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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监局采取三项措施 着力加强辖区资本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5月15日,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山西证监局获悉,在第二届“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到来之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委关于资本市场建设,加强投资者保护的要求,山西证监局在证监会投保局统一部署下,结合辖区实际,从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效化解证券期货纠纷三个方面入手,不断夯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基础。

  一是组织辖区多层次资本市场主体,开展“学习贯彻新《证券法》”、“创业创新 共迎发展”创业板改革、“三板新风,携手向前”、“理性投资,远离非法证券期货陷阱”为主题的系列投保宣传和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主阵地作用,活动期间,在省内高速公路部分龙门架、收费站,太原市内LED大屏滚动播放宣传海报和标语,在公司网站置顶宣传海报。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开展投保宣传,普及证券知识,风险提示,引导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理念。

  二是根据证监会统一部署,启动上市公司“诚实守信 做受尊敬的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专项行动。督促辖区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坚决贯彻落实新《证券法》,不断提高公司质量,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

  三是对辖区证券期货纠纷投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对相关市场主体开展专项抽查,督促强化源头治理,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辖区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2020-05-15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0-05-21 09:09:3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764人气

红塔证券:打造有特色有成效的投资者教育品牌

  中证网讯(记者 何昱璞)5月15日,中国证监会组织开展了第二届“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并公示第三批国家级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红塔证券(601236)投资者教育基地顺利获批。中国证监会正式授予红塔证券“国家级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称号。在云南辖区投资者保护系列活动启动仪式上,云南证监局局长林林向红塔证券投资者教育基地负责人进行了授牌。

  据了解,作为全国知名的券商企业及上市公司,一直以来,红塔证券都秉承“稳健、创新、多元”的经营理念,践行“责任于心,专业于行”的服务理念,在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满足客户多元化综合金融服务需求的同时,致力于和投资者共同分享自身的发展成果。其中加强投资者教育和保护,提高投资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帮助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的理念,是公司一项长期且常规的重要工作。

  红塔证券董事长李剑波表示,红塔证券深耕云南,投教工作要紧密结合云南资本市场,深入贯彻民族团结的理念,善作善为,扎实开展多民族地区投教活动。要深刻理解投资者教育与保护工作对提升国民金融素养的重要意义,帮助投资者辨别风险、掌握正确理财知识是金融机构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与责任担当。

  红塔证券投资者教育基地自2017年成立以来,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和创新探索,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投资者教育工作体系,具有三个鲜明特点。一是精准发力,助推“民族团结+投资者教育”特色发展。公司持续深入开展“云南民族地区投教行”系列活动,通过每季度在云南民族地区开展公益巡讲和户外宣传活动,惠及民族地区的众多投资者。例如傣族、傈僳族聚居地腾冲,纳西族聚居地丽江,哈尼族、彝族聚居地建水,楚雄云南彝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首府芒市等,真正做到将投教工作贯彻落实到民族地区,促进民族团结和金融市场的和谐发展。二是融合共建,深化产学研合作模式。继2018年12月红塔证券投资者教育基地初次尝试校企合作,与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签订教学实践协议后,2019年10月21日红塔证券投资者教育基地与云南民族大学签订全面合作协议,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促进、宣传民族文化”的理念建立深度合作关系,构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主题教育多位一体的教育平台。此外,红塔证券投资者教育基地还与相关民族研究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探索少数民族受众喜闻乐见的投教宣传形式。三是做强服务体系,“教育”和“保护”一肩挑。红塔证券投资者教育基地为了向培育成熟的投资者队伍、推动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远大目标愿景进一步努力,将下一步的工作拓展方向确定为与银行、保险业开展跨业合作,打造全国首创的“投资者教育+消费者保护”基地,力求通过拓宽、拓深合作渠道,不断扩大投资者教育的辐射半径,进一步提升投资者教育与保护的受众面。

2020-05-15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0-05-21 09:08:5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891人气

投服中心“515云上投服专列”驶进陕西

  中证网讯(记者 周松林)5月19日下午,由投服中心联合陕西证监局共同举办的“云上投服讲权益 新法专列游神州”(陕西站)活动上线。活动旨在宣传新《证券法》,引导投资者全面知权、积极行权、依法维权,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活动采用线上方式。陕西证监局纪委书记匡晓凤、投服中心副总经理刘磊通过视频出席活动并致辞。

  匡晓凤在致辞中说,本次活动希望投资者在参与过程中,加深对陕西上市公司、证券期货公司等市场主体的感性认识,用好基地平台,唤醒股东意识,主动知权,依法行权。未来,陕西局还将联合有关单位围绕新《证券法》、新三板改革等主题,继续组织开展一系列投教活动,希望广大投资者持续关注。

  刘磊表示,投服中心作为证监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从广大中小投资者实际需求出发,形成了以投资者教育为基础,以持股行权、纠纷调解、维权诉讼为特色的投服模式。此次活动走进陕西,就是希望促进陕西地区进一步形成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助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活动期间,投服中心和西北政法大学的讲师为投资者线上解读“新《证券法》下主要证券侵权行为和诉讼维权手段”“《证券法》的修订与投资者权益保护”;投资者云端走进陕西上市公司金钼股份、盘龙药业,浏览当地金融文化地标和5家投资者教育基地,展示了陕西在投资者保护工作方面所做的积极努力和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显著成效,同时展现了陕西悠久的历史文化。

  投服中心介绍,接下来,“515投服专列”将开往最后一站广西,持续宣传普及新《证券法》,进一步促进提升投资者股东权利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2020-05-19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0-05-20 09:08:1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3140人气

金融街高靓:做好新证券法贯彻落实 开创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靓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证券法的实施,推动中国资本市场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已成为整个市场参与人士的共识。高靓表示,将做好新证券法贯彻落实,开创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作为上市公司金融街的负责人,高靓谈到,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充分认识到严格依法办事,筑牢底线思维,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性。公司自2000年资产置换上市后,连续二十年实施现金分红,已累计现金分红近100亿元。

  高靓表示,金融街今年在积极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的同时,积极创新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利用线上模式主动开展投资者沟通,并把沟通有机渗透到公司融资工作中去。疫情期间,公司抗疫复工两不误,成功发行了三期共73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和80亿元金融街中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这些发行的成功得益于公司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投资者,更是投资者对金融街的支持和信任。

  “‘入摩’‘入富’之后,公司面对的是更加开放的国际化市场要求,如何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时俱进,积极主动与国际接轨也是我们这两年正在积极探索的问题。”高靓说,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步伐加快,越来越多的投资机构在衡量上市公司质量、考量传统财务指标的同时,也在逐步增加非财务指标的权重,将环境绩效、社会绩效和公司治理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上市公司得到了更多投资者的支持。

  高靓表示,“基业长青,建筑永恒”是金融街秉承的绿色产品理念。公司按照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全面梳理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绿色节能规划,执行全盘实现绿色建筑标准的可持续发展理念,落实从项目设计、施工采购、项目交付和物业管理的“四环保”的节能要求。

  在践行社会责任方面,金融街用实际行动诠释“担当”。疫情影响下,在客户支持方面,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客户,公司采取缓交、减免租金等形式与客户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在社区防护方面,金融街义不容辞,近四百人次志愿者和社区工作者构筑抗击疫情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

  在员工关爱方面,公司一直将人力资源作为公司最重要、最宝贵的资源。通过加强梯队建设、深化机制改革、关心员工利益、丰富员工生活,构建和谐企业,2019年公司员工满意度达到87%,连续多年高于房地产行业平均水平和最佳雇主满意度水平。2018年,公司更是作为中国房地产企业第1名、中国企业第11名,进入《福布斯》发布全球最佳雇主榜单。

  高靓指出,金融街以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披露为抓手,坚守合规治理、诚实守信的底线,保障投资者知情权,这既是新证券法再一次强调的内容,也是公司一贯坚持的原则。只有时刻想投资者所想,才能带领团队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有效性。金融街连续十年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评定为信息披露优秀公司,这是对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的肯定。金融街将在新证券法的进一步贯彻落实过程中,切实做好投资者权益保障工作,在持续完善和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同时,不忘践行社会责任,开创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2020-05-18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0-05-20 09:07:2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585人气

投保基金公司编制发布2019年度《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蓝皮书》系列子报告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简称“投保基金公司”)5月15日消息,当日,在“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现场,投保基金公司发布了2019年度《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蓝皮书》(简称《蓝皮书》)系列子报告。据悉,投保基金公司自2015年开始编制和发布《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白皮书》(简称《白皮书》),按照规范化要求,2019年《白皮书》更名为《蓝皮书》并出版发行,为党政机关、科研院所、专家学者、相关市场主体和投资者提供更加专业的投资者保护“参考书”和“服务手册”。

  2020年,投保基金公司立足资本市场核心主体的投资者保护实际问题,广泛征求市场主体、专家学者及投资者的意见建议,编制了2019年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评价报告》《证券期货稽查执法投资者保护评价报告》《证券期货行业自律组织投资者保护报告》《证券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以及《公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等五个《蓝皮书》子报告。

  五个子报告共计16万余字,梳理2019年度投保法律法规制度300多件,设置评价指标近100个,采集各类数据17万项,得出评价结论67个,提出工作建议26条,编辑具体案例31个,在代表性、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可读性等方面不断提升。主要结论包括:

  一是在投资者保护制度方面,2019年证券法修订在投资者保护制度建设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和尝试。监管部门、自律组织、投资者保护机构、经营机构等认真落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投资者对自身权益受到保护的总体满意度有所提升。2019年,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教育成效显现,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取得新突破,投资者依法维权的可行性大幅提升,但投资者知情权保护仍有较大改进空间,投资者开转销户不便、信息安全保护不力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二是在稽查执法方面,2019年稽查执法效率维持在较高水平,行政处罚数量、金额有所下降,三大主要类型案件案发数量呈上升趋势。投资者对稽查执法的总体满意度较高,其中投资者对稽查执法制度建设的满意度最高,对处罚力度的满意度最低。

  三是在行业自律组织投资者保护工作方面,2019年超六成自律组织建有国家级证券期货投教基地,投教活动开展情况与上一年度相比力度增强,投资者对自律组织投资者权益保护成效满意程度有所提升。

  四是在证券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方面,2019年度证券公司对投资者证券资产安全的保护状况保持稳定;积极拥抱金融科技,推动业务模式重构,投资者服务和投资咨询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投教经费保障及管理体系建设情况良好,投教工作满意度连续三年上升;投资者投诉处理效率大幅提升,超九成证券公司建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落实持续加强。同时,部分证券公司在交易系统运维保障方面仍存在较多问题,合规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五是在公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者保护状况方面,2019年公募基金管理人合规管理情况较好,能够积极践行文化建设的相关要求;以专业投资能力保障投资者收益权,凸显公募基金长期投资优势;高管人员稳定性较好,基金经理变动情况有所改善;投资者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大,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同时,公募基金管理人在适当性管理、投资者知情权保护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改进提高。

  投保基金公司表示,后续还将发布《2019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和总报告,欢迎市场各方持续关注,希望社会各界向其提出完善建议,共同推动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归位尽责,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成效再上新台阶。

2020-05-15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0-05-20 09:06:2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609人气

青海证券业协会举办“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

  中证网讯(记者 何昱璞)为进一步普及新《证券法》相关知识,助力做好中小投资者全面知权,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能力,在青海证监局的指导下,青海证券业协会组织辖区会员单位以“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为载体,开展主题征文大赛暨新《证券法》线上知识竞赛。

  活动启动以来,青海辖区上市公司、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积极踊跃投稿。经评委组选出优秀作品12篇,同时新《证券法》线上知识竞赛的获奖者由答题系统根据个人成绩自动评定选出。

  会上,青海证券业协会会长李银会表示,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此次活动一是助力各市场主体高度重视新《证券法》的学习贯彻,进一步提升机构合规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二是帮助执业人员深入理解资本市场新政策、新规则,提高员工的主动合规意识和风险管理意识。三是以各机构为阵地,积极引导广大中小投资者正确认识资本市场,培育长期投资、价值投资文化,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良好氛围。

  投资者教育与保护工作任重道远,作为青海辖区自律组织,协会坚持以投资者教育为着力点,持续将辖区投资者教育与保护相关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进一步发挥协会自律优势,督促会员多措并举提高辖区中小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此次活动的举办,有助于增强各经营机构的风险意识、诚信意识,并号召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助推资本市场和谐健康稳定发展。

2020-05-15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0-05-20 09:05:1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094人气

“落实新《证券法》 加强投资者保护”倡议书出炉 五大倡议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中证网讯(记者 胡雨)中国证券报记者5月15日从中国证券业协会获悉,15日中证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向各上市公司、证券基金行业机构发布“落实新《证券法》 加强投资者保护”倡议书。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施行,为学习贯彻好新《证券法》,切实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特倡议如下:

  一、更加守法诚信,筑牢投资者保护工作基础。认真学习贯彻新《证券法》,牢树合规意识,坚守合规底线,坚持“不碰监管红线、不踩灰色地带、不打擦边球”的“三不原则”。全面深化公司合规体系建设,完善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规范运作、诚信经营。秉持职业操守,谨守契约精神,坚决防范利益冲突,坚决抵制财务造假、内幕交易、利益输送、恶意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更加勤勉尽责,夯实投资者保护主体责任。上市公司要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不断提高有效性和可读性,切实维护投资者知情权。证券基金行业机构要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真正做到“了解你的客户”,充分揭示风险,将适当的产品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要坚守忠诚信义义务,确保投资者利益永远优先,确保公平对待每位投资者。

  三、更加聚焦主业,提升投资者保护工作实效。上市公司要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努力提高核心竞争力,与投资者共享成长红利。证券基金行业机构要提倡专业,适应国际化发展,不断提升金融创新能力、财富管理能力,完善金融服务功能,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基金行业机构要发挥机构投资者作用,充分行使定价权和投票权,促进资本市场形成买卖方有效博弈的良性局面,充分发挥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

  四、更加以人为本,完善投资者保护工作机制。上市公司要主动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证券基金行业机构要不断优化客户服务,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妥善处理投资者诉求。要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投资者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要深入参与持股行权、纠纷多元化解、先行赔付、支持诉讼和代表人诉讼等制度机制建设,拓宽投资者权益救济渠道。

  五、更加注重协同,充分发挥投资者保护合力。坚持合作共享,注重加强与监管、自律、媒体等各方的沟通协同,努力构建“法律保护、监管保护、自律保护、市场保护、自我保护”五位一体的投资者保护大格局,推动形成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股权文化,让投资者保护理念深入人心,打造更加健康、和谐、公平的资本市场生态系统。

  中证协号召各上市公司、证券基金行业机构牢固树立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意识,不断加强投资者保护工作,携手打造更加诚信的市场主体,更加良好的行业形象,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作出应有的贡献。

2020-05-15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0-05-20 09:02:5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048人气

大连证监局组织开展“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中证网讯(记者 宋维东)5月15日,证监会在北京举行2020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启动仪式。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大连证监局以“心系投资者,携手共行动——学习贯彻新《证券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主题,组织动员辖区市场主体开展投资者宣传教育活动。当日,辖区市场主体、行业协会、投资者及地方媒体代表在大连证监局分会场参加了启动仪式。

  为进一步增强疫情防控期间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效果,大连证监局统筹调动各方优势资源,联合大连商品交易所、大连上市公司协会、大连市证券业协会、大连市期货业协会、大连市基金业协会采用线上宣传的方式,让投资者足不出户,及时快捷了解最新资本市场改革动态;通过广播、网络直播平台开展新《证券法》知识、防范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系列线上培训;在商圈、营业场所LED屏滚动播放投教知识;协调市场主体通过官网、微博、交易软件、公众号、短信向投资者推送宣传信息;组织辖区从业人员签署行业文化建设倡议书;通过微信平台开展新《证券法》有奖知识竞答活动等,帮助投资者线上获取“一站式”投教信息,构筑辖区全方位、立体化“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宣传格局。

  相关负责人表示,大连证监局将以“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为契机,持续督导上市公司、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等市场主体严格履行投资者保护的首要责任,结合近期开展的“诚实守信 做受尊敬的上市公司”投教专项活动、“创业创新 共迎发展”创业板投资者教育专项活动、防范非法证券期货宣传月活动,切实把“大投保”理念贯彻和融入到监管实践中,在辖区积极倡导理性投资文化,强化投资者保护意识,唱响全辖区同心共筑“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的“主旋律”。

2020-05-15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0-05-19 09:10:5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769人气

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5月15日在上海正式揭牌成立

  中证网讯(记者 王辉)作为证监会批准设立的我国唯一跨区域、跨市场的全国性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组织,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5月15日在上海正式揭牌成立。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副主席阎庆民等嘉宾,在北京通过视频方式远程出席并见证揭牌仪式。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武伟、上海金融法院院长赵红、上海金融监管局副局长赵万兵和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董事长郭文英共同为中证法律服务中心揭牌。同时,中证法律服务中心与上海金融法院共同签署了《诉调对接战略合作协议》。

  武伟代表上海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致辞时表示,作为“一行两会”首家落户上海临港新片区的机构,中证法律服务中心注册落户上海临港新片区,是证监会对党中央重大战略部署的积极响应和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具体安排,对于提升金融服务软实力,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郭文英在致辞中表示,设立中证法律服务中心是证监会党委落实新《证券法》强化投资者保护的重要举措,它的成立将推动形成专业、权威、高效的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有利于化解日益复杂的证券期货纠纷,提高调解工作整体规范化水平,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我国营商环境。

  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证监会党委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中证法律服务中心将以贯彻落实新《证券法》为指引,秉承“为民、奉献、专业、引领”理念,坚持“依法、中立、专业、便捷”原则,力争打造成全国证券期货纠纷调解的承办中心、创新中心、示范中心,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2020-05-15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0-05-19 09:10:0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715人气

证监会举办2020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证监会5月15日消息,当日证监会在北京举办2020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活动主题为“心系投资者 携手共行动——学习贯彻新《证券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出席并发表讲话,副主席阎庆民主持活动。

  活动现场宣布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全国性证券期货专业调解组织)设立并揭牌。宣读第三批全国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命名决定。启动“诚实守信 做受尊敬的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专项行动。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联合向会员发出“落实证券法、加强投资者保护”的倡议书。此外活动现场还介绍了“创业创新 共迎发展”创业板改革投资者教育专项活动、“理性投资,远离非法证券期货陷阱”防非宣传月活动以及“三板新风 携手向前”投资者教育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发布了《2019年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蓝皮书》系列报告。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浙江证监局、投资者服务中心以及海南橡胶投资者教育基地单位负责人就投资者保护工作进行交流发言。同日,证券监管系统各单位同步在全国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投资者保护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上启动的“诚实守信 做受尊敬的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专项行动,旨在通过广泛开展教育宣传活动和从严加强监管执法,以内部软实力建设和外部硬约束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督促上市公司依法诚信经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信息披露,做守底线、负责任、有担当、受尊敬的企业,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培育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专项行动将持续2-3年,广泛组织系统单位和有关部门协同开展监管法规解读、投资者教育宣传、上市公司监管检查、高管培训等,形成持续影响力。

  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证监会各部门、相关会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媒体代表现场参加主会场活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上海金融局、上海金融法院的负责同志,沪深交易所理事长以及各会管单位、证监局主要负责人,各辖区投资者、市场机构、调解组织、投教基地、评审专家以及地方媒体代表在当地通过视频方式参与,共计1700余人参加本次活动。

2020-05-15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0-05-19 09:09:0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355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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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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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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