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点掌投教基地

点掌投教基地

VIP 阿牛官方
赞美率:96%
阿牛官方
人气 370万+
赏金 469
粉丝数 177
收到的礼物(共0个) 我也要送
赠送礼物
  • 888牛
  • 688牛
  • 198牛
  • 88牛
  • 68牛
  • 8牛
  • 2牛
  • 1牛
立即赠送

11条重磅举措出炉 金融业开放再提速


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宣布了11条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意味着金融业对外开放再次提速。

鼓励境外机构参与设立银行理财子公司

11条开放新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允许外资机构在华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时,可以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所有种类债券评级。

二是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

三是允许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

四是允许境外金融机构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

五是支持外资全资设立或参股货币经纪公司。

六是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的过渡期,由原定2021年提前到2020年。

七是取消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75%的规定,允许境外投资者持有股份超过25%。

八是放宽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取消30年经营年限要求。

九是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

十是允许外资机构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主承销牌照。

十一是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不断扩大外资评级机构业务范围

在提前至2020年取消合资券商等外资股比限制方面,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将加快完善配套安排,扎实做好上述开放措施的落实落地,提升开放环境下的监管能力,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开放工作有序稳步推进。

对于允许外资机构在华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时,可以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所有种类债券评级方面,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央行、证监会将进一步推动评级领域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外资评级机构的业务范围,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外资评级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开展全部类别信用评级业务,提升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促进中国金融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在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理财子公司上,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银保监会将指导有条件、有意愿的银行加强与相关外资金融机构主动接触,持续鼓励和引导银行理财子公司做好引进外资工作。

另外,在缩短人身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的过渡期至2020年方面,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银保监会将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并在相关行政许可工作中及时落实规定。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2019-07-22 来源:中证报

2019-07-22 11:55:5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716人气

6家A股上市银行业绩快报出炉,不良贷款率较年初无一上升


证券日报报道,截至上周末, 32家A股上市银行中,披露上半年业绩快报的银行数量已达6家。梳理上述银行业绩快报发现,这些上市银行今年业绩均表现良好,共有5家银行净利润同比增长幅度达到两位数。

与此同时,多家券商在发布的上市银行研报中,也对银行上半年经营情况表示出谨慎乐观,普遍认为业绩有望持续增长,资产质量也将保持稳定。

5家银行净利润增幅达两位数

进入7月份以来,虽然A股上市银行尚未开始披露半年报,但银行业绩快报却已陆续亮相。

截至昨日,已有6家A股上市银行披露了今年上半年业绩快报,分别为张家港行、郑州银行、长沙银行、杭州银行、宁波银行和江苏银行。这些已发布业绩快报的银行均为城商行或农商行,截至目前,尚未有一家国有大行及股份制银行披露业绩快报。

6家银行业绩快报显示,今年上半年经营效益稳步增长,共有5家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逾20%。除郑州银行外,其余银行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幅度都达到两位数,其中,杭州银行宁波银行的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20.21%和20.03%,领跑其他银行。

上述银行今年上半年资产规模均较年初有不同程度的增长。江苏银行截至6月末的资产总额突破2万亿元大关,达2.05万亿元,较年初增长6.29%。

值得注意的是,6家银行今年上半年资产质量保持稳定向好,没有一家银行不良贷款率较年初出现上涨。

多家券商研报对上市银行上半年业绩普遍乐观

随着上市公司2019年半年报于本月开启,各家券商也纷纷发布研报对于上市银行今年前两个季度的业绩情况进行了判断。与上市银行业绩快报披露的情况相似,券商研报中也普遍认为今年上半年上市银行净利润将普遍增长、资产质量持续改善。

中银国际证券研报指出,上市银行今年半年报将整体保持稳健。行业净利润的将主要来自规模增长,预计2019年上半年上市银行净利润增速为 6.6%。与此同时,上市银行整体资产质量将保持稳定,考虑到半年末银行核销处置力度的加大,因此预计上市银行截至6月末的整体不良率环比一季度下行。不过在整体经济下行背景下,不良生成率仍然存在上行压力。.

中泰证券预计,今年上半年,国有行营业收入同比增幅将达10%,股份制银行达18%,小型银行则在20%左右。总体来年,上市银行的资产质量压力不大,不良率保持稳定。

申万宏源则认为,优秀中小银行受益于宽松的流动性环境,负债成本有望进一步下行,带动净息差继续走阔。从长期来看,在金融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存在核心竞争力的中小银行将在基本面和估值上取得长期优势。

2019-07-22 来源:证券日报

2019-07-22 11:54:0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036人气

新三板249家未披露年报企业已摘牌


按照计划,今年强制摘牌的新三板企业数达到了330家,在强化监管和投资者保护方面,全国股转公司新闻发言人表示,对于涉嫌“坐等强摘”且重大违法违规的企业,全国股转公司将向中国证监会移送违规线索。

对于可能产生的投资者纠纷,全国股转公司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引导投资者通过专业机构解决纠纷。新闻发言人透露,未来还将引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等更多专业机构为投资者提供服务。

已对249家做出摘牌决定

目前,330家未披露年报挂牌公司强制摘牌工作平稳推进。截至2019年7月19日,全国股转公司已对249家公司做出摘牌决定,剩余81家公司将在遗留事项处理完毕后,分批次实施强制摘牌。

新闻发言人指出,披露定期报告是挂牌公司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对不披露定期报告的公司实施强制摘牌,是全国股转公司践行规则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对这些“问题”公司进行出清,有利于净化市场运行环境,提升市场运行质量,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为下一步深化新三板发行、交易、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信息披露和监管等各方面的改革筑牢基础。

在此次强制摘牌工作中,全国股转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通过强化事前风险提示、加大事中处罚力度、完善事后保护机制,多措并举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是充分揭示风险。在年报披露截止日前,全国股转公司多次组织主办券商对尚未披露年报的公司开展排查,全力推进挂牌公司年报编制、审计等工作,对确实存在无法披露风险的,要求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及时进行风险揭示。

二是强化监管威慑。对于未在4月30日前披露年报的公司,全国股转公司对挂牌公司及其董事长采取了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切实提高违法成本和监管威慑。

三是积极处置违法违规情形。对于未能在6月30日前披露年报的公司,全国股转公司在实施强制摘牌前,对挂牌公司历史上存在的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做到有错必纠、有过必罚。

四是妥善应对股东诉求。为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全国股转公司要求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披露有效联系方式,妥善应对股东诉求,充分尊重股东知情权、投票权等法定权利,并积极引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等第三方机构,为投资者提供专业调解服务。

被强制摘牌企业六成以上亏损

被强制摘牌的330家公司,整体质地堪忧。

从经营情况来看,六成以上公司为亏损状态,且四成以上的公司亏损逐年加剧;其中有95家公司2017年年报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意见。从市场认可度来看,近四成的公司在二级市场未发生过交易或成交额很低,五成以上公司自挂牌以来没有进行过发行融资。从违规情况来看,被强制摘牌的公司,公司内部控制失效、治理严重失序情况普遍;这些公司合计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全国股转公司处罚584次。从行业分布来看,八成以上被强制摘牌的公司属于落后产业,具有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益的特点,存在产能过剩、市场淘汰的趋势。

新闻发言人指出,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将通过加强制度约束、强化事前监管并加强监管协作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新三板市场投资者保护。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约束。全国股转公司已于2016年10月就《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此后,市场形势发生较大变化,全国股转公司已结合终止挂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细则进行了进一步完善,重点强化了投资者保护机制,引入“强制摘牌整理期”、超200人公司主动摘牌股东大会双三分之二表决机制和网络投票机制、公司章程增设投资者保护专章等相关规定。此外,全国股转公司正在制定公司治理相关规则,将进一步强化对挂牌公司的规范要求,有效提升投资者保护工作力度。

二是进一步强化事前监管,压实监管责任。对于4月30日、6月30日前未披露年报、半年报的挂牌公司,全国股转公司将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定期报告披露进展等相关事项进行刨根问底式公开问询,要求挂牌公司披露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具体原因;同时,将进一步压实主办券商责任,要求其立即启动现场检查,核查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公司是否存在尚未处理完毕的违规事项并持续督促挂牌公司及时披露。对于涉嫌“坐等强摘”且重大违法违规的,全国股转公司将向中国证监会移送违规线索。

三是加强监管协作,多渠道保护投资者权益。全国股转公司已经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签订合作备忘录,积极引导投资者通过上述专业机构解决纠纷。

2019-07-22 来源:证券时报

2019-07-22 11:52:0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971人气

银保监会、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发布《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修订)》答记者问

 为进一步优化我国商业银行优先股发行相关制度,为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提供有利的政策环境,银保监会、证监会对《中国银监会 中国证监会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4〕12号)进行了修订,并于近日正式发布实施《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证监会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修订)》(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银保监会、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此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问:修订《指导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以及原《指导意见》等规定,我国商业银行于2014年开始发行优先股,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在2019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推出以前,优先股作为商业银行唯一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对充实银行资本、提高银行资本实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一直以来,优先股基本都由上市银行发行,非上市银行发行通道还不够畅通。这是因为,《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优先股的发行人限于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原《指导意见》进一步要求“非上市银行发行优先股的,应当按照证监会有关要求,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考虑到将“新三板”挂牌作为发行优先股的前置条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非上市银行一级资本补充,在符合《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要求的基础上,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对原《指导意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二、问:《指导意见》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答:《指导意见》的修订主要围绕第三条,删除了关于非上市银行发行优先股应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的要求,重点强调要遵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及有关监管指引的规定,做到合法规范经营、股份集中托管、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年度财务报告应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此外,结合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发行的市场情况和监管经验,本次修订进一步强调优先股发行应遵循市场化原则,优先股定价应充分反映其风险属性,充分揭示其损失吸收特征,有利于保障优先股投资者权益,促进国内市场健康发展,增强商业银行资本补充的可持续性。

  三、问:修订《指导意见》的影响和意义是什么?

  答:本次修订的影响范围是非上市银行。我国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大部分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都是上市银行,在本次修订以前,已经能够根据国务院、证监会和银保监会的相关规定发行优先股。绝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都是非上市银行,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股东人数累计超过200人的非上市银行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标准,经过本次修订,在满足发行条件和审慎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可直接发行优先股。

  非上市银行以中小银行为主,中小银行对于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次修订有效疏通了非上市银行优先股发行渠道,对于中小银行充实一级资本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保障中小银行信贷投放,进一步提高实体经济服务能力。

2019-07-19 20:46:1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235人气

证监会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党课


  7月19日,按照证监会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统一安排,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结合主题教育以来学习调研情况,就证监会系统如何更好地学习贯彻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资本市场如何更好地践行初心使命,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更好地再出发,给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讲授党课。中央第23指导组组长陈雷及有关成员到会指导。

  易会满首先带领大家深刻学习领会习总书记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论述,从理论、历史和现实三个维度全面理解和系统把握党的初心和使命的丰富内涵。他指出,党的初心和使命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是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一脉相承的红色基因,是中国共产党接续奋斗的动力源泉。新时代资本市场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重点是必须牢记监管姓监,提升有效监管和科学监管的水平;必须始终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根本方向;必须努力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易会满指出,新时代资本市场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勇于担当作为、坚持干字当头,当好改革的排头兵、实干家,核心落脚点是要贯彻好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办好自己的事情,把资本市场监管好、建设好、发展好。要进一步强化资本市场监管的人民性,坚持“四个敬畏,一个合力”,全面把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资本市场透明度和效率、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监管目标,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导向,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依法治市,让市场有稳定的预期。要推进监管流程再造,突出监管重点、强化科技监管,加强对外监管协作,积极营造良好市场生态。

  易会满强调,要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积极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强化专业思维,大力培养各个层级的“专门家”,努力打造一支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满意的资本市场监管干部队伍,为资本市场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同时,要自觉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持续推进证监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抓好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性建设,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完善强监管、强监督的制度机制,做到“管住人、看住钱、扎牢制度防火墙”,不断强化资本市场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的政治保障。

  证监会党委班子成员,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会机关各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参会。系统各单位全体干部通过视频在各地分会场收看了专题党课。

2019-07-19 来源:证监会

2019-07-19 20:44:3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1978人气

A类法人科创板获配数量占网下总发行量近6成


随着上周25只科创板股票申购结果陆续公布,机构投资者的打新动向也浮出水面。Wind数据统计显示,以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为首的A类投资者为科创板打新主力,获配数量占网下总发行量的比例接近60%。

网下配售比例与发行规模正相关

发行结果显示,首批25只新股共发行27.82亿股,其中网下配售(含战略投资者)数量为21.01亿股,占比高达75.54%。网下配售占比与发行规模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发行数量过亿股的中国通号和澜起科技网下配售回拨后占比均达到79%。可以看出,科创板新股网下配售比例远高于原有A股,今年以来原有A股新股网下配售占比仅为31.14%。

首批25只新股全部启动了回拨机制,回拨比例均为10%。回拨后,南微医学网下配售比例最低,为61.54%。

A类法人投资者获配数量占比近6成

按法人投资者分类来看,A类法人投资者分得的蛋糕最大,共获得配售数量为12.5亿股,获配数量占网下发行总量的比例达到59.48%,获配金额173.84亿元。根据Wind的投资者分类,A类法人投资者中,基金是份额最大的申购主体,共获配8.27亿股,占比达66.15%。在基金中,备受关注的博时、富国、广发等6只3年封闭打新基金共获配0.15亿股,占比较小。

具体到投资者来看,排名前两位的A类法人投资者中国工商银行企业年金计划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获配金额均超过6000万元。其中,工行年金申购了25只新股中的22只,中国通号一只股票的获配金额就达到了3603.6万元。而中石化年金申购资金分配则比较分散,申购了所有25只新股,中国通号获配1801.8万元,另有中微公司、嘉元科技等9只新股获配超200万元。

A类法人投资者中各细分投资者类型获配股票数量

此外,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数量6.29亿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31.44%;C类法人投资者的获配2.19亿股,占网下申购数量的10.94%。B类法人投资者仅获配0.03亿股,占比不足0.2%。

值得一提的是,科创板申购的法人投资者分类与原有A股有所不同。A类为公募、社保基金、养老金、保险、企业年金;B类为合格境外投资者;C类为其他投资者。A股原有的网下投资者分类标准是:A类为公募、社保基金和养老金;B类为保险和企业年金;C类为其他投资者。

根据上交所自律委的倡议,要安排不低于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70%优先向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保险资金和企业年金基金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六类中长线资金对象配售。从首批25只新股申购情况来看,A类和B类法人投资者合计占网下发行数量的59.64%,未达到上交所倡议的水平。个股中,发行规模大的股票A类法人投资者占比偏低,澜起科技和中国通号A类法人投资者占比分别为51.74%和54.18%。

2019-07-18 来源:中证报

2019-07-18 20:35:5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533人气

科创板价格笼子 意在平滑股价波动 预防“乌龙指”


距科创板开市仅百余小时,市场关注度也从申报、问询、注册、发行等环节转向科创板创新的交易机制方面。其中,科创板价格笼子的制度设计有助于将部分市场交易风险“关进笼子”。

“价格笼子意在关住一部分市场交易风险,它既能管理交易行为的预期,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乌龙指’、‘恶意报价’等小概率但可能影响市场情绪的行为。”7月17日某中介机构资深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所谓价格笼子,是指科创板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买入价格有上限、无下限,不超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价格有下限、无上限,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科创板股票交易的市价申报、集合竞价阶段,以及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不适用这一规定。6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以下简称《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明确了科创板上述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要求。

“科创板的最大特征就是注册制和包容性。价格笼子属于科创板市场交易环节‘游戏规则’的范畴”,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7月17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价格笼子设定的2%的浮动区间,可以防止个别机构和庄家用资金优势在极短的时间里拉抬股价和打压股价。对于上述情况,这种报价机制应该是非常管用的,因为其可以平滑股价波动,给投资者一个有效的信号。”

上述资深中介机构人士表示,“A股市场中除了很多人知道的‘乌龙指’,还有‘肥手指’”。此前A股市场的交易品种中,权证与即将开市的科创板同样没有涨跌幅度限制,有投资者利用了交易制度,以0.001元/份的价格不可思议地买到了98万份某家电公司的认沽权证,至当日收盘,上述权证市值增至逾68万元,几小时内收益率高达近700倍。其原因是有卖家按照市价委托的方式卖出近百万份权证,而恰逢当时买单极少,上述投资者在0.001元价位挂了同样大约百万份的买单,最终价格本来在0.5元-0.7元之间波动的权证全部按照买家低报价成交。该人士认为,“价格笼子防范此类行为将十分有效”。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兴刚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海证券交易所《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对有效价格申报设置范围,不仅能够维护交易执行,而且在强化投资者教育和信息披露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并最终促使科创板成为健全的股票市场。

李兴刚表示,一方面,理性的投资者是公司能够在二级市场上获得相对合理估值的最终决策方。我国股票市场散户占比较高,对投资者异常交易的监控,以及价格笼子的设置,能够杜绝虚假申报、拉抬打压、自买自卖等行为,促使市场发挥更好的定价作用,鼓励投资者做出长期、理性的决策;另一方面,对异常交易的监测和监管,也督促上市公司及时、充分的履行信息职责。上交所在其主板交易监管中就强调了信息披露和股价异常的联动监管,股价发生明显异常,首先关注的是投资者的异常交易,进一步则需要针对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者内幕交易进行调查。

董登新认为,价格笼子的制度设置并不会影响股价的正常变动,主要是为了防止或者遏制可能出现的股价操纵行为。

2019-07-18 来源:中证报


2019-07-18 20:33:1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502人气

首批科创板公司半年报:21家预喜


证券时报报道,备受关注的首批科创板公司2019年半年报业绩预告已出炉。截至7月14日晚,首批25家科创板公司中,除杭可科技以外,其余24家公司已经预告了今年上半年业绩。整体来看,大部分公司业绩向好,21家公司业绩“预喜”,占比高达87.5%。

分类型来看,24家科创板公司中,嘉元科技、瀚川智能、安集科技等7家公司业绩预增,西部超导、虹软科技、天宜上佳等12家公司业绩略增,容百科技续盈,中微公司扭亏,共有21家公司半年报业绩“预喜”;此外,还有3家公司业绩“预忧”,新光光电业绩预减,铂力特、航天宏图续亏。

从半年报业绩预告净利润上限来看,中国通号以22.8亿元排名首位,公司预计今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亿元~22.8亿元,同比增长约6.3%~14.8%,主要原因为公司轨道交通控制系统业务的业务量持续增加。此外,澜起科技、嘉元科技、天宜上佳、南微医学、华兴源创、容百科技、虹软科技等7家公司预计净利润变动上限达1亿元或以上。

净利润增幅方面,嘉元科技预计今年上半年净利润最大增幅达288.99%,暂成首批科创板公司中的“预增王”。此外,瀚川智能、睿创微纳两家公司预计最大净利润增幅超过100%。

中微公司是唯一一家预计实现“扭亏”的科创板公司。公司预计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7.2亿元~8.6亿元,同比增长55%~85%;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00万元~3000万元,较2018年同期的亏损1325.16万元,实现由负转正。中微公司表示,扭亏主要原因为2019年上半年下游客户加大了对公司设备的采购,推动收入增长所致,随着营业收入增加,公司的经营业绩得到提升。

证券时报记者统计发现,21家业绩向好的科创板公司谈及业绩变动的原因时,大多数公司表示是得益于经营规模扩大。

另外,有两家科创板公司预计今年上半年业绩会出现亏损。其中,铂力特指出,在相关产品顺利完成交付验收的前提下,公司预计2019年1~6月可实现营业收入为1.08亿元,同比增长40.1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255.8万元,去年同期为亏损37.99万元。航天宏图则预计2019年1~6月净利润亏损2255.45万元~2760.45万元,与上年同期5160.2万元亏损额相比,亏损减少。

2019-07-15 来源:证券时报


2019-07-15 11:41:0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062人气

首批浮动净值型货基获批 6家基金公司“尝鲜”

2019-07-15 来源:证券时报

有基金公司反馈,目前获批的浮动净值型货币基金的发行时间还不确定,前期会先找机构投资者沟通。

7月12日,汇添富、鹏华、嘉实、华安、中银、华宝等6家基金公司旗下的浮动净值型货币基金获批。

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目前获批的首批浮动净值型货币基金名称分别是:汇添富汇鑫浮动净值型货币市场基金、鹏华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华宝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中银瑞福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嘉实融享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华安现金润利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

有基金公司反馈,目前获批的浮动净值型货币基金的发行时间还不确定,前期会先找机构投资者沟通。

试点为期6个月

浮动净值型货币基金是新生事物,如何设计让其运作更加稳健规范,业内已有多次探讨。

记者了解到,在最新一次召开的浮动净值型货基研讨会中透露,此次作为试点的6只浮动净值型货币基金,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均是有过较大规模货币基金管理经验的基金公司。在6个月试点期间,或不再新增同类产品,而首批6只基金强调稳健运作,做好流动性管理,坚守合规底线,并要求新基金成立6个月试点期间,运作规模最好不要过大等。

从证监会官网公示的基金募集申请核准进度看,自2018年1月底易方达基金首次申报市值法(现统一规范为浮动净值型)货基以来,截至今年6月底,共有40家公募申报了40只货基产品,其中市值法货基申报数量为11只,浮动净值货币型基金申报数量为26只,而市值法货基是浮动净值型货币基金更名前的名称,两类基金目前上报总数量为37只。

在成熟市场已有成功实践

从国际经验看,浮动净值型货基已在欧美等成熟市场有了成功实践。

一位基金行业资深研究人士认为,从美国等成熟市场看,作为货币基金发源地的美国,其早期的货币基金均为固定净值型。在2016年10月14日起实施新的监管规定中,美国开始针对机构优质货币基金施行浮动净值的监管要求;欧洲货币基金最早均使用浮动净值,后引入固定净值,目前两种估值方法并存。

据悉,由于机构投资者在美国施行量化宽松政策后,习惯了低利率货币市场环境,同时没有银行交易对手风险等,对机构投资者来说,浮动净值型货币基金仍具较大吸引力,美国货币基金整体规模未受太大影响。

在我国,打破刚性兑付已是大势所趋。传统的以摊余成本法保持1元面值稳定的货基,亟需相应改革,浮动净值型货基就成为承载国内货币基金改革创新的重要产品形式。

2019-07-15 来源:证券时报


2019-07-15 11:38:4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319人气

证监会召开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座谈会

  2019年7月9日,证监会在北京组织召开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座谈会,科创板发行人、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市场主体代表参加了会议。

  《意见》是最高人民法院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安排而专门制定的系统性、综合性司法文件,就保障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革、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完善与注册制改革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等方面提出了17项举措。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意见》发布很及时、很必要,内容很有针对性,促使各方市场参与主体更加清楚“做什么”、“怎么做”,特别是进一步明确了“什么不能做”的法律红线,对于指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明确市场主体定位、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革平稳推出,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意见》要求,科创板发行人代表表示要研究好、遵守好科创板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发挥公司各管控节点的审核把关作用,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以及简明易懂。证券公司代表表示要更加注重合规风控,严格履行对发行人信息的核查、验证义务,做好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和风险进行客观中立的实质验证,在承销、保荐、定价发行、跟投等业务环节严格履行职责,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表示要严格落实证券中介机构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核查把关责任,切实履行会计、法律等专业相关业务事项的特别注意义务,并履行好对其他业务事项的普通注意义务,为资本市场提供高质量的中介专业服务。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相关内容,会议要求市场主体要持续深入地学习《意见》,把制度要求切实转化为各方归位尽责的内在动力和行动自觉,不断健全内部管控机制,加强防控风险能力,敬畏法律,严格按照规则办事,以高标准履行好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资本市场看门人、经济警察的角色,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水平。

2019-07-11 来源:证监会

2019-07-12 21:24:5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0632人气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