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掌投教基地特别就此专访了至合律所的专业律师,他们认为:
中国银行销*“原油宝”产品确实不属于非法经营期货行为,但“原油宝”产品违反银监会2011年1月发布的《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18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自主持有或向客户销*可能出现无限损失的*卖空衍生产品,以及以衍生产品为基础资产或挂钩指标的再衍生产品。”中国银行违规销*挂钩境外原油期货的原油宝,应返还投资者全部本金。
2021年2月10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件涉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民事上诉案件二审公开宣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0年12月31日,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2件原告投资者诉被告中国银行的涉“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判决中国银行承担投资者全部穿仓损失和20%的本金损失,返还*划的投资者账户中保证金余额,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费。
一审判决后,2名原告分别提起上诉,认为中国银行应赔偿其全部损失,要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其一审全部诉讼请求。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2起上诉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2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国银行“原油宝”产品2017年报中国银保监会备案设立,中国银保监会对中国银行“原油宝”产品风险事件进行调查并于2020年12月作出了行政处罚,金融监管部门未认定中国银行销*“原油宝”产品属于非法经营期货行为。“原油宝”产品实行100%保证金交易,并设置最低保证金比例为20%的强制平仓线,不符合杠杆交易这一期货交易典型特征。上诉人认为双方当事人就投资“原油宝”产品事项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个人产品协议》无效的观点缺乏依据,不能成立。
中国银行通过《产品协议》、***站、手机银行APP“帮助”栏等对“原油宝”产品的适用对象、风险等作出了提示和说明,在销*产品前对销*对象进行了风险测评,按照银行业适当性标准履行了销*产品的适当性义务,上诉人认为中国银行将“原油宝”产品销*给风险测评结果为平衡型的投资者且未做必要风险提示和说明、未正确履行适当性义务的观点缺乏依据,不能成立。
对中国银行在产品设计上未考虑原油期货产品会出现负价极端情况,在交易过程中未能向投资者提示负油价带来风险,且未执行协议中关于保证金充足率降至20%(含)以下时强制平仓的约定,一审判决已经做出认定,并判决中国银行承担相应责任,即承担投资者全部穿仓损失和20%的本金损失,返还*划的投资者账户中保证金余额,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费,上诉人认为中国银行应当赔偿其全部损失的观点缺乏依据,不能成立。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2018年11月14日,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浩源”)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通报显示,ST浩源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新疆浩源与新疆友邦数贸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邦数贸”)构成关联关系;二、新疆浩源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
上述行为导致ST浩源存在虚假陈述的违法行为,故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决定对ST浩源给予**,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11名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并处以3万元至25万元罚款。
现点掌投教基地联合“至合中小投资者保护中心”就ST浩源(002700)**索赔发出如下征集公告:
索赔条件
2017年8月23日至2018年3月28日(含当日)买入ST浩源(002700)并在2018年3月29日(含当日)以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索赔流程
第一步:通过本公告进行意向报名,在本微信公众号留言,我们会在工作时间进行人工回复(工作日9:00-18:00);
第二步:根据律师指导,提交初步资料进行预审;
第三步:预审通过者,与至合律师事务所签署《法律服务委托协议》(无需承担任何前期费用,具体条件详见后文“索赔费用”);
第四步:在律师的指导下,提交资料,完成立案、起诉、索赔流程;
第五步:**赔偿款,按实际到账款项比例支付律师费。
索赔费用
“至合中小投资者保护中心”本次征集到的投资者,为索赔而支付的各项前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拍卖费、快递费、资料打印费等)全免。投资者仅需在实际**到赔偿款时,按赔偿款的30%支付律师费用。
法律服务机构
在本项目下,提供法律服务的机构为至合律师事务所中小投资者保护中心。 “至合律师事务所中小投资者保护中心”拥有多名资深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务师,长期致力于证券及金融衍生品市场索赔,为投资者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欢迎有初步**意向的投资者,尽快联系我们**索赔。我们会尽快在工作时间进行回复(工作日9:00 -18:00)。
背景情况:
2021年5月18日,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澳环保”)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通报显示,嘉澳环保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嘉澳环保未将应合并未合并境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根据业务实质对相关业务进行收入和成本的抵销处理,导致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178,543,449.83元,占比14.24%;虚增营业成本179,623,604.78 元;虚减净利润1,050,356.54元,占比1.65%。在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89,310,851.26元,占比27.08%;虚增营业成本89,919,749.04元;虚减净利润589,328.90元,占比8.89%。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119,486,980.52元,占比20.63%;虚增营业成本120,213,273.02元;虚减净利润684,399.10元,占比2.99%。在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148,721,660.64元,占比14.96%;虚增营业成本149,736,738.65元;虚减净利润936,125.36元,占比2.76%。
上述行为导致嘉澳环保存在虚假陈述的违法行为,故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拟决定对嘉澳环保责令改正,给予**,并处以100万元罚款;拟对3名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并处以5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罚款。
现点掌投教基地联合“至合中小投资者保护中心”就嘉澳环保(603822)**索赔发出如下征集公告:
索赔条件
1、2020年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4日(含当日)买入嘉澳环保(603822)并在2020年12月25日(含当日)以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2、可索赔的除了嘉澳环保普通股股东(603822),还包括债券持有人及转股股东:嘉澳转债(113502)、嘉澳转股(191502)。
索赔流程
第一步:通过本公告进行意向报名,在本微信公众号留言,我们会在工作时间进行人工回复(工作日9:00-18:00);
第二步:根据律师指导,提交初步资料进行预审;
第三步:预审通过者,与至合律师事务所签署《法律服务委托协议》(无需承担任何前期费用,具体条件详见后文“索赔费用”);
第四步:在律师的指导下,提交资料,完成立案、起诉、索赔流程;
第五步:**赔偿款,按实际到账款项比例支付律师费。
索赔费用
“至合中小投资者保护中心”本次征集到的投资者,为索赔而支付的各项前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拍卖费、快递费、资料打印费等)全免。投资者仅需在实际**到赔偿款时,按赔偿款的30%支付律师费用。
法律服务机构
在本项目下,提供法律服务的机构为至合律师事务所中小投资者保护中心。 “至合律师事务所中小投资者保护中心”拥有多名资深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务师,长期致力于证券及金融衍生品市场索赔,为投资者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欢迎有初步**意向的投资者,尽快联系我们**索赔。我们会尽快在工作时间进行回复(工作日9:00 -18:00)。
近日,私募大佬叶飞在其微博上发文称,有上市公司与盘方合谋进行市值管理、“坐庄赖账”不付尾款等情况。为此,牵扯出多家上市公司,如中源家居、起步股份、力鼎光电、众应互联、通裕重工、辰安科技、凯盛科技、**诺、东方时尚、天宜上佳、今创集团、国轩高科、昊志机电、华钰矿业、利通电子、祥鑫科技、隆基机械、法兰泰克等(以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为准)。
5月13日,上交所启动排查相关账户,并于当日下午向中源家居等公司发出《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进行自查,并如实披露相关情况。
5月14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媒体报道某微博大V爆料事件答记者问”时称:对于以市值管理之名实施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行为,我们始终秉持“零容忍”态度……一旦发现上市公司及实控人、私募基金、公募基金等相关机构从事或参与相关违法违规活动,证监会将一查到底、依法严惩。
5月16日,证监会发布《证监会依法对相关账户涉嫌操纵中源家居等股票行为立案调查》中称: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零容忍”工作方针,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包括恶性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在内的各类重大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对相关账户涉嫌操纵利通电子、中源家居等股票价格立案调查。
操纵市场行为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2020年以来,证监会累计对65起涉嫌操纵市场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王某操纵“恺英网络”、吴某模操纵“凯瑞德”等一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恶性操纵市场行为得到严肃查处。
2019年年底,全国首例由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提起的操纵市场民事赔偿支持诉讼——恒康医疗案,由成都中院宣判。2017年8月11日,证监会对阙某等操纵市场案作出行政处罚,该案是证监会查处的我国证券市场首例“信息操纵”暨“伪市值管理”案件;2019年12月27日,成都中院对恒康医疗操纵市场民事赔偿支持诉讼案,一审公开宣判,原告投资者杨某获得胜诉判决。成都中院认定:原告在操纵行为期间买入股票,并在操纵行为结束后卖出股票而产生损失,法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计算投资者损失。2020年3月四川高院维持一审判决,该案实现了操纵市场民事赔偿领域“零的突破”。
在此,至合中小投资者保护中心提醒购买过上述涉嫌操纵市场股票的投资者(最终以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操纵市场行为期间为准),
欢迎有初步意向的投资者,尽快联系我们咨询索赔,了解相关的索赔事宜。
如果市场走出一波先上涨后回落的行情,就构成了哭泣曲线。在这个过程中,投资者如果一直坚持基金投资、*款,那么在市场运行时,还可以用较低的成本获取筹码,摊薄成本吗?那么当市场回落时,投资者还能获得盈利吗?
在A股市场上,纵观历史,也出现过多次哭泣曲线的情况。
哭泣曲线,定投的效果如何?
还是假设小A每月定投1000元,定投对象为某股票基金。一月:基金净值1元,小A定投了1000份额;二月:基金净值2元,小A定投了500份额;三月:基金净值1元,小A定投了1000份额。(暂不考虑申购费等)
此时小A共计2500份额,总成本3000元,基金市值2500元,小A投资亏损。如果小A开始就买入3000元,有3000份额,此时也不赚不赔。
基金定投的微笑曲线
如果市场走出一波先下跌后回升的行情,就构成了微笑曲线。在这个过程中,投资者如果一直坚持基金投资、*款,那么在市场低迷时将可以用较低的成本获取筹码,摊薄成本,那么当市场回升时,投资者将获得盈利。
关于积极定投有一个著名的“糖水”比喻。
如果把基金定投比作拿糖换糖水。开始时,股市处在高位,好比糖水比较浓稠,一勺糖只能兑出一碗糖水;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开始调整,糖水变得更稀了,这时,用一勺糖,可以兑出三碗糖水了。那第一次和第二次兑的糖水混合在一起后,因为第一次的浓稠糖水加了稀的糖水,整体变淡。这就好比投资成本被摊薄了,只用了两勺糖就兑了四碗糖水。
再继续,当市场回升后,又回到了一勺糖兑一碗糖水的时候了。这样你可以用四碗糖水换回四勺糖,这样你的盈利就是“两勺糖”。
普通的投资者,用一次性买入的模式,随着市场的下落、回升,只能回到原点,没赚没赔,而定投的投资者则可以获得收益,这就是定投的魔力。
微笑曲线举例解释
假设小A每月定投1000元,定投对象为某股票基金。一月:基金净值2元,小A定投了500份额;二月:基金净值1元,小A定投了1000份额;三月:基金净值2元,小A定投了500份额。(暂不考虑申购费等)
此时小A共计2000份额,总成本3000元,市场价4000元,小A获得盈利。但如果小A开始就买入3000元,只有1500份额,此时也不赚不赔。
A股历史上的几次著名的微笑曲线
前三条微笑曲线,分别代表了从三种定投情况——整体上涨,整体下跌,整体不涨不跌,共性是,中间都会经历一段下跌行情。
各种情况下,定投的效果如何?
我们来测算一下,在A股历史上不同微笑曲线阶段,定投的效果是怎么样的。
为了计算方便,举例采用最常见的月定投方式,*款日为定投起始日,并忽略了交易费用,对比定投和一次性投资的收益情况。
微笑曲线1:2005年4月8日,沪深300指数点位约1003点,至2007年10月16日,沪深300指数点位约5008点。区间沪深300指数涨跌幅为上涨486%。微笑曲线的代表模式:整体上涨。
微笑曲线2:2007年10月16日,沪深300指数点位约5008点,至2009年7月31日,沪深300指数点位约3735点。区间沪深300指数涨跌幅为下跌36%。微笑曲线的代表模式:整体下跌。
由此可见,在通常情况下,在指数整体下降时,采取定投的模式,大概率比一次性投入所得回报率要更高一些。
微笑曲线3:2009年7月31日,沪深300指数点位约3735点,至2015年1月5日,沪深300指数点位约3642点。区间沪深300指数涨跌幅为下跌2%。微笑曲线的代表模式:整体震荡。
由此可见,在通常情况下,在指数整体震荡时,采取定投的模式,大概率比一次性投入所得回报率要更高一些。
免责声明:举例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建议。
基金定投是一种长时间的积累和投资!
切忌错误的投资心态:
基金定投可以让我一夜暴富!
基金定投可以帮助我实现财务自由!
例如,才刚刚开始定投的小A,就开始天天盘算,自己通过定投,什么时候可以换一辆豪车;什么时候可以买一幢别墅;什么时候可以不用再上班。其实基金定投是一种长期的投资,并不是买彩票,不能让你一夜暴富。而仅仅依靠基金定投,也很难实现财务自由。
基金定投的核心原理
基金定投,不是比买卖点判断,而是看能不能在长期的市场行情中保证筹码!
基金定投的魅力就在于,摊薄成本、平滑风险,亏损并不可怕,相反,在后续的定投中能够收集更多的筹码,一旦市场出现快速的上涨,获益将是值得期待的!
我们给大家两点建议:
第一,参加“基金定投”贵在持之以恒。基金定投就是通过长期投资来获得稳定回报,通过现在小小的积累,获取将来大额的财富。第二,选择基金品种也有诀窍。一般而言,波幅较大的基金更适合做定投。波幅的大小可以通过“标准差”这个数据来衡量,如果两个基金产品其他各方面都差不多,标准差较大的那个会更加适合基金定投,投资者可登录相关基金评级**查询详细净值。
还是用刚刚开始定投的小A为例,为了**定投计划,小A每个月一定省下1000块钱,日积月累,很快他的账户就在暴跌中开始亏钱,但是他不放弃,继续定投。慢慢随着时间的积累,他的定投计划开始扭亏为盈,并越来越稳健。
基金定投是什么?
基金定投,简单而言就是定期买基金,而定投的对象,常见的有指数型基金、股票型基金、股债混合型基金等。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具有类似长期储蓄的特点,能积少成多,平摊投资成本,降低整体风险。无论市场价格如何变化总能获得一个比较低的平均成本, 因此定期定额投资可抹平基金净值的高峰和低谷,降低市场的波动性。
相对于一次性买入基金,除了经济负担小以外,基金定投理财模式还具备平均成本、分散风险的优势。因为每隔一段固定时间投资,不论市场行情如何波动,都会定期买入固定金额的基金,因此在基金价格走高时买进的单位数较少,而在基金价格走低时买进的单位数较多,长期积累下来,成本及风险自然会降低。
基金定投不仅使投资变得简单,参与定投的手续也非常简单。目前基金每月*款的最低额度为100元至200元,门槛也非常低。
2021年5月11日,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判决飞乐音响赔偿315名投资者投资损失赔偿款共计1.23亿余元,该案系最高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出台后,普通代表人诉讼的首次全面实践。
飞乐音响案回顾
2020年8月,原告魏某等34名个人投资者共同推选其中4人,作为诉讼代表人起诉到上海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作出民事裁定确定权利人范围并发布权利登记公告,根据《若干规定》,经“明示加入”,共有315名投资者成为本案原告,其中5名原告当选代表人,诉请被告赔偿投资损失及律师费、通知费等合计1.46亿元。
2021年3月30日下午,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5月11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该案一审判决。根据一审判决,被告应向原告支付投资损失赔偿款共计1.23亿余元人民币。
首单普通代表人诉讼,从受理到一审判决仅用了九个月,且按约定范围是不收取诉讼费的,大大地减轻了中小投资者诉讼成本。该案效率之高前所未有,这其中代理律师的作用功不可没(包括代表人和非代表人的代理律师)。因为律师更懂得尊重事实,敬畏规则,加之熟悉法律法规,非代表人的代理律师在与代表人代理律师沟通中,能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至合所律师作为数位飞乐音响投资者(非代表人)的代理人,在普通代表人诉讼中做了以下工作:
1、提交起诉材料前,代理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投资者的交易流水具体计算出每位投资者的损失金额,帮助提起诉讼;
2、案件转为普通代表人诉讼后,代理律师与代表人的代理律师保持沟通,及时跟进案件进展;
3、案件证据**后,法院委托中证资本市场服务中心出具了损失核定意见。代理律师在收到该意见之后进行了仔细研究和计算,并与当事人进行解释。本案代理律师认可了该意见,并根据该意见调整了起诉金额;若损失核定意见不合理,代理律师可能会按照原起诉金额进行起诉,并替当事人承担额外的诉讼费用;
4、本案判决结果较为理想,法院按我们提起的赔偿金额9折判决,故我们不主张上诉;其他案件,若判决结果不理想,代理律师会考虑帮助当事人提起上诉,争取更多的权益;
5、判决生效后,代理律师会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履行该判决;若上市公司未按判决履行,代理律师会帮助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以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得以实现。
在此至合中小投资者保护中心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飞乐音响的索赔条件为2017年08月26日(含)至2018年04月12日(含)期间买入*ST飞乐(600651),并于2018年04月12日闭市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后续起诉的投资者需另行起诉,但可以适用先前判决。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欢迎有初步**意向的投资者,尽快联系我们**索赔,**相关的索赔事宜。
期权和期货的交易策略(上)
——点掌投教特邀基金投资总监介绍期权期货策略
期权和期货对于如今的市场来说已经不再是陌生的名字了,国内的很多机构已经把期权和期货作为常用的股指对冲工具来给股票市场做保护。而个人投资者多数则是因不熟悉规则也好、害怕风险也罢,都避而远之。然而期权和期货并不是洪水猛兽,本次相约大咖再次邀请了中银国际期货的投资总监杜军元,听他讲述期权与期货的交易策略。
期权的基本知识
2019年12月23日,随着沪深300ETF期权上市,金融期权市场告别了上证50ETF期权一枝独秀的局面,期权扩容以来,总体成交及持仓规模平稳上升,期权土壤在经历多年的培育下,300ETF期权及股指期权已经迅速成为活跃的期权品种。
首先期权分为看涨(认购)期权和看跌(认沽)期权,期权的买方拥有行权与否的权利,而期权的卖方则是只有义务。每张期权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就是期权费,也就是所谓的权利金,期权的买方需向卖方支付这笔权利金来获得权利,到了行权日买方可以选择行权或者放弃行权。对于权利金的高低,一般来说实值期权会贵一点,而虚值期权则相对会便宜些。如下图所示:
以上图的50ETF期权为例,中间的执行价就是买卖双方约定的到行权日以执行价买入或卖出50ETF的价格。现在50ETF的现货价格为2.860,那么看涨期权中,执行价格高于2.860的就是实值期权,低于2.860的就是虚值期权;看跌期权则反一反,低于2.86执行价格的为实值期权,高于2.86执行价格的为虚值期权。到了行权日那天,由于虚值期权的买方不会选择行权,所以虚值期权届时的价值就将为0,而实值期权买方会进行行权,实值期权的价格理论上就是行权后所带来的收益。
从收益和亏损的角度来看,期权的买方亏损的有限的,也就是最多亏个权利金,但盈利是无限的,比如以2.9的执行价买入一张50ETF看涨期权,到期后如果50ETF价格大于2.9,那么就可以行权,以2.9的价格买入1万份50ETF,同时在二级市场以更高的价格卖出1万份50ETF,这样就可以获取差价的收益,而如果到期日50ETF价格低于2.9,那么就放弃行权,亏损的只是权利金。而期权卖方则正好相反,盈利是有限的,但亏损无限。这也是期权诱人之处,以很小的资金去博取丰厚收益,同时又能避免大幅亏损。
综上来看,杜军元建议初入期权的投资者从买方做起,做的熟练后再寻找一些策略。
期权的套利机会
我们经尝听到机构利用期权进行套利,那么他们是怎么套利的呢?在上面的图中我们看到左右两边各有一列是看涨及看跌期权的隐含波动率,机构有一种套利方法就是利用隐含波动率进行套利。隐含波动率有个规律,如果偏离了正常值的范围很多,随着到期日的临近,隐波一定会进行一个均值的回归,那么就可以通过买入隐波很低的期权或者卖出隐波很高的期权,等待隐波回归均值进行套利。
从指数的历史波动率走势来看,60日历史波动率基本重合,仅在2015年A股市场大幅下跌的情况下出现较为明显的差异,从60日历史波动率的差值分布来看,波动率差值主要集中与-2%到2%之间。
从当前数据来看,沪深300指数历史波动率与上证50历史波动率基本相等,因此沪深300ETF期权近月合约隐含波动率与上证50ETF期权近月合约基本一致,隐含波动率差值应稳定再一定范围内,若超出该范围,投资者可考虑进行跨品种的波动率套利机会。
股指期货如何做
股指期货是指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到期后通过现金结算差价来进行交割。现在我们可投资的股指期货品种有IF沪深300期货、IH上证50期货、IC中证500期货。
对于股指期货,投资者既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是机构常用的对冲工具,流动性好。另外股指期货还有个优势,那就是具有前瞻性,它的升贴水隐含了市场对多空的看法。
投资股指期货的时候也需要注意保证金要足够,以免爆仓,另外股指期货的移仓换月是每月的第三个周五,日内平仓的手续费较贵,可以用反向交易锁定。
关于股指期货的基本交易方法,杜军元讲了三种:趋势交易法、跨期跨品种套利、期现套利,程序交易。他主要介绍了趋势交易法,首先要观察基本面情况,如国内外宏观数据、预测值、实际值、央行动态、债券利率市场变化情况等等;其次也要看技术面指标,像K线、支撑指标、BOLL、MACD等,另外就是要关注海外市场的走势。
当然,最后杜军元也提醒了投资者,做股指期货时风控不能少,一定要设立止盈止损位,回报和风险比在2:1以上再进行开仓。
嘉宾介绍:
杜军元
东南大学学士,英国赫尔大学数学金融硕士。中国最早一批银行间外汇市场、同业拆借市场交易员,10年以上外汇、债券、衍生品投资交易经验。历任知名银行资金部交易室外汇、债券、衍生品高级交易员,多家大中型私募基建投资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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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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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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