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科技(300440)2月8日在回复投资者问询时表示,公司正逐步完善客户信用管理机制,重点发展商业信用好的稳定客户群,加大应收账款的清收力度,同时公司将销*产品回款情况与业务部门和销*人员业绩考核挂钩,采取多种举措加大应收账款管控。
运达科技是一家软件与服务公司,公司主要业务包括五大智慧解决方案:智慧培训、智能运维、智慧车辆段、智慧牵引供电、智慧物流,涉足轨交行业机车车辆、牵引供电、物流三个板块,客户群包括国铁、城轨、院校,业务覆盖轨交智慧领域。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来自于轨道交通领域多年深耕发展以及仿真模拟、数字孪生、VR、图像识别以及大数据等领域的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能力。
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2017年-2019年及2020年季度末,运达科技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5.64亿元、6.53亿元、5.78亿元和6.29亿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94.80%、125.76%、83.76%、166.09%,公司对应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641.78万元、-1097.05万元、1.34亿元和-5245.82万元。
2月3日,有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询问公司应收账款高企、总资产规模下降以及关联交易相关情况。
对此,运达科技2月8日回复称,应收账款是公司历年应收累计值,另外公司客户主要为各铁公司及下属单位、科研院所、铁路建设单位,以及各大城市轨道运营公司,资金来源依赖财政性拨款和运营收入,资金实力较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保证,发生坏账可能性较小。但由于资金来源于国家财政或上级单位拨款,审批手续比较繁琐,收款时间相对较长且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对于应收账款的管理主要采取多种措施。一是逐步完善客户信用管理机制,及时跟踪和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和信用情况,重点发展商业信用好的稳定客户群,对存在经营风险及欠款逾期的客户及时采取催款措施,加大应收账款的清收力度。二是制定适合的销*业绩考核机制,将销*产品回款情况作为业务部门和销*人员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运达科技称,由于公司**负债,负债减少,也会造成企业资产减少。此外,2019年度公司资产总额较2018年度资产总额是上升的趋势。公司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审议及披露程序,关联方在表决时均回避了表决。
运达科技此前发布的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3亿元-1.63亿元,同比增长10%-25%。
2021-02-08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
投资,要顺势而为——点掌投教专访华宝证券资深投顾邓明
在投资中,不少投资者都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当股票趋势已坏,却还是喜欢一路抱住手上套住的股票,甚至还不停的补仓,结果却越亏越多。其实投资中,最重要的一点,是要做好风险管理,并顺势而为。
为了更好地帮助普通投资者做好风控,点掌投教特邀华宝证券资深投资**——邓明,一起来畅谈他的投资心得。
被“美妙的外表”吸引,跨入金融行业
大学就读能源类专业的邓明,是一名纯正的理工科学生,可是最终他却成为了金融界人士,其中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大学刚毕业的他,选择了到山区支教,帮助贫困地区儿童读书,这是让人非常尊敬的事迹。支教三年后,邓明来到上海,看到了金融圈“美妙的外表”,认为金融是个非常高大上的行业,在如此吸引之下,最终邓明选择了进入金融行业,在券商开启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来到券商的第一份岗位就是从事投资****,做客户服务工作,之后他经历了投资**、研究员等各种岗位,也有了不少心得。比如从事客户服务工作,需要的是耐心和细心,做研究工作需要非常大的热情,要能静下心来看很多研究报告,而做销*工作的话,就需要有很大的激情。
在投资者交流中,了解中小投资者弱点
在做客户服务工作中,邓明接触到了各种各样的投资者,他发现那些中小投资者,有个最大的缺陷,那就是在每一笔失败的交易后,不会去做总结,从而导致同样的错可能在下一次继续犯。
大部分的投资者都喜欢“凭感觉”交易,根据自己所谓的“盘感”进行操作,然而这种方式明显是不可取的,投资中一定要有自己的投资逻辑与交易体系,如果只靠感觉,那么胜率自然就不会高。而这方面其实也是中小投资者与大型的机构投资者最本质的区别。
而在了解投资者的弱点之后,邓明也进行经验总结,并且通过自我对金融知识的学习来提升自身实力。
趋势投资,控制回撤
在金融行业从事多年,邓明也总结了一个投资理念,那就是:趋势投资,控制回撤。首先趋势投资中,最重要的就是要顺势而为,在公司股价走出上升趋势的时候介入,也就是所谓的右侧交易。
当然,对于价值投资者来说,逢低买入才是正道,而右侧交易则有些追高的成分在里面,对此,邓明认为,消费股适合逢低买入和做左侧交易,但科技股并不适合做下跌买入的动作。他举了两个例子,首先,十年前市场认为茅台好不好?相信很多人会认为好,但肯定没多少人会认为有那么好;但同样,十年前的诺基亚手机好不好?所以从这两者的对比就能看出,科技为何不适合做左侧交易了,因为科技的变化、技术的革新实在是太快了,相信十年前没多少人会想到诺基亚这个品牌现在会销声匿迹。这就是科技与消费之间的本质区别。
所以顺势而为在趋势投资中极其重要,而在进行趋势投资的时候,控制好回撤也同样重要,这就需要设置好止损位,一旦破位,就需要坚决止损,将风险控制好。
嘉宾介绍
邓明
执业编号:S0890618080001 第二届新财富最佳投顾,某大型券商第二届投顾模拟炒股大赛亚军。10年以上股市经验,近2年模拟盘总收益最高突破200%。右侧交易,趋势致胜,专注于科技行业的研究,全面覆盖5G、人工智能、物联网、智能汽车、云计算等科技领域研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减*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制止涉企乱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不合理负担,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有关工作部署,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从1月26日起面向社会征集涉企乱收费的问题线索。
此次征集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政府部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乱摊派等问题;二是行业协会商会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通过评比达标表彰、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等问题;三是检验、检测、评估、认证、鉴定、公证等中介机构借用行政职能或行政资源垄断经营、强制服务、不合理收费等问题;四是水电气暖等公共事业单位、商业银行和交通物流、海运口岸等领域强制服务收费、不合理收费等问题;五是有关执法部门粗放执法、过度执法、以罚代管,以及以疫情防控名义随意罚款等问题。
企业和群众可以登录中国政府网(www.gov.cn)或下载国务院客户端,进入国务院“互联网+督查”专栏,也可以关注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进入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小程序反映问题、**线索。国务院办公厅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整理,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核查处理。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重要问题线索,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将直接派员进行督查。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原文链接:http://www.gov.cn/hudong/ducha/2021-01/26/content_5582430.htm)
来源: 中国政府网
以1990年12月上海****所、深圳****所开业为标志,我国资本市场走过了30年峥嵘岁月。“三十而立”,资本市场从无到有,发展成为全球市值规模第二大的股票市场,制度建设是贯穿其中的主线。从历史经验看,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离不开“国情”的土壤和中国的“实际”。
上市公司治理的中国实践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认为:好的或者有效的公司治理制度是具有国家特性的,它必须与本国的市场特征、制度环境以及社会传统相协调。我国的公司制度一开始就不是企业发展方式和企业文化的内生产物,而是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逐步从政府部门的附属物脱离出来,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资本市场成为推进中国特色公司治理最重要、最先进的实践平台。30年来,上市公司治理的中国化特征不断成熟定型,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与信息披露制度同等重要,构成资本市场信用的核心支柱之一;二是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两大领域形成示范实践;三是通过建章立制规范新三会运作、股权分置改革构建共同股东利益基础、发展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推动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实践优于其他企业;四是党的领导、《公司法》、国际惯例、传统文化“四位一体”、有机融合,形成上市公司治理的中国特色;五是构建信息公开、外部审计、市场约束、社会监督、行政监管五套保障机制,促进上市公司治理各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衡、协调运转。
股权分置改革的市场化经验
股权分置是中国资本市场建立初期遗留的最大难题,一直制约着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2005年4月启动的股权分置改革,采取增量改革的思路,以帕累托**为目标,形成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通过协商对价平衡预期收益的改革方案,最终仅用两年时间就顺利解决1300多家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问题,使得资本市场的基础制度、股份公司的基本制度得以真正确立。股权分置改革成为我国资本市场走向规范化的重要起点。
股权分置改革的市场化特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以分散决策构建价格形成机制。股权分置改革构建的“统一组织,分散决策”机制,将政府主导、行政决策的国有股减持方案,转变为市场主导的两类股东依据规则进行平等协商,以平衡预期收益为对价进行充分沟通,最后以分类表决方式达成各类股东权益平等的制度改革目标。二是以机会公平促进合作博弈。在非流通股股东的提案机制与流通股股东的票决机制之间形成分权和制衡,即非流通股股东提出平衡预期收益的改革动议,与流通股股东协商形成共同利益方案,由参加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形成提案权、协商权和表决权之间的相互制衡,保障改革方案具有的股东共同利益基础。三是以平等协商解决多样性问题。在规则既定的条件下,尊重股东自由选择、自愿**的利益平衡安排,一司一策,1000多家上市公司形成1000多个改革方案,增强了解决错综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的包容性。四是以规则导向稳定市场预期。为防止改革完成后形成流动性冲击,在规则中预设“锁一爬二”的限*安排稳定市场预期,即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锁定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锁定期满后,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出*股份12个月内不得超过5%,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由于主动加强流动性管理,有效稳定市场预期,改革完成后市场稳定上涨,两类股东持股市值分别增长3~5倍。从股权分置改革的成功实践可以得出三个启示。一是尊重市场规律,以分散决策构建价格发现机制;二是遵循金融属性,以预期收益平衡股东利益;三是**法治原则,以规则公平保障协商机制有效。股权分置改革推动资本市场走向规范发展的康庄大道,构建起公司治理的股东共同利益基础,为私募市场和私募基金的发展、多层次市场体系的形成、金融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建设打开了成长空间。
*市制度的中国特色
1994年实施的《公司法》,确立以连续三年亏损为主要标准的强制*市制度,1999年出现第一家因连续三年亏损的暂停上市公司苏三山,2001年出现第一家连续4年亏损的终止上市公司上海水仙。20多年来,A股市场累计*市公司数量不到140家(包括重组*市)。我国资本市场*市机制不畅通,重要原因是需要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不成熟的投资文化之间找到平衡点。在*市制度中必须考虑建立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是我国资本市场*市制度的最大特色。从1998年起陆续**了ST、PT、*ST制度等一系列旨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制度安排。1998年针对即将出现的连续三年亏损上市公司,**了ST(Special Treatment)制度,即对异常财务状况和其他异常状况,导致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上市公司股票实行“特别处理”,具体措施是对上市公司在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的股票以及衍生品种的交易行情另行公布,该股票的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5%等。1999年针对出现的暂停上市公司**PT(Particular Transfer)制度,即在每周五为暂停上市公司投资者安排股份特别转让制度(2001年后取消),保障暂停上市公司投资者持有股份具有基本的转让渠道。2001年针对即将出现的连续4年亏损上市公司***市风险警示制度,把特别处理分为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ST)和其他特别处理(延用ST标志),向投资者突出揭示终止上市风险。上述措施安排是针对我国A股市场散户多、交易制度不成熟的状况,为保护中小投资者作出的特殊制度安排。建立常态化*市机制,也必然需要以投资者适当性为基础,构建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交易机制,逐步降低高风险公司流动性、公众性,真正形成市场化的优胜劣汰机制。
并购重组制度的适应性实践
并购重组是资本市场市场化配置资源的重要方式。30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经历了股权分置格局下、股权分置改革推进中和完善市场化制度安排三个重要阶段。
在股权分置格局下,上市公司相同的普通股划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造成同为普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价”。这一阶段是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制度的萌芽时期,制度引进与市场实践存在差异。股权分置产生的股份权益不平等,制约了控制权市场的形成;上市公司重组制度的政策目标主要是挽救危机公司、缓解*市压力。
在股权分置改革推进中,为适应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同股同权,同股同价”的全流通市场格局以及股份作为并购重组支付工具的出现,根据实践需要逐步形成市场化的并购重组规则体系,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换股收购、吸收合并等成为并购重组主要方式,资本市场在企业兼并重组中的主渠道作用初步显现。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设计中,曾提出建立存量股份**制度,但是由于我国股票市场发行制度是基于增量发行而构建的,存量发*制度一直未形成,为后来市场出现存量股份“清仓式减持”“恶意减持”问题留下了制度漏洞。
在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后,并购重组市场在发展实践、制度建设和机制运行方面出现诸多问题和挑战,为进一步完善相关市场化制度安排,监管部门推动形成完善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的十项工作安排(下称“十项工作安排”),主要创新点有五个方面:一是拓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融资渠道,允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融资;二是丰富以股份作为对价的并购重组支付工具,推广定向可转债工具的运用;三是构建更加市场化的资产交易定价机制;四是进一步放松管制,提高并购重组审核效率;五是实行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支持产业并购、强强联合,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十项工作安排是推进市场化并购重组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解决方案,按照该安排确立的改革方向,监管部门陆续**了多项改革措施,进一步规范推动市场化的并购重组实践。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主渠道功能不断增强,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注册制改革的创新与突破
注册制改革涉及三个层面:一个核心、两个环节、三项市场化制度安排。“一个核心”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要求发行人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两个环节”就是将审核注册分为交易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两个环节,各有侧重,相互衔接。“三项市场化制度安排”为设立多元包容的发行上市条件、建立市场化的新股发行承销机制、构建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审核注册机制。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不仅要进一步完善审核注册机制,也需要配套建立发行人质量、发行价格等方面的市场化约束机制,需要跨越三道关口:一是发行价格约束如何从集中决策向分散决策转变,二是如何把好发行人质量的入口关,三是如何在投资端协同改革为全面实施注册制**支撑。
分步推进实施注册制,需要全新构建资本市场运行生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重塑市场理念,股票市场的本质是对公司的成长性定价,而核准制是通过过往的报表判断企业的成长性,核心假设是公司过往的盈利能力能够在未来持续,但是受制于经济周期、行业周期、公司生命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过去的好业绩通常不能代表未来的业绩;注册制需要用未来的眼光审视企业的成长性,增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价值发现,提高上市公司总量、质量在国民经济中的代表性。二是重建责任体系,在核准制下审核责任、中介责任、发行人责任三者按前重后轻配置,在注册制下三者是按前轻后重配置,需要重新界定中介、监管、市场的权责关系,重新设计发行人、投资者和中介机构的利益机制,合理界定会计师的报表审计责任和投资银行的发行保荐责任,在把发行节奏的“阀门”交给中介的同时,把发行人质量的把关责任真正落实给中介,推动中介机构的工作重心从服务“可批性”向服务“可卖性”转变,促进形成激励“质量竞争”、约束“数量竞争”的行业生态,真正做实把好入门关的第一道防线。三是重构定价基础,推动投行业务与“卖方研究”有机结合,提高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的质量和效用,进一步提升选择优质企业、合理估值定价、路演推介说明的专业水准;借鉴国际最佳实践,加大券商通过“自己”的渠道向“自己”的投资者配*的比重,在投资者、券商、发行人之间建立长期利益关联机制;在网下配*机制中建立长期投资者制度,鼓励基石投资者按照恒定市值法等长期投资策略进行投资;加大专业投资者在定价机制中的影响权重,适当放宽现有战略投资者范围,形成更为完善的市场化定价约束机制。四是重塑信息披露体系,信息披露是注册制的核心,充分、有效的信息披露是落实“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理念的基础;在注册制下,信息披露理念将由以审核为中心的“免责式”信息披露,转向以投资者价值判断为中心的“精实化”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体系将更加突出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更加突出投资者价值判断的需求导向。
来源:《中国金融》2021年第1期
我国资本市场历经30年,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尤其是新证券法的颁布及注册制改革的实施,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赋予资本市场新的使命。为此,一要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建设和生态建设,强化市场监管和信息披露,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二要强化科技赋能,加快数字化转型,以数字技术为依托,以数据为纽带,通过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赋予资本市场新的发展动能,促进业态创新、增强服务能力、提升监管效能。
数字化是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
早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资本市场就开始电子化和网络化建设进程,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从早期的柜台手工操作阶段,到以交易无纸化为重点的电子化阶段,再到以业务线上化为重点的互联网阶段,我国资本市场的运营模式及操作方式已发生巨大转变,新一代的数字技术正在对获客、投资、交易、风控等全流程进行根本性变革,数字化正逐步成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
信息化、集成化、智能化是数字资本市场的基本特征,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虽然不改变资本市场的金融本质和属性,但可以对资本市场的服务模式、投资决策、风险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市场监管进行全方位的科技赋能,驱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增强服务功能。一是通过数字技术的应用,打破场景限制,拓展业务渠道,扩大服务半径,拓宽市场边界;二是通过智能客服,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准确率,改善客户体验;三是有望降低资本市场的参与门槛和交易成本,推动普惠金融发展。
优化投资方案。投资机构一方面通过数据分析与机器学习的有机整合,构建自我迭代升级的智能研究体系,有效挖掘数据价值,从而优化交易时机和组合创建,并通过应用模型训练、因子选择、参数调优等算法,进一步优化投资规划、组合选择、量化交易的核心系统;另一方面利用机器学习系统产出的模型,可进行自动交易指令的下达执行,并承担交易监控、异常监测等职能,确保交易快捷安全。
赋能风险管理。长期以来,投资机构主要是依靠传统的信用风险模型,通过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等信息来判断其信用风险,存在数据缺失、模型不完善、系统不完备等问题,很难对风险进行量化分析和实时监测。依靠数字技术,利用量化和科技手段,有助于提升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实现全流程的监控和度量,使得风险防范更精准、更及时、更全面。同时依托多源、合规、智能化的数据能力,构建“数据+模型+系统”端到端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实现数据化管理、自动化运行、智能化分析经营,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提升监管效能。数字技术有助于监管机构实施智能监管,提升监管覆盖度和监管效率。一是可结合风险预测模型和NLP等大数据分析技术,针对舆情数据进行动态风险分析,**风险监测服务,提升监管时效性和前瞻性;二是利用知识图谱技术,刻画资本市场中主体、产品、交易等核心要素间的深层次关联关系,提升监管的深度及有效性;三是通过规则和模型的建立,提前发现潜在风险,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监管针对性。完善看穿式监管的数据基础,提升事中监管的效率和风险预警能力。数字技术可以帮助资本市场搭建全时覆盖、高效运转的监管大数据平台,通过与监管机构进行合作,实时通过量化的数据监管市场行为,做到精准监管。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信息是资本市场的核心要素,信息披露制度是注册制改革的灵魂,这从根本上决定着资本市场的运行质量和发展前景。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和完善信息披露标准,使上市公司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是资本市场得以有效运行的根本保障。数字化技术的介入必将重构信息披露机制,助推分类监管、精准监管、科技监管,确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
资本市场数字化转型的策略与路径
我国资本市场数字化水平还处于初级阶段,数据治理缺少体系化,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待提高,数据深度挖掘和价值应用有待提升,模型算法有待优化,技术标准有待统一,平台系统有待整合,这些问题制约了资本市场的运行和发展,应着力加快数字化转型。
(一)资本市场数字化转型策略
一是数据化策略。数据是数字化的前提,而获取多元、真实、实时、海量的数据,则是实现精准数字化运营的必要条件。证券机构通过金融科技赋能,推动前、中、后台数字化再造,实现业务过程和业务规则数据化,并对核心数据资产进行统一治理,不断创新运营和经营模式,全面提升客户体验及运营效率。
二是平台化策略。平台化能够对资源进行合理的全局配置,同时能够有效地避免系统隔离、数据隔离、技术复用性不高等问题。平台化模式以体验为核心,与服务客户和内部管理的理念相契合。秉承开放合作的理念,通过技术平台,统一技术架构,贯通系统数据,提升能力复用率。业务方面,面向个人客户、机构客户、企业客户打造业务平台,形成跨部门、共享化、组件化的金融敏捷能力中心;技术方面,建立统一的研发技术平台、基础设施云平台、运维监控自动化平台,以更好地支撑业务拓展。
三是网络化策略。连接不仅产生数据,更承载着用户行为和未来交互机会。连接客户、员工、合作方、产品、网点、设备等所有相关方,建立移动数字化渠道,以投资者、一线员工为核心,重塑线上服务形态,进行端到端数字化客户流程改造是未来证券公司发展的关键。运用多种可能的渠道与客户建立连接,向客户传递无缝衔接服务,实现“以客户为中心”、全渠道的客户连接。
四是智能化策略。稳步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深入把握技术发展特点,统筹优化数据资源、算法模型、算力支持等人工智能核心资产,推进技术与业务深度融合,利用人工智能、算法模型进行决策分析,实现智能化服务与经营。短期内在智能风控、智能客服、智能营销、智能投顾等领域持续突破,力求以智能化方式向线上客户服务平台和一线客户经理赋能,从根本上提升客户体验和运营效率。中长期在资产管理、授信融资、客户服务、精准营销、身份识别、风险防控等领域,探索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路径与方法,构建全流程智能服务模式,推动运营和服务体系向主动化、个性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二)资本市场数字化转型的路径
资本市场数字化转型是让业务和技术真正产生交互融合的过程,其实现路径可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转换,将所有可得的数据记录转换成数字格式,并依靠字段等关系数据库,变成结构性描述;二是融合,打通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的数据,实现流动与共享,让信息技术与业务管理真正融合;三是重构,以资本市场的发展需要为出发点,在数字化技术基础上,加快传统业态下的发行上市、交易结算、投资者保护、日常监管等环节的变革与重构。
在此提出资本市场数字化转型四条举措:
1.加强数字化建设,建立智能运营体系
一要搭建共享的数据生态,提高业务执行效率,提质降本增效,实现业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提升整体客户服务能力;二要建立智能化运营体系,为业务和管理的融合**高效支撑,实现端到端串接,有效促进风控合规、登记结算、财务审计、人力资源等中后台组织的高效运转;三要从顶层设计和全局视野角度,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从流程细节出发,基于流程对象、流程类型等环节,依据数字技术,全方位再造流程,提升流程效率和运营质量。
2.建立数字化风控体系,提升风控能力
一是构建包括全面风险管理、集中监控、舆情分析预警等在内的多套成熟、高效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打破暗藏的风险信息孤岛;二是结合内外部大数据分析,创建数据精准、功能强大、展示直观的智能风控系统体系,重塑、优化全面风险管理系统工具;三是以创新理论研究引领金融科技项目的落地实施,夯实智能风控上层应用与底层风险数据集市建设,加快推动全面风险管理数字化转型。
3.深度挖掘数据价值,增强机构核心能力
一是提升将海量数据转化为高质量数据资产的能力,为客户**更具个性化、智能化的产品和服务支撑;二是提升数据资产质量,为自营、机构、财富管理等经营决策**数据支撑;三是提升数据分析能力,为业务拓展、产品创新、风险控制、服务优化**强有力的决策支撑。
4.建立数字监管框架与政策,实现智慧监管、精准监管
数字技术被越来越多地应用于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科技赋能的同时,也带来诸多问题,譬如网络安全、数据隐私、数据应用等方面的风险不容忽视。一是研究制定数字资本市场的监管原则、理论框架和政策工具,形成数字资本市场的监管指标体系;二是加快监管科技发展,增强数据治理和分析能力,实现监管数据实时采集、风险智能化分析;三是强化资本市场数据治理,完善新领域的风险监测,实现监管规则形式化、数字化、程序化,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的监管模式,提升专业性和穿透性。
中国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变局,全球经济格局也在发生深刻变革。资本市场在现代金融体系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核心地位,是激活整个金融体系的重要力量,中央提出要通过深化改革,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资本市场数字化转型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在科技化浪潮中,我们要拥抱监管、拥抱科技,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服务科技进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21年2月3日
1月29日,沪深交易所表示,为完善基础设施公募REITs配套规则体系,保障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整体工作部署,沪深交易所分别制定发布三项主要业务规则,分别是《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业务办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审核关注事项(试行)》(以下简称《审核关注事项》)、《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发*业务(试行)》(以下简称《发*业务指引》)。这三项规则的正式发布,标志着沪深交易所推进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据《证券日报》记者从接近沪深交易所有关人士处了解,“目前沪深交易所层面的基础设施公募REITs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部分项目入围国家发改委的首轮反馈,沪深交易所正加快推进首批项目落地。”
沪深交易所储备多单优质项目
技术系统基本就绪
近年来,***、国务院文件多次提及支持发展REITs,推动REITs产品落地也是资本市场推动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日前,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提到“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核心任务。基础设施REITs是直接融资工具之一,扩大REITs试点范围有利于推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核心任务的完成。
事实上,早在2020年4月30日,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试点通知,正式启动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工作。
沪深交易所均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从市场发展、业务规则、技术开发、内部规程、产品运营和综合新闻等多个方面做好部署,全线推进。目前,沪深交易所已储备了多单优质项目,技术系统也将于近期准备就绪。
规则起草方面,上交所坚持问题导向,经过多轮专题研讨和公开征求意见,在借鉴国际实践的同时,充分尊重我国市场发展规律和实际需要,着力打造“简明友好型”的REITs业务规则体系。深交所积极推动解决试点项目中关于*收政策、国资转让等共性问题,确保首批试点产品平稳落地;此外,涉及项目申报审核、产品询价发*、基金上市交易等业务的技术系统已初步准备就绪。
据接近上交所有关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上交所基金市场规模占比超过交易所市场70%,品种覆盖股票、债券、黄金、货币等多种资产类别,连接场内、场外,跨越境内、境外。上交所ABS资产类型覆盖应收账款、融资租赁、消费金融、基础设施等全部大类基础资产,发行规模超过3万亿元,市场规模约占交易所市场的70%。
同时,上交所积极探索实践,构建了类型丰富、运行稳健的私募REITs市场。截至2020年底,上交所私募REITs产品累计发行618亿元,已经覆盖高速公路、仓储物流、产业园区、租赁住房、商业物业等多种不动产类型;**了首单基础设施私募REITs,引领了境内市场储架式产品、可扩募产品等多轮创新,所有这些工作和实践,都为此次公募REITs试点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上交所有27单优质项目由地方发改委**至国家发改委,其中17单入围国家发改委的首轮反馈,在质量和数量上均处于领先地位。同时,上交所还有30多单储备项目正在准备过程中,储备项目涵盖了主要基础设施类型,基本覆盖了全部重点区域和省份。
深交所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显示,作为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和推动REITs产品创新实践的重要平台,深交所是境内最早探索引入REITs的交易所,一直致力于推进境内REITs产品的研究、开发与创新,2014年以来相继**境内首单私募REITs、首单以公募基金为载体的REITs、首单物流仓储私募REITs、首单桥梁基础设施私募REITs等标杆产品。目前,深交所累计发行私募REITs产品近1000亿元,初步形成国内规模最大、不动产类型覆盖全、市场引领效应强和多元化投资者聚集的特色REITs板块。
据接近深交所有关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深交所在物流仓储、交通、产业园区、污水垃圾处理、数据中心、能源发电等领域储备近40单项目。其中,有超过20单项目已由地方发改委**至国家发改委参与试点项目遴选,多数项目参与了国家发改委的首轮反馈,力争纳入**范围。
新规明确业务全流程
规范和指导意义较强
据了解,本次发布的三项规则主要明确了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业务流程、审查标准和发*流程,对市场参与主体有较强的规范和指导意义。其中,《业务办法》主要对上市审核、发*、交易、收购及信息披露等业务全流程进行规范,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申请文件要求、优化交易机制、完善项目收购及权益变动的相关要求。《审核关注事项》主要对审核关注事项及要点进行说明,明确申请条件和标准,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项目合规、现金流、运营年限等相关要求。《发*业务指引》主要对发行询价、定价、配*等事项进行规范,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扩募方式、网下投资者的合格条件等相关规定。三项业务规则发布后,沪深交易所将同步做好规则解读、宣传、培训和投资者教育等工作,方便市场参与者了解熟悉规则要求,确保基础设施公募REITs规则平稳落地实施。
沪深交易所表示,推动公募REITs试点是落实国家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抓手,也是自觉站位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公募REITs能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带动增量投资,形成良性投资循环,降低企业杠杆率,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动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同时,公募REITs为投资者**除股票、债券、基金和衍生品之外新的大类资产配置类别,填补了当前金融产品空白,丰富了资本市场投资工具,拓宽了社会资本投资渠道。建设公募REITs市场,需要市场各方一道,齐心协力,扎实推进。
下一步,沪深交易所将按照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全力以赴抓落实:一是做好市场就绪和首单保障工作。明确项目申报要求,引导合理安排REITs重要机制,切实按照REITs规则要求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前筹备相关安排并评估应对措施,做好市场监测,保障REITs上市后的交易正常运营。二是做好交易机制优化和流动性建设。采用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的同时,引入询价、报价及协议交易等方式,开展质押协议回购等回购交易,推行做市商制度,不断提升产品流动性。三是进一步强化项目的市场服务工作。按照“发起人(含地方政府)-管理人-投资者”三位一体的服务方案,全力做好市场服务工作。四是拓宽和培育投资者群体。依据产品属性,配合推动银保监会和社保基金理事会明确REITs的投资监管政策,加快社保基金、投资基金、银行自营、基金专户和保险等机构投资者参与投资,拓宽机构投资者范围,培育形成专业的REITs投资者群体。
2021-01-30 来源:证券日报
“扎实推进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放落实落地”。1月28日召开的2021年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下称“会议”)上定调了今年资本市场的重点工作之一。具体内容包括“为稳步推进全市场注册制改革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和*市改革方案落地见效”、“稳步推进制度型对外开放”等。
笔者认为,上述工作重点不仅是资本市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的“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市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具体体现,同时也表明了“改革”和“开放”在“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承担着资本市场高质量服务实体经济的重任。
稳步推进全市场注册制改革的条件逐步具备。会议提出,坚持尊重注册制基本内涵、借鉴国际最佳实践、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阶段三原则,做好注册制试点总结评估和**优化,加快推进配套制度规则完善、强化中介机构责任等工作,为稳步推进全市场注册制改革积极创造条件。
“经过科创板、创业板两个板块的试点,全市场推行注册制的条件逐步具备。”去年10月份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有关工作情况时表示,“选择适当时机全面推进注册制改革,着力提升资本市场功能。”
笔者认为,随着各领域各环节改革的落实落地,注册制在全市场推进的速度也会加快。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优化市场环境的重要抓手。会议提出,统筹抓好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和*市改革方案落地见效,严格*市监管,拓展重整、重组、主动*市等多元*出渠道。
资本市场是实体经济的“晴雨表”,这个功能主要是通过上市公司质量来体现的。因此,一直以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都受到***国务院高度重视,证监会也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去年10月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正式发布,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出全面系统、有针对性的部署安排,其中明确提出“完善*市标准,简化*市程序,加大*市监管力度”。
深化*市制度改革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良性发展的重要内容。2020年12月31日晚间,上交所、深交所发布了修订后的*市规则,这份被市场形容为“史上最严*市制度”的实施将加速A股市场的优胜劣汰。
稳步推进制度型对外开放,形成与国际金融规则相衔接的、规范透明的基本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去年以来,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不仅没有因疫情而放缓,反而进一步加快:证券基金期货机构外资股比限制提前全面放开,6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已顺利落地。QFII/RQFII全面取消额度限制……
在2020金融街论坛上,易会满表示,扩***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是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证监会将稳步推动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这意味着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从管道式、单点式向制度型、系统性转变。笔者认为,制度型开放是推动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也是阶段性成果。在“十四五”时期,制度型开放将更加注重制度规则的深层次对接,推进与全球资本市场的开放融合。
可以预见,在“十四五”的开局之年,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开放”将相互促进、协同发力,共同护航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之旅。
2021-02-01 来源:证券日报
中国证监会1月29日公布2020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并通报宜华生活信息披露违法案件调查情况。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下一步,围绕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工作要求,证监会将继续加大对资本市场欺诈、造假等恶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塑造市场良好生态,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6起案例为财务造假案
证监会此次集中公布的2020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中,包括财务造假案、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内幕交易案、操纵市场案等多种类型的证券违法违规案例。案件涉及主体既有上市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也有中介机构、基金从业人员等。
加大对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是2020年证监会稽查执法工作的总基调。20起案例中,6起案例为财务造假案,数量最多。康得新财务造假案、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獐子岛财务造假案、东方金钰财务造假案、长园集团财务造假案、中健网农财务造假案赫然在列。证监会指出,财务舞弊严重破坏市场诚信基础和投资者信心,严重破坏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监管部门坚决依法从严查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行为。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也是证监会稽查执法工作的重点之一。辅仁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凯迪生态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等成为“典型”。证监会指出,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必须严格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不得刻意隐瞒关联交易,侵害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落实“零容忍”执法理念,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亟待进一步强化。兴华所未勤勉尽责案、大华所未勤勉尽责案现身其中。证监会指出,中介机构应当对舞弊迹象保持必要的职业怀疑和充分关注,严把执业质量关口,否则必将付出沉痛代价。证券经营机构应当切实加强合规管控,全面落实账户实名制要求,筑牢市场诚信体系的第一道防线。
此外,汪耀元等人内幕交易案、远大石化跨市场操纵期货合约案等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案例也进入20例名录。
宜华生活信披存在“严重虚假记载”
高莉介绍,根据专项核查发现线索,2020年4月证监会依法对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初步查实,
宜华生活2016年至2019年定期报告存在严重虚假记载。
一是通过虚构销*业务、虚增销*额等方式虚增利润20余亿元。二是通过伪造银行单据等方式虚增银行存款80余亿元。三是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方资金往来300余亿元。
高莉表示,目前,该案已进入行政处罚审理程序,证监会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主体违法责任。
高莉表示,2020年以来,证监会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总体部署,按照“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工作方针,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上市公司造假、欺诈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已累计对57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财务造假等相关违法犯罪案件26起。
2021-01-30 来源:中国证券报
2月1日,花生期货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交易。花生期货上市后,将与已上市的菜油期货等形成板块联动,推动油脂油料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完善,保障我国油脂油料安全。当日,截至收盘,花生期货主要合约价格上涨超12%。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花生主产国,种植面积及产量均居世界第一。2019年,我国花生总产量1215万吨,总产值约911.3亿元。目前,我国花生生产主要集中在黄淮海、长江流域及东北地区,并以河南、山东、河北、吉林、辽宁、安徽、湖北等省份为主。近年我国花生种植面积和产量稳步上升,花生种植成为主产区多数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
目前,花生产业形成了“东北及鲁豫生产、山东加工、全国销*”的贸易格局。从消费结构看,我国花生消费主要可分为食用消费、压榨消费、出口及农民留种自用三大类,三类消费形式所占比重分别约为44%、50%及6%。从变化趋势来看,近十年间我国花生食用和压榨消费比例相近,且均有小幅提升,出口及种用比例出现下降。
花生是完全市场化品种。自2014年以来,国内花生价格呈现大幅波动趋势,农户与产业经营主体面临较大的价格风险,急需价格风险管理工具。据统计,过去20年间,中国花生市场经历了剧烈起伏。如,2002年前后,由于连续几年的扩种,花生现货供大于求,1斤花生价格低至1元。随着种植结构调整及市场需求变化,到了6年后的2008年初,1斤花生价格已突破5元,之后又经历数次大起大落,2019年价格波动幅度达45%。
此外,油料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是食用植物油和植物蛋白的重要来源。目前,我国油脂油料对外依存度较高,供给端绝大部分依靠进口,对我国油脂油料战略安全形成较大挑战。近年来,花生种植面积与产量呈逐步上升趋势,已成为我国重要的油料作物,对构建我国油脂油料安全网有着重要意义。不过,在频繁波动的价格面前,行业急需管理价格风险、稳定生产经营的金融工具。
中国植物油行业协会副会长陈刚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花生产业缺乏连续的市场报价,价格灵敏度较差,容易出现暴涨暴跌的情况,农户和企业经营存在较大风险。上市花生期货后,通过期货市场公开、透明、高效的集中竞价交易机制,可以形成连续、**的远期价格,为产业主体**有效的价格预期和避险工具。同时,还可以提高花生生产的集约化程度,促进花生产业结构升级。
“花生期货搭建了产业与资本之间的桥梁。”山东省招远市**花生公司董事长王少彬告诉记者,花生收购和加工企业可以通过期货市场建立虚拟库存,降低资金占用,节省仓储、物流等运营成本;可以通过参与期货交割,拓展采购和销*渠道,提高贸易灵活性;还可以通过“期货+订单”“保险+期货”等期货衍生出的经营模式稳定下游企业的原料采购,并助力上游种植主体实现稳收增收。
近年来,郑商所研发上市了苹果、红枣期货,白糖、棉花、菜粕期权,创新开展“保险+期货”试点,利用丰富的农产品期货管理经验,积极发挥期货市场功能,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要使花生期货成为农户、实体企业管用、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郑商所理事长熊军表示,未来在市场稳定运行、相关条件具备的基础上,还将适时上市花生期权等衍生产品,增强对相关产业主体的服务能力。同时,将落实“零容忍”要求,把防控市场风险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对花生期货的监测监控,及时化解风险隐患。
2021-02-02 来源:经济日报
2月1日,上交所发布实施《上海****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2号——常见问题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上交所表示,经过近两年的实践,科创板注册制改革试点已经初见成效,但从审核情况看,无论是发行人信息披露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还是中介机构的核查把关意识和执业质量,距离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的内在要求还有不小的提升空间。现阶段制定《自查表》一是进一步压严压实“两个责任”,二是进一步提升审核效能,把好上市企业入口关,三是进一步提升上市审核透明度和友好度。
聚焦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
《自查表》主要围绕已公布的科创板相关审核标准、问答,结合审核实践发现的问题,对发行人、中介机构在申报文件信息披露及核查把关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梳理、归纳和提炼。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科创板发行上市条件的相关问题,如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持续经营能力、研发投入等。二是常见信息披露和核查问题,如客户和**商的核查、同行业可比公司选取等常见IPO申报问题,以及重大事项提示、合作研发等科创板审核实践中总结的针对性问题。
总体来看,本次业务指南设置了两张《自查表》。其中,第一张表是关于科创板审核问答落实情况的自查事项,共29项;第二张表是关于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以及常见审核问题落实情况的自查事项,共48项。
上交所称,《自查表》所列示的审核标准、问答相关自查事项,事关申报文件的信息披露质量,发行人、相关中介机构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和执行。具体执行层面,上交所要求,确保《自查表》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真正落地,同时《自查表》与招股书相关信息披露保持一致。此外,《自查表》填写、提交需符合要求规范,包括签字盖章要求、会计师专项核查报告、提交时间等,中介机构可在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同时或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
采取三方面针对性措施
上交所表示,《自查表》中所列披露和核查事项,涉及上市公司质量入口关,涉及信息披露质量,一直是科创板审核的问询重点。从2020年审核情况看,对于申报文件中存在的信息披露不规范、中介机构核查把关不到位的情形,上交所审核实践中主要采取了三方面针对性措施。
一是纳入重点审核范围。重点是对于信息披露和核查不到位的申报项目,加大审核问询和质疑力度,强化中介机构的核查把关要求,有效传递审核压力。对不符合科创板定位、发行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质量要求的,依法依规决定终止上市。2020年,经过审核问询和否决终止审核的企业40余家,科创板审核淘汰率保持在17%左右。
二是加强现场督导联动。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信息披露存在重大瑕疵或财务存在重大疑问的,及时启动现场督导。2020年共开展现场督导企业23家,其中20家撤回申请。
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2020年针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信息披露不规范、中介机构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作出通报批评决定2份,监管警示决定15份,出具监管工作函56份,约谈发行人及中介机构13家次。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对于未落实相关信息披露及核查要求,导致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内容存在重大缺陷,严重影响投资者理解和上市审核的,上交所将根据有关规定,终止发行上市审核。此外,《自查表》的执行情况和填报质量,将作为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评价的参考依据,对于中介机构履职尽责不到位的,上交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问责力度。
2021-02-02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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