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在完善注册制安排方面有三点考虑:
一是优化注册程序。坚持交易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各有侧重、相互衔接的基本架构。进一步压实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主体责任,交易所对企业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进行全面审核。证监会基于交易所的审核意见依法作出是否同意注册的决定。
二是统一注册制度。整合上交所、深交所试点注册制制度规则,制定统一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北交所注册制制度规则与上交所、深交所总体保持一致。交易所制定修订本所统一的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规则。
三是完善监督制衡机制。证监会加强对交易所审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督促交易所提高审核质量。改革完善上市委、重组委(“两委”)人员组成、任期、职责和议事规则,对政治素质、专业背景、职业操守提出更高要求,提高专职人员比例,加强纪律约束,切实发挥“两委”的把关作用。另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全国股转系统)同步实行注册制,有关安排与交易所保持总体一致。其中,对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或者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后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审核通过后,证监会豁免注册(目前豁免核准)。
人红是非多?40万粉丝大V被罚没近1亿,到底咋回事?
据证监会网站,证监会日前对易伟操纵“三夫户外”、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决定没收易伟操纵“三夫户外”违法所得2797万元,并处以2797万元罚款;没收易伟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违法所得2394万元,并处以2000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易伟为上海春山新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山新棠)法定代表人,易伟注册使用微博账户“易伟”,宣传其毕业于耶鲁大学,富有投资经验,是大型美元基金管理人。
2018年11月1日至2020年6月19日(以下简称操纵期间),易伟以直接控制账户、受托管理账户、借入配资账户等形式实际控制76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用于交易“三夫户外”。
2020年5月26日至2021年3月15日,易伟未取得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核准,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及业务资质。
在微博微信上荐股赚了2400万
2020年5月26日,易伟使用微博账号“易伟”发布招募会员信息,内容为出售“老易投资教育小宇宙”船票及相关联系方式。易伟通过微博、微信提供推荐个股、预测行情、指导操作等证券咨询服务。
就具体方式而言,易伟通过群发邮件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每周向部分付费会员群发电子邮件,邮件内容包括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股票的看法、具体买入时点买入价格建议及其本人持有的股票情况。
通过微信向个别付费会员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易伟与个别付费会员通过微信单独交流,回答会员提出的投资问题、分析评价会员的交易行为、针对股票交易提出操作建议。
通过微博公开提供投资咨询。易伟注册使用微博账户“易伟”,宣传其毕业于耶鲁大学,富有投资经验,是大型美元基金管理人。“易伟”账号微博内容包含对A股市场、各上市公司发展及股价走势看法,每篇微博均有多个粉丝转发回复。此外,易伟注册使用微博账号“申尚趣”和“古北老江湖”,配合“易伟”微博账号传播投资理论和投资建议。
通过微信朋友圈公开提供投资咨询。易伟使用微信账户“船长老易”“老易”“俞爷”发布朋友圈,对股票提出明确投资建议,在朋友圈回复微信好友提问。
处罚书显示,2020年5月26日至2021年3月15日,共有534人加入易伟投资咨询群,并实际向易伟指定收款银行账户支付会员费。易伟收入合计2394万元。
辩称属于知识付费,证监会经复核维持处罚
证监会认为,易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六十条第二款、《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三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所述“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擅自从事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行为。
易伟及其代理人就操纵证券价格、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提出相关申辩意见。
关于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方面,其一,违法主体并非易伟个人而是公司。其二,邮件咨询内容属于知识付费,而非证券投资咨询。易伟未就微信、微博、微信朋友圈发送的信息向任何人收取费用,与个别会员交流股票并非履行相关合同义务。其三,调查未向付费会员调取证据,当事人提供的调查问卷表明付费会员并不认为易伟提供的服务属于证券投资咨询。其四,截至证监会调查时,合计有13名会员退费,不应计入违法所得。其五,本案不能适用证券法进行处罚,而只能适用《暂行办法》,但证监会并非《暂行办法》的适用主体。综上,请求对易伟不予处罚。
经复核,证监会认为:其一,易伟利用个人影响力招收付费会员,并非以公司名义,涉案行为亦无法体现单位意志,且违法所得最终归易伟个人所有,因此违法主体是易伟个人而非公司。
其次,易伟利用微博公开发布证券投资建议为招募会员进行宣传,之后每周定期向付费会员群发包含投资咨询建议的邮件,并与付费会员单独添加微信,通过私信或者朋友圈提供投资咨询建议。从整体来看,前述一系列活动构成证券投资咨询。
其三,易伟向会员群发邮件的内容包括对上市公司和相关股票的看法、具体买入时点、买入价格建议及其本人持有的股票情况等,客观上构成证券投资咨询。
其四,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并未提交会员退费的相关证据,证监会在计算违法所得时已根据在案证据剔除了退费会员对应的金额。
最后,《暂行办法》发布时地方证管办与证监会分立的背景已发生变化,其规定的由地方证管办行使的相关职能已经被合并进证监会。因此,证监会有权适用《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综上,维持对易伟的处罚。
最终,证监会决定没收易伟操纵“三夫户外”违法所得2797万元,并处以2797万元罚款;没收易伟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违法所得2394万元,并处以2000万元罚款。
何涌泉有17年的金融衍生品实战经验,同时在金融机构有6年的从业经历,其优势、赚大赔小的交易理念创下惊人战绩,面对混沌不确定的市场,何涌泉有自己的一套思维方式,本期他将分享自己的交易理念,或将颠覆投资者对于市场的传统认知。
市场永远值得敬畏
何涌泉经济管理专业毕业,毕业后何涌泉以期货经纪人身份进入市场,刚进入市场的时候何涌泉亏了很多钱,但同时何涌泉也躲过了很多次陷阱,他不禁感叹是自己的交易原则帮助自己逃过了危机行情,另外他也感叹交易市场是表现极致的“丛林法则”。
何涌泉认为当人进入一定困境的时候才会有深刻的反省,以他自身的经历来说,他在经历事业失败之后重新审视了自己,从此苦心研究投资方法,从那个时候开始,他也逐步形成了属于自己独特的交易体系。
市场是不可与预测的
何涌泉在系统的学习和了解市场之后深刻的认识到市场是不可预测的,同时也要想清楚自己交易系统的底层逻辑,这样才会对市场有一定的认知。
何涌泉认为投资者想要在市场中稳定,需要过三关,第一关就是逻辑理念观,要明白对错之分,市场上理念模式很多,每一种都有其底层逻辑,可能逻辑会自相矛盾,投资者全盘接收之后,在没有办法辨别的话就会有很大的伤害,必须了解其不同的策略有不同的应用情景;第二关是知识技术关,投资者要建立一定的标准;第三关就是知行合一关。
优势、赚大赔小的交易理念
何涌泉有其自己的交易理念,简而言之可以用六个字概括,就是优势、赚大赔小。首先“优势”是指交易过程中一定要占据优势,他认为交易是一个概率游戏,做的每一个交易行为都要占据优势,如果从技术角度来讲的话,顺势就是优势,当市场已经形成趋势的时候,要选择与它同行。
其次,“赚大赔小”指的就是盈亏比,或者可以说是性价比。何涌泉认为从技术面角度分析,当市场在顺势的时候有一定的延展性,如果在顺势的时候介入,这是一种“赚大赔小”的模式;或者当趋势发生的时候,就是另外一种“赚大赔小”的模式;最后一种是在趋势波动中,也可以依据自己的交易体系介入。
曾经众里寻她千百度
如今得来“爱情”全不费工夫
你以为自己与爱牵手
实际上你早已落入了
你的“爱人”设计好的“杀猪盘”陷阱!
什么是“杀猪盘”诈骗?
"杀猪盘"就是(诈骗团伙自己起的名字)"从业者们"打着恋爱交友的旗号,通过培养感情获取信任,并借机骗钱的情感投资类诈骗手段。
在这场爱情的“屠宰场”中,许多受害人的损失往往不只是金钱,还有对爱情的向往和对人性的信任。
“杀猪”的步骤
第一步:寻找目标
骗子一般选择的诈骗目标都是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大龄单身青年,通过婚恋交友网站、社交APP、同城交友群等平台寻找目标,利用他们渴望爱情、急于找到另一半成家立室的心理,进行主动搭讪。而骗子会通过网络图片和话术编造“完美恋人”人设。
诈骗目标是女性时,人设就是:“精英才俊”,高学历、高收入、大公司高管,为人风趣幽默、温柔体贴,因为工作繁忙耽误了婚姻,或是曾经经历情伤。目标是男性时,人设就是“白富美”、“高知女性”,热爱生活,善解人意。
第二步:获取信任
骗子通过聊天取得信任,建立好感。
在朋友圈发一些健身、旅行的照片维护“热爱生活”的人设,也会通过“豪车”、“名表”等名牌商品和高档餐厅的照片,彰显自己事业有成。也为后续推荐投资平台作铺垫。
第三步:诱导投资
在确立“恋爱关系”后,骗子会装作“不经意”透露自己通过网络平台投资,获得了可观的收益,当受害者对此表现出好奇、羡慕时,骗子就会趁机向其推荐所谓的“稳赚不赔”的投资平台。甚至会作出赚钱以后就买房结婚等“承诺”,以今后的美好生活诱惑受害者上钩。
受害者初期投入少量资金可以获得盈利,继而会不断怂恿受害者投入大额资金,再以操作有误、账户冻结等理由收取保证金、解冻金等,甚至会诱导受害者去借贷平台贷款,骗取更多金钱。
第四步:销声匿迹
在骗取大量金钱后,骗子会诱导受害者删除相关证据,并且拉黑受害者,销声匿迹,你的“爱人”从此就消失了。
点掌投教基地提醒您:
一、不要在网络上轻易相信情情爱爱的甜言蜜语,现实生活中都未曾谋面,聊一聊就能喜欢上你的人大多是骗子。
二、不要做自己不懂的投资,杀猪盘都是骗人投资,其实都是很简单的投资常识,如果有个人心甘情愿带你赚钱,不要回报,那他一定是盯着你的本金,请提高警惕。
元宵节当天,一封官宣跑路的公开信让一家海外金融服务公司火出圈。
这家公司为傲利资本(Oli Capital),创始人齐洛在致投资者的一封信中公开宣布“没错,我真的跑路了。钱早就洗干净了,我们人都到国外了,这是给你们投资人的一个教训,不经历风雨怎么成长”,
齐洛还在信中“祝大家元宵佳节快乐,希望大家在新的一年都可以好好发展,好好搞钱,不要再把钱浪费在寻找我或者找我要债这样的无用功上面。”
信息一出,市场十分哗然。但2月6日,傲利资本还曾高调发布《现在开始,攀登人生巅峰!澳洲高精尖企业等你加入》的招聘信息,招聘文案里写到:注意了!知名澳大利亚金融服务公司傲利资本正在呼唤你一起搞事业!
根据网上搜集来的资料显示,Oli Capital(傲利资本)是一家总部位于悉尼的投行,公司主要的业务是:企业募资、股票发行、并购咨询、基金管理和投资管理等领域;服务对象为:中澳的金融机构、政府机构、个人和企业客户。此外,在问答平台知乎上,还有一个注册ID为“Oli Capital”的号,声称可以为用户提供业务咨询或者订阅澳洲股票最新信息,并强调这是“免费”的。
傲利资本主推的项目涉及氢能投资,甚至有部分项目宣传年收益高达15%-24%。在官宣跑路的信中,傲利资本也特别提到,“无论蓝筹股还是黄金,以及氢能源项目都是一个个彻头彻尾的庞氏骗局。”类似傲利资本这样的骗子公司,就是精准拿捏到人的贪婪心理,以高回报为饵吸收公众存款,最终坑惨一大批人。
所谓庞氏骗局,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不少投资者之所以被骗,就是因为骗子利用其人性弱点,承诺虚高投资回报,而投资者没有做好事先审核工作,轻易将血汗钱交付。骗子往往会在短期内向投资者展现账面上的高息等“收益”,让投资者对其投资能力深信不疑,甚至追加投资,一旦骗子将资金转移后跑路,投资者则面临血本无归的后果。
在这里,点掌投教基地提醒您:
1、对于自己看不清楚本质的项目,千万不要盲目去投,那些逻辑不通的投资项目,一定要非常谨慎。
2、做投资一定要认清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千万不要把鸡蛋都放到同一个篮子里,注意风险分散。
春节将近,诈骗案件又有抬头之势,大众更需提高警惕,防范诈骗,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单身女性网上交友被骗
滕女士是一位单身女性,近期在使用某相亲网站时,结识了一位自称在香港某家金融机构工作的男士。两人添加微信后频繁聊天,滕女士感觉对方条件非常优异,言谈也很得体,两人关系迅速升温。
某天,对方在聊天中提出,自己了解到一个“虚拟币投资项目”,可以投资赚钱。对方首先引导滕女士下载了一款证券App,随后指导滕女士在此App中进行虚拟币投资,滕女士在前期小额投入时取得较高比例的盈利,但后期连续进行大额投资后,发现平台内的资金无法提现,这才意识到自己遭遇了诈骗。
担心影响征信掉入圈套
近日,宫先生接到自称是某金融客服的来电,对方表示宫先生在其平台开通过信用账户,按照要求需要宫先生配合关闭,否则会影响到其个人征信,并通过聊天软件发来工作证等照片作为证明。
宫先生由于担心自己的征信受到影响,在对方的要求下下载了一款软件,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对方之后引导宫先生进行贷款,并将贷款全部转入到指定的银行账户内,表示这样“先贷款后还款”是为了“清空账户额度”,清空后才能够将账户关闭,宫先生按照指示陆续贷款转账多次后,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并报警。
股民遭遇虚假投资理财诈骗
黄女士退休在家后一直通过买卖股票进行投资,也经常通过网络学习一些投资课程。某日,黄女士在学习投资网课时,与一位同学结识,该同学邀请黄女士加入一个股票投资微信群,黄女士进入到该微信群后,发现群中有一位“投资导师”每天会进行讲解股票知识的直播课,并且他所推荐的股票普遍上涨,于是黄女士非常信任他。近日,“导师”告诉黄女士其手中掌握一个平台,申购新股中签率很高,可以通过该平台购买涨停的股票,于是黄女士听从对方的指示,下载并登录该平台进行投资,最终发现投入的资金均无法提现,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
蒋群芳有十余年投票投资经验,曾经就职于某机构任操盘手,她独创的用仓位控制风险的交易体系非常适合广大的散户朋友们,本期请蒋群芳分享她的投资故事以及交易体系。
交易体系的形成
蒋群芳曾经和很多散户朋友一样,在股市中时常感到迷茫和困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选择的股票会跌的那么严重,把握不住股市节奏。但蒋群芳不是一位轻易认输的人,她下定决心努力钻研,学习了很多理论知识后又去市场中实践,同时她也发现理论和实践还是有很大的差距,最后在她的不断摸索下,蒋群芳形成了一套属于自己的完整的交易体系。
蒋群芳认为现在的投资者已经非常幸福,可以从很多渠道不断学习和练习,也有很多人愿意分享自己的投资经验,投资者可以获取的信息非常广泛,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最终形成最适合自己的体系。
不要轻易抄底
蒋群芳认为投资者都会有贪婪和恐惧,即使是专业的操盘手偶尔也会有侥幸心理,蒋群芳曾经也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后来她得出的经验就是普通投资者不要轻易尝试抄底,现在蒋群芳已经不再做抄底的动作,更多的是顺应趋势,在向上趋势出来后进入市场。
蒋群芳认为股民最重要的就是对风险的认知,很多股民进入市场后只看到了利益,并没有看到风险,蒋群芳认为一个合格的交易者要做右侧交易,等待趋势确定明朗之后再伸手,这样的安全系数会更高。
用仓位来控制风险
蒋群芳擅长用仓位来控制风险,她的交易体系以稳为主,顺势而为。蒋群芳喜欢右侧交易,同时她还提到投资者一定要知其然知其所以然之后再去操作。
蒋群芳个人习惯用均线判断趋势,无论市场是反弹还是反转都是一个可交易的周期,但是在不用的级别处理的方式是不同的,投资者要通过不断学习来丰富对市场的认知。
“荐股大师”开播荐股,日赚斗金的承诺是否让你心动?有人不断分享在“老师”带领下炒股赚钱的经历是否让你跃跃欲试?小心了!你遇到的可能是骗子!
11月18日,闲来无事的某女士在手机上刷到了一条有关股票的视频信息,于是主动加了对方好友。在对方的引导下,某女士加入了名为“携手创无限”的群聊。进群后,某女士看到群成员非常活跃,还有专门的“荐股大师”开直播课远程教你如何炒股,成员们也在群里不断晒盈利截图,声称通过指点,大家都赚了好多钱。此时,某女士有些心动了......
诈骗分子趁机让某女士下载了专门的聊天软件和某证券APP,并“贴心”指导某女士如何在APP上操作炒股。某女士在对方的指导下第一次往指定账户里转了账,并在证券APP上操作炒股,不久便看到了“盈利”。对此深信不疑的某女士又前后六次往对方提供的不同账户里面打了两百余万元,正幻想着日进斗金美好前景的时候,接到了反诈中心的电话:“您是否往XX账户上转过账?那是诈骗分子的账号,请不要再继续转账了!”起初某女士不愿相信,声称是在给朋友转账,但是不免心里也犯嘀咕,想去APP上提现时发现已经无法操作,这才知道自己陷入了一场骗局。
“合着一百多人的荐股群,其他人都是托,就我是‘韭菜’......”事后某女士懊悔不已。
网上投资有风险,不要轻信陌生人荐股、内幕消息等,这些极有可能是引诱受害者进入伪理财平台进行投资的诱饵。大部分荐股诈骗团伙都称有投资股票经验的讲师,可以推荐股票投资,团伙成员充当“水军”,诱骗受害人下载虚假APP进行投资,随后通过篡改app后台股票涨跌数据,给受害人造成投资股票赚赔假象,诱导受害人持续汇入资金,以此实施诈骗来谋取非法利益。
点掌投教基地提醒您:
1. 要懂得识别。购买股票、金融理财产品、现货期货投资等,要通过正规机构,可以在证监会、期货业协会网站了解其资质或者实地查看情况。
2. 要不起贪心。不要盲目相信一些所谓的“内幕消息”“大师指点”“权威发布”,背后往往都隐藏各种各样的利益或者骗局。
3. 要拒绝盲从。切勿盲目加入未经核实的投资理财群,这有可能是预设好的局,一个群里50个人,49个是骗子,你会不知不觉地落入圈套。
4. 要及时止损。投资如遭受非法损失,请立刻报警,不要心存侥幸,不要因为犯罪分子的花言巧语而越陷越深,遭受更大的损失。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网信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
现将《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中国证监会办公厅
2022年12月1日
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进一步规范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严厉打击股市“黑嘴”、非法荐股等行为,打造清朗网络空间,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建立健全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压缩股市“黑嘴”、非法荐股活动网络生存空间,切实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地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2023年3月底前,现有网上涉股市“黑嘴”、非法荐股的信息、账号和网站平台得到基本处置。2023年6月底前,证券业务必须持牌经营的要求得到落实,网上证券信息内容明显改善,非法证券活动多发频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典型问题和主要网站平台,加强重点人员、重点账号和关键环节的管理,集中力量、多措并举清理处置违法违规信息、账号和网站平台。
2.坚持源头治理。强化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理念,要求网站平台严格落实网上证券业务资质前置审核。对无法提供资质材料的机构和个人,不予开展业务合作,不为其提供任何便利。
3.坚持协同监管。加强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监管、联动监管机制,加强重要线索会商研判、重大违法违规情况通报处置,提升监管效能。
四、工作举措
1.清理处置涉非法证券活动的信息、账号和网站。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及时清理处置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的机构、未登记为证券投资咨询从业人员的个人提供证券投资建议等涉非法荐股的信息和账号,以及编造传播虚假证券信息、蛊惑交易等涉股市“黑嘴”和仿冒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工作人员的信息和账号。
2.严格落实证券业务必须持牌经营要求。指导网站平台、移动应用程序商店将核验证券服务资质作为开展证券领域业务合作、应用程序上架的前置程序。未获相关资质的,不予合作、上架。督促网站平台加强账号管理,有关账号在推广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发布证券投资咨询文章、报告或者意见时,要明示所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证券公司名称、个人真实姓名及其登记编码。未明示合法身份的,要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网站平台不得再为其提供证券投资咨询信息发布服务。
3.建立健全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常态化处置工作机制。指导网站平台规范开展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举报受理工作。依托12386服务平台、12377举报平台,常态化受理、协助处置涉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的问题线索。各地网信办和证监局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会商等常态化协同监管机制,对涉及投资者较多、金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广的问题线索,及时召开专题会进行会商研判。对问题较大的,要进行通报并做好跟踪督办。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加强网上宣传引导助力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多渠道、多形式宣传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治理工作,提升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开展证券业务知识普及和投资者教育,引导投资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正确识别非法荐股和股市“黑嘴”的表现形式和典型特征,切实保护自身财产安全。择机公布一批处置处罚非法荐股、股市“黑嘴”的典型案例,实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请各地网信办牵头汇总辖内相关工作情况,及时向中央网信办上报处置处罚典型案例,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