部分人并不知道期货最一开始的作用是什么,那就是套期保值!那么究竟什么是套期保值呢?点掌投教特别邀请到迈科期货有色金属分析师、基金经理:董嘉奕,来为大家一起解惑期货最初发明的初衷。

      董嘉奕表示,首先,期货市场最初建立的一个意义就是它是为实体企业服务,是机构投资者和实体企业进行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的工具。

      所谓期货,对应的就是现货,比如股票就是现货,期货的套期保值就是在现货市场有一笔买一或者卖出的现货,那么可以在期货市场做一个卖出或买入的操作,前提就是方向相反、数量相等、品种类似。如此一来,在一个市场的亏损就会被另一个市场的盈利所弥补,起到风险对冲的作用。在这里主持人于静也举了个例子,比如一家钢铁厂生产不锈钢,由于担心未来一段时间内不锈钢价格的波动会导致自己亏损,那么就可以在期货上对这个波动做一些反向的对冲来弥补现货的亏损,这就是企业做套保的作用。此外董嘉奕还补充道,对于消费型的企业来说,如果担心要买的材料未来价格会上涨,那么就可以进行一个买入的套期保值操作;对于是生产型的企业,如果担心生产的产品未来价格会下跌,那么就可以做一些卖出的套期保值操作。而做套保策略设计的同时,还要考虑三点:一是考虑宏观政策面,二是企业产业的情况,三是基差的情况。

      首先宏观层面,需要判断这个市场是处于牛市还是熊市的阶段,比如在熊市时,价格下跌的可能性比较大,那么此时就要做出一个卖出的套期保值操作,就像在08年金融危机时,董嘉奕就建议客户及时调整头寸,去做一个空头的套期保值,因为时间不等人,一旦快速下跌,再去做套保就来不及了。

       第二个是企业产业的角度。比如企业当前毛利润非常高的时候,往往会去加大生产,这样一来就会带动这个商品的产量上涨,而从供需关系来看,产量的上涨就可能会导致价格下跌,这时候对于生产型企业来说就要考虑做卖出的套期保值操作。而如果企业的毛利比较低,企业在未来中短期内会做一些被动的减产,这样对产品价格的支撑就会很强,这时候生产型企业再做卖出的套期保值就要非常谨慎了,相反对于消费型企业来讲可以考虑在这个点做一些买入的套保操作。当然还有通过库存的情况结合供需关系来判断产品价格的涨跌,从而去做一个反向的套保操作。

      第三个就是基差,基差就是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之差。比如在买入套保操作的时候,是希望基差是往缩小的方向发展,如果这时候基差超出了历史的均衡范围,那么就可以去多做一些套保的操作。

       综合以上三个因素,如果三方面都是朝着一个有利的方向发展,那么就会建议企业或投资者去加大套期保值的力度,而如果三个因素互相产生了冲突,那么就要去做判断了。另外套期保值在目标价位的设置同样也是在滚动的,所以在做套保策略设计的时候有很多需要考虑的地方。

      在有色金属研究方面,董嘉奕介绍了一下自己主攻的铜和锌的研究。比如铜,从投入到产出至少要五到十年的时间,因为从开采到最后的投产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从前期的环境评估到地下矿的开采需要很长的时间,所以有可能与宏观经济造成供需错配的情况,也就是说假如在经济比较好的情况下加大投资,而等到实际产出的时候消费力可能就不那么给力了,这样就会造成产能过剩的情况,反之亦然,所以它的周期性轮动非常强。而最近几年,由于美元的持续走强,导致铜价持续下跌,只不过库存从17、18年开始都是比较低的,大家就觉得铜的价格可能会有一个支撑,不过对于铜价近期的回暖,董嘉奕认为主要是因为宏观经济的回暖让铜价出现了一个反弹,但从整个基本面情况来看,铜依旧是处于淡季中,所以判断接下来铜价还是一个震荡偏弱的走势不变。

      像锌的话,前几年有个矿山的崩塌,锌矿在14年到18年之间出现短缺的情况,导致前几年锌的产量下降,但近些年对锌矿的开采加大后,又出现了产量过剩的情况,使得近年的锌价格出现了冲高回落的状态。再从当下市场对锌的供求关系来看,下游产业的需求量并不充分,由此董嘉奕也判断未来一段时间锌的价格还是会呈现下降的趋势。

       董嘉奕老师的访谈视频欢迎广大投资者登录点掌投教网站收看。“知道越多,风险越小。“点掌投教也将聘请更多专业的财经大咖为广大投资普及金融投资中的各种专业知识和风险防范方法,欢迎大家继续关注点掌投教。

2020-04-01 11:15:3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4649人气

新证券法开启投资者司法救济新渠道

新证券法实施至今,明日(4月1日)将要“满月”,其在投资者保护方面也取得了新成绩。例如,日前“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正式落地实施,为法院和调解组织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提供了范本。此外,具有中国特色的代表人诉讼制度将成为司法救济的新渠道。

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新证券法明确了投保机构在证券代表人诉讼中可依据法律规定成为代表人。同时新设“投资者保护”专章,明确了投资者分类、专业维权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先行赔付制度,以及新设“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代表人诉讼制度。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有利于中小投资者进行维权索赔。

“与欧美成熟的证券市场体系不同,中国证券市场以中小投资者为主。投资者人数众多,互相之间信息不通,难以推举代表人,同时单个投资者损失金额小、起诉成本高、起诉意愿不强。诉讼代表人是中国特色集体诉讼制度,将更多依赖于中小投资者保护机构。”李湛表示。

据了解,此次证券法的修订,投资者保护是一大亮点,新证券法从多个维度为投资者保护提供了制度支持。

李湛认为,具体来看,一是新证券法对证券公司和投资者分别做出了规范要求。对于证券公司而言,概括来说就是要做到了解客户、揭示风险,并且明确了卖者有责;二是对于投资者而言,应当配合证券公司,按照证券公司明示的要求提供个人真实信息;三是新证券法还对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做出了区分,目的是为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低、投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相对不足的普通投资者提供更加充分的保护;四是有针对性地做出投资者权益保护安排;五是建立征集股东权利制度,允许特定主体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六是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度等。

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这些制度安排,一方面,有效约束了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避免了对投资者利益的侵犯;另一方面,一旦出现纠纷或损失,投资者有可行的路径进行理赔和权益维护。

对于如何进一步完善投资者保护,李湛建议,应该尽量扩大新证券法的范围,将所有直接融资活动都纳入新证券法的监管视野,为所有投资者提供新证券法的保护。通过出台司法解释、细化业务规则等方式,进一步明确投保机构应发挥的作用及相关权利义务。

何南野建议,一是按照新证券法的原则,进一步出台相关的细则,使新证券法可以更好的落地;二是监管机构应加强执法,尤其是要利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加强对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打击。(记者 孟珂)

2020-03-31 来源:证券日报

2020-04-01 10:11:0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901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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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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